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禅解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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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
澤上有風。
中孚。
君子以議獄緩死。
澤感而風應。
風施而澤受。
随感随應。
随施随受。
此中孚之至也。
君子知民之為惡也。
蓋有出于不得已者焉。
如得其情。
則哀矜而勿喜。
故于獄則議之。
功疑惟重。
罪疑惟輕也。
于死則緩之。
與其殺不辜。
甯失不經也。
如此。
則殺一人而天下服。
雖死不怨殺者矣。
初九。
虞吉。
有他不燕。
象曰。
初九虞吉。
志未變也。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
恐懼乎其所不聞。
皆是向一念未生前下手。
即本體即功夫。
即功夫即本體。
故能遁世不見知而不悔。
而天地位焉。
萬物育焉。
所謂闇然而日章者也。
才起一念。
則名為他。
則志變而不燕矣。
小人而無忌憚。
行險徼(行亍+幸)。
皆從此一念構出。
可不虞之于初也哉。
中孚以天地萬物為公。
若專應六四。
便名有他。
九二。
鳴鶴在陰。
其子和之。
吾有好爵。
吾與爾靡之。
象曰。
其子和之。
中心願也。
剛得中而居二陰之下。
此正闇然日章者也。
鶴鳴子和。
感應并出于天然。
豈有安排勉強。
故曰中心願也。
子無專指。
但取同德相孚之人。
六三。
得敵。
或鼓或罷。
或泣或歌。
象曰。
或鼓或罷。
位不當也。
若以卦體合觀。
則三與四皆所謂柔在内者也。
今以諸爻各論。
則六三陰不中正。
為兌之主。
本應上九而彼方登天獨鳴。
不來相顧。
近得六四。
敵體同類。
故有時欣其所得。
則或鼓。
有時怨其所應。
則或罷。
有時遙憶上九。
則或泣。
有時且娛六四。
則或歌。
皆由無德。
不能當位故也。
六四。
月幾望。
馬匹亡。
無咎。
象曰。
馬匹亡。
絕類上也。
柔而得正。
陰德之盛者也。
故如月幾望焉。
六三妄欲得我為匹。
我必亡其匹。
絕其類。
乃上合于天地萬物為公之中孚而無咎也。
九五。
有孚攣如。
無咎。
象曰。
有孚攣如。
位正當也。
陽剛中正。
居于尊位。
德位相稱。
天下信之。
攣如而不可移奪者也。
然亦止盡中孚之道而已。
豈有加哉。
故但曰無咎。
亦猶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之旨欤。
上九。
翰音登于天。
貞兇。
象曰。
翰音登于天。
何可長也。
剛不中正。
居巽之上。
卦之終。
自信其好名好高情見。
而不知柔内得中之道者也。
如雄雞舍其牝而登鳴于屋。
已為不祥。
況欲登天。
天不可登。
人必以為怪而殺之矣。
何可長也。
(艮下震上) 小過。
亨。
利貞。
可小事。
不可大事。
飛鳥遺之音。
不宜上宜下。
大吉。
君子之制數度議德行也。
使其節如天地四時。
則豚魚亦信之矣。
夫豈有過也哉。
自其不能應乎天者。
以有他而不燕。
故過或生焉。
然過從求信而生。
過則小矣。
過生。
而聖賢為之補偏救弊。
如行過乎恭。
喪過乎哀。
用過乎儉之類。
未免矯枉過正。
此亦所謂小過也。
夫求信而成小過。
其過可改也。
故亨。
矯枉而為小過。
其過可取也。
故亨。
然必要于得正而已矣。
貞則小過便成無過。
不貞則小過将成大過。
是故當小過時。
但可為小事以祈複于無過之地。
不可更為大事以緻釀成不測之虞。
譬如飛鳥已過。
遺我以音。
不宜上而宜下。
上則音啞而我不得聞。
下則音揚而我得聞之。
得聞鳥音。
以喻得聞我過而速改焉。
則複于無過之地。
過小。
而吉乃大矣。
彖曰。
小過。
小者過而亨也。
過以利貞。
與時行也。
柔得中。
是以小事吉也。
剛失位而不中。
是以不可大事也。
有飛鳥之象焉。
飛鳥遺之音。
不宜上宜下大吉。
上逆而下順也。
小者即小事。
小事有過。
故仍不失其亨。
設大者過。
則必利有攸往乃亨矣。
惟與時行。
故雖過不失其貞。
彖但言貞。
傳特點出時行二字。
正顯時當有過。
則過乃所以為貞。
倘不與時行。
雖強欲藏身于無過之地。
亦不名為貞也。
且人有剛柔二德。
任大事則宜用剛。
處小事則宜用柔。
今此卦柔得其中。
得中則能與時行。
故小事吉。
剛失位而不中。
不中則不能與時行。
故不可以大事。
且卦體中二陽爻如鳥之背。
外各二陰如舒二翼。
有似飛鳥之象。
鳥若上飛。
則風逆而音啞。
鳥若下飛。
則風順而音揚也。
錢啟新曰。
大過。
大者過也。
曰剛過而中。
小過。
小者過也。
曰柔得中。
其所謂過。
皆有餘之謂。
大成其大。
如獨立遁世等事。
小成其小。
如過恭過哀過儉等事。
初不是過剛過柔。
更不是過中。
故大過之後。
受之以坎離之中。
小過之後。
受之以既濟未濟之中。
君子以天下與世論。
須是大過。
以家與身論。
須是小過。
大過以剛大有餘為用。
剛中之能事。
小過以柔小有餘為用。
柔中之能事。
剛中又巽兌二柔之用。
柔中又震艮二剛之用。
都不是過中之過。
又匪專以坎為剛中。
離為柔中。
故随小大而皆亨。
象曰。
山上有雷。
小過。
君子以行過乎恭。
喪過乎哀。
用過乎儉。
吳草廬曰。
恭以救傲。
哀以救易。
儉以救奢。
救其過以補其不足。
趣于平而已。
所謂時中也。
項氏曰。
曰行曰喪曰用。
皆見于動。
以象震也。
曰恭曰哀曰儉。
皆當止之節。
以象艮也。
初六。
飛鳥以兇。
象曰。
飛鳥以兇。
不可如何也。
陰不中正。
上應九四。
宜下而反上者也。
兇決不可救矣。
六二。
過其祖。
遇其妣。
不及其君。
遇其臣。
無咎。
象曰。
不及其君。
臣不可過也。
設欲上進。
則必過九四之祖。
遇六五之妣。
然兩陰不相應。
而六二陰柔中正。
居于止體。
故不複上及六五之君。
但遇其九四之臣。
以知九四雖臣。
而實有德。
決不可過故也。
二與四同功而異位。
故有相遇之理。
太公避纣而遇文王。
此爻似之。
九三。
弗過防之。
從或戕之。
兇。
象曰。
從或戕之。
兇如何也。
重剛不中。
而應上六。
如鳥身不能為主。
反随翼而高飛。
既弗肯過防閑之。
必有從而戕之者矣。
其兇何如。
九四。
無咎。
弗過遇之。
往厲。
必戒勿用。
永貞。
象曰。
弗過遇之。
位不當也。
往厲必戒。
終不可長也。
九三信其剛正。
自以為無咎者也。
乃弗防而緻戕。
九四居位不當。
自知其有咎者也。
乃周公許其無咎。
何哉。
蓋人惟自見有不足處。
方能過于省察。
堯舜其猶病諸。
文王望道未見。
孔子五十學易。
伯玉寡過未能。
皆此意耳。
四與初應。
故弗過而遇之。
但使初來聽命于四。
則四為主而無咎。
設使四往聽命于初。
則初反為主。
喜上而不喜下。
初得兇。
而四亦甚厲矣。
故必戒而勿用。
須是永守其不宜上宜下之貞。
乃可長也。
六五。
密雲不雨。
自我西郊。
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
密雲不雨。
已上也。
陰柔不正。
下無應與。
雖為天下共主。
膏澤不下于民。
如雲自西郊。
雖密不雨者焉。
乃
澤上有風。
中孚。
君子以議獄緩死。
澤感而風應。
風施而澤受。
随感随應。
随施随受。
此中孚之至也。
君子知民之為惡也。
蓋有出于不得已者焉。
如得其情。
則哀矜而勿喜。
故于獄則議之。
功疑惟重。
罪疑惟輕也。
于死則緩之。
與其殺不辜。
甯失不經也。
如此。
則殺一人而天下服。
雖死不怨殺者矣。
初九。
虞吉。
有他不燕。
象曰。
初九虞吉。
志未變也。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
恐懼乎其所不聞。
皆是向一念未生前下手。
即本體即功夫。
即功夫即本體。
故能遁世不見知而不悔。
而天地位焉。
萬物育焉。
所謂闇然而日章者也。
才起一念。
則名為他。
則志變而不燕矣。
小人而無忌憚。
行險徼(行亍+幸)。
皆從此一念構出。
可不虞之于初也哉。
中孚以天地萬物為公。
若專應六四。
便名有他。
九二。
鳴鶴在陰。
其子和之。
吾有好爵。
吾與爾靡之。
象曰。
其子和之。
中心願也。
剛得中而居二陰之下。
此正闇然日章者也。
鶴鳴子和。
感應并出于天然。
豈有安排勉強。
故曰中心願也。
子無專指。
但取同德相孚之人。
六三。
得敵。
或鼓或罷。
或泣或歌。
象曰。
或鼓或罷。
位不當也。
若以卦體合觀。
則三與四皆所謂柔在内者也。
今以諸爻各論。
則六三陰不中正。
為兌之主。
本應上九而彼方登天獨鳴。
不來相顧。
近得六四。
敵體同類。
故有時欣其所得。
則或鼓。
有時怨其所應。
則或罷。
有時遙憶上九。
則或泣。
有時且娛六四。
則或歌。
皆由無德。
不能當位故也。
六四。
月幾望。
馬匹亡。
無咎。
象曰。
馬匹亡。
絕類上也。
柔而得正。
陰德之盛者也。
故如月幾望焉。
六三妄欲得我為匹。
我必亡其匹。
絕其類。
乃上合于天地萬物為公之中孚而無咎也。
九五。
有孚攣如。
無咎。
象曰。
有孚攣如。
位正當也。
陽剛中正。
居于尊位。
德位相稱。
天下信之。
攣如而不可移奪者也。
然亦止盡中孚之道而已。
豈有加哉。
故但曰無咎。
亦猶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之旨欤。
上九。
翰音登于天。
貞兇。
象曰。
翰音登于天。
何可長也。
剛不中正。
居巽之上。
卦之終。
自信其好名好高情見。
而不知柔内得中之道者也。
如雄雞舍其牝而登鳴于屋。
已為不祥。
況欲登天。
天不可登。
人必以為怪而殺之矣。
何可長也。
(艮下震上) 小過。
亨。
利貞。
可小事。
不可大事。
飛鳥遺之音。
不宜上宜下。
大吉。
君子之制數度議德行也。
使其節如天地四時。
則豚魚亦信之矣。
夫豈有過也哉。
自其不能應乎天者。
以有他而不燕。
故過或生焉。
然過從求信而生。
過則小矣。
過生。
而聖賢為之補偏救弊。
如行過乎恭。
喪過乎哀。
用過乎儉之類。
未免矯枉過正。
此亦所謂小過也。
夫求信而成小過。
其過可改也。
故亨。
矯枉而為小過。
其過可取也。
故亨。
然必要于得正而已矣。
貞則小過便成無過。
不貞則小過将成大過。
是故當小過時。
但可為小事以祈複于無過之地。
不可更為大事以緻釀成不測之虞。
譬如飛鳥已過。
遺我以音。
不宜上而宜下。
上則音啞而我不得聞。
下則音揚而我得聞之。
得聞鳥音。
以喻得聞我過而速改焉。
則複于無過之地。
過小。
而吉乃大矣。
彖曰。
小過。
小者過而亨也。
過以利貞。
與時行也。
柔得中。
是以小事吉也。
剛失位而不中。
是以不可大事也。
有飛鳥之象焉。
飛鳥遺之音。
不宜上宜下大吉。
上逆而下順也。
小者即小事。
小事有過。
故仍不失其亨。
設大者過。
則必利有攸往乃亨矣。
惟與時行。
故雖過不失其貞。
彖但言貞。
傳特點出時行二字。
正顯時當有過。
則過乃所以為貞。
倘不與時行。
雖強欲藏身于無過之地。
亦不名為貞也。
且人有剛柔二德。
任大事則宜用剛。
處小事則宜用柔。
今此卦柔得其中。
得中則能與時行。
故小事吉。
剛失位而不中。
不中則不能與時行。
故不可以大事。
且卦體中二陽爻如鳥之背。
外各二陰如舒二翼。
有似飛鳥之象。
鳥若上飛。
則風逆而音啞。
鳥若下飛。
則風順而音揚也。
錢啟新曰。
大過。
大者過也。
曰剛過而中。
小過。
小者過也。
曰柔得中。
其所謂過。
皆有餘之謂。
大成其大。
如獨立遁世等事。
小成其小。
如過恭過哀過儉等事。
初不是過剛過柔。
更不是過中。
故大過之後。
受之以坎離之中。
小過之後。
受之以既濟未濟之中。
君子以天下與世論。
須是大過。
以家與身論。
須是小過。
大過以剛大有餘為用。
剛中之能事。
小過以柔小有餘為用。
柔中之能事。
剛中又巽兌二柔之用。
柔中又震艮二剛之用。
都不是過中之過。
又匪專以坎為剛中。
離為柔中。
故随小大而皆亨。
象曰。
山上有雷。
小過。
君子以行過乎恭。
喪過乎哀。
用過乎儉。
吳草廬曰。
恭以救傲。
哀以救易。
儉以救奢。
救其過以補其不足。
趣于平而已。
所謂時中也。
項氏曰。
曰行曰喪曰用。
皆見于動。
以象震也。
曰恭曰哀曰儉。
皆當止之節。
以象艮也。
初六。
飛鳥以兇。
象曰。
飛鳥以兇。
不可如何也。
陰不中正。
上應九四。
宜下而反上者也。
兇決不可救矣。
六二。
過其祖。
遇其妣。
不及其君。
遇其臣。
無咎。
象曰。
不及其君。
臣不可過也。
設欲上進。
則必過九四之祖。
遇六五之妣。
然兩陰不相應。
而六二陰柔中正。
居于止體。
故不複上及六五之君。
但遇其九四之臣。
以知九四雖臣。
而實有德。
決不可過故也。
二與四同功而異位。
故有相遇之理。
太公避纣而遇文王。
此爻似之。
九三。
弗過防之。
從或戕之。
兇。
象曰。
從或戕之。
兇如何也。
重剛不中。
而應上六。
如鳥身不能為主。
反随翼而高飛。
既弗肯過防閑之。
必有從而戕之者矣。
其兇何如。
九四。
無咎。
弗過遇之。
往厲。
必戒勿用。
永貞。
象曰。
弗過遇之。
位不當也。
往厲必戒。
終不可長也。
九三信其剛正。
自以為無咎者也。
乃弗防而緻戕。
九四居位不當。
自知其有咎者也。
乃周公許其無咎。
何哉。
蓋人惟自見有不足處。
方能過于省察。
堯舜其猶病諸。
文王望道未見。
孔子五十學易。
伯玉寡過未能。
皆此意耳。
四與初應。
故弗過而遇之。
但使初來聽命于四。
則四為主而無咎。
設使四往聽命于初。
則初反為主。
喜上而不喜下。
初得兇。
而四亦甚厲矣。
故必戒而勿用。
須是永守其不宜上宜下之貞。
乃可長也。
六五。
密雲不雨。
自我西郊。
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
密雲不雨。
已上也。
陰柔不正。
下無應與。
雖為天下共主。
膏澤不下于民。
如雲自西郊。
雖密不雨者焉。
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