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禅解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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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妙行哉。
易之為書也。
原始要終。
以為質也。
六爻相雜。
唯其時物也。
其初難知。
其上易知。
本末也。
初辭拟之。
卒成之終。
若夫雜物撰德。
辯是與非。
則非其中爻不備。
噫。
亦要存亡吉兇。
則居可知矣。
知者觀其彖辭。
則思過半矣。
二與四同功而異位。
其善不同。
二多譽。
四多懼。
近也。
柔之為道。
不利遠者。
其要無咎。
其用柔中也。
三與五同功而異位。
三多兇。
五多功。
貴賤之等也。
其柔危。
其剛勝邪。
夫離卻始終之質。
則無時物。
離卻時物。
亦無始終。
故學易者。
須得其大體。
盡其曲折。
乃可謂居觀象動觀變也。
然雖發心畢竟二不别。
而初則難知。
上則易知。
以二心中先心難故。
既發心已。
終當克果。
一本一未法如是故。
是以初辭拟之。
卒以此而成終。
顧為學者又不可徒恃初心已也。
若夫遍涉于萬事萬物之雜途。
而撰成其德行。
及深辯修行之是非。
則非其中之四爻不備。
夫事物雖有萬殊。
是非雖似紛糅。
豈真難辯也哉。
噫。
亦要歸于操存舍亡迪吉逆兇之理。
則所以自居者斷可知矣。
知者觀于彖。
辭。
提綱挈領以定大局。
則雖時物相雜。
而是非可辯。
思過半矣。
何謂是之與非。
且如二與四同是陰也。
而譽懼不同。
則遠近之分也。
三與五同是陽也。
而兇功不同。
則貴賤之分也。
柔宜近不宜遠。
四之位近君。
故雖多懼。
而其要無咎。
二之位遠君。
但用柔中。
故多譽也。
剛宜貴不宜賤。
五之位貴。
上位必須剛德乃克勝也。
此約時位如此。
若約修證者。
知慧宜高遠。
行履宜切實穩當。
故知内聖外王之學。
皆于一卦六爻中備之。
易之為書也。
廣大悉備。
有天道焉。
有人道焉。
有地道焉。
兼三才而兩之。
故六。
六者非他也。
三才之道也。
道有變動故曰爻。
爻有等故曰物。
物相雜故曰文。
文不當故吉兇生焉。
上明質與時物。
且約人道言之。
而實三才之道無不備焉。
且如三畫便是三才。
而三才決非偏枯單獨之理。
當知一一才中還具兩才事理。
故象之以六畫。
而六者非他。
乃表一一畫中又各還具三才之道。
不但初二為地。
三四為人。
五上為天而已矣。
是故三才各有變動之道名之曰爻。
爻有初終中間之等故名曰物。
物又互相夾雜不一故名曰文。
文有當與不當。
故吉兇從此而生。
而所以趨吉避兇裁成輔相于天地者。
則其權獨歸于學易之君子矣。
易之興也。
其當殷之末世。
周之盛德邪。
當文王與纣之事邪。
是故其辭危。
危者使平。
易者使傾。
其道甚大。
百物不廢。
懼以終始。
其要無咎。
此之謂易之道也。
此正明學易之君子。
于末世中而成盛德。
自既挽兇為吉。
又能中興易道以昭示于天下萬世也。
夫乾。
天下之至健也。
德行恒易以知險。
夫坤。
天下之至順也。
德行恒簡以知阻。
能說諸心。
能研諸侯之慮。
定天下之吉兇。
成天下之亹亹者。
是故變化雲為。
吉事有祥。
象事知器。
占事知來。
天地設位。
聖人成能。
神謀鬼謀。
百姓與能。
八卦以象告。
爻彖以情言。
剛柔雜居。
而吉兇可見矣。
變動以利言。
吉兇以情遷。
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兇生。
遠近相取而悔吝生。
情僞相感而利害生。
凡易之情。
近而不相得。
則兇。
或害之。
悔且吝。
将叛者其辭慚。
中心疑者其辭枝。
吉人之辭寡。
躁人之辭多。
誣善之人其辭遊。
失其守者其辭屈。
夫易道雖甚大。
而乾坤足以盡之。
乾易而知險。
坤簡而知阻。
惟其知險。
故險亦成易。
否則易便成險矣。
惟其知阻。
故阻亦成簡。
否則簡亦成阻矣。
悟此簡易險阻之理于心。
故悅。
知此挽回險阻以成簡易之不可草率。
故其慮研。
既悅其理。
又研其慮。
則知行合一。
全體乾坤之德。
遂可以定吉兇成亹亹也。
是故世間之變化雲為。
舉凡吉事無不有祥。
聖人于此。
即象事而可以知器。
即占事而可以知來矣。
由此觀之。
天地一設其位。
易理即已昭著于中。
聖人不過即此以成能耳。
然其易理甚深奧。
亦甚平常。
以言其深奧。
則神謀鬼謀。
終不能測。
以言其平常。
則百姓何嘗不與能哉。
夫百姓何以與能。
即彼八卦未嘗不以象告。
即彼爻彖未嘗不以情言。
即彼剛柔雜居。
而吉兇未嘗不可見也。
是故易卦之變動。
不過以百姓之利言也。
易辭之吉兇。
不過以百姓之情令其遷善也。
是故百姓之愛惡相攻而吉兇生。
遠近相取而悔吝生。
情僞相感而利害生。
此百姓之情。
即易中卦爻之情也。
凡易之情。
近而相得則吉。
不相得則兇。
或害之。
悔且吝矣。
而此相得不相得之情。
能緻吉兇悔吝者。
豈他人強與之哉。
試觀将叛者其辭慚。
乃至失其守者其辭屈。
可見一切吉兇禍福無不出于自心。
心外更無别法。
此易理所以雖至幽深。
實不出于百姓日用事物之間。
故亦可與能也。
說卦傳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幽贊于神明而生蓍。
參天兩地而倚數。
觀變于陰陽而立卦。
發揮于剛柔而生爻。
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
窮理盡性以至于命。
夫因蓍有數。
因數立卦。
因卦有爻。
此人所共知也。
借此以和順道德。
窮理盡性。
此人所未必知也。
且蓍之生也。
實由聖人幽贊于神明而生之。
數之倚也。
實參兩于天地。
卦之立也。
實觀變于陰陽。
爻之生也。
實發揮于剛柔。
此尤人所不知也。
惟其蓍從聖人幽贊生。
乃至爻從發揮剛柔生。
故即此可以和順道德。
使進修之義條理有章。
既得進修之義。
則理可窮。
性可盡。
而天命自我立矣。
作易之旨顧不深與。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将以順性命之理。
是以立天之道。
曰陰與陽。
立地之道。
曰柔與剛。
立人之道。
曰仁與義。
兼三才而兩之。
故易六畫而成卦。
分陰分陽。
疊用柔剛。
故易六位而成章。
天地定位。
山澤通氣。
雷風相薄。
水火不相射。
八卦相錯。
數往者順。
知來者逆。
是故易。
逆數也。
吾人自無始以來。
迷性命而順生死。
所以從一生二。
從二生四。
乃至萬有之不同。
今聖人作易。
将以逆生死流。
而順性命之理。
是以即彼自心妄現之天。
立其道曰陰與陽。
可見天不偏于陽。
還具易之全理。
所謂随緣不變也。
即彼自心妄現之地。
立其道曰柔與剛。
可見地不偏于柔。
亦具易之全理。
亦随緣不變也。
即彼自心妄計之人。
立其道曰仁與義。
仁則同地。
義則同天。
可見人非天地所生。
亦具易之全理。
而随緣常不變也。
天具地人之兩。
地具天人之兩。
人具天地之兩。
故易書中以六畫成卦而表示之。
于陰陽中又分陰陽。
于柔剛中互用柔剛。
故易書中以六位成章而昭顯之也。
何謂六位成章。
謂天地以定其位。
則凡陽皆屬天。
凡陰皆屬地矣。
然山澤未始不通氣。
雷風未始不相薄。
水火相反。
而又未始相射也。
是以八卦相錯。
而世間文章成矣。
即此八卦相錯之文章。
若從其從一生二。
從二生四。
從四生八之往事者。
則是順生死流。
若知其八止是四。
四止是二。
二止是一。
一本無一之來事者。
則是逆生死流。
逆生死流。
則是順性命理。
是故作易之本意。
其妙在逆數也。
謂起震至乾。
乾惟一陽。
即表反本還源之象耳。
雷以動之。
風以散之。
雨以潤之。
日以晅之。
艮以止之。
兌以說之。
乾以君之。
坤以藏之。
先以定動猶如雷。
後以慧拔猶如風。
法性之水如雨。
智慧之照如日。
妙三昧為艮止。
妙總持為兌悅。
果上智德為乾君。
果上斷德為坤藏。
帝
易之為書也。
原始要終。
以為質也。
六爻相雜。
唯其時物也。
其初難知。
其上易知。
本末也。
初辭拟之。
卒成之終。
若夫雜物撰德。
辯是與非。
則非其中爻不備。
噫。
亦要存亡吉兇。
則居可知矣。
知者觀其彖辭。
則思過半矣。
二與四同功而異位。
其善不同。
二多譽。
四多懼。
近也。
柔之為道。
不利遠者。
其要無咎。
其用柔中也。
三與五同功而異位。
三多兇。
五多功。
貴賤之等也。
其柔危。
其剛勝邪。
夫離卻始終之質。
則無時物。
離卻時物。
亦無始終。
故學易者。
須得其大體。
盡其曲折。
乃可謂居觀象動觀變也。
然雖發心畢竟二不别。
而初則難知。
上則易知。
以二心中先心難故。
既發心已。
終當克果。
一本一未法如是故。
是以初辭拟之。
卒以此而成終。
顧為學者又不可徒恃初心已也。
若夫遍涉于萬事萬物之雜途。
而撰成其德行。
及深辯修行之是非。
則非其中之四爻不備。
夫事物雖有萬殊。
是非雖似紛糅。
豈真難辯也哉。
噫。
亦要歸于操存舍亡迪吉逆兇之理。
則所以自居者斷可知矣。
知者觀于彖。
辭。
提綱挈領以定大局。
則雖時物相雜。
而是非可辯。
思過半矣。
何謂是之與非。
且如二與四同是陰也。
而譽懼不同。
則遠近之分也。
三與五同是陽也。
而兇功不同。
則貴賤之分也。
柔宜近不宜遠。
四之位近君。
故雖多懼。
而其要無咎。
二之位遠君。
但用柔中。
故多譽也。
剛宜貴不宜賤。
五之位貴。
上位必須剛德乃克勝也。
此約時位如此。
若約修證者。
知慧宜高遠。
行履宜切實穩當。
故知内聖外王之學。
皆于一卦六爻中備之。
易之為書也。
廣大悉備。
有天道焉。
有人道焉。
有地道焉。
兼三才而兩之。
故六。
六者非他也。
三才之道也。
道有變動故曰爻。
爻有等故曰物。
物相雜故曰文。
文不當故吉兇生焉。
上明質與時物。
且約人道言之。
而實三才之道無不備焉。
且如三畫便是三才。
而三才決非偏枯單獨之理。
當知一一才中還具兩才事理。
故象之以六畫。
而六者非他。
乃表一一畫中又各還具三才之道。
不但初二為地。
三四為人。
五上為天而已矣。
是故三才各有變動之道名之曰爻。
爻有初終中間之等故名曰物。
物又互相夾雜不一故名曰文。
文有當與不當。
故吉兇從此而生。
而所以趨吉避兇裁成輔相于天地者。
則其權獨歸于學易之君子矣。
易之興也。
其當殷之末世。
周之盛德邪。
當文王與纣之事邪。
是故其辭危。
危者使平。
易者使傾。
其道甚大。
百物不廢。
懼以終始。
其要無咎。
此之謂易之道也。
此正明學易之君子。
于末世中而成盛德。
自既挽兇為吉。
又能中興易道以昭示于天下萬世也。
夫乾。
天下之至健也。
德行恒易以知險。
夫坤。
天下之至順也。
德行恒簡以知阻。
能說諸心。
能研諸侯之慮。
定天下之吉兇。
成天下之亹亹者。
是故變化雲為。
吉事有祥。
象事知器。
占事知來。
天地設位。
聖人成能。
神謀鬼謀。
百姓與能。
八卦以象告。
爻彖以情言。
剛柔雜居。
而吉兇可見矣。
變動以利言。
吉兇以情遷。
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兇生。
遠近相取而悔吝生。
情僞相感而利害生。
凡易之情。
近而不相得。
則兇。
或害之。
悔且吝。
将叛者其辭慚。
中心疑者其辭枝。
吉人之辭寡。
躁人之辭多。
誣善之人其辭遊。
失其守者其辭屈。
夫易道雖甚大。
而乾坤足以盡之。
乾易而知險。
坤簡而知阻。
惟其知險。
故險亦成易。
否則易便成險矣。
惟其知阻。
故阻亦成簡。
否則簡亦成阻矣。
悟此簡易險阻之理于心。
故悅。
知此挽回險阻以成簡易之不可草率。
故其慮研。
既悅其理。
又研其慮。
則知行合一。
全體乾坤之德。
遂可以定吉兇成亹亹也。
是故世間之變化雲為。
舉凡吉事無不有祥。
聖人于此。
即象事而可以知器。
即占事而可以知來矣。
由此觀之。
天地一設其位。
易理即已昭著于中。
聖人不過即此以成能耳。
然其易理甚深奧。
亦甚平常。
以言其深奧。
則神謀鬼謀。
終不能測。
以言其平常。
則百姓何嘗不與能哉。
夫百姓何以與能。
即彼八卦未嘗不以象告。
即彼爻彖未嘗不以情言。
即彼剛柔雜居。
而吉兇未嘗不可見也。
是故易卦之變動。
不過以百姓之利言也。
易辭之吉兇。
不過以百姓之情令其遷善也。
是故百姓之愛惡相攻而吉兇生。
遠近相取而悔吝生。
情僞相感而利害生。
此百姓之情。
即易中卦爻之情也。
凡易之情。
近而相得則吉。
不相得則兇。
或害之。
悔且吝矣。
而此相得不相得之情。
能緻吉兇悔吝者。
豈他人強與之哉。
試觀将叛者其辭慚。
乃至失其守者其辭屈。
可見一切吉兇禍福無不出于自心。
心外更無别法。
此易理所以雖至幽深。
實不出于百姓日用事物之間。
故亦可與能也。
說卦傳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幽贊于神明而生蓍。
參天兩地而倚數。
觀變于陰陽而立卦。
發揮于剛柔而生爻。
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
窮理盡性以至于命。
夫因蓍有數。
因數立卦。
因卦有爻。
此人所共知也。
借此以和順道德。
窮理盡性。
此人所未必知也。
且蓍之生也。
實由聖人幽贊于神明而生之。
數之倚也。
實參兩于天地。
卦之立也。
實觀變于陰陽。
爻之生也。
實發揮于剛柔。
此尤人所不知也。
惟其蓍從聖人幽贊生。
乃至爻從發揮剛柔生。
故即此可以和順道德。
使進修之義條理有章。
既得進修之義。
則理可窮。
性可盡。
而天命自我立矣。
作易之旨顧不深與。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将以順性命之理。
是以立天之道。
曰陰與陽。
立地之道。
曰柔與剛。
立人之道。
曰仁與義。
兼三才而兩之。
故易六畫而成卦。
分陰分陽。
疊用柔剛。
故易六位而成章。
天地定位。
山澤通氣。
雷風相薄。
水火不相射。
八卦相錯。
數往者順。
知來者逆。
是故易。
逆數也。
吾人自無始以來。
迷性命而順生死。
所以從一生二。
從二生四。
乃至萬有之不同。
今聖人作易。
将以逆生死流。
而順性命之理。
是以即彼自心妄現之天。
立其道曰陰與陽。
可見天不偏于陽。
還具易之全理。
所謂随緣不變也。
即彼自心妄現之地。
立其道曰柔與剛。
可見地不偏于柔。
亦具易之全理。
亦随緣不變也。
即彼自心妄計之人。
立其道曰仁與義。
仁則同地。
義則同天。
可見人非天地所生。
亦具易之全理。
而随緣常不變也。
天具地人之兩。
地具天人之兩。
人具天地之兩。
故易書中以六畫成卦而表示之。
于陰陽中又分陰陽。
于柔剛中互用柔剛。
故易書中以六位成章而昭顯之也。
何謂六位成章。
謂天地以定其位。
則凡陽皆屬天。
凡陰皆屬地矣。
然山澤未始不通氣。
雷風未始不相薄。
水火相反。
而又未始相射也。
是以八卦相錯。
而世間文章成矣。
即此八卦相錯之文章。
若從其從一生二。
從二生四。
從四生八之往事者。
則是順生死流。
若知其八止是四。
四止是二。
二止是一。
一本無一之來事者。
則是逆生死流。
逆生死流。
則是順性命理。
是故作易之本意。
其妙在逆數也。
謂起震至乾。
乾惟一陽。
即表反本還源之象耳。
雷以動之。
風以散之。
雨以潤之。
日以晅之。
艮以止之。
兌以說之。
乾以君之。
坤以藏之。
先以定動猶如雷。
後以慧拔猶如風。
法性之水如雨。
智慧之照如日。
妙三昧為艮止。
妙總持為兌悅。
果上智德為乾君。
果上斷德為坤藏。
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