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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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人之道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實惟六爻中三四兩位。
孔子贊《易》,藉以明人道而立人極,以參天地之化育,故特注重中爻。
三五同功而三多兇,二四同功而四多懼。
以見人生為憂患始,畢生在多兇多懼之中,如作繭自縛而不能脫。
于是本悲天憫人之心,不惜韋編三絕,闡發陰陽造化之機,明貞勝貞一之理,而示人以進德修業人定勝天之道,皆在于三四兩爻盡之。
乾之九三九四,六十四卦人爻之開始也。
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九四曰“或躍在淵無咎”。
乾乾夕惕,修己以仁也。
躍而稱或,揆之于義也。
常存戒謹恐懼之心,庶幾可免于大過(乾六爻中四爻動成頤,頤失道而口實自養則成大過。
乾九三九四兩爻本小過之中爻,能得其道則小過亦可免而成中孚,中孚則合乎立人之道矣。
故曰“《易》者聖人教人寡過之書”。
)。
吉兇雖有命,而悔吝寡矣。
故曰無咎。
無咎者,善補過也。
《九三?文言》曰:“知至至之,可與幾也。
”因三爻在上下之交,乃進退存亡之幾。
理欲之界,人禽之别,得失之間,不容毫發。
孟子曰:“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幾希”,即此幾也。
《屯?六二》曰“君子幾不如舍”,《豫?六二》曰“介于石不終日”(《乾?九三》曰“終日”,《豫?六二》故曰“不終日”),《系傳》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
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
《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介如石為,甯用終日?斷可識矣。
君子知柔知剛,萬夫之望”,又曰“顔氏之子,其庶幾乎!夫《易》者,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
唯幾焉,故能成天下之務”,皆所以闡發此九三一爻之義也。
至九四,則其動已著,已由下卦而進于上卦。
進而及時,則為豫之“大有得”,為随之“有孚在道”,為大過之“棟隆”,為萃之“大吉無咎”,為革之“有孚改命”。
進而失時,為晉之“碩鼠”,為夬之“無膚”,為姤之“無魚”,為震之“遂泥”,為鼎之“折足”。
或得或失,隻能安之于羲命。
孔子更于鹹之九四一爻,特暢其義,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一緻而百慮。
天下何思何慮?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
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龍蛇之蟄,以存身也。
精義入神,以緻用也。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蓋乾為《上經》之首,鹹為《下經》之首,故特于此兩卦,分言三四兩爻,以明立人之道。
而聖人作《易》,與孔子贊《易》之微旨,胥于是見之矣。
乾九三為當位之爻,九四為不當位之爻。
故《九四?文言》“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而《鹹?象傳》曰“君子以虛受人”。
“以虛受人”者,即此九四一爻為虛爻也。
九四為虛,則九三為實。
修辭立誠,忠信進德,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皆立德之事也。
一緻百慮,殊塗同歸,日月生明,寒暑成歲,而一身之往來屈信,亦如日月寒暑之推移疊更,而悉出于自然。
是能與天地相感通,如龍蛇之變化,所謂陰陽不測之謂神,皆形而上者之謂也(“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于此?”此即鹹之精義,二氣感應之妙用。
而下文即繼之以“極深研幾”,可見三四兩爻貫通之線索矣)。
道運于虛,而德征諸實。
孔子贊《易》立教,是為中人說法(《論語》:“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
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
”)。
故以仁義立本,以緻用為歸。
言有不言無,言德不言道。
于六十四卦《象傳》,發明立教之旨。
皆以人合天,修身俟命(凡卦《彖傳》以釋上下兩象,《象傳》則合兩卦而貫串之,即以明中爻之義,即以明三四兩人爻之義,所謂立人之道。
詳《易楔》“以”字下。
)。
乾以易知,坤以簡能。
夫婦之愚,可以與知與能者也。
至形上之道,則下學上達,乃成德以後所有事,不在教義範圍以内(《論語》:“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
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文章”即九三之“修辭立其誠”,“性與天道”則九四之“感而遂通,精義入神,窮神知化”之功也。
)。
故《序卦傳》以“有天地,有男女,有夫婦,有父子,有君臣,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以标明立教之旨。
而六十四卦,獨不列乾坤與鹹之卦名。
蓋以乾為天道,坤為地道。
鹹乃無思無為形上之道,特阙之以清明道與立教之界限。
而于《系傳》中,闡發明道之功。
更于《說卦》“窮理盡性至命”一章,為上達之指歸。
孔子贊《易》以明道立教之旨,固已脈絡分明,先後次序,一線不亂。
乃朱子《本義》猶謂以蔔筮教人,示人以避兇趨吉之書,不幾與《感應篇》、《陰鹭文》等量而齊觀耶?是何異以璇玑玉衡而僅為指南針之用焉? 中孚 孔子立教之要義,曰中,曰時。
大過乎中者曰大過,小過乎中者曰小過。
無往而非中者,乾坤坎離也。
巽兌震艮,皆過乎中。
故澤風為大過,雷山為小過。
聖人教人于二四三五緻其功。
大過而至于小過,小過而至于無過,皆三四中爻反複其道。
小過反之為頤,大過反之為中孚,而過可免矣。
中孚“豚魚吉”。
至誠之所感,物無不化,而況于人乎?然中孚之風澤,非即大過之澤風乎?何以澤風為大過而不中,風澤即為中孚而合乎中?舊說或曰“以其中虛也”。
然頤之中更虛,何以不言中?或曰“孚者信也”,大象離伏坎,故曰中孚。
然則重坎更孚矣,何以曰“習坎有孚”,不曰“中孚”?是皆于中孚之義未有得也。
按天地之數,坎天一至兌地十(坎一,艮二、三,震四,巽五、六,離七,坤八、九,兌十。
)。
巽五兌十,五十居五十五數之中,所以神變化而行鬼神者也。
巽與兌合,五與十合,故曰中孚。
子曰:“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
”即中孚之道也。
卦氣冬至起中孚九二,夏至起鹹,故孔子于《上系》十一爻,首“鳴鶴在陰”;《下系》十一爻,首“憧憧爾思”。
而《中孚?象傳》曰:“中孚利貞,乃應乎天也。
”應乎天則合乎天之氣,而日月寒暑相推,則二氣感應之理尤明。
孔子系《易》,雖未明言卦氣,而言行昭垂,無不上合法象(《中庸》:“仲尼祖述舜堯,憲章文武。
上律天時,下襲水土。
辟如四時之錯行,日月之代明。
”)。
所以與天地參,而建中立極也夫!(大過反複為中孚小,過反複為頤。
初九“舍爾靈龜”,六四“虎視眈眈”。
龜離象而屬北方玄武,火伏水中故能服氣。
虎艮象,下應初,金生水,丹家所謂龍從火裡出,虎向水中生之象也。
初莫若舍其靈龜,不能應乎四,則虎視眈眈,兩敗俱傷矣。
頤曰“觀頤”,“神道”,本言道之卦。
孔子不言神,故以“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釋之。
) 曰仁與義 孔子以《易》立教,示人以用世之道。
故“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仁從二人,蓋必人與我相交接,而後可用吾仁。
義從羊。
羊者善群之物也。
合多數人而為群,則有親疏遠近同異好惡之殊。
于是仁之術,或有時而窮,不能不裁之以義。
群既合,則必循有條理之組織,以定其秩序,于是禮緣義起。
禮者理也,履也,各有定程,為人所循其當行者,而躬行實踐者也。
有組織,有定程,則必有所契約以共守之,而信著焉。
故禮與信者,仁義之器也。
皆人世之道也。
《易》曰“元亨利貞”,孔子以四德釋之。
君子行此四德,用之則行者焉。
故曰用世。
若離群絕世,翛然物外,則将何所用吾仁?何所用吾義?又何所用吾禮與信?然非無仁義也,非無禮與信也。
舍之則藏,蓄吾德以複吾性。
率性為道,庶幾下學上達,由器而進乎道矣。
是故形而下者之謂器,非必制器尚象舟車宮室耒耜杵臼等之為器也。
苟不能盡吾性,則禮樂政刑皆器也,仁義亦器也。
形而上者之謂道,非必仁義禮信之為道也。
能盡吾性,即一器一物之微,亦何莫非道之所寓?然因人立教,故未可驟言道也。
故曰立仁與義。
(佛家出世法無所謂仁義禮信,大圓性海中惟智燈獨照而已。
) 六日七分 《易緯》卦氣,六十四卦中,提出坎震離兌為四伯,亦曰四監,以主一年二十四氣。
坎主冬至迄驚蟄,震主春分迄芒種,離主夏至迄白露,兌主秋分迄大雪。
餘六十卦,以中孚起冬至,每卦主六日七分,每五卦分公辟侯大夫卿,主六候兩氣一節,六十卦共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以合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又别置複、臨、泰、大壯、夬、乾、姤、遁、否、觀、剝、坤為十二辟卦,每爻各主一候(五日五分,又六分分之,五為一候。
)。
自複至乾為息卦,曰太陽。
自姤至坤為消卦,曰太陰。
息卦所屬者曰少陽,
孔子贊《易》,藉以明人道而立人極,以參天地之化育,故特注重中爻。
三五同功而三多兇,二四同功而四多懼。
以見人生為憂患始,畢生在多兇多懼之中,如作繭自縛而不能脫。
于是本悲天憫人之心,不惜韋編三絕,闡發陰陽造化之機,明貞勝貞一之理,而示人以進德修業人定勝天之道,皆在于三四兩爻盡之。
乾之九三九四,六十四卦人爻之開始也。
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九四曰“或躍在淵無咎”。
乾乾夕惕,修己以仁也。
躍而稱或,揆之于義也。
常存戒謹恐懼之心,庶幾可免于大過(乾六爻中四爻動成頤,頤失道而口實自養則成大過。
乾九三九四兩爻本小過之中爻,能得其道則小過亦可免而成中孚,中孚則合乎立人之道矣。
故曰“《易》者聖人教人寡過之書”。
)。
吉兇雖有命,而悔吝寡矣。
故曰無咎。
無咎者,善補過也。
《九三?文言》曰:“知至至之,可與幾也。
”因三爻在上下之交,乃進退存亡之幾。
理欲之界,人禽之别,得失之間,不容毫發。
孟子曰:“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幾希”,即此幾也。
《屯?六二》曰“君子幾不如舍”,《豫?六二》曰“介于石不終日”(《乾?九三》曰“終日”,《豫?六二》故曰“不終日”),《系傳》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
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
《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介如石為,甯用終日?斷可識矣。
君子知柔知剛,萬夫之望”,又曰“顔氏之子,其庶幾乎!夫《易》者,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
唯幾焉,故能成天下之務”,皆所以闡發此九三一爻之義也。
至九四,則其動已著,已由下卦而進于上卦。
進而及時,則為豫之“大有得”,為随之“有孚在道”,為大過之“棟隆”,為萃之“大吉無咎”,為革之“有孚改命”。
進而失時,為晉之“碩鼠”,為夬之“無膚”,為姤之“無魚”,為震之“遂泥”,為鼎之“折足”。
或得或失,隻能安之于羲命。
孔子更于鹹之九四一爻,特暢其義,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一緻而百慮。
天下何思何慮?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
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龍蛇之蟄,以存身也。
精義入神,以緻用也。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蓋乾為《上經》之首,鹹為《下經》之首,故特于此兩卦,分言三四兩爻,以明立人之道。
而聖人作《易》,與孔子贊《易》之微旨,胥于是見之矣。
乾九三為當位之爻,九四為不當位之爻。
故《九四?文言》“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而《鹹?象傳》曰“君子以虛受人”。
“以虛受人”者,即此九四一爻為虛爻也。
九四為虛,則九三為實。
修辭立誠,忠信進德,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皆立德之事也。
一緻百慮,殊塗同歸,日月生明,寒暑成歲,而一身之往來屈信,亦如日月寒暑之推移疊更,而悉出于自然。
是能與天地相感通,如龍蛇之變化,所謂陰陽不測之謂神,皆形而上者之謂也(“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于此?”此即鹹之精義,二氣感應之妙用。
而下文即繼之以“極深研幾”,可見三四兩爻貫通之線索矣)。
道運于虛,而德征諸實。
孔子贊《易》立教,是為中人說法(《論語》:“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
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
”)。
故以仁義立本,以緻用為歸。
言有不言無,言德不言道。
于六十四卦《象傳》,發明立教之旨。
皆以人合天,修身俟命(凡卦《彖傳》以釋上下兩象,《象傳》則合兩卦而貫串之,即以明中爻之義,即以明三四兩人爻之義,所謂立人之道。
詳《易楔》“以”字下。
)。
乾以易知,坤以簡能。
夫婦之愚,可以與知與能者也。
至形上之道,則下學上達,乃成德以後所有事,不在教義範圍以内(《論語》:“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
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文章”即九三之“修辭立其誠”,“性與天道”則九四之“感而遂通,精義入神,窮神知化”之功也。
)。
故《序卦傳》以“有天地,有男女,有夫婦,有父子,有君臣,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以标明立教之旨。
而六十四卦,獨不列乾坤與鹹之卦名。
蓋以乾為天道,坤為地道。
鹹乃無思無為形上之道,特阙之以清明道與立教之界限。
而于《系傳》中,闡發明道之功。
更于《說卦》“窮理盡性至命”一章,為上達之指歸。
孔子贊《易》以明道立教之旨,固已脈絡分明,先後次序,一線不亂。
乃朱子《本義》猶謂以蔔筮教人,示人以避兇趨吉之書,不幾與《感應篇》、《陰鹭文》等量而齊觀耶?是何異以璇玑玉衡而僅為指南針之用焉? 中孚 孔子立教之要義,曰中,曰時。
大過乎中者曰大過,小過乎中者曰小過。
無往而非中者,乾坤坎離也。
巽兌震艮,皆過乎中。
故澤風為大過,雷山為小過。
聖人教人于二四三五緻其功。
大過而至于小過,小過而至于無過,皆三四中爻反複其道。
小過反之為頤,大過反之為中孚,而過可免矣。
中孚“豚魚吉”。
至誠之所感,物無不化,而況于人乎?然中孚之風澤,非即大過之澤風乎?何以澤風為大過而不中,風澤即為中孚而合乎中?舊說或曰“以其中虛也”。
然頤之中更虛,何以不言中?或曰“孚者信也”,大象離伏坎,故曰中孚。
然則重坎更孚矣,何以曰“習坎有孚”,不曰“中孚”?是皆于中孚之義未有得也。
按天地之數,坎天一至兌地十(坎一,艮二、三,震四,巽五、六,離七,坤八、九,兌十。
)。
巽五兌十,五十居五十五數之中,所以神變化而行鬼神者也。
巽與兌合,五與十合,故曰中孚。
子曰:“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
”即中孚之道也。
卦氣冬至起中孚九二,夏至起鹹,故孔子于《上系》十一爻,首“鳴鶴在陰”;《下系》十一爻,首“憧憧爾思”。
而《中孚?象傳》曰:“中孚利貞,乃應乎天也。
”應乎天則合乎天之氣,而日月寒暑相推,則二氣感應之理尤明。
孔子系《易》,雖未明言卦氣,而言行昭垂,無不上合法象(《中庸》:“仲尼祖述舜堯,憲章文武。
上律天時,下襲水土。
辟如四時之錯行,日月之代明。
”)。
所以與天地參,而建中立極也夫!(大過反複為中孚小,過反複為頤。
初九“舍爾靈龜”,六四“虎視眈眈”。
龜離象而屬北方玄武,火伏水中故能服氣。
虎艮象,下應初,金生水,丹家所謂龍從火裡出,虎向水中生之象也。
初莫若舍其靈龜,不能應乎四,則虎視眈眈,兩敗俱傷矣。
頤曰“觀頤”,“神道”,本言道之卦。
孔子不言神,故以“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釋之。
) 曰仁與義 孔子以《易》立教,示人以用世之道。
故“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仁從二人,蓋必人與我相交接,而後可用吾仁。
義從羊。
羊者善群之物也。
合多數人而為群,則有親疏遠近同異好惡之殊。
于是仁之術,或有時而窮,不能不裁之以義。
群既合,則必循有條理之組織,以定其秩序,于是禮緣義起。
禮者理也,履也,各有定程,為人所循其當行者,而躬行實踐者也。
有組織,有定程,則必有所契約以共守之,而信著焉。
故禮與信者,仁義之器也。
皆人世之道也。
《易》曰“元亨利貞”,孔子以四德釋之。
君子行此四德,用之則行者焉。
故曰用世。
若離群絕世,翛然物外,則将何所用吾仁?何所用吾義?又何所用吾禮與信?然非無仁義也,非無禮與信也。
舍之則藏,蓄吾德以複吾性。
率性為道,庶幾下學上達,由器而進乎道矣。
是故形而下者之謂器,非必制器尚象舟車宮室耒耜杵臼等之為器也。
苟不能盡吾性,則禮樂政刑皆器也,仁義亦器也。
形而上者之謂道,非必仁義禮信之為道也。
能盡吾性,即一器一物之微,亦何莫非道之所寓?然因人立教,故未可驟言道也。
故曰立仁與義。
(佛家出世法無所謂仁義禮信,大圓性海中惟智燈獨照而已。
) 六日七分 《易緯》卦氣,六十四卦中,提出坎震離兌為四伯,亦曰四監,以主一年二十四氣。
坎主冬至迄驚蟄,震主春分迄芒種,離主夏至迄白露,兌主秋分迄大雪。
餘六十卦,以中孚起冬至,每卦主六日七分,每五卦分公辟侯大夫卿,主六候兩氣一節,六十卦共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以合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又别置複、臨、泰、大壯、夬、乾、姤、遁、否、觀、剝、坤為十二辟卦,每爻各主一候(五日五分,又六分分之,五為一候。
)。
自複至乾為息卦,曰太陽。
自姤至坤為消卦,曰太陰。
息卦所屬者曰少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