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論十幹配合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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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合化之義,以十幹陰陽相配而成。
河圖之數,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九十,先天之道也。
故始于太陰之水,而終于沖氣之土,以氣而語其生之序也。
蓋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陰陽老少,而後沖氣,故生以土。
終之既有五行,則萬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質焉,故以土先之。
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則化為土;土則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
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
此十幹合化之義也。
徐注:十幹配合,源于《易》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數,而以為十幹之合即河圖之合,其實非也。
河圖一六共宗(水),二七同道(金),三八為朋(木),四九為友(火),五十同途(土)。
堪輿之學,以盤為體,根于河圖,以運為用,基于洛書,此與命理不同。
命理十幹之合,與醫道同源,出于〈内經·五運大論〉。
曰:丹天之氣,經于牛女戊分;黷天之氣,經于心尾己分;蒼天之氣,經于危室柳鬼;素天之氣,經于亢氐昴畢;玄天之氣,經于張翼奎婁。
所謂戊己之間,奎璧角轸,乃天地之門戶也。
戌亥之間,奎璧之分也;辰己之間,角轸之分也。
故五運皆起于角轸。
甲己之歲,戊己黷天之氣,經于角轸,角屬辰轸屬巳,其歲月建,得戊辰己巳,幹皆土,故為土運。
乙庚之歲,庚辛素天之氣,經于角轸,其歲月建,得庚辰辛巳,幹皆金,故為金運。
丙辛之歲,壬癸玄天之氣,經于角轸,其歲月建,得甲辰乙巳,幹皆木,故為木運。
戊癸之歲,丙丁丹天之氣經天于角轸,其歲月建得丙辰丁巳,幹皆火,故為火運。
夫十幹各有本氣,是為五行,若五合所化,則為五運。
曰運者,言天之緯道,臨于辰巳者,為何緯道也?星命家逢辰則化之說,
河圖之數,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九十,先天之道也。
故始于太陰之水,而終于沖氣之土,以氣而語其生之序也。
蓋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陰陽老少,而後沖氣,故生以土。
終之既有五行,則萬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質焉,故以土先之。
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則化為土;土則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
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
此十幹合化之義也。
徐注:十幹配合,源于《易》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數,而以為十幹之合即河圖之合,其實非也。
河圖一六共宗(水),二七同道(金),三八為朋(木),四九為友(火),五十同途(土)。
堪輿之學,以盤為體,根于河圖,以運為用,基于洛書,此與命理不同。
命理十幹之合,與醫道同源,出于〈内經·五運大論〉。
曰:丹天之氣,經于牛女戊分;黷天之氣,經于心尾己分;蒼天之氣,經于危室柳鬼;素天之氣,經于亢氐昴畢;玄天之氣,經于張翼奎婁。
所謂戊己之間,奎璧角轸,乃天地之門戶也。
戌亥之間,奎璧之分也;辰己之間,角轸之分也。
故五運皆起于角轸。
甲己之歲,戊己黷天之氣,經于角轸,角屬辰轸屬巳,其歲月建,得戊辰己巳,幹皆土,故為土運。
乙庚之歲,庚辛素天之氣,經于角轸,其歲月建,得庚辰辛巳,幹皆金,故為金運。
丙辛之歲,壬癸玄天之氣,經于角轸,其歲月建,得甲辰乙巳,幹皆木,故為木運。
戊癸之歲,丙丁丹天之氣經天于角轸,其歲月建得丙辰丁巳,幹皆火,故為火運。
夫十幹各有本氣,是為五行,若五合所化,則為五運。
曰運者,言天之緯道,臨于辰巳者,為何緯道也?星命家逢辰則化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