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髒象 外候

關燈
,肝木主筋而味酸,故酸入而走筋矣。

    木主疏洩,喜辛散而惡酸收,癃者,木氣酸收,疏洩之令不行也。

     【黃帝曰:鹹走血,多食之,令人渴,何也?少俞曰:鹹入于胃,其氣上走中焦,注于脈,則血氣走之,血與鹹相得則凝,凝則胃中汁注之,注之則胃中竭,竭則咽路焦,故舌本幹而善渴。

    血脈者,中焦之道也,故鹹入而走血矣。

    】 鹹入于胃,其氣上走中焦而注于脈,以腎味鹹,心主脈,水性克火,傳其所勝也。

    脈者,血之府也,鹹注于脈則血氣走之,得鹹而凝,血凝則胃汁注之,注之則胃中汁竭,汁竭則咽路焦涸,故舌本幹燥而善渴。

    血脈者,中焦之隧道也,中焦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謂血,行于脈中,以為道路。

    鹹入于脈,與血相逢,故鹹入而走血矣。

     【黃帝曰: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何也?少俞曰:辛入于胃,其氣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氣而營諸陽者也,姜韭之氣熏之,營衛之氣不時受之,久留心下,故洞心。

    辛與氣俱行,故辛入而與汗俱出。

    】 辛入于胃,其氣走于上焦,以辛性升散也。

    上焦者,受谷氣而營于諸陽之經者也,姜韭辛烈之氣熏之,營衛之氣不時受之,發洩不藏。

    心者,宗脈之所聚也,氣洩脈空,心宮虛豁,故久留心下,而成洞心。

    辛與氣俱行,氣得辛散而發洩,故辛入而與汗俱出,是辛入而走氣也。

     【黃帝曰: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何也?少俞曰:苦入于胃,五谷之氣皆不能勝苦,苦入下脘,三焦之道皆閉而不通,故變嘔。

    齒者,骨之所終也,入而複出,知其走骨也,故苦入而走骨矣。

    】 苦入于胃,五谷之氣皆不能勝之,直入下脘,三焦之道得此苦味,皆閉而不通,不得下洩,則逆而上湧,故變嘔吐。

    齒居上部,骨之所終也,入而複出,經曆齒牙,知其走骨,故苦入而走骨矣。

     【黃帝曰,甘走肉,多食之,令人悗心,何也?少俞曰:甘入于胃,其氣弱小,不能上至于上焦,而與谷留于胃中,令人柔潤者也。

    胃柔則緩,緩則蟲動,蟲動則令人悗心。

    其氣外通于肉,故甘走肉。

    】 甘入于胃,其氣弱小,以得土氣之沖和,其性不烈也。

    弱小,故不能上至于上焦,而與谷氣留于胃中,氣滞津凝,令人柔潤。

    胃柔則緩,緩則蟲動,蟲生于木,土郁木遏,蟲不舒暢,是以動也。

    蟲動氣阻,故令人悗心。

    其氣外通于肉,故甘走肉也。

     骨度四十六 【黃帝問于伯高曰:脈度言經脈之長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而脈度定矣。

    黃帝曰:願聞衆人之度。

    人長七尺五寸者,其骨節之大小長短各幾何?】 何以立之,何以立其度數也。

     【伯高曰: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

    胸圍四尺五寸。

    腰圍四尺二寸。

    發所覆者,顱至項,尺二寸。

    發以下至頤,長一尺,君子中折。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

    缺盆以下至(骨曷)(骨虧),長九寸,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

    (骨曷)(骨虧)以下至天樞,長八寸,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過則回腸廣長,不滿則狹短。

    橫骨,長六寸半。

    橫骨上廉以下至内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

    内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

    内輔下廉下至内踝,長一尺三寸。

    内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膝腘以下至跗屬,長一尺六寸。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故骨圍大則太過,小則不及。

    】 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髑髅骨也。

    男子頭骨共八片,舊注蔡州人多一片,共九片。

    腦後有二縫,一橫一直。

    女子頭骨共六片,腦後有橫縫,無直逢。

    胸圍四尺五寸,兩乳之周圍也。

    胸前橫骨三條,左右脅骨共十二條。

    女子多擎夫骨二條,左右共十四條。

    腰圍四尺二寸,七節之周圍也。

    《素問·刺禁論》:七節之旁,中有小心。

    此取頭、胸、腰骨之圍數,即其橫廣,以推其縱長也。

    發所覆者,顱至項,尺二寸,前發際以下曰顱,後發際以下曰項,此前後發際之度也。

    發以下至頤,長一尺。

    此以下言其縱長之度。

    人有短長,其度不一,君子中而折之,取其中數,以定準則。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缺盆,項下橫骨中陷中也。

    缺盆以下至骨曷骨虧,長九寸,骨曷骨虧,蔽心骨也。

    即鸠尾骨。

    此當肺之所居,故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

    骨曷骨虧以下至天樞,長八寸,天樞,足陽明穴,在臍旁二寸。

    《素問·至真要論》:身半以上,天氣主之,身半以下,地氣主之,半者,所謂天樞是也。

    此當胃之所居,故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

    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橫骨,陰毛中曲骨也。

    此當回腸所居,故過則回腸廣長,不滿則狹短。

    橫骨,長六寸半。

    橫骨上廉以下至内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内輔,膝内輔骨也。

    内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

    内輔下廉下至内踝,長一尺三寸。

    内踝以下至地,長三寸。

    膝腘以下至跗屬,長一尺六寸,腘,膝後曲處也,跗,足背,跗屬,足跗所屬之部也。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此人身前面縱長之度也。

    其長短之度,視其頭、胸、腰骨之圍數,骨圍大則太過,小則不及,折中數以推之,則得其大凡矣。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

    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

    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

    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膝以外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

    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角,耳上高骨,柱骨,肩上豎骨。

    頸骨。

    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

    腋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季脅,脅下盡處也。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股骨曰髀,髀骨縫曰髀樞。

    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

    膝以外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京骨,足太陽穴,在小指後,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此側面縱長之度也。

     【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二寸半。

    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

    上節長一寸四分分之一,故上七節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奇分在下。

    】 項發以下至背骨,長二寸半,背骨,脊骨之大椎也。

    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即脊骨,脊骨二十四節,除項上三椎,自大椎以下,計二十一節,尾骶,脊骨之末節,即尻骨也。

    脊骨上粗下細,其上之節,每長一寸四分分之一,即一寸四分一厘也,故上七節至于膂骨長九寸八分分之七,即九寸八分七厘也。

    下節漸短,其奇分不盡之數,在下節勻之,以合三尺之數。

    此後面縱長之度也。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

    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

    】 此臂手縱長之度也。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

    兩顴之間,相去七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

    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完骨,足少陽穴,左右相去廣九寸。

    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耳門,手太陽聽宮之分,左右相去一尺三寸,頭圍二尺六寸之半也。

    兩顴之間相去七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

    兩髀之間,廣六寸半。

    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此上下橫廣之度也。

     【此衆人之骨度也,所以立經脈之長短也。

    是故視其經脈之在于身也,其見浮而堅,其見明而大者,多血,細而沉者,多氣也。

    】 此衆人之骨度也,折衷其數,所以立經脈之長短也。

     外候本髒四十七 【黃帝問于岐伯曰:人之血氣精神者,所以奉生而周于性命者也。

    經脈者,所以行血氣而營陰陽,濡筋骨,利關節者也。

    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阖者也。

    志意者,所以禦精神,收魂魄,适寒溫,和喜怒者也。

    是故血和則經脈流行,營複陰陽,筋骨勁強,關節清利矣。

    衛氣和則分肉解利,皮膚調柔,腠理緻密矣。

    志意和則精神專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髒不受邪矣。

    寒溫和則六腑化谷,風痹不作,經脈通利,肢節得安矣。

    此人之平常也。

    五髒者,所以藏精神血氣魂魄者也。

    六腑者,所以化水谷而行津液者也。

    此人之所以俱受于天也,無智愚賢不肖,無以相倚也。

    然有其獨盡天壽,而無邪僻之病,百年不衰,雖犯風雨卒寒大暑,猶弗能害也,有其不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