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忘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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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逐外名曰安心,心安而虛,道自來居。

    經雲:人能虛心無為,非欲於道,道自歸之。

    内心既無所着,外行亦無所為,非争非穢,故毀譽無從生,非智非愚,故利害無由撓。

    實則順中為常,權則與時消息,苟免諸累,是其智也。

    若非時非事,役思強為者,自雲不着,終非真學。

    何耶?心法如眼也,纖毫入眼,跟則不安,小事關心,心必動亂,既有動病,難入定門。

    是故修道之要,急在除病,病若不除,終難得定。

    有如良田,刑棘未誅,雖下種子,嘉苗不茂。

    愛見思慮,是心刑棘,若不除蓊,定慧不生。

    或身居富貴,或學備經史,言則慈儉,行則貪殘,辯足以飾非,勢足以威物,得則名己,過則尤人,此病最深,雖學無益。

    所以然者,為自是故。

    然此心猶來依境,未慣獨立,乍無所托,難以自安,縱得暫安,還複散亂。

    随起随制,務令不動,久久調熟,自得安閑。

    無問晝夜二,行住坐外,及應事之時,常須作意安之。

    若心得定,即須安養,莫有惱觸,少得定分,即堪自樂,漸漸馴狎,惟益清遠。

    平生所愛#3,已嫌蔽陋,況因定生慧,深達真假乎。

    且牛馬家畜也,放縱不收,猶自生梗,不受駕馭。

    鷹鶴野烏也,為人羁絆,終日在手,自然調熟。

    況心之放逸,縱任不收,唯益廳疏,何能觀妙。

    經雲:雖有拱璧,以先驷馬,不如坐進此道。

    夫法之妙用也,其在能行,不在能言,行之則斯言為當,不行則斯言如妄。

    又時人所學,貴難而賤易,若論法要,廣說虛無,思慮所莫能達,行用所莫能階者,則歎不可思議。

    而下風盡禮,如其信言不美,指事直說,聞則心解,言則可行者,此實不可思議,而人翻以為淺近,而輕忽不信。

    經雲: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夫惟無知,是以不我知。

    又有言火不熱,燈不照間,稱為妙義。

    夫火以熱為用,燈以照間為功。

    今則盛談火不熱,未嘗一時廢火,燈不照間,必須終夜然燈。

    言行相違,理實無取,此即破相之言,而人反以為深玄之妙。

    雖惠子宏辯,莊生以為不堪。

    膚受之流,誰能斷簡,至學之士,庶不留心。

     或曰:夫為大道者,在物而心不染,處動而神不亂,無事而不為,無時而不寂。

    今獨避事而取安,離動而求定,勞於控制,乃有動靜二心,滞於住守,是成取舍兩病。

    都未覺其外執,而謂道之階要,何其謬邪。

    答日:總物而稱大,通物之謂道,在物而不染,處事而不亂,真為大矣,實為妙矣。

    然謂吾子之鑒有所未明,何耶?徒見貝錦之輝煥,未曉始抽之素絲,才聞嗚鶴之沖天,詛識先資於谷食。

    蔽日之幹,起於毫末。

    神凝至聖,積習而成今。

    徒學語其聖德,而不知聖之所以德,可謂見卯而求時夜,見彈而求鵲炙。

    何其造次哉。

    故經雲: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

    然後乃至大順。

     簡事四 夫人之生也,必嘗於事物,事物稱萬,不獨委於一人。

    巢林一枝,烏見遺於叢泊。

    飲河滿腹,獸不悟於洪波。

    外求諸物,内明諸己,知生之有分,不務分之所無,識事之有當,不任事之非當。

    任非當則傷於智,力務過分則弊於形神。

    身且不安,何能及道。

    是以修道之人,莫若斷簡事物,知其閑要,較量輕重,識其去取,非要非重,皆應絕之。

    猶人食有酒肉,衣有羅绮,身有名位,财有金玉,此并情欲之餘好,非益生之良藥。

    衆皆徇之,自緻亡敗。

    靜而思之,何迷之甚。

    《莊》雲:達生之情者,不務生之所無以為。

    生之所無以為者,分外物也。

    蔬食弊衣,足養性命,豈待酒肉羅绮,然後生全哉?是故於生無所要用者,并須去之。

    於生之用有餘者,亦須舍之。

    财有害氣,積則傷人,雖少猶累,而況多乎?以隋珠而彈千仞之雀,人猶笑之,況背道德,忽性命,而從非要,以自促伐者乎?夫以名位比道德,則名位假而賤,道德真而貴。

    能知貴賤,應須去取,不以名害身,不以位易志。

    《莊》雲:行名失己,非士也。

    《西升經》雲:抱元守一,過度神仙,子未能守,但坐榮官。

    若不簡擇,觸事皆為,心勞智昏,修道事阙。

    若處事安閑,在物無累者,自屬證成之人。

    若實未成,而言無累者,誠自诳耳。

     真現五 夫真觀者,智士之先鑒,能人之善察,究傥來之禍福,詳動靜之吉兇,得見機前,因之造适,深祈衛足,竊務全生,自始至末,行無遺累,理不違此者,謂之真觀。

    然一餐一寝,俱為損益之源,一行一言,堪成禍福之本。

    雖作#4巧持其末,不如拙誠其本。

    觀本知末,又非躁競之情。

    是故收心簡事,日損有為,體靜心閑,方可觀妙。

    經雲:常無欲,以觀其妙。

    然修道之身,必資衣食,事有不可廢,物有不可棄者,當須虛襟而受之,明目而當之,勿以為妨,心生煩躁。

    若因事煩躁者,心病已動,何名安心?夫人事衣食者,我之船舫也。

    欲渡於海,事資船舫,渡海若訖,理自不留。

    因何未渡,先欲廢舍?衣食虛幻,實不足營,為出離虛幻,故求衣食,雖有營求之事,莫生得失之心,即有事無事,心常安泰。

    與物同求而不同貪,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