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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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要非泥其名以為實者也。

     震東方木木之神青龍甲乙日起青龍 離南方火火之神朱雀丙丁日起朱雀 兌西方金金之神白虎庚辛日起白虎 坎北方水水之神玄武壬癸日起玄武 坤艮中央土土之神勾陳螣蛇戊己日起勾陳騰蛇 《傳》曰:“前朱雀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

    ”古者五行各有專官,官世其守,功德在民,民不能忘。

    即假人名以神号,舉其名知其用,所以便事也。

    吉兇神煞之名,皆此類也。

    必求其人以實之,愚也。

    必妄其名而斥之,亦讵足為智哉!六壬、太乙、遁甲之言神,舉可隅反矣。

     六屬 六屬者以五音分屬六爻,即本于納音。

    納音與納甲相表裡。

    屬之于爻,仍随八卦之納甲以定其數也。

    舉例如下: 子午屬庚震初爻也庚子午 卯酉屬己離初爻也已卯酉 寅申屬戊坎初爻也戊寅申 辰戌屬丙艮初爻也丙辰戌 巳亥屬丁兌初爻也丁巳亥 不言乾坤,六子之爻,皆乾坤之爻也。

    《說卦》“神也者”一章,不言乾坤,非特六子之用,皆乾坤之用。

    而所謂神者,即乾坤之陰陽不測,周流六虛者也。

    納音之說似淺而實深。

    精微之理,非可以迹象求之。

    謂之音者,乾坤爻辰左行右行。

    間辰六位,即六律六呂,相生之所本,故以分屬六爻,各納其辰,而謂之納音。

    今術家占筮推演及風角堪輿諸家,均不能廢納音以為言,而莫知其所由來。

    因備六爻所屬,并列《内經》及揚子雲、抱樸子諸家之圖于後,庶閱者可悉其始末矣。

     納音始于黃帝,今《内經》所載最詳。

    京氏六十律與甲子分配,自是古法。

    蓋以一律納五音,十二律納六十音。

    《内經》五音,始于金,傳火傳木傳水傳土。

    陽律陰呂,隔八相生。

    葛稚川曰:“一言得之者,宮與土(所屬者即一言而得)。

    三言得之者,徵與火(如戊去庚三位,故曰三言。

    下仿此)。

    五言得之者,羽與水。

    七言得之者,商與金。

    九言得之者,角與木。

    故子午九,醜未八,寅申七,卯酉六,辰戌五,巳亥四也。

    ”揚子雲《太玄》以火土木金水為序,與《内經》不同。

    甲子乙醜金者,言甲乙子午其數九,乙庚醜未其數八,甲乙子醜積數三十四,以五除之餘四,故為金。

    餘仿此數,列右圖: 按:甲己子午九,乙庚辛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己亥對宮亥空為虛,己與虛對為孤,己亥者孤虛之數也。

    )。

    黃梨洲先生《象數論》所評議者,頗多未當。

    其謂甲子乙醜金者,甲九子九,乙八醜八,積三十四,以五除之餘四故為金。

    其數則是,其術則非也。

    故于丙寅丁卯,丙七寅七丁六卯六積二十六,以五陰之餘一故為火,便不成文矣。

    金四為一當為水,何以為火?而猶曰餘準此将無一能合者矣。

    蓋納音得數之算法,當以大衍為本。

    以大衍之數五十去一,除去甲己子午之積數,餘則以五除之,得一則屬水,水生木,其納音為木。

    丙寅丁卯之為火,當以積數二十六,除大衍五十去一,餘二十三,以五除之餘三,屬木,木生火,故納音為火。

    甲子乙醜之積三十四,以除大衍去一餘五,五屬土,土生金。

    非三十四餘五餘四之謂也。

     納音納甲,與天幹地支,皆始于黃帝。

    蓋自伏羲畫卦,利用宜民,至神農黃帝,文明日進,變化益繁。

    非單純八卦之象數所能濟用,故益之以陰陽五行。

    天五地六,迎日推曆,布算測地,以盡八卦之用。

    所謂“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納甲取先天,法象乎日月,仰以觀于天文也。

    納音以先天合後天,取數于陰陽十二消息,以布五行,俯以察于地理也。

    故京孟之《易》,悉本于此。

    朱元升《三易備遺》推衍納音最詳,巳亥數伏,一六相合,以為即《歸藏》之數,非無見也。

     運氣第十七 運氣升降由于氣,氣之盛衰由于數,數之進退在乎人。

    聖人作《易》立人極以明人道,言天言地,皆為人言而為人謀。

    人在天地中,為善為惡,為君子,為小人,皆在人之自為。

    而氣機之感召,陰陽進退,而數即随之而消長。

    積氣成運,積運成象,為殃為祥,皆視所積。

    積之以漸,非一朝一夕之故。

    及其至焉,則為泰為否。

    君子小人之消長,似乎天實為之,命實定之。

    嗚呼!天豈任其責哉!《易》以象設教,善惡吉兇,無不備著于象。

    而以陰陽五行生合升降,為之節度。

    法象于天地,而示人以進德修業之天則,各有數度。

    此君子以人合天之本,而古聖人經緯天地,燮理陰陽之大用,皆備于此焉。

    後儒不察,空言性命,而莫知其象,莫悉其數。

    反以聖人示之陰陽氣運,為小道,為術數,棄置不言。

    不知《易》以道陰陽,卦象彖爻無論矣,即孔子之《十翼》,亦無一言無一字,不與陰陽度數相密合。

    觀于納甲納音,而後知五運六氣,皆出于八卦,在在足與《易》象《易》數相發明。

    欲知《易》之蘊者,不可不深察焉。

     此主運也。

    客運則以本年所屬五行作初運,輪流而布。

     是為《月令》之氣,年年定局不易,謂之主氣。

    至于客氣,則從年司天,自正南位起輪布,看主與客相臨,其氣相得則和,不相得則害。

     五運六氣,天地陰陽之橐龠,其傳最古,今惟《内經》言之最詳。

    聖人作《易》,法象乎天地,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而天地萬物,皆範圍乎運氣之中。

    所謂造化之機,與吾人身心性命,息息相關。

    民胞物與,豈空言所濟!讀董子《春秋繁露》、《淮南鴻烈》、揚子《法言》,當知鄙言之非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