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論相神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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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解沖為救應者,如庚用午官,而子沖隔醜,則子醜合而解沖,官格以成,是以醜為相也。

    見寅卯,則水生木,木生午火以解沖,則寅卯為相也。

    更有甲用酉官,逢午為傷,得子沖去午而官格以成,是子為相也。

    千變萬化,要在随局配置。

    以上論地支之相。

     原文:相神無破,貴格已成;相神相傷,立敗其格。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印,制傷以護官矣,而又逢戊,癸合戊而不制丁,癸水之相傷矣;丁用酉财,透癸逢己,食制煞以生财矣,而又透甲,己合甲而不制癸,己土之相傷矣。

    是皆有情而化無情,有用而成無用之格也。

     徐注:上文雲成中有敗,必是帶忌,有忌而無救應之神,是為破格,或救應之神被傷,亦是破格,所謂相神有傷也。

    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為印,制傷護官,乃救應之神也,又透戊合癸,則救應被傷矣。

    不特天幹如此,支神亦同。

    如上節癸生亥月,透丙為财,财為月建所劫,逢卯來會,或逢寅來合,則化劫為财而成格;如卯逢酉沖,寅逢申沖,則寅卯之相被傷而破格矣。

    參觀用神變化及成敗救應節。

     原文: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種議論,一種作用,一種棄取,随地換形,難以虛拟,學命者其可忽諸? 徐注:凡看八字,必合全局,何者為用,何者為相,必有一種理論,用必合于日元之需要,而相必合于用神之需要。

    分疏明白,自有一定不易之理。

    試舉一例,如左: 戊戌甲子己巳戊辰 乙醜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 月令偏财,為我之财,本當以财為用,但以生于十一月,水寒土凍,調候為急,故以巳中丙火為用神也。

    但比劫重重,争财為病,甲木官星制住比劫,使群劫不能争财,兼以生丙火是以甲木為相神也。

    運行木火之地,富貴兼全,詳見星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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