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關燈
易》,象陰陽也。

    ”所謂“秘書”者,當時必有傳本。

    許與魏伯陽同時,決非指《參同契》也。

    杜預《春秋左氏傳集解後序》曰:“汲郡有發舊塚者,大得古書。

    《周易》上下篇與今本同。

    别有陰陽說,而無《彖》、《象》、《文言》、《系辭》。

    疑于時仲尼造之于魯,尚未播之于遠國也。

    ”由是觀之,《周易》上下二篇外,必尚有類于圖說之簡篇。

    漢時猶有流傳,或稱為“秘書”,亦未可知。

    朱子謂“先天各圖,決非後儒所能僞造,必當初所本有,後來散佚,流入道家。

    至希夷傳出,得複還儒家之舊”雲雲,殊非無所見而雲然也。

    後人或據劉長民之說,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

    或欲避先後天之名,以先天為伏羲八卦,後天為文王八卦;或以先天為天地定位圖,後天為帝出乎震圖。

    舍其實而鹜于名,是更可以不必矣。

     易學厄于王莽 易學于西漢為盛。

    乃至東京,幾成絕響。

    施孟梁丘三家之學,若存若亡。

    費氏高氏,亦罕傳述。

    至漢季始有馬鄭荀虞諸氏,繼緒而興。

    陸績劉表宋衷諸氏,均有撰著。

    然習費氏古文者為多。

    三家之《易》,僅虞翻延孟氏一線,餘子皆湮沒無聞矣。

    嘗疑東西二京,相去非遙,何以易學之驟然衰落,一至于是?此其中必有原因。

    嗣據金石家所探索,謂西漢無碑,因王莽惡稱頌漢德,故鏟除殆盡。

    間有存者,非伏藏土中,或深埋窮谷,為搜剔所不及者耳。

    于是悟《易》注之亡,亦或莽之所為。

    蓋西漢易學既盛,而谶緯之說,又成俗尚。

    西京士大夫,往往侈言陰陽。

    觀馬班諸書所錄書疏,可見其概。

    莽初則利為己用,名位既成,惡而去之,乃勢所必然。

    竄改五經之作用,亦此物此志焉。

    又據《班書?①儒林傳》,高相子康以明《易》為郎,王莽居攝。

    東郡太守崔誼,謀舉兵誅莽。

    事未發,康候知東郡有兵亂,私語門人,門人上書言之。

    後數月崔誼兵起,莽召問,對受師高康,莽惡之。

    以為惑衆斬康,亦足為莽摧殘易學之一證焉。

    行箧無書,他日當詳考之。

    嗚呼,《易》幸不亡于暴秦,乃厄于僞新。

    殆所謂美新劇秦也欤?(按:呂政不知書,故侪《易》于蔔筮,不甚注意。

    而王莽則深于經學者也,知《易》道廣大,必為小人之憂。

    乃陽奉而陰沮之。

    一手遮天,直欲盡掩天下後世之耳目。

    諺曰:家賊之禍,倍烈于盜寇哉!) 王弼為後生所誤 輔嗣說《易》,陳誼甚高。

    而文辭隽逸,超乎物外,故能得意忘象。

    司空表聖所謂超于象外得其環中者,其斯之謂欤?惟必超乎象之外,方可以忘象。

    如探骊龍之領而既得其珠,則龍亦廢物,更何論乎魚兔之筌蹄?後之言《易》者,既畏象數之繁頤奧衍,莫窺其蘊,喜王氏之學,可以避去繁頤奧衍之象數而說《易》也。

    于是群焉奉之為圭颞,而又病輔嗣陳義之過高,未能企而及焉,乃曰此玄談也。

    非孔子之道,為王《易》之微疵焉。

    吾輩舍其短而取其長,斯盡善盡美白圭無玷矣。

    因之空談性命,不着邊際。

    但讀“一陰一陽之謂道”一句,卦爻盡屬贅疣。

    《彖》、《象》十翼,望文生義以解之,而《易》之能事畢矣。

    不知王《易》之所以能掃象而仍無礙其說者,正惟其深得玄理,故能獨超乎意象之表也。

    乃以玄談為病而去之,則所存之不病者,皆糟粕耳。

    猶冥然自侈為輔嗣之功臣,緻令後世宗漢《易》者以掃象為王氏罪,曰“輔嗣學行無漢《易》”,輔嗣豈任受哉? 《坤?彖》三“無疆” 《坤?彖傳》“坤厚載物德合無疆”,“牝馬地類行地無疆”,“安貞之吉應地無疆”。

    《程傳》雖已分晰言之,殊未悉當。

    郭氏雲雍曰:“坤合乾德之無疆,馬行類地之無疆,聖人應坤之無疆。

    ”邱建安富國曰:“德合無疆,乾之無疆也。

    行地無疆,坤之無疆也。

    應地無疆,君子之無疆也。

    無疆,天德也。

    地能合天之德。

    君子法地,地法天。

    ”郭邱二說,似較《程傳》為勝。

    此與“大哉乾元”“至哉坤元”“元者善之長也”三“元”字,為例正同,所謂三才之道也。

     字義有廣狹之分 經傳用字,往往含有廣狹二義。

    如天,以狹義言之,則與地對。

    而廣義之天,則廣大無垠,非地可并拟者也。

    如陽之狹義,則與陰對,而廣義則陽可統陰,陰生于陽,非陰可同論矣。

    如乾之狹義,則與坤對,而廣義則乾可包坤。

    乾之一卦,實統轄乎六十四卦。

    上下篇六十四卦,為三十六卦之反覆,實得二百一十有六爻,為重乾一卦之策。

    如坤之百四十有四策,悉歸納于乾之内矣。

    此意義廣狹之最顯者也。

    若更進一層言之,則廣義狹義之中,又各有大小或淺深精粗之不同,非詳察其上下之文義,及所聯綴之名詞。

    逐字剖析,則與經傳之本意,便大有出入。

    往往因一字之牽連混合,而誤會經旨,輾轉謬誤,歧中又歧,遂緻乖戾不可究诂。

    如道德等,皆經傳中最主要之字也,而道字之意義,其範圍廣狹大小,各各不同。

    老子曰“有物無形先天地生,無以名之強名之曰道”者,此道字範圍最大。

    乃立乎天地之先,孕育萬有之根。

    此先天之道,無可比拟也。

    《易》以有立教,從“《易》有太極”說起。

    故《易》之道,皆一陰一陽之謂道,此《易》中道字廣義之界說也。

    經文“道”字凡四見,皆屬此義。

    《十翼》中如“未失道焉”,“道大悖也”,“其道光明”等道字,皆廣義也。

    其狹義者,如“天道”“地道”“人道”“君子之道”“小人之道”是也。

    而“夫婦之道”、“陰陽之道”、“三極之道”,則又狹隘義中之廣義矣。

    德字如“通神明之德”,德之盛也。

    “和順于道德”之“德”字,皆廣義之德也。

    如“陰陽合德”、“位乎天德”、“而德不孤”之“德”字則狹義矣。

    但無論廣義狹義,又各有内外之别。

    如健順動入為卦德,乃德之見于外者,為才德之德,如“三陳九德”之德(即“履德之基也”一章),及“進德修業”“神明其德”等德字,乃德之蓄乎内者,為“道德”之德。

    類乎此者,不勝枚舉。

    非極深研幾,逐字衡量而剖析之,則差以毫厘,謬以千裡矣。

    此猶就一字言之,更有兩字互相為用。

    而彼此疊相發明者,如《乾?九五》曰“位乎天德”,《坤?六三》曰“地道光也”。

    此“道”“德”二字,實互相關聯。

    各卦之類此者,亦不勝枚舉。

    蓋聖人作《易》,實與造化同功。

    其神妙不可思議,而文字亦非常理可以測度。

    故有以非同一之字,而以形聲之相同而通之為一者,如弟娣梯涕、爤籣連漣之類是也。

    即有以同一之字,同一意義,而大小内外分際各殊,絕不相假借者,二四三五同功異位,同人以同而異,睽以異而同,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先聖已一言以蔽之矣。

     因革 澤火革,《彖傳》曰“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

    《序卦傳》曰“井道不可不革”,《雜卦傳》曰“革去故也”,《易》之言革也著矣。

    而言因無專文,讀者胥不甚注意,不知有革必有因。

    天下萬事萬物,無事無因,無物無因,故六十四卦,皆因而重之。

    因而重之而爻在其中,剛柔相推而變在其中,變則革矣。

    因與革皆在其中中爻,因與革皆人所為。

    故尤在中爻中之三四兩人爻。

    《乾?九四?傳》曰“乾道乃革”,三爻《傳》曰“因其時而惕”。

    蓋重乾二與四是恒乾,三與五是鹹乾。

    三爻居恒乾之中,恒“不易方”,不易因也。

    四居鹹乾之中,鹹為恒之反,則不易者易,革也。

    乾三爻天五數,四爻地六數。

    天五地六,相乘為三十。

    革古文從三十,三十年為一世。

    四與初應,初不易乎世,至四則易世。

    易世,革也。

    五六于幹支為戊己,故革曰“己日乃革”。

    以三四重剛不中,變則為中孚,故革曰“己日乃孚”。

    明乎革而因可知矣。

    《論語》“殷因于夏禮周因于殷禮”,明乎因而革可知矣。

     乾坤為《易》之門 《系傳》:“乾坤其《易》之門邪?是故阖戶謂之坤,辟戶謂之乾,一阖一辟謂之變。

    ”案:天地數,天一始北方坎,地十終西方兌(坎子一,艮醜寅二三,震卯四,巽辰己五六,離午七,坤未申八九,兌酉十,乾戌亥無數。

    ),而乾無數。

    乾圓周流坤方,西北不掩,是為不周。

    故八風于西北為不周風。

    西北娵訾口,亥東辟。

    辟,閉也,是閉戶謂之乾也。

    坤西南括囊,天地閉,天地建侯數七十二(五日一候,一年七十二候)。

    四隅方數,西南未申八九,合七十二,為天地包象。

    東北醜寅二三,成六。

    東南辰己五六,成三十,皆坤用數六。

    坤地數,三十包之(南極入地三十六度。

    北極出地三十六度),為地坤囊包藏萬物之象,是阖戶謂之坤也。

    乾戶辟而開物成務,自無出有,坤戶阖而萬物歸藏。

    自有入無,天地門戶,出入于東西亞卯亞酉震兌,得乾坤之門,而《易》道始可言矣。

     乾坤成列 庖羲畫卦以象天地人物,而代結繩之治。

    然畫契未興,又未有方策帛書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