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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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出龜書。
”《漢書?五行志》劉歆曰:“伏犧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
禹治洪水,錫洛書而陳之,洪範是也。
聖人行其道而實其真,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裡。
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
周道敝,孔子作《春秋》。
則乾坤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征。
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河圖洛書之見于經傳者如此,而其内容如何,則無可考。
至宋初陳希夷氏,始有龍圖之數。
邵康節因之,以五十五、四十五兩數,分為河圖洛書,當時頗多争議。
如範谔昌、劉牧諸氏,以四十五為河圖,五十五為洛書。
漢上朱氏因之。
朱文公從蔡季通之議,定十為河圖,九為洛書,以冠《本義》之首。
更詳演其數,以入《易學啟蒙》,相傳至今。
複經丁易東、張行成、熊良輔,及勝清江慎修、萬彈峰諸氏之推演,義蘊畢宣。
所謂神變化而行鬼神者,無不與易義悉相貫通,而《彖》、《象》所不可解者、亦得以數象相證而通其義。
雖未敢謂此即為古之河圖洛書,而數理之神化,則固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者也。
自明季以來,言漢學者雖盡力攻擊,但隻能争河洛之名。
而于其數,則無能置喙焉。
欲探易道無盡之蘊,發千古神秘之局者,端在于是。
乃舍其實而鹜其名,不亦慎哉!茲仍從《本義》、《啟蒙》之名,以五十五者為河圖,以四十五者為洛書,以便稱引。
至陳希夷龍圖之說,義甚膚淺,故朱子疑為僞造。
然其所謂龍圖者,分合之數皆五十有五,且明明曰龍圖不曰龜圖。
劉牧之以九為圖十為書,是顯畔其師說矣。
揚子《太玄》曰:“一六為水,二七為火,三八為木,四九為金,五十為土。
一與六共宗(北),二與七為朋(南),三與八成友(東),四與九同道(西),五與五相守(中)。
”按:揚子不言十者,五與五即十,太玄用九數,故置十不言。
且數止于九,至十則複為一。
故河洛以十為盈虛,亦數象關鍵之一。
學者宜深思之。
鄭康成氏曰:“天地之氣各有五。
五行之次:一曰水,天數也。
二曰火,地數也。
三曰木,天數也。
四曰金,地數也。
五曰土,天數也。
此五者,陰無匹,陽無耦,故又合之地六為天一匹也,天七為地二耦也,地八為天三匹也,天九為地四耦也,地十為天五匹也。
”又曰:“布六于北方以象水,布八于東方以象木,布九于西方以象金,布七于南方以象火。
” 朱子曰:“此言天地之數。
陽奇陰耦,即所謂河圖者也。
中五為衍母,次十為衍子。
次一二三四為四象之位,次六七八九為四象之數。
二老位于西北,二少位于東南。
其數則各以其類,交錯于外也。
”按:此非言大衍之數,不必以衍母衍子相牽涉。
而四象之數之位,亦為揲蓍得卦之用。
于此言之,其義反窄矣。
《系傳》曰:“天一,地二。
天三,地四。
天五,地六。
天七,地八。
天九,地十。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神變化而行鬼神也。
”揚子《太玄》及鄭注所演其方位與生成之數,均極明晰。
雖未繪為圖,已與圖無異矣。
陳邵但按其說而圖之耳。
五行之次,始見于《洪範》。
而坎水、離火、乾金、巽木,均備載于《說卦》。
經傳之互見者,更不勝枚舉。
故毛西河雖攻擊河圖洛書之說最力,終不能蔑去此數,謂應改名曰“天地生成圖”。
然其數之體用自在,名稱之同異,抑其末耳。
後儒有泥于“龍馬負圖”之文,謂此五十五數,馬體所生之旋毛。
黑白五十五點,其陰陽匹耦如今圖,惟當繪圖點為旋毛形。
于是有繪馬而寫圖于馬腹者,亦有将五十五點均改作旋毛形者。
其拘泥附會,與漢學家之斷斷然徒争其名稱者,同一蔽耳。
更有泥圓方之說,将河圖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之數,均作弧線成圓形,于義理并無出入,均可不必也。
關子明曰:“洛書之文,九前一後,三左七右。
四前左,二前右。
八後左,六後右。
”邵子曰:“圓者星也。
曆紀之數,其肇于此乎?(《啟蒙》曰:曆法合三始以定剛柔,二中以定曆律,二終以紀閏餘。
是所謂曆紀也。
)方者土也,畫州井地之法,其仿于此乎?蓋圓者河圖之數,方者洛書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叙之而作《範》也。
” 《大戴禮?明堂篇》曰:“明堂者,古有之也,凡九室。
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
”(其數及位均與此同。
明堂九室,故亦稱九宮。
) 《易乾鑿度》:“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
”鄭注曰:“太一者,北辰神名也。
下行八卦之宮,每四乃還于中央。
中央者,北辰之所居,故謂之九宮。
天數大分,以陽出,以陰入。
陽起于子,陰起于午。
是以太一下九宮,從坎宮始。
自此而從于震宮,自此而從于巽宮,所行半矣。
還息于中央之宮,既又自此而從于乾宮,又自此而從于兌宮,又自此而從于艮宮,又自此而從于離宮,則周矣。
上遊息于太一之星,而反于紫宮。
行起從于坎宮始,終于離宮也。
” 九宮之色:一白,二黑,三碧,四綠,五黃,六白,七赤,八白,九紫,以次遞推。
今《曆書》承用不廢,亦猶行古之道也。
張平子曰:“臣聞聖人明審律曆,以定吉兇。
重之以蔔筮,雜之以九宮。
經天驗道,本盡于此。
且河洛六藝,篇錄已定。
後人皮傅,無所容竄。
律曆卦候,九宮風角,數有征效,世莫肯學,而競稱不占之書。
譬猶畫工惡圖犬馬而好作鬼魅,誠以實事難形,而虛僞不窮也。
”觀此可見易象數理之學,在漢時已就式微。
宜晉唐而後之言《易》者,失所師承。
緻悉棄實事,而專尚空談也。
洛書之數,四十有五。
與河圖相合,适為一百。
凡一百之數,列為平方,對角分之,則一得五十有五,一得四十有五,此亦數理之自然,非人意可為增損其間也。
故圖之與書,相為表裡,不能分析。
或謂伏羲得河圖而畫卦,禹受洛書而演範,是言其取用之方。
伏羲則圖畫卦,以圖為主。
禹受書演範,以書為主。
非伏羲時未嘗有書,大禹未嘗有圖也。
朱子《啟蒙》曰:河圖洛書之位與數,其所以不同何也?曰:河圖以五生數,統五成數,而同處其方,蓋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數之體也。
洛書以五奇數統四偶數,而各居其所。
蓋主于陽以統陰,而肇其變,數之用也。
曰:其皆五
”《漢書?五行志》劉歆曰:“伏犧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
禹治洪水,錫洛書而陳之,洪範是也。
聖人行其道而實其真,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裡。
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
周道敝,孔子作《春秋》。
則乾坤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征。
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河圖洛書之見于經傳者如此,而其内容如何,則無可考。
至宋初陳希夷氏,始有龍圖之數。
邵康節因之,以五十五、四十五兩數,分為河圖洛書,當時頗多争議。
如範谔昌、劉牧諸氏,以四十五為河圖,五十五為洛書。
漢上朱氏因之。
朱文公從蔡季通之議,定十為河圖,九為洛書,以冠《本義》之首。
更詳演其數,以入《易學啟蒙》,相傳至今。
複經丁易東、張行成、熊良輔,及勝清江慎修、萬彈峰諸氏之推演,義蘊畢宣。
所謂神變化而行鬼神者,無不與易義悉相貫通,而《彖》、《象》所不可解者、亦得以數象相證而通其義。
雖未敢謂此即為古之河圖洛書,而數理之神化,則固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者也。
自明季以來,言漢學者雖盡力攻擊,但隻能争河洛之名。
而于其數,則無能置喙焉。
欲探易道無盡之蘊,發千古神秘之局者,端在于是。
乃舍其實而鹜其名,不亦慎哉!茲仍從《本義》、《啟蒙》之名,以五十五者為河圖,以四十五者為洛書,以便稱引。
至陳希夷龍圖之說,義甚膚淺,故朱子疑為僞造。
然其所謂龍圖者,分合之數皆五十有五,且明明曰龍圖不曰龜圖。
劉牧之以九為圖十為書,是顯畔其師說矣。
揚子《太玄》曰:“一六為水,二七為火,三八為木,四九為金,五十為土。
一與六共宗(北),二與七為朋(南),三與八成友(東),四與九同道(西),五與五相守(中)。
”按:揚子不言十者,五與五即十,太玄用九數,故置十不言。
且數止于九,至十則複為一。
故河洛以十為盈虛,亦數象關鍵之一。
學者宜深思之。
鄭康成氏曰:“天地之氣各有五。
五行之次:一曰水,天數也。
二曰火,地數也。
三曰木,天數也。
四曰金,地數也。
五曰土,天數也。
此五者,陰無匹,陽無耦,故又合之地六為天一匹也,天七為地二耦也,地八為天三匹也,天九為地四耦也,地十為天五匹也。
”又曰:“布六于北方以象水,布八于東方以象木,布九于西方以象金,布七于南方以象火。
” 朱子曰:“此言天地之數。
陽奇陰耦,即所謂河圖者也。
中五為衍母,次十為衍子。
次一二三四為四象之位,次六七八九為四象之數。
二老位于西北,二少位于東南。
其數則各以其類,交錯于外也。
”按:此非言大衍之數,不必以衍母衍子相牽涉。
而四象之數之位,亦為揲蓍得卦之用。
于此言之,其義反窄矣。
《系傳》曰:“天一,地二。
天三,地四。
天五,地六。
天七,地八。
天九,地十。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神變化而行鬼神也。
”揚子《太玄》及鄭注所演其方位與生成之數,均極明晰。
雖未繪為圖,已與圖無異矣。
陳邵但按其說而圖之耳。
五行之次,始見于《洪範》。
而坎水、離火、乾金、巽木,均備載于《說卦》。
經傳之互見者,更不勝枚舉。
故毛西河雖攻擊河圖洛書之說最力,終不能蔑去此數,謂應改名曰“天地生成圖”。
然其數之體用自在,名稱之同異,抑其末耳。
後儒有泥于“龍馬負圖”之文,謂此五十五數,馬體所生之旋毛。
黑白五十五點,其陰陽匹耦如今圖,惟當繪圖點為旋毛形。
于是有繪馬而寫圖于馬腹者,亦有将五十五點均改作旋毛形者。
其拘泥附會,與漢學家之斷斷然徒争其名稱者,同一蔽耳。
更有泥圓方之說,将河圖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之數,均作弧線成圓形,于義理并無出入,均可不必也。
關子明曰:“洛書之文,九前一後,三左七右。
四前左,二前右。
八後左,六後右。
”邵子曰:“圓者星也。
曆紀之數,其肇于此乎?(《啟蒙》曰:曆法合三始以定剛柔,二中以定曆律,二終以紀閏餘。
是所謂曆紀也。
)方者土也,畫州井地之法,其仿于此乎?蓋圓者河圖之數,方者洛書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叙之而作《範》也。
” 《大戴禮?明堂篇》曰:“明堂者,古有之也,凡九室。
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
”(其數及位均與此同。
明堂九室,故亦稱九宮。
) 《易乾鑿度》:“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宮。
”鄭注曰:“太一者,北辰神名也。
下行八卦之宮,每四乃還于中央。
中央者,北辰之所居,故謂之九宮。
天數大分,以陽出,以陰入。
陽起于子,陰起于午。
是以太一下九宮,從坎宮始。
自此而從于震宮,自此而從于巽宮,所行半矣。
還息于中央之宮,既又自此而從于乾宮,又自此而從于兌宮,又自此而從于艮宮,又自此而從于離宮,則周矣。
上遊息于太一之星,而反于紫宮。
行起從于坎宮始,終于離宮也。
” 九宮之色:一白,二黑,三碧,四綠,五黃,六白,七赤,八白,九紫,以次遞推。
今《曆書》承用不廢,亦猶行古之道也。
張平子曰:“臣聞聖人明審律曆,以定吉兇。
重之以蔔筮,雜之以九宮。
經天驗道,本盡于此。
且河洛六藝,篇錄已定。
後人皮傅,無所容竄。
律曆卦候,九宮風角,數有征效,世莫肯學,而競稱不占之書。
譬猶畫工惡圖犬馬而好作鬼魅,誠以實事難形,而虛僞不窮也。
”觀此可見易象數理之學,在漢時已就式微。
宜晉唐而後之言《易》者,失所師承。
緻悉棄實事,而專尚空談也。
洛書之數,四十有五。
與河圖相合,适為一百。
凡一百之數,列為平方,對角分之,則一得五十有五,一得四十有五,此亦數理之自然,非人意可為增損其間也。
故圖之與書,相為表裡,不能分析。
或謂伏羲得河圖而畫卦,禹受洛書而演範,是言其取用之方。
伏羲則圖畫卦,以圖為主。
禹受書演範,以書為主。
非伏羲時未嘗有書,大禹未嘗有圖也。
朱子《啟蒙》曰:河圖洛書之位與數,其所以不同何也?曰:河圖以五生數,統五成數,而同處其方,蓋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數之體也。
洛書以五奇數統四偶數,而各居其所。
蓋主于陽以統陰,而肇其變,數之用也。
曰:其皆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