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新講義卷六
關燈
小
中
大
宋耿南仲撰?
乾下兌上夬:揚于王庭,孚号有厲。
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
健而說,決而和。
「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
「孚号有厲」,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
「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剝曰「柔變剛」,夬曰「剛決柔」,蓋小人之于君子,人事不足以勝之,特以時變之耳。
君子之于小人,則人事足以勝之,且其勢順而易,若決水然,故曰「夬,決也,剛決柔也」。
「夬」之才,「健而說」者也,健故能決,說故能和。
以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則「決而和」之謂也。
上六一柔而乘五剛之上,肆狠愎之性,而為怙終惡首也。
其罪盈極而衆著,故可「揚于王庭」,暴其罪狀而決之也。
雖暴其罪于衆,未可以遽決,又必「孚号」以告之,彼安其危而不孚,然後決之,則君子之道光矣,故曰:「孚号有厲,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言所使告命者不在大也,使大國告之,則是以威脅,非所謂「孚号」也。
五剛既盛,一柔已窮,「孚号告自邑」,則足以緻其來務矣,而猶即戎焉,則非即戎之利也。
夫以全勝之剛,決已窮之柔,以形勢強弱論之,未應即戎而不利也。
其所謂不利者,剛乃窮矣。
蓋戎事本非聖人之所尚,而今所尚在即戎,則必窮也。
且蜂虿有毒,困獸猶鬥,庸讵知已窮之柔克之為易,而遂以為即戎之利哉?植德莫如滋,去惡莫如盡。
惟去惡之務盡也,故一柔窮而猶欲決也;惟植德之欲滋也,故五剛已盛而猶利有往也。
陰始凝而已戒,剛既盛而必終,則進陽退陰,聖人之意可見矣。
象曰:澤上于天,夬。
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一柔而能乘五剛,有怙終之惡,則去之亦未易也,必五剛協比而後能有功焉。
然則決小人之功,乃衆人之所共緻也。
夫與衆同力而不與衆同德,則衆人之所忌。
故曰:「君子施祿及下,居德則忌也。
」初九:壯于前趾,往不勝,為咎。
象曰:「不勝」而「往」,咎也。
「趾」,在下而行者也。
初九有剛健上行之才,則「壯于前趾」者也。
夫上六之罪雖著,有可決之勢,亦必位足以勝之,然後可往。
初九在下,則其咎必矣,故「不勝」而「往,咎」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上六雖柔而逆乘五剛,其勢未易去也。
五剛方以勝之為事,而九二反處柔焉,才力不足以勝之,故惕懼不已,又至于号也。
如此則陰益盛,有「莫夜」之象焉。
陰盛則害之所伏,故有「戎」。
雖陰盛而有戎,然我得中道,非自我緻戎而又衆,則方以決之為事,則可以「勿恤」矣,故曰「有戎勿恤」也。
九三,壯于??,有兇。
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愠,無咎。
象曰:「君子夬夬」,終無咎也。
九三剛亢外見,「??」之象也。
夫有可以勝陰之位,又有可以勝陰之時,則沈潛其剛,有不克乎!九三未離下體,未有勝之之位,又方與為應,未有勝之之時,乃剛亢外見,失沈潛之理,此其所以有「兇」也。
然三之有兇,在不知「夬」之道耳,其失不在「夬」也。
君子知「夬」之道,則以必決為志,何兇之有哉?故曰「君子夬夬」。
惟君子有必決,故雖「獨行」而與者和,有「遇雨」之象,其迹若污,而物或「愠」之,然「終無咎」也。
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
牽羊悔亡,聞言不信。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初九則位不足勝陰者也,九二則才不足以勝陰者也,九三方且又與之為應,而時未可者也。
九四其位上達矣,語其才則既壯矣,又非若九三之勢當屑與之和,而乃居陰欲止,無往決意,則二陽并進而受侵于下,有「臀無膚」之象焉。
受侵于下,則不得已而強行,強行非其志也,故曰:「其行次且」。
羊之為物,前其「壯」以獨者也。
如牽以随人,而前其「壯」以獨,則雖其志猶為「夬」也,故曰:牽羊悔亡。
然九四居陰底,滞而暗塞,則言不信者也。
聞言不信,則不知「牽羊」之可以「悔亡」也。
九五:苋陸夬夬,中行無咎。
象曰:「中行無咎」,中未光也。
「苋」,柔脆之物也;「陸」,高平地也。
上六之在前,猶柔脆易刈之「苋」,在高平易即之陸,無事乎專以剛決為志也。
而九五純于用剛,以必決為事,故雖「中行無咎」而已,道未光也。
舜選于衆,舉臯陶,不仁者遠矣。
然則人君欲去不仁,無事乎「夬」也,舉賢而已。
君以舉賢為心,臣以去惡為事,則君臣之分明矣。
然則九五「夬夬」不可見者,君之分也;九三「夬夬」而可見者,臣之分也。
上六:無号,終有兇。
象曰:「無号」之「兇」,終不可長也。
上六之罪極矣,然「夬」之道雖決而不失和,上六「知号啕以憂」,則君子猶将宥之,不至于誅也。
惟安其危而「無号」焉,是以「終有兇」。
夫陰之與陽,以進退相反,五陰既以變矣,而上六終恬不知憂,其可以長乎?故曰「無号之兇,終不可長也」。
? 巽下乾上「姤」女壯,勿用取女。
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
「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
天地相遇,品物鹹章也。
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姤」之時義大矣哉! 剛長則變柔,柔長則變剛,天地自然之理也。
「姤」之為卦,柔出而遇剛,有變剛之志,則女之壯者也。
于初九考之,為豕之羸者,而今曰「女壯」,何也?柔出而遇剛,剛亦與遇,有婚媾之道焉,則是剛之于柔,以妻畜之也。
以妻畜之則為已壯,以豕交之則尚為「羸」。
蓋以妻畜之,則小人得以媚上而浸長;豕變之,則小人祇自見賤而不得行,是羸壯不同也。
「女壯」而有變之志,則終于反目,不可與長,故曰:「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
」夫陰陽相遇,天地之理也。
天道下濟,地道上行,兩者交通而成和,故「品物鹹章」焉。
使人道相遇,亦若天地相遇,則功勳之所以成也。
夫惟遇失其道,故陰益進而陽益退,而為「遁」,為「否」,至為「剝」也。
九五之才,以剛遇柔而不失其正,得以杞包瓜之道,是以「天下大行」,亦猶天地相遇而「品物鹹章」也。
盡「姤」之義,惟與天地合德合序,然後能之,故曰:「姤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天下有風,「姤」。
後以施命诰四方。
天之于萬物,至遠絕也,其所以姤之者,風也;而後之于四方,亦遠絕也,其所以姤之者,命而已。
天之為風,或為明庶之溫,或為廣莫之寒,要之,在萬物者,神之所為也。
後之為命,或為威責之令,或為文诰之詞,要之,動四方者,誠之所為也。
初六:系于金柅,貞吉。
有攸往,見兇。
羸豕孚蹢躅。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牽也。
初六,柔方長也。
于是時,剛有以制之,使柔牽于剛而不得行,則不至于為「遁」矣,故「系于金柅,貞吉」。
「金柅」者,制柔之物,九二之象也。
無以制之,而縱其「有攸往」,則小人道長而「見兇」矣。
經曰:見乃謂之象。
「見兇」,未罹乎兇而象兇也。
所以未罹乎兇者,柔方長故也。
「豕」者,養于人見穢賤者也。
方待養于人而見穢賤,且形尚羸而未壯,其志信也。
「蹢躅」而躁動矣,況其志于為壯乎?此小人之長所以不可不
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
健而說,決而和。
「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
「孚号有厲」,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
「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剝曰「柔變剛」,夬曰「剛決柔」,蓋小人之于君子,人事不足以勝之,特以時變之耳。
君子之于小人,則人事足以勝之,且其勢順而易,若決水然,故曰「夬,決也,剛決柔也」。
「夬」之才,「健而說」者也,健故能決,說故能和。
以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則「決而和」之謂也。
上六一柔而乘五剛之上,肆狠愎之性,而為怙終惡首也。
其罪盈極而衆著,故可「揚于王庭」,暴其罪狀而決之也。
雖暴其罪于衆,未可以遽決,又必「孚号」以告之,彼安其危而不孚,然後決之,則君子之道光矣,故曰:「孚号有厲,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言所使告命者不在大也,使大國告之,則是以威脅,非所謂「孚号」也。
五剛既盛,一柔已窮,「孚号告自邑」,則足以緻其來務矣,而猶即戎焉,則非即戎之利也。
夫以全勝之剛,決已窮之柔,以形勢強弱論之,未應即戎而不利也。
其所謂不利者,剛乃窮矣。
蓋戎事本非聖人之所尚,而今所尚在即戎,則必窮也。
且蜂虿有毒,困獸猶鬥,庸讵知已窮之柔克之為易,而遂以為即戎之利哉?植德莫如滋,去惡莫如盡。
惟去惡之務盡也,故一柔窮而猶欲決也;惟植德之欲滋也,故五剛已盛而猶利有往也。
陰始凝而已戒,剛既盛而必終,則進陽退陰,聖人之意可見矣。
象曰:澤上于天,夬。
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一柔而能乘五剛,有怙終之惡,則去之亦未易也,必五剛協比而後能有功焉。
然則決小人之功,乃衆人之所共緻也。
夫與衆同力而不與衆同德,則衆人之所忌。
故曰:「君子施祿及下,居德則忌也。
」初九:壯于前趾,往不勝,為咎。
象曰:「不勝」而「往」,咎也。
「趾」,在下而行者也。
初九有剛健上行之才,則「壯于前趾」者也。
夫上六之罪雖著,有可決之勢,亦必位足以勝之,然後可往。
初九在下,則其咎必矣,故「不勝」而「往,咎」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上六雖柔而逆乘五剛,其勢未易去也。
五剛方以勝之為事,而九二反處柔焉,才力不足以勝之,故惕懼不已,又至于号也。
如此則陰益盛,有「莫夜」之象焉。
陰盛則害之所伏,故有「戎」。
雖陰盛而有戎,然我得中道,非自我緻戎而又衆,則方以決之為事,則可以「勿恤」矣,故曰「有戎勿恤」也。
九三,壯于??,有兇。
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愠,無咎。
象曰:「君子夬夬」,終無咎也。
九三剛亢外見,「??」之象也。
夫有可以勝陰之位,又有可以勝陰之時,則沈潛其剛,有不克乎!九三未離下體,未有勝之之位,又方與為應,未有勝之之時,乃剛亢外見,失沈潛之理,此其所以有「兇」也。
然三之有兇,在不知「夬」之道耳,其失不在「夬」也。
君子知「夬」之道,則以必決為志,何兇之有哉?故曰「君子夬夬」。
惟君子有必決,故雖「獨行」而與者和,有「遇雨」之象,其迹若污,而物或「愠」之,然「終無咎」也。
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
牽羊悔亡,聞言不信。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初九則位不足勝陰者也,九二則才不足以勝陰者也,九三方且又與之為應,而時未可者也。
九四其位上達矣,語其才則既壯矣,又非若九三之勢當屑與之和,而乃居陰欲止,無往決意,則二陽并進而受侵于下,有「臀無膚」之象焉。
受侵于下,則不得已而強行,強行非其志也,故曰:「其行次且」。
羊之為物,前其「壯」以獨者也。
如牽以随人,而前其「壯」以獨,則雖其志猶為「夬」也,故曰:牽羊悔亡。
然九四居陰底,滞而暗塞,則言不信者也。
聞言不信,則不知「牽羊」之可以「悔亡」也。
九五:苋陸夬夬,中行無咎。
象曰:「中行無咎」,中未光也。
「苋」,柔脆之物也;「陸」,高平地也。
上六之在前,猶柔脆易刈之「苋」,在高平易即之陸,無事乎專以剛決為志也。
而九五純于用剛,以必決為事,故雖「中行無咎」而已,道未光也。
舜選于衆,舉臯陶,不仁者遠矣。
然則人君欲去不仁,無事乎「夬」也,舉賢而已。
君以舉賢為心,臣以去惡為事,則君臣之分明矣。
然則九五「夬夬」不可見者,君之分也;九三「夬夬」而可見者,臣之分也。
上六:無号,終有兇。
象曰:「無号」之「兇」,終不可長也。
上六之罪極矣,然「夬」之道雖決而不失和,上六「知号啕以憂」,則君子猶将宥之,不至于誅也。
惟安其危而「無号」焉,是以「終有兇」。
夫陰之與陽,以進退相反,五陰既以變矣,而上六終恬不知憂,其可以長乎?故曰「無号之兇,終不可長也」。
? 巽下乾上「姤」女壯,勿用取女。
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
「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
天地相遇,品物鹹章也。
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姤」之時義大矣哉! 剛長則變柔,柔長則變剛,天地自然之理也。
「姤」之為卦,柔出而遇剛,有變剛之志,則女之壯者也。
于初九考之,為豕之羸者,而今曰「女壯」,何也?柔出而遇剛,剛亦與遇,有婚媾之道焉,則是剛之于柔,以妻畜之也。
以妻畜之則為已壯,以豕交之則尚為「羸」。
蓋以妻畜之,則小人得以媚上而浸長;豕變之,則小人祇自見賤而不得行,是羸壯不同也。
「女壯」而有變之志,則終于反目,不可與長,故曰:「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
」夫陰陽相遇,天地之理也。
天道下濟,地道上行,兩者交通而成和,故「品物鹹章」焉。
使人道相遇,亦若天地相遇,則功勳之所以成也。
夫惟遇失其道,故陰益進而陽益退,而為「遁」,為「否」,至為「剝」也。
九五之才,以剛遇柔而不失其正,得以杞包瓜之道,是以「天下大行」,亦猶天地相遇而「品物鹹章」也。
盡「姤」之義,惟與天地合德合序,然後能之,故曰:「姤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天下有風,「姤」。
後以施命诰四方。
天之于萬物,至遠絕也,其所以姤之者,風也;而後之于四方,亦遠絕也,其所以姤之者,命而已。
天之為風,或為明庶之溫,或為廣莫之寒,要之,在萬物者,神之所為也。
後之為命,或為威責之令,或為文诰之詞,要之,動四方者,誠之所為也。
初六:系于金柅,貞吉。
有攸往,見兇。
羸豕孚蹢躅。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牽也。
初六,柔方長也。
于是時,剛有以制之,使柔牽于剛而不得行,則不至于為「遁」矣,故「系于金柅,貞吉」。
「金柅」者,制柔之物,九二之象也。
無以制之,而縱其「有攸往」,則小人道長而「見兇」矣。
經曰:見乃謂之象。
「見兇」,未罹乎兇而象兇也。
所以未罹乎兇者,柔方長故也。
「豕」者,養于人見穢賤者也。
方待養于人而見穢賤,且形尚羸而未壯,其志信也。
「蹢躅」而躁動矣,況其志于為壯乎?此小人之長所以不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