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論偏官取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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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皆可引化,極貴之征。

    參閱《滴天髓闡微》源流節。

    ) 丙寅戊戌壬戌辛醜 己亥庚子辛醜壬寅癸卯甲辰 本篇何參政命造,日主弱而煞重,以時上辛印化煞為用,妙在丙财生煞而不破印,兩不相礙,為煞印有情也。

    以庚子辛醜為最美,壬寅、癸卯、甲辰亦吉。

    蓋不傷印,總無妨礙也。

    煞用傷官,行運與食同(食傷同類)。

     原文:七煞用财,其以财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财,傷食皆吉,喜财怕印,透煞亦順。

     徐注:七煞用财,用之方式不同。

    如身強食重而煞輕,用财洩食傷以滋煞,亦可用财,《滴天髓》所謂“财滋弱煞”是也。

    有身強用食制煞,而透印奪食者,用财去印,是以病藥取用也,詳見本篇評注。

    如周丞相造,兼此兩種用法: 戊戌甲子丁未庚戌 乙醜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 一水四土,制煞太過,本可用甲木制土,無如冬木力薄,不足疏土,且财印并見,無劫相衛,亦不能用印。

    丁火通根戌未,得土衛護而身強,反以印為病。

    用庚去病,洩傷生煞為用。

    運行戊辰己巳食傷之地,有财洩其氣,不畏食重。

    原局煞輕,用神在财,透官煞亦順,惟忌劫财之鄉耳。

     (林注:深冬丁火,木不厭多。

    此造應該是用甲木生身,以印化殺,庚金為病,木火為喜用。

    一路木火運程,所以貴至丞相。

    徐氏所論謬矣。

    ) 原文:其以财而助煞不及者,财已足,則喜食印與幫身;财未足,則喜财旺而露煞。

     徐注:以财助煞不及,即财滋弱煞也。

    财已足,喜食印與幫身,即用印化煞,見上例何參政造,财未足,喜财旺露煞,如上周丞相造。

    即其一例。

    更有印重煞輕而用财者,如本篇劉運使造: 甲申乙亥丙戌庚寅 丙子丁醜戊寅己卯庚辰辛巳 寅戌拱午而透丙,即是火局,寅亥又合木,煞化為印,甲乙并透,印重身強,取财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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