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禅解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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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中建侯行師之旨耳。
初六上和九四而為豫。
自無實德。
志在恃人而已。
能弗窮乎。
六二。
介于石。
不終日。
貞吉。
象曰。
不終日貞吉。
以中正也。
蘇眉山曰。
以陰居陰。
而處二陰之間。
晦之極。
靜之至也。
以晦觀明。
以靜觀動。
則凡吉兇禍福之至。
如長短黑白陳于吾前。
是以動靜如此之果也。
介于石。
果于靜也。
不終日。
果于動也。
是故孔子以為知機也。
六三。
盱豫。
悔。
遲有悔。
象曰。
盱豫有悔。
位不當也。
六三亦無實德。
上視四以為豫。
急改悔之可也。
若遲。
則有悔矣。
夫視人者豈能久哉。
九四。
由豫。
大有得。
勿疑。
朋盍簪。
象曰。
由豫大有得。
志大行也。
為豫之主。
故名由豫。
夫初與三與六。
皆由我而為豫矣。
二五各守其貞。
慎勿疑之。
不疑。
則吾朋益固結也。
六五。
貞疾。
恒不死。
象曰。
六五貞疾。
乘剛也。
恒不死。
中未亡也。
二五皆得中。
故皆不溺于豫而為貞也。
但二遠于四。
又得其正。
故動靜不失其宜。
五乘九四之剛。
又不得正。
安得不成疾乎。
然猶愈于中喪其守而外求豫者也。
上六。
冥豫。
成有淪。
無咎。
象曰。
冥豫在上。
何可長也。
豫至于冥。
時當息矣。
勢至于成。
必應變矣。
因其變而通之。
因其冥而息之。
庶可以免咎耳。
佛法釋者。
九四為代佛揚化之人。
餘皆法門弟子也。
初六不中不正。
恃大人福庇。
而忘修證之功。
故兇。
六二柔順中正。
能于介爾心中。
徹悟事造理具兩重三千。
其理決定不可變易。
頓悟頓觀。
不俟終日之久。
此善于修心。
得其真正法門者也。
故吉。
六三亦不中正。
但以近于嚴師。
故雖盱豫。
而稍知改悔。
但無決斷勇猛之心。
故誡以悔遲則必有悔。
九四為卦之主。
定慧和平。
自利利他。
法皆成就。
故朋堅信而志大行。
六五柔質不正。
反居明師良友之上。
可謂病入膏盲。
故名貞疾。
但以居中。
則一點信心猶在。
善根不斷。
故恒不死。
上六柔而得正。
處豫之終。
未免沈空取證。
但本有願力。
亦不畢竟入于涅槃。
終能回小向大。
而有渝無咎。
死水不藏龍。
故曰何可長也。
若約位象人者。
初六是破戒僧。
六二是菩薩聖僧。
六三是凡夫僧。
九四是紹祖位人。
六五是生年上座。
上六是法性上座也。
(震下兌上) 随。
元亨。
利貞。
無咎。
約世道。
則上下相悅。
必相随順。
約佛化。
則人天胥悅。
受化者多。
約觀心。
則既得法喜。
便能随順諸法實相。
皆元亨之道也。
然必利于貞。
乃得無咎。
不然。
将為蠱矣。
彖曰。
随。
剛來而下柔。
動而說。
随。
大亨貞無咎。
而天下随時。
随時之義大矣哉。
震為剛。
兌為柔。
今震反居兌下。
故名剛來下柔也。
内動外悅。
與時偕行。
故為天下随時。
猶儒者所謂時習時中。
亦佛法中所謂時節若到。
其理自彰。
機感相合。
名為一時。
故随時之義稱大。
象曰。
澤中有雷。
随。
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觀心釋者。
既合本源自性。
上同往古諸佛。
則必冥乎三德秘藏而入大涅槃也。
初九。
官有渝。
貞吉。
出門交有功。
象曰。
官有渝。
從正吉也。
出門交有功。
不失也。
官者。
物之正主。
九五為六二正主。
則六二乃官物也。
而陰柔不能遠達。
乃變其節以随初。
初宜守正。
不受其随則吉。
蓋交六二于門内。
則得二而失五。
不如交九五于門外。
雖失二而有功。
君子以為不失也。
六二。
系小子。
失丈夫。
象曰。
系小子。
弗兼與也。
系初必失五。
安有兩全者哉。
所以為二誡也。
六三。
系丈夫。
失小子。
随有求得。
利居貞。
象曰。
系丈夫。
志舍下也。
四為丈夫。
初為小子。
三近于四。
而遠于初。
然皆非正應也。
但從上則順。
系近則固。
故周公誡以居貞。
而孔子贊其志。
九四。
随有獲。
貞兇。
有孚在道。
以明何咎。
象曰。
随有獲。
其義兇也。
有孚在道。
明功也。
六二欲往随九五。
必曆四而後至。
四固可以獲之。
獲則得罪于五而兇矣。
惟深信随之正道。
則心迹可明而無咎。
亦且同初九之有功也。
九五。
孚于嘉。
吉。
象曰。
孚于嘉吉。
位正中也。
六二陰柔中正。
五之嘉偶也。
近于初而曆于四。
迹甚可疑。
九五陽剛中正。
深信而不疑之。
得二之心。
亦得初與四之心而吉矣。
上六。
拘系之。
乃從維之。
王用亨于西山。
象曰。
拘系之。
上窮也。
陰柔得正。
居随之極。
專信九五。
而固結不解者也。
故可亨于神明。
然窮極而不足以有為矣。
佛法釋者。
三陽皆為物所随。
故明随機之義。
三陰皆随順乎陽。
故明随師之道。
初九剛正居下。
始似不欲利生者。
故必有渝乃吉。
出門乃為有功。
九四剛而不正。
又居上位。
雖膺弘法之任。
有似夾帶名利之心。
故有獲而貞兇。
惟須笃信出世正道。
則心事終可明白。
九五剛健中正。
自利利他。
故孚于嘉而吉。
六二柔順中正。
而無慧力。
未免棄大取小。
六三不中不正而有慧力。
則能棄小從大。
然雖雲棄小從大。
豈可藐視小簡而不居貞哉。
上六陰柔得正。
亦無慧力。
專修禅悅以自娛。
乃必窮之道也。
惟以此笃信之力。
回向西方。
則萬修萬人去耳。
(巽下艮上) 蠱。
元亨。
利涉大川。
先甲三日。
後甲三日。
蠱者。
器久不用而蟲生。
人久宴溺而疾生。
天下久安無為而弊生之謂也。
約世道。
則君臣悅随。
而無違弼籲咈之風。
故成弊。
約佛法。
則天人胥悅舉世随化。
必有邪因出家者。
貪圖利養。
混入缁林。
故成弊。
約觀心究竟随者。
則示現病行而為蠱。
約觀心初得小随順者。
既未斷惑。
或起順道法愛。
或于禅中發起夙習而為蠱。
然治既為亂階。
亂亦可以緻治。
故有元亨之理。
但非發大勇猛如涉大川。
決不足以救弊而起衰也。
故須先甲三日以自新。
後甲三日以丁甯。
方可挽回積弊。
而終保其善圖耳。
彖曰。
蠱。
剛上而柔下。
巽而止。
蠱。
蠱元亨。
而天下治也。
利涉大川。
往有事也。
先甲三日。
後甲三日。
終則有始天行也。
艮剛在上。
止于上而無下濟之光。
巽柔在下。
安于下而無上行之德。
上下互相偷安。
惟以目前無事為快。
曾不知遠憂之漸釀也。
惟知此積弊之漸。
則能設拯救之方。
而天下可治。
然豈當袖手無為而聽其治哉。
必須往有事如涉大川。
又必體天行之有終有始然後可耳。
世法佛法。
垂化觀心。
無不皆然。
象曰。
山下有風。
蠱。
君子以振民育德。
振民如風。
育德如山。
非育德不足以振民。
非振民不足以育德。
上求下化。
悲智雙運之謂也。
初六。
乾父之蠱。
有子。
考無咎厲。
終吉。
象曰。
乾父之蠱。
意承考也。
蠱非一日之故。
必曆世而後見。
故諸爻皆以父子言之。
初六居蠱之始。
壞猶未深。
如有賢子。
則考可免咎也。
然必惕厲乃得終吉。
而乾蠱之道。
但可以意承考。
不可承考之事。
九二。
乾母之蠱。
不可貞。
象曰。
乾母之蠱。
得中道也。
蘇眉山曰。
陰性安無事而惡有為。
故母之蠱乾之尤難。
正之則傷愛不正則傷義。
非九二不能任也。
二以陽居陰。
有剛之實。
而無剛之迹。
可以免矣。
九三。
乾父之蠱。
小有悔。
無大咎。
象曰。
乾父之蠱。
終無咎也。
蘇眉山曰。
九三之德與二無異。
特不知所以用之。
二用之以陰。
而三用之以
初六上和九四而為豫。
自無實德。
志在恃人而已。
能弗窮乎。
六二。
介于石。
不終日。
貞吉。
象曰。
不終日貞吉。
以中正也。
蘇眉山曰。
以陰居陰。
而處二陰之間。
晦之極。
靜之至也。
以晦觀明。
以靜觀動。
則凡吉兇禍福之至。
如長短黑白陳于吾前。
是以動靜如此之果也。
介于石。
果于靜也。
不終日。
果于動也。
是故孔子以為知機也。
六三。
盱豫。
悔。
遲有悔。
象曰。
盱豫有悔。
位不當也。
六三亦無實德。
上視四以為豫。
急改悔之可也。
若遲。
則有悔矣。
夫視人者豈能久哉。
九四。
由豫。
大有得。
勿疑。
朋盍簪。
象曰。
由豫大有得。
志大行也。
為豫之主。
故名由豫。
夫初與三與六。
皆由我而為豫矣。
二五各守其貞。
慎勿疑之。
不疑。
則吾朋益固結也。
六五。
貞疾。
恒不死。
象曰。
六五貞疾。
乘剛也。
恒不死。
中未亡也。
二五皆得中。
故皆不溺于豫而為貞也。
但二遠于四。
又得其正。
故動靜不失其宜。
五乘九四之剛。
又不得正。
安得不成疾乎。
然猶愈于中喪其守而外求豫者也。
上六。
冥豫。
成有淪。
無咎。
象曰。
冥豫在上。
何可長也。
豫至于冥。
時當息矣。
勢至于成。
必應變矣。
因其變而通之。
因其冥而息之。
庶可以免咎耳。
佛法釋者。
九四為代佛揚化之人。
餘皆法門弟子也。
初六不中不正。
恃大人福庇。
而忘修證之功。
故兇。
六二柔順中正。
能于介爾心中。
徹悟事造理具兩重三千。
其理決定不可變易。
頓悟頓觀。
不俟終日之久。
此善于修心。
得其真正法門者也。
故吉。
六三亦不中正。
但以近于嚴師。
故雖盱豫。
而稍知改悔。
但無決斷勇猛之心。
故誡以悔遲則必有悔。
九四為卦之主。
定慧和平。
自利利他。
法皆成就。
故朋堅信而志大行。
六五柔質不正。
反居明師良友之上。
可謂病入膏盲。
故名貞疾。
但以居中。
則一點信心猶在。
善根不斷。
故恒不死。
上六柔而得正。
處豫之終。
未免沈空取證。
但本有願力。
亦不畢竟入于涅槃。
終能回小向大。
而有渝無咎。
死水不藏龍。
故曰何可長也。
若約位象人者。
初六是破戒僧。
六二是菩薩聖僧。
六三是凡夫僧。
九四是紹祖位人。
六五是生年上座。
上六是法性上座也。
(震下兌上) 随。
元亨。
利貞。
無咎。
約世道。
則上下相悅。
必相随順。
約佛化。
則人天胥悅。
受化者多。
約觀心。
則既得法喜。
便能随順諸法實相。
皆元亨之道也。
然必利于貞。
乃得無咎。
不然。
将為蠱矣。
彖曰。
随。
剛來而下柔。
動而說。
随。
大亨貞無咎。
而天下随時。
随時之義大矣哉。
震為剛。
兌為柔。
今震反居兌下。
故名剛來下柔也。
内動外悅。
與時偕行。
故為天下随時。
猶儒者所謂時習時中。
亦佛法中所謂時節若到。
其理自彰。
機感相合。
名為一時。
故随時之義稱大。
象曰。
澤中有雷。
随。
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觀心釋者。
既合本源自性。
上同往古諸佛。
則必冥乎三德秘藏而入大涅槃也。
初九。
官有渝。
貞吉。
出門交有功。
象曰。
官有渝。
從正吉也。
出門交有功。
不失也。
官者。
物之正主。
九五為六二正主。
則六二乃官物也。
而陰柔不能遠達。
乃變其節以随初。
初宜守正。
不受其随則吉。
蓋交六二于門内。
則得二而失五。
不如交九五于門外。
雖失二而有功。
君子以為不失也。
六二。
系小子。
失丈夫。
象曰。
系小子。
弗兼與也。
系初必失五。
安有兩全者哉。
所以為二誡也。
六三。
系丈夫。
失小子。
随有求得。
利居貞。
象曰。
系丈夫。
志舍下也。
四為丈夫。
初為小子。
三近于四。
而遠于初。
然皆非正應也。
但從上則順。
系近則固。
故周公誡以居貞。
而孔子贊其志。
九四。
随有獲。
貞兇。
有孚在道。
以明何咎。
象曰。
随有獲。
其義兇也。
有孚在道。
明功也。
六二欲往随九五。
必曆四而後至。
四固可以獲之。
獲則得罪于五而兇矣。
惟深信随之正道。
則心迹可明而無咎。
亦且同初九之有功也。
九五。
孚于嘉。
吉。
象曰。
孚于嘉吉。
位正中也。
六二陰柔中正。
五之嘉偶也。
近于初而曆于四。
迹甚可疑。
九五陽剛中正。
深信而不疑之。
得二之心。
亦得初與四之心而吉矣。
上六。
拘系之。
乃從維之。
王用亨于西山。
象曰。
拘系之。
上窮也。
陰柔得正。
居随之極。
專信九五。
而固結不解者也。
故可亨于神明。
然窮極而不足以有為矣。
佛法釋者。
三陽皆為物所随。
故明随機之義。
三陰皆随順乎陽。
故明随師之道。
初九剛正居下。
始似不欲利生者。
故必有渝乃吉。
出門乃為有功。
九四剛而不正。
又居上位。
雖膺弘法之任。
有似夾帶名利之心。
故有獲而貞兇。
惟須笃信出世正道。
則心事終可明白。
九五剛健中正。
自利利他。
故孚于嘉而吉。
六二柔順中正。
而無慧力。
未免棄大取小。
六三不中不正而有慧力。
則能棄小從大。
然雖雲棄小從大。
豈可藐視小簡而不居貞哉。
上六陰柔得正。
亦無慧力。
專修禅悅以自娛。
乃必窮之道也。
惟以此笃信之力。
回向西方。
則萬修萬人去耳。
(巽下艮上) 蠱。
元亨。
利涉大川。
先甲三日。
後甲三日。
蠱者。
器久不用而蟲生。
人久宴溺而疾生。
天下久安無為而弊生之謂也。
約世道。
則君臣悅随。
而無違弼籲咈之風。
故成弊。
約佛法。
則天人胥悅舉世随化。
必有邪因出家者。
貪圖利養。
混入缁林。
故成弊。
約觀心究竟随者。
則示現病行而為蠱。
約觀心初得小随順者。
既未斷惑。
或起順道法愛。
或于禅中發起夙習而為蠱。
然治既為亂階。
亂亦可以緻治。
故有元亨之理。
但非發大勇猛如涉大川。
決不足以救弊而起衰也。
故須先甲三日以自新。
後甲三日以丁甯。
方可挽回積弊。
而終保其善圖耳。
彖曰。
蠱。
剛上而柔下。
巽而止。
蠱。
蠱元亨。
而天下治也。
利涉大川。
往有事也。
先甲三日。
後甲三日。
終則有始天行也。
艮剛在上。
止于上而無下濟之光。
巽柔在下。
安于下而無上行之德。
上下互相偷安。
惟以目前無事為快。
曾不知遠憂之漸釀也。
惟知此積弊之漸。
則能設拯救之方。
而天下可治。
然豈當袖手無為而聽其治哉。
必須往有事如涉大川。
又必體天行之有終有始然後可耳。
世法佛法。
垂化觀心。
無不皆然。
象曰。
山下有風。
蠱。
君子以振民育德。
振民如風。
育德如山。
非育德不足以振民。
非振民不足以育德。
上求下化。
悲智雙運之謂也。
初六。
乾父之蠱。
有子。
考無咎厲。
終吉。
象曰。
乾父之蠱。
意承考也。
蠱非一日之故。
必曆世而後見。
故諸爻皆以父子言之。
初六居蠱之始。
壞猶未深。
如有賢子。
則考可免咎也。
然必惕厲乃得終吉。
而乾蠱之道。
但可以意承考。
不可承考之事。
九二。
乾母之蠱。
不可貞。
象曰。
乾母之蠱。
得中道也。
蘇眉山曰。
陰性安無事而惡有為。
故母之蠱乾之尤難。
正之則傷愛不正則傷義。
非九二不能任也。
二以陽居陰。
有剛之實。
而無剛之迹。
可以免矣。
九三。
乾父之蠱。
小有悔。
無大咎。
象曰。
乾父之蠱。
終無咎也。
蘇眉山曰。
九三之德與二無異。
特不知所以用之。
二用之以陰。
而三用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