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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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難顧名思義。
若火山之何以名旅,山火之何以名贲,及大過小過之類,則望文生義,即難自圓其說。
衆議紛纭,乃無可折中矣。
不知名位象數,互相因緣,不能相離。
不知名,其何以知《易》?遍征群籍,兼及古今占筮諸書,始知《周易》卦名,有合内外兩象之名義而成者,如屯蒙需訟等卦是也。
有取象于先天卦位者,如大小過等卦是也。
有取象于後天方位者,如謙睽家人等卦是也。
有合取先後天卦位者,如噬嗑同人節比中孚觀頤大小畜等卦是也。
更有取象于八宮世應,及五行順逆者,至不一例,要無不各有其義。
舊說隻限于内外兩象者,說尚可通。
餘皆以不解解之,茲特疏舉所已知者如左,未知者仍阙疑以俟後之君子。
乾象辭“天行健”三字盡之。
八純卦名,皆不易。
既知八卦之方位,象數重卦之名位,象數舉可知矣。
坤象辭“地勢坤”三字盡之。
乾不稱乾而坤稱坤者,此天地陰陽之分際,聖人之物筆也。
按:《序卦》不序乾坤,以乾坤為天地,萬物皆覆載于天地之中。
全《易》六十四卦皆乾坤六爻所生,故《系辭》稱為“《易》之門”,“《易》之蘊”,非屯蒙以下六十二卦所能等量而齊觀也。
《序卦》首曰“有天地”,天地即乾坤也。
屯屯,難也,陰陽始交,故為六十二卦之始。
按:屯象,草木初出地,而尾猶屈。
一陽動于下,而上未應。
中爻艮止,故難。
此由内外兩象取義以立名者也。
蒙蒙,物之始生。
按:陽氣動于地之下,而二上兩爻包坤,有離象。
如日光下燭,則地之上必有氣蒸發,所謂蒙氣是也。
故名曰“蒙”。
需《象》曰:“雲上于天”。
《序卦》:“需,養也。
”按:需從雨從而。
“雨”為坎,“而”與古文天字同,乾也。
訟《象》曰:“上剛下險。
險而健,訟。
”言其義也。
天與水違行,言其象也。
按:天水違行,何以有訟之名?夫乾父也,坎為中男,天與水乎,抑父與子也。
聖人不忍斥言父子,而雲天水,所謂微言也。
《雜卦》“訟不親也”,可互文見義矣。
師《彖》曰:“地中有水,師。
師,衆也。
”按:大地所載之物,莫多于水。
而地中之水,尤多于地上之水。
故雲“衆”。
比《象》曰:比,輔也。
按:水地相比,先天卦坤居北方,後天卦坎居北方,坤坎同位,故曰“比”。
此合先後天之象而立名者也。
小畜《象》曰:風行天上,小畜。
按:後天巽東南,乾西北,乾巽對宮,畜有相近相合之意。
此取後天方位之象以立名者也。
月卦乾為四月,與巽辰巳亦同位。
履《彖》曰:柔履剛也。
按:“柔履剛”三字,聚訟不決。
或雲“乾履兌”,或曰“三履四”,皆非也。
柔履剛,坤三柔履乾三剛,此由對卦取象以立名者也。
坤曰“履霜”,離曰“履錯然”。
始終以履,即始終以禮。
先天兌居乾之左,後天兌居乾之右,左右逢源,禮和為貴,合先後天之象觀之,更見象義之精,立名之當也。
泰《彖》曰:小往大來。
否《彖》曰:大往小來。
按:泰否之說,先儒言之詳矣。
然其立名,則取象于卦候,及先後天方位者也。
玩《坤?文言》自見。
同人天火同人。
《雜卦傳》曰:同人親也。
按:先天乾,後天離,先後同位,故曰“同人”,曰“同人親也”。
大有《象》曰:火在天上。
按:大有亦先後同位,而其立名。
不取先後天,而取對卦水地比覆象之地水師,故師衆也,大有衆也。
變化不測,精義入神。
《學易筆談二集》,述其一端,餘義尚未能盡。
謙《象》曰:地中有山。
按:後天坤艮對宮,坤未艮醜,子正在醜,午正在未,醜二未八。
二八易位,天地之數由此勻平,故曰“謙稱平”。
豫《象》曰:雷出地奮。
按:豫之立名,與大有與師謙與履同例。
履以制禮,禮之本在謙。
豫以作樂,樂之本在小畜。
孟子曰“畜君何尤”,又曰“一遊一豫為諸侯度”,乃深得易象之精意者也。
随《象》曰:澤中有雷。
按:随之立名,取象後天之少女長男,陽動陰随,夫倡婦随。
而六爻未嘗言夫婦,則重在随時。
有孚在道,不以形下之名與器限也。
此非熟玩先後天八宮納甲,及六十四卦,上下變通,未易窺測。
蠱《象》曰:山下有風。
按:山風兩卦,先天在右,後天居左。
立名之取象于先後天自無疑義。
爻象多取父母,即後天乾坤之證也。
所以謂之蠱者,蠱訓事,亦訓故。
史稱三皇五帝之故事,亦雲“蠱事”,故曰“幹蠱”。
陰陽之數,至十八而變化備,蠱次第十八。
物之變莫不由于風,實由于蟲。
巽之風兼今日之所謂空氣。
空氣不可見,于風見之。
巽之入,風之無微不入,實氣之無微不入耳。
蟲生于氣化,氣非有止之者亦不化。
上卦艮止,故蠱能變化。
物理之精,一名之微,而巨細無遺。
非造化之筆,其孰能之! 臨《象》曰:澤上有地。
按:臨為月卦,立名自出于卦候,觀彖辭自見。
臨醜月卦,醜數二。
醜與子合,為天地始合,故複小臨大。
觀《象》曰:風行地上。
按:巽坤亦先後天同位之卦。
名曰“觀”者,觀以目。
目上下相合,觀八月卦,故亦兼取卦候。
噬嗑《象》曰:電雷噬嗑。
按:先天離,後天震,故曰“噬嗑合”也。
明先後天之相合也。
贲《象》曰:山下有火。
按:山以草木為飾。
贲無色也。
山下有火,草木焚山成贲矣。
此由内外兩象立名者也。
旅之“鳥焚其巢”,象出于贲,所謂上下易之卦也。
剝《象》曰:山附于地。
按:剝為九月卦,當然由卦候立名。
陰之消陽以漸,剝與夬相對。
履霜堅冰,非至柔變剛,尚不悟其為剝也。
複《象》曰:雷在地中。
又曰:複其見天地之心乎?按:複為一陽來複,立名即取本卦之一爻為主,而兼取卦候。
《傳》曰“複小而辨于物”。
辨之于早,所以能見天地之心也。
無妄《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
按:妄,《說文》“亂也”。
馬、鄭、王、蕭皆作望。
以剛自外來為主于内,前人都以變卦釋之,而說各不同,未敢妄斷。
觀象辭“君子以茂對時育萬物”,則亦有取卦候。
故端木氏《周易指》以為對時卦,亦無他書可證,姑阙疑以待博雅君子。
大畜《象》曰:天在山中。
按:艮乾亦先後同位之卦,乾巽以辟卦及後天同位曰“小畜”。
故此先後八卦同位者,曰“大畜”。
頤《象》曰:山下有雷。
按:頤亦先後天同位,故取象上下相合。
凡頤皆下動而上下動者也。
爻取龜息虎視,當為古易相傳之象,為今道家修養之秘龠。
孔子非道家之學,故以節言語慎飲食言之,而象數亦無不悉合。
所謂殊塗而同歸也。
大過《象》曰:澤滅木。
按:大過,大者過也。
陽大陰小,過者過乎中之謂。
大過言大過乎中,即陽過乎中也。
此全取象于先天卦位。
先天巽兌居乾之左右,皆偏而不中。
巽兌皆二陽,所謂陽過乎中(先天以體為主,以二陽者為陽卦,二陰者為陰卦。
後天以用為主,以一陰為陰卦,一陽為陽卦。
觀大小過立名,先天卦之方位已明白如見矣。
)。
大者過也。
“大過棟桡”,棟極也,極中也,本末弱則合上下兩象而言之。
頤中重坤,大過重乾,以結上篇。
終以坎主,開後天之局,即以啟下篇之端。
故離履錯然,上下篇相錯,六十四卦皆一氣呵成矣。
習坎《象》曰:水洊至。
按:八純重卦,皆不易卦名,獨坎曰“習坎”。
先儒論議紛如,各有所見,偏以理想者多。
坎勞卦也,後天居坤位,坤“不習無不利”,所
若火山之何以名旅,山火之何以名贲,及大過小過之類,則望文生義,即難自圓其說。
衆議紛纭,乃無可折中矣。
不知名位象數,互相因緣,不能相離。
不知名,其何以知《易》?遍征群籍,兼及古今占筮諸書,始知《周易》卦名,有合内外兩象之名義而成者,如屯蒙需訟等卦是也。
有取象于先天卦位者,如大小過等卦是也。
有取象于後天方位者,如謙睽家人等卦是也。
有合取先後天卦位者,如噬嗑同人節比中孚觀頤大小畜等卦是也。
更有取象于八宮世應,及五行順逆者,至不一例,要無不各有其義。
舊說隻限于内外兩象者,說尚可通。
餘皆以不解解之,茲特疏舉所已知者如左,未知者仍阙疑以俟後之君子。
乾象辭“天行健”三字盡之。
八純卦名,皆不易。
既知八卦之方位,象數重卦之名位,象數舉可知矣。
坤象辭“地勢坤”三字盡之。
乾不稱乾而坤稱坤者,此天地陰陽之分際,聖人之物筆也。
按:《序卦》不序乾坤,以乾坤為天地,萬物皆覆載于天地之中。
全《易》六十四卦皆乾坤六爻所生,故《系辭》稱為“《易》之門”,“《易》之蘊”,非屯蒙以下六十二卦所能等量而齊觀也。
《序卦》首曰“有天地”,天地即乾坤也。
屯屯,難也,陰陽始交,故為六十二卦之始。
按:屯象,草木初出地,而尾猶屈。
一陽動于下,而上未應。
中爻艮止,故難。
此由内外兩象取義以立名者也。
蒙蒙,物之始生。
按:陽氣動于地之下,而二上兩爻包坤,有離象。
如日光下燭,則地之上必有氣蒸發,所謂蒙氣是也。
故名曰“蒙”。
需《象》曰:“雲上于天”。
《序卦》:“需,養也。
”按:需從雨從而。
“雨”為坎,“而”與古文天字同,乾也。
訟《象》曰:“上剛下險。
險而健,訟。
”言其義也。
天與水違行,言其象也。
按:天水違行,何以有訟之名?夫乾父也,坎為中男,天與水乎,抑父與子也。
聖人不忍斥言父子,而雲天水,所謂微言也。
《雜卦》“訟不親也”,可互文見義矣。
師《彖》曰:“地中有水,師。
師,衆也。
”按:大地所載之物,莫多于水。
而地中之水,尤多于地上之水。
故雲“衆”。
比《象》曰:比,輔也。
按:水地相比,先天卦坤居北方,後天卦坎居北方,坤坎同位,故曰“比”。
此合先後天之象而立名者也。
小畜《象》曰:風行天上,小畜。
按:後天巽東南,乾西北,乾巽對宮,畜有相近相合之意。
此取後天方位之象以立名者也。
月卦乾為四月,與巽辰巳亦同位。
履《彖》曰:柔履剛也。
按:“柔履剛”三字,聚訟不決。
或雲“乾履兌”,或曰“三履四”,皆非也。
柔履剛,坤三柔履乾三剛,此由對卦取象以立名者也。
坤曰“履霜”,離曰“履錯然”。
始終以履,即始終以禮。
先天兌居乾之左,後天兌居乾之右,左右逢源,禮和為貴,合先後天之象觀之,更見象義之精,立名之當也。
泰《彖》曰:小往大來。
否《彖》曰:大往小來。
按:泰否之說,先儒言之詳矣。
然其立名,則取象于卦候,及先後天方位者也。
玩《坤?文言》自見。
同人天火同人。
《雜卦傳》曰:同人親也。
按:先天乾,後天離,先後同位,故曰“同人”,曰“同人親也”。
大有《象》曰:火在天上。
按:大有亦先後同位,而其立名。
不取先後天,而取對卦水地比覆象之地水師,故師衆也,大有衆也。
變化不測,精義入神。
《學易筆談二集》,述其一端,餘義尚未能盡。
謙《象》曰:地中有山。
按:後天坤艮對宮,坤未艮醜,子正在醜,午正在未,醜二未八。
二八易位,天地之數由此勻平,故曰“謙稱平”。
豫《象》曰:雷出地奮。
按:豫之立名,與大有與師謙與履同例。
履以制禮,禮之本在謙。
豫以作樂,樂之本在小畜。
孟子曰“畜君何尤”,又曰“一遊一豫為諸侯度”,乃深得易象之精意者也。
随《象》曰:澤中有雷。
按:随之立名,取象後天之少女長男,陽動陰随,夫倡婦随。
而六爻未嘗言夫婦,則重在随時。
有孚在道,不以形下之名與器限也。
此非熟玩先後天八宮納甲,及六十四卦,上下變通,未易窺測。
蠱《象》曰:山下有風。
按:山風兩卦,先天在右,後天居左。
立名之取象于先後天自無疑義。
爻象多取父母,即後天乾坤之證也。
所以謂之蠱者,蠱訓事,亦訓故。
史稱三皇五帝之故事,亦雲“蠱事”,故曰“幹蠱”。
陰陽之數,至十八而變化備,蠱次第十八。
物之變莫不由于風,實由于蟲。
巽之風兼今日之所謂空氣。
空氣不可見,于風見之。
巽之入,風之無微不入,實氣之無微不入耳。
蟲生于氣化,氣非有止之者亦不化。
上卦艮止,故蠱能變化。
物理之精,一名之微,而巨細無遺。
非造化之筆,其孰能之! 臨《象》曰:澤上有地。
按:臨為月卦,立名自出于卦候,觀彖辭自見。
臨醜月卦,醜數二。
醜與子合,為天地始合,故複小臨大。
觀《象》曰:風行地上。
按:巽坤亦先後天同位之卦。
名曰“觀”者,觀以目。
目上下相合,觀八月卦,故亦兼取卦候。
噬嗑《象》曰:電雷噬嗑。
按:先天離,後天震,故曰“噬嗑合”也。
明先後天之相合也。
贲《象》曰:山下有火。
按:山以草木為飾。
贲無色也。
山下有火,草木焚山成贲矣。
此由内外兩象立名者也。
旅之“鳥焚其巢”,象出于贲,所謂上下易之卦也。
剝《象》曰:山附于地。
按:剝為九月卦,當然由卦候立名。
陰之消陽以漸,剝與夬相對。
履霜堅冰,非至柔變剛,尚不悟其為剝也。
複《象》曰:雷在地中。
又曰:複其見天地之心乎?按:複為一陽來複,立名即取本卦之一爻為主,而兼取卦候。
《傳》曰“複小而辨于物”。
辨之于早,所以能見天地之心也。
無妄《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
按:妄,《說文》“亂也”。
馬、鄭、王、蕭皆作望。
以剛自外來為主于内,前人都以變卦釋之,而說各不同,未敢妄斷。
觀象辭“君子以茂對時育萬物”,則亦有取卦候。
故端木氏《周易指》以為對時卦,亦無他書可證,姑阙疑以待博雅君子。
大畜《象》曰:天在山中。
按:艮乾亦先後同位之卦,乾巽以辟卦及後天同位曰“小畜”。
故此先後八卦同位者,曰“大畜”。
頤《象》曰:山下有雷。
按:頤亦先後天同位,故取象上下相合。
凡頤皆下動而上下動者也。
爻取龜息虎視,當為古易相傳之象,為今道家修養之秘龠。
孔子非道家之學,故以節言語慎飲食言之,而象數亦無不悉合。
所謂殊塗而同歸也。
大過《象》曰:澤滅木。
按:大過,大者過也。
陽大陰小,過者過乎中之謂。
大過言大過乎中,即陽過乎中也。
此全取象于先天卦位。
先天巽兌居乾之左右,皆偏而不中。
巽兌皆二陽,所謂陽過乎中(先天以體為主,以二陽者為陽卦,二陰者為陰卦。
後天以用為主,以一陰為陰卦,一陽為陽卦。
觀大小過立名,先天卦之方位已明白如見矣。
)。
大者過也。
“大過棟桡”,棟極也,極中也,本末弱則合上下兩象而言之。
頤中重坤,大過重乾,以結上篇。
終以坎主,開後天之局,即以啟下篇之端。
故離履錯然,上下篇相錯,六十四卦皆一氣呵成矣。
習坎《象》曰:水洊至。
按:八純重卦,皆不易卦名,獨坎曰“習坎”。
先儒論議紛如,各有所見,偏以理想者多。
坎勞卦也,後天居坤位,坤“不習無不利”,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