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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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陰氣有徐,故躁。
】輸與腧通。
陽氣反入,陽氣内陷也。
【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
】 九針十二原: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謂氣穴三百六十五也。
九針論三 【黃帝曰:餘聞九針于夫子,衆多博大矣,徐猶不能寤,敢問九針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曰:九針者,天地之大數也,始于一而終于九。
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
黃帝曰:以針應九之數奈何?岐伯曰: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以針應數也。
一者天也,天者陽也,五髒之應天者肺,肺者五髒六腑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故為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
二者地也,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員其末,令無得傷肉分,傷則氣得竭。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故為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員其末,令可以按脈勿陷,以緻其氣,令邪氣獨出。
四者時也,時者四時八風之客于經絡之中,為痼病者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鋒其末,令可以瀉熱出血,而痼病竭。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陰與陽别,寒與熱争,兩氣相搏,合為癰膿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
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脈,虛邪客于經絡而為暴痹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尖大如牦,且員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邪之所客于經而為痛痹,舍于經絡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者也。
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八正之虛風,八風傷人,内舍于骨解腰脊關節腠理之間,為深痹也,故為之治針,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取深邪遠痹。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風水之狀,而溜不能過于機關大節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挺,其鋒微員,以取大氣之不能過于關節者也。
】 骨解,骨節也。
【黃帝曰:針之長短有數乎?岐伯曰:一曰镵針者,取法于巾針,去末寸半,卒銳之,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也。
二曰員針,取法于絮針,筒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間氣。
三曰鍉針,取法于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出。
四曰鋒針,取法于絮針,簡其身,鋒其末,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
五曰铍針,取法于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争者也。
六曰員利針,取法于牦針,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入内也,長一寸六分,主取癰痹者也。
七曰毫針,取法于毫毛,長三寸六分,主寒熱痛痹在絡者也。
八曰長針,取法于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痹者也。
九曰大針,取法于鋒針,其鋒微員,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節者也。
針形畢矣。
此九針大小長短法也。
九者,經巽之理,十二經脈陰陽之病也。
】 巾針、絮針、牦針、綦針、鋒針,皆古針名。
巽,順也,九針者,經常巽順之理,具在于此,所治者,十二經脈陰陽之病也。
九者,經巽之理二句,舊誤在周痹。
官針四 【凡刺之要,官針最妙。
九針之宜,各有所為,長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
疾淺針深,内傷良肉,皮膚為癰。
病深針淺,病氣不瀉,支為大膿。
病小針大,氣瀉太甚,疾必為害。
病大針小,氣不瀉洩,亦複為敗。
失針之宜,大者瀉,小者不移。
已言其過,請言其所施。
】 大者瀉,小者不移,害之大者,瀉其正氣,小者,其病仍不移易也。
【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以镵針于病所,膚白勿取。
病在分肉間,取以圓針于病所。
病在經絡痼痹者,取以鋒針。
病在脈,氣少當補之者,取以鍉針,于井荥分俞。
病為大膿者,取以铍針。
病痹氣暴發者,取以圓利針。
病痹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針。
病在中者,取以長針。
病水腫而不能通關節者,取以大針。
病在五髒固居者,取以鋒針,瀉于井荥分俞,取以四時。
】 九針名義,見九針十二原。
【凡刺有九,以應九變。
一曰腧刺,腧刺者,刺諸經荥俞髒腧也。
二曰遠道刺,遠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腧也。
三曰經刺,經刺者,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
四曰絡刺,絡刺者,刺小絡之血脈也。
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間也。
六曰大瀉刺,大瀉刺者,刺大膿,以铍針也。
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皮膚也。
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
九曰淬刺,淬刺者,燔針取痹也。
】 巨刺,義詳《素問·缪刺論》。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
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痹。
刺此者,傍針之也。
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也。
上下行者,直内無拔針,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針,複刺之也。
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旁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痹也。
四曰齊刺,齊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氣小深者。
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痹氣小深者也。
五曰揚刺,揚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氣之博大者也。
六曰直針刺,直針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
七曰腧刺,腧刺者,直入直出,稀發針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
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搖而深之,緻針骨所,以上下摩骨也。
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
十曰陰刺,陰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
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
十一曰傍針刺,傍針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
十二曰贊刺,贊刺者,直入直出,數發針而淺之,出血,是謂治癰腫也。
】 恢,擴也,前後恢筋急者,恢擴其筋,以舒其急也。
【凡刺有五,以應五髒。
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内而疾發針,無針傷肉,如拔毛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
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針之,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
三曰關刺,關刺者,直刺左右盡筋上,以取筋痹,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
或曰淵刺,一曰豈刺。
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雞足,針于分肉之間,以取肌痹,此脾之應也。
五曰腧刺,腧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腎之應也。
】 合谷者,肉之大會為谷,《素問·氣穴論》語。
針于分肉之間,合于肉之大會也。
【黃帝問于岐伯曰:餘聞九針于夫子,衆多矣,不可勝數,餘推而論之,以為一紀。
餘司誦之
】輸與腧通。
陽氣反入,陽氣内陷也。
【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
】 九針十二原: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謂氣穴三百六十五也。
九針論三 【黃帝曰:餘聞九針于夫子,衆多博大矣,徐猶不能寤,敢問九針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曰:九針者,天地之大數也,始于一而終于九。
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
黃帝曰:以針應九之數奈何?岐伯曰: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以針應數也。
一者天也,天者陽也,五髒之應天者肺,肺者五髒六腑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故為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
二者地也,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員其末,令無得傷肉分,傷則氣得竭。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故為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員其末,令可以按脈勿陷,以緻其氣,令邪氣獨出。
四者時也,時者四時八風之客于經絡之中,為痼病者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鋒其末,令可以瀉熱出血,而痼病竭。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陰與陽别,寒與熱争,兩氣相搏,合為癰膿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
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脈,虛邪客于經絡而為暴痹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尖大如牦,且員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邪之所客于經而為痛痹,舍于經絡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者也。
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八正之虛風,八風傷人,内舍于骨解腰脊關節腠理之間,為深痹也,故為之治針,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取深邪遠痹。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風水之狀,而溜不能過于機關大節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挺,其鋒微員,以取大氣之不能過于關節者也。
】 骨解,骨節也。
【黃帝曰:針之長短有數乎?岐伯曰:一曰镵針者,取法于巾針,去末寸半,卒銳之,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也。
二曰員針,取法于絮針,筒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間氣。
三曰鍉針,取法于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出。
四曰鋒針,取法于絮針,簡其身,鋒其末,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
五曰铍針,取法于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争者也。
六曰員利針,取法于牦針,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入内也,長一寸六分,主取癰痹者也。
七曰毫針,取法于毫毛,長三寸六分,主寒熱痛痹在絡者也。
八曰長針,取法于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痹者也。
九曰大針,取法于鋒針,其鋒微員,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節者也。
針形畢矣。
此九針大小長短法也。
九者,經巽之理,十二經脈陰陽之病也。
】 巾針、絮針、牦針、綦針、鋒針,皆古針名。
巽,順也,九針者,經常巽順之理,具在于此,所治者,十二經脈陰陽之病也。
九者,經巽之理二句,舊誤在周痹。
官針四 【凡刺之要,官針最妙。
九針之宜,各有所為,長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
疾淺針深,内傷良肉,皮膚為癰。
病深針淺,病氣不瀉,支為大膿。
病小針大,氣瀉太甚,疾必為害。
病大針小,氣不瀉洩,亦複為敗。
失針之宜,大者瀉,小者不移。
已言其過,請言其所施。
】 大者瀉,小者不移,害之大者,瀉其正氣,小者,其病仍不移易也。
【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以镵針于病所,膚白勿取。
病在分肉間,取以圓針于病所。
病在經絡痼痹者,取以鋒針。
病在脈,氣少當補之者,取以鍉針,于井荥分俞。
病為大膿者,取以铍針。
病痹氣暴發者,取以圓利針。
病痹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針。
病在中者,取以長針。
病水腫而不能通關節者,取以大針。
病在五髒固居者,取以鋒針,瀉于井荥分俞,取以四時。
】 九針名義,見九針十二原。
【凡刺有九,以應九變。
一曰腧刺,腧刺者,刺諸經荥俞髒腧也。
二曰遠道刺,遠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腧也。
三曰經刺,經刺者,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
四曰絡刺,絡刺者,刺小絡之血脈也。
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間也。
六曰大瀉刺,大瀉刺者,刺大膿,以铍針也。
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皮膚也。
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
九曰淬刺,淬刺者,燔針取痹也。
】 巨刺,義詳《素問·缪刺論》。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
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痹。
刺此者,傍針之也。
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也。
上下行者,直内無拔針,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針,複刺之也。
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旁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治筋痹也。
四曰齊刺,齊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氣小深者。
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痹氣小深者也。
五曰揚刺,揚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氣之博大者也。
六曰直針刺,直針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氣之淺者也。
七曰腧刺,腧刺者,直入直出,稀發針而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
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搖而深之,緻針骨所,以上下摩骨也。
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
十曰陰刺,陰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
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
十一曰傍針刺,傍針刺者,直刺傍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
十二曰贊刺,贊刺者,直入直出,數發針而淺之,出血,是謂治癰腫也。
】 恢,擴也,前後恢筋急者,恢擴其筋,以舒其急也。
【凡刺有五,以應五髒。
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内而疾發針,無針傷肉,如拔毛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
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針之,中脈為故,以取經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
三曰關刺,關刺者,直刺左右盡筋上,以取筋痹,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
或曰淵刺,一曰豈刺。
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雞足,針于分肉之間,以取肌痹,此脾之應也。
五曰腧刺,腧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腎之應也。
】 合谷者,肉之大會為谷,《素問·氣穴論》語。
針于分肉之間,合于肉之大會也。
【黃帝問于岐伯曰:餘聞九針于夫子,衆多矣,不可勝數,餘推而論之,以為一紀。
餘司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