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論用神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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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寅月,月劫秉令,會午會戌,則劫化為食傷,透戊則為食傷生财,不作比劫争财論。

    此二者因會合而變化者。

    因變化而忌化為喜,為變之善者。

     徐注:辛生寅月,月令正财秉令,透丙則以财生官旺為用,不專以财論。

    壬生戌月,月令七煞秉令,透辛則辛金餘氣作用,煞印相生,不專以煞論。

    此二者以透出而變化者也。

    癸生寅月,月令傷官秉令,藏甲透丙,會午會戌,則寅午戌三合,傷化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為财論,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論。

    蓋寅午戌三合變化在前,不作傷官見官論也。

    乙生寅月,月劫秉令,會午會戌,則劫化為食傷,透戊則為食傷生财,不作比劫争财論。

    此二者因會合而變化者也。

    因變化而忌化為喜,為變之善者。

     原文:何謂變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為印绶,甲不透幹而會午會戌,則化為劫。

    丙生申月,本屬偏财,藏庚透壬,會子會辰,則化為煞。

    如此之類亦多,皆變之不善者也。

     徐注:丙生寅月,甲木秉令,本為偏印,甲不透幹百透丙,或會午會戌,則三合火局,印化為劫。

    丙生申月,庚金秉令,本屬偏财,幹不透庚而透壬,或會子會辰,則三合火局,财化為煞。

    因變化而喜化為忌,為變之不善。

    喜忌變化不一,特舉數造為例: 壬寅丁未己卯乙亥 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醜 此伍廷芳之造也。

    己生未月,幹透丁火,正火土當旺之時,然支會亥卯未木局,幹透壬水,丁合壬化木,年支寅,時透乙以助之,丁未兩字,皆化為木,己土不得不從煞矣。

    四柱無金,會局純粹,從煞格成也。

     丙子壬辰壬申乙巳 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 此王克敏造也。

    壬生三月,本為墓地,戊土七煞秉令,然辰中不透戊而透壬乙,申子辰三合水局,則土旺變為水旺,春木餘氣,洩水之旺氣,丙火又得祿于巳,變為傷官生财格。

     乙亥己卯甲申乙亥 戊寅丁醜丙子乙亥甲戌癸酉 此湖北都督蕭耀南之造。

    月令陽刃,申金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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