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新講義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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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也。

     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

    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小人養君子者也,制得其道則養君子,制失其道則遁而去矣。

    故初六小人也,「有魚」之象焉。

    九二以剛中乘初六,能「包」而有之也,「包有魚」者也。

    夫一民不可以有二君也,四自外來,是二君也,故曰「不利賓」。

    其不利賓者,蓋義不及之,非擅為己之私分也。

     九三: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二方據初,義不及賓,而三乃乘之,固位而不去,有分民之嫌,是以見侵于二,有「臀無膚」之象焉。

    侵則其勢不得不行,雖行,非其志也,故曰「其行次且」。

    雖曰有「厲」,然非牽于初而不行,故「無大咎」焉。

     九四:包無魚,起兇。

    象曰:「無魚」之「兇」,遠民也。

     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

    九四在上體,宜得民以為基,而遠于初六,不能自附于民,則高終遠其民道之宜也。

    然得右命之,是特可見于大人相與之際而已。

    若天地不仁,以萬物為??狗,方且與物忘,尚何汲汲于保而安、右而尊、命而正者哉?無民者也,用靜猶可,起則兇矣。

    故曰:「包無魚,起兇。

    」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

    「有隕自天」,志不舍命也。

     杞者,剛忍之物也,九二之象也。

    瓜者,柔脆之物也,初六之象也。

    人君之于小人,欲包而制之,亦在用賢而已。

    九五用之以包初,善用賢以畜民者也。

    有以杞包瓜,則我何為哉?「含其章」,美而無所施矣。

    雖曰「含章」,然王言惟命。

    苟含章而廢出命,則臣下罔攸禀令矣。

    故又必「有隕自天」,光大而無私應,然後乃可。

    九五含章而無應,疑于舍命而不能「有隕自天」者也。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

    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角」者,亢上窮也。

    所遇之時至于上窮,而剛不知變,則吝道也。

    然猶有「姤」物之志,非離群者,是以「無咎」也。

    ? 坤下兌上「萃」亨,王假有廟。

    利見大人,亨,利貞。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

    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

    「王假有廟」,緻孝享也。

    「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順以說,剛中而應」,此卦之所以「亨」也,「萃」所以「亨」也。

    天下之民,愛之則親,利之則至,緻其所惡則散。

    今順以說之,則與之所欲而去其所惡也。

    民有不聚乎?雖聚而無剛中利衆之才,則終亦必離而已矣。

    九五又剛中足以制衆,而衆應之,是故「萃」而無攜貳之心焉。

    「萃」之時,以言乎人,則四海之歡心得矣;以言乎物,則九州之美備矣。

    王者所以緻孝享于是乎在,故曰「王假有廟」也。

    記曰:「大孝不匮。

    」又曰:「博施備物,可謂不匮矣。

    」欲盡其所以為孝,在「博施備物」。

    博施備物,非有王德則不能,非有王位則不可。

    九五既有能為之德,又有得為之位,所以盡有廟之道,而謂之「緻孝享」也。

    夫民不能自正也,必有表正者焉。

    上有表正,則下有所取正,雖衆而不亂。

    故曰:「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

    」聖人之制禮興事,必随乎時,以時者,天命之所在,而不可違故也。

    方「萃」之時,物既阜矣,民既歸矣。

    物既阜,則是天俾聖人備禮之時,安得而儉也?于是乎「用大牲」。

    民既歸,則是天畀聖人以興事之時,安得而已也?于是乎有攸往。

    故曰:「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天地之聚以正,而非謂物之聚則有正,有以正者。

    萬物之聚,有以正,有以不正,此方以類聚,吉兇之所以生也。

    故曰:「觀其聚,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 象曰:澤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弧矢之用生于「睽」,「睽」之情,疑阻而不親故也。

    今既萃聚,其情親矣,而猶除戎器者,以戒不虞也。

    水積則生根食之魚,土積則生自冗之獸。

    今物豐而衆民所争者聚矣,則不虞安可不戒哉!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号,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久相待,遠相緻,聞流言不信者,至誠相與者也。

    苟不出乎至誠,或「有孚」而不終,則亂乃萃矣。

    「亂乃萃」,則疑阻生焉,豈有相待相緻之道哉!「有孚不終,乃亂乃萃,其咎」,志在初不在四也。

    以其「乃亂乃萃」而遂至于号,則所報甚小,一握贻笑矣。

    苟「勿恤」而往,以終其孚,則往無不得,何咎之有哉! 六二,引吉,無咎。

    孚乃利用礿。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桔槔,人之所引,非引人者,故俯仰不得罪于人。

    六二柔正自守,不求于五,而五引之,故「吉無咎」。

    如此則可用薄祭以交于神,而況于人乎?蓋守中不變,非引人者,所謂「靖恭爾位」者也。

    神斯聽之,介爾景福矣,故曰「孚乃利用礿」也。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

    往無咎,小吝。

    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六三比于九四而未萃者也,三之與四,雖有剛柔相與之道,然非正應,求之不得所欲也,故曰「萃如嗟如,無攸利」。

    九五雖非正應,然得尊位大中,衆之所赴也,又巽而引納于物,則可以得志而無咎也,不若正應而得中行,故「小吝」。

     九四,大吉,無咎。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九四不與非應,而惟初六之交,初六之「乃亂乃萃」,不在我也,是以「大吉無咎」也。

    使當位自處,無履柔損之道,則志亂之人未易交也,故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九五,萃有位,無咎。

    匪孚,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天下之來「萃」,成王之孚則宜不有其位以示吾心,非富天下也,如是衆孚之矣。

    苟有其位,則其「志未光」,徒「無咎」而已,衆豈孚哉!能「永正」則亦可以為天下正,僅能「悔亡」耳。

    求以廣業而盡其所以為「萃」,則未也。

     上六:赍咨涕洟,無咎。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人之在下,宜俟人引而不可以求,故初六之「号」、六三之「嗟」,皆不可也。

    上「赍咨」不已,至涕洟而得「無咎」者,在上故也。

    且九五為「萃」之主,而上六乘之,苟安于上而不以為憂,安得無咎也?? 巽下坤上升元亨。

    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彖曰: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

    「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

    「南征吉」,志行也。

     剛上而柔下,剛柔之分也。

    柔而升于上,則時焉而已,故曰「柔以時升」。

    其升也,必有巽順之道、剛中之才,而又有見應上之時,然後升而「亨」。

    夫山殺瘦、澤增肥、水息淵、木消支者,物惡乎為上也?今柔以時升,而無巽順之道,則其升為陵犯;無剛中之才,則其升為循緣。

    雖有巽順之道、剛中之才,而不見應于上,則亦不能升,雖升而必困。

    故「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也。

    升以進為事,而其才又柔,順上為志者也。

    以順上為志,而不用見大人,則其失言亦将由之矣,其過行亦将随之矣!「用見大人」,以順上為志,所謂事聖君有聽從,無谏争也,何疑之有哉?故曰:「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

    」「南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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