濕病脈證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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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者。
濕持其上。
太陽之經氣。
欲浮不得。
而悶為旁鼓之象。
自能飲食六句。
謂濕在頭而腹中無病。
若發汗及利小便。
則徒傷中下二焦之氣。
是反招頭上之濕。
使之下流也。
豈如納藥鼻中。
因涕以去其濕。
得高者越之之旨乎。
不列方者。
或失之耶。
王氏謂宜瓜蒂散為細末。
如大豆許。
縮入、則出黃水。
夫瓜蒂入鼻以出黃水。
未驗。
且雲忌吹。
當令縮入。
似與本文納字之旨有礙。
附錄鼻淵一方。
凡頭痛鼻塞。
而稠黃濁涕不止者。
用鵝不食草一味。
幹為細末。
納鼻中少許。
令嚏出穢物。
數次則愈。
雖非漢時古方。
而鼻淵一症。
頗似久濕在頭。
而化為風熱之候。
用此甚神。
故并記之。
以資同志者之會悟雲。
十九條濕家。
身煩疼。
可與麻黃加術湯。
發其汗為宜。
慎不可以火攻之。
麻黃加術湯方麻黃(二兩去節)桂枝(二兩去皮)杏仁(七十個去皮尖)白術(四兩)甘草(一兩炙) 上五味。
以水九升。
先煮麻黃減二升。
去上沫。
内諸藥。
煮取二升半。
去渣。
溫服八合。
覆取微似汗。
天地當五六月時。
地氣上浮。
階潮礎潤。
不得天氣洩而為雨。
則燥蒸郁冒者。
濕之象也。
天地之燥蒸郁冒解于雨。
與人身之煩疼解于汗。
其理同也。
外火攻之。
則經絡關節之濕。
因火逼而内入于髒腑矣。
此灑物之濕聚于下。
蒸物之氣浮于上之義也。
主麻黃加術湯者。
濕氣能塞毛竅。
故濕家每皆無汗。
用麻黃者。
所以疏衛表之雲翳也。
桂枝善行營氣。
得東方風木之正。
所謂風以燥之也。
五髒惟肺最惡濕。
且其髒與皮毛相合。
故皮毛受濕。
肺管先為之不利。
加杏仁者。
所以通肺竅也。
白術性溫。
與甘草同用。
則善理脾胃土氣。
土得甘溫。
則蒸濕于上而為汗。
此治外濕之正藥也。
二十條病者。
一身盡疼。
發熱。
日晡所劇者。
名風濕。
此病傷于汗出當風。
或久傷取冷所緻也。
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方麻黃(半兩去節湯泡)杏仁(十個去皮尖炒)薏苡仁(半兩)甘草(一兩炙) 上锉麻豆大。
每服四錢匕。
水一盞。
煮八分。
去滓。
溫服。
有微汗。
避風。
病者。
即濕病也。
一身盡疼、發熱。
詳已見。
日晡為陽明經氣之旺時。
有自振以推濕出表之勢。
而濕邪不受其驅逐。
遂相持于太陽陽明之界。
故劇也。
風濕三句。
見本篇五條注。
主麻杏薏甘湯者。
甘草屬土。
為内主脾胃。
外主肌肉之藥。
以之為君。
蓋欲其由脾胃以達肌肉之意。
薏苡甘溫。
善燥中土。
且趁甘草浮緩之性。
則能從下從裡。
而熏蒸其濕于在上在表也。
杏仁通利肺竅。
以引其機。
為薏甘熏蒸之接應。
麻黃發越毛孔。
以開滞郁之障。
譬之驅賊。
薏甘為内室之傳呼。
杏仁為中途之援引。
麻黃直開大門以放其去路耳。
與前條麻黃加術湯同意。
特其制之大小略殊。
并少桂枝一層症候而已。
上條曰濕家。
則為病既久。
非小劑可愈者。
故大其制。
此條曰病者。
則其濕尚淺。
故不必用大劑。
以過傷其氣。
且麻黃加泡。
杏仁加炒。
止用其輕清之氣。
而已足矣。
又本條較前條。
多日晡而劇一症。
日晡而劇。
為肌肉當王時。
而有自振之氣。
則營分尚未受濕。
故不必用桂枝也。
二十一條風濕。
脈浮身重。
汗出惡風者。
防己黃湯主之。
防己黃湯方防己(一兩)黃(一兩一分去蘆)白術(七錢半)甘草(一兩) 上锉麻豆大。
每抄五錢匕。
生姜四片。
大棗一枚。
水盞半。
煎八分。
去滓。
溫服。
良久再服。
喘者。
加麻黃半兩。
胃中不和者。
加芍藥三分。
氣上沖者。
加桂枝三分。
下有陳寒者。
加細辛三分。
服後當如蟲行皮中。
從腰下如冰。
後坐被上。
又以一被繞腰以下。
溫令微汗。
瘥。
此條。
病則雙名風濕。
症則頗似單風。
湯意卻又全治單濕。
仲景心細如發。
學人透得此關。
則入木三分矣。
蓋汗出當風。
是汗郁于風而成濕。
如上條所雲。
故曰風濕。
則風濕之病。
濕為本而風為标矣。
夫郁濕化熱。
濕熱與虛陽相并于外。
故脈見浮。
虛陽外并。
則陰無健主。
而坤呈地象。
故身重。
脈浮身重。
系虛陽為濕熱熏蒸。
故汗出。
汗出。
則毛竅疏洞。
故惡風也。
濕家必由汗解。
汗出而濕自去者。
常也。
今脈浮、身重、惡寒如故。
則知汗出。
為虛陽自越。
而濕邪自在也。
濕邪自在。
故主防術甘草以燥之。
虛陽自越。
故君黃以斂之耳。
雙言風濕者。
兼及其标也。
脈症頗似單風者。
中标之病也。
單治濕邪者。
專責其本也。
按四分為一兩。
一分當是二錢半。
方中黃一兩一分。
為一兩二錢五分也。
方後加減之三分。
即正方白術之七錢半。
以铢數計之。
一分得六铢。
古人以二十四铢為一兩也。
後仿此。
五錢匕。
謂以一錢之匕首。
五抄其藥也。
喘為濕邪傷肺。
而肺竅不利之應。
故加麻黃以發之。
胃不和者。
濕氣滞脾。
能使胃中脹。
或雷鳴溏洩之類。
芍藥酸斂。
下行入髒。
能引防術溫燥之性。
下入脾中。
使之溫中以燥土。
故加之。
氣上沖者。
胸中陽氣虛餒。
而下氣乘上之應。
桂枝甘溫。
能填胸分之陽。
故加之。
細辛辛溫而香細。
善達下焦氣分。
寒能召濕。
陳寒者必積濕。
加此者。
亦猶加芍藥之義也。
如蟲行。
言上身。
如冰。
言下體。
坐被繞被。
總以溫暖為熏蒸去濕之法耳。
微汗瘥。
當兼小便言。
蓋腰上之濕解于汗。
腰下之濕解于小便利。
故也。
二十二條傷寒八九日。
風濕相搏。
身體煩疼。
不能自轉側。
不嘔。
不渴。
脈浮虛而澀者。
桂枝附子湯主之。
若(傷寒論多其人二字)大便堅。
小便自利者。
去桂(傷寒論多枝字)加白術湯主之。
桂枝附子湯方桂枝(四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生姜(三兩切)大棗(十二枚劈)附子(三枚炮去皮切八片) 上五味。
以水三升。
煮取一升。
去滓。
分溫三服。
(傷寒作水六升。
煮二升。
以後方諸藥減半之水數計之。
則此方之三升一升。
恐為錯誤。
當從傷寒為是。
) 白術附子湯方白術(二兩)附子(一枚半炮去皮)甘草(一兩炙)生姜(一兩半切)大棗(六枚) 上五味。
以水三升。
濕持其上。
太陽之經氣。
欲浮不得。
而悶為旁鼓之象。
自能飲食六句。
謂濕在頭而腹中無病。
若發汗及利小便。
則徒傷中下二焦之氣。
是反招頭上之濕。
使之下流也。
豈如納藥鼻中。
因涕以去其濕。
得高者越之之旨乎。
不列方者。
或失之耶。
王氏謂宜瓜蒂散為細末。
如大豆許。
縮入、則出黃水。
夫瓜蒂入鼻以出黃水。
未驗。
且雲忌吹。
當令縮入。
似與本文納字之旨有礙。
附錄鼻淵一方。
凡頭痛鼻塞。
而稠黃濁涕不止者。
用鵝不食草一味。
幹為細末。
納鼻中少許。
令嚏出穢物。
數次則愈。
雖非漢時古方。
而鼻淵一症。
頗似久濕在頭。
而化為風熱之候。
用此甚神。
故并記之。
以資同志者之會悟雲。
十九條濕家。
身煩疼。
可與麻黃加術湯。
發其汗為宜。
慎不可以火攻之。
麻黃加術湯方麻黃(二兩去節)桂枝(二兩去皮)杏仁(七十個去皮尖)白術(四兩)甘草(一兩炙) 上五味。
以水九升。
先煮麻黃減二升。
去上沫。
内諸藥。
煮取二升半。
去渣。
溫服八合。
覆取微似汗。
天地當五六月時。
地氣上浮。
階潮礎潤。
不得天氣洩而為雨。
則燥蒸郁冒者。
濕之象也。
天地之燥蒸郁冒解于雨。
與人身之煩疼解于汗。
其理同也。
外火攻之。
則經絡關節之濕。
因火逼而内入于髒腑矣。
此灑物之濕聚于下。
蒸物之氣浮于上之義也。
主麻黃加術湯者。
濕氣能塞毛竅。
故濕家每皆無汗。
用麻黃者。
所以疏衛表之雲翳也。
桂枝善行營氣。
得東方風木之正。
所謂風以燥之也。
五髒惟肺最惡濕。
且其髒與皮毛相合。
故皮毛受濕。
肺管先為之不利。
加杏仁者。
所以通肺竅也。
白術性溫。
與甘草同用。
則善理脾胃土氣。
土得甘溫。
則蒸濕于上而為汗。
此治外濕之正藥也。
二十條病者。
一身盡疼。
發熱。
日晡所劇者。
名風濕。
此病傷于汗出當風。
或久傷取冷所緻也。
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方麻黃(半兩去節湯泡)杏仁(十個去皮尖炒)薏苡仁(半兩)甘草(一兩炙) 上锉麻豆大。
每服四錢匕。
水一盞。
煮八分。
去滓。
溫服。
有微汗。
避風。
病者。
即濕病也。
一身盡疼、發熱。
詳已見。
日晡為陽明經氣之旺時。
有自振以推濕出表之勢。
而濕邪不受其驅逐。
遂相持于太陽陽明之界。
故劇也。
風濕三句。
見本篇五條注。
主麻杏薏甘湯者。
甘草屬土。
為内主脾胃。
外主肌肉之藥。
以之為君。
蓋欲其由脾胃以達肌肉之意。
薏苡甘溫。
善燥中土。
且趁甘草浮緩之性。
則能從下從裡。
而熏蒸其濕于在上在表也。
杏仁通利肺竅。
以引其機。
為薏甘熏蒸之接應。
麻黃發越毛孔。
以開滞郁之障。
譬之驅賊。
薏甘為内室之傳呼。
杏仁為中途之援引。
麻黃直開大門以放其去路耳。
與前條麻黃加術湯同意。
特其制之大小略殊。
并少桂枝一層症候而已。
上條曰濕家。
則為病既久。
非小劑可愈者。
故大其制。
此條曰病者。
則其濕尚淺。
故不必用大劑。
以過傷其氣。
且麻黃加泡。
杏仁加炒。
止用其輕清之氣。
而已足矣。
又本條較前條。
多日晡而劇一症。
日晡而劇。
為肌肉當王時。
而有自振之氣。
則營分尚未受濕。
故不必用桂枝也。
二十一條風濕。
脈浮身重。
汗出惡風者。
防己黃湯主之。
防己黃湯方防己(一兩)黃(一兩一分去蘆)白術(七錢半)甘草(一兩) 上锉麻豆大。
每抄五錢匕。
生姜四片。
大棗一枚。
水盞半。
煎八分。
去滓。
溫服。
良久再服。
喘者。
加麻黃半兩。
胃中不和者。
加芍藥三分。
氣上沖者。
加桂枝三分。
下有陳寒者。
加細辛三分。
服後當如蟲行皮中。
從腰下如冰。
後坐被上。
又以一被繞腰以下。
溫令微汗。
瘥。
此條。
病則雙名風濕。
症則頗似單風。
湯意卻又全治單濕。
仲景心細如發。
學人透得此關。
則入木三分矣。
蓋汗出當風。
是汗郁于風而成濕。
如上條所雲。
故曰風濕。
則風濕之病。
濕為本而風為标矣。
夫郁濕化熱。
濕熱與虛陽相并于外。
故脈見浮。
虛陽外并。
則陰無健主。
而坤呈地象。
故身重。
脈浮身重。
系虛陽為濕熱熏蒸。
故汗出。
汗出。
則毛竅疏洞。
故惡風也。
濕家必由汗解。
汗出而濕自去者。
常也。
今脈浮、身重、惡寒如故。
則知汗出。
為虛陽自越。
而濕邪自在也。
濕邪自在。
故主防術甘草以燥之。
虛陽自越。
故君黃以斂之耳。
雙言風濕者。
兼及其标也。
脈症頗似單風者。
中标之病也。
單治濕邪者。
專責其本也。
按四分為一兩。
一分當是二錢半。
方中黃一兩一分。
為一兩二錢五分也。
方後加減之三分。
即正方白術之七錢半。
以铢數計之。
一分得六铢。
古人以二十四铢為一兩也。
後仿此。
五錢匕。
謂以一錢之匕首。
五抄其藥也。
喘為濕邪傷肺。
而肺竅不利之應。
故加麻黃以發之。
胃不和者。
濕氣滞脾。
能使胃中脹。
或雷鳴溏洩之類。
芍藥酸斂。
下行入髒。
能引防術溫燥之性。
下入脾中。
使之溫中以燥土。
故加之。
氣上沖者。
胸中陽氣虛餒。
而下氣乘上之應。
桂枝甘溫。
能填胸分之陽。
故加之。
細辛辛溫而香細。
善達下焦氣分。
寒能召濕。
陳寒者必積濕。
加此者。
亦猶加芍藥之義也。
如蟲行。
言上身。
如冰。
言下體。
坐被繞被。
總以溫暖為熏蒸去濕之法耳。
微汗瘥。
當兼小便言。
蓋腰上之濕解于汗。
腰下之濕解于小便利。
故也。
二十二條傷寒八九日。
風濕相搏。
身體煩疼。
不能自轉側。
不嘔。
不渴。
脈浮虛而澀者。
桂枝附子湯主之。
若(傷寒論多其人二字)大便堅。
小便自利者。
去桂(傷寒論多枝字)加白術湯主之。
桂枝附子湯方桂枝(四兩去皮)甘草(二兩炙)生姜(三兩切)大棗(十二枚劈)附子(三枚炮去皮切八片) 上五味。
以水三升。
煮取一升。
去滓。
分溫三服。
(傷寒作水六升。
煮二升。
以後方諸藥減半之水數計之。
則此方之三升一升。
恐為錯誤。
當從傷寒為是。
) 白術附子湯方白術(二兩)附子(一枚半炮去皮)甘草(一兩炙)生姜(一兩半切)大棗(六枚) 上五味。
以水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