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淺述卷七
關燈
小
中
大
察原始要終而知幽明死生鬼神、此則通乎晝夜之道而知。
蓋窮理盡性之極、至于命之事。
聖人即易也、即神也、即天地也[文瀾本“即天地也”作“則亦天地”]而已矣。
按、來注不言窮理盡性至命。
但謂易與天地準、聖人亦與天地準。
此節承上文。
易能彌天地之道、聖人範圍不過亦能彌之。
易能綸天地之道。
聖人曲成不遺亦能綸之。
易所具不過幽明死生鬼神之理、聖人通乎晝夜亦有以知之。
其說雖與注小異而意更渾、可參。
右第四章第五章言道不外乎陰陽。
繼之者善以下二節、言其在人者。
顯仁藏用二節、言其在造化者。
自生生之謂易以下、言其在易書者。
而總以陰陽不測結之。
一陰一陽之謂道。
陰陽疊運者、氣也。
所以陰陽之理、則道也。
按、來注、理乘氣機以出入。
一陰一陽、氣之散殊、即太極之理各足而富有者也。
氣之疊運、即太極之理流行而日新者也。
故謂之道。
此解亦精。
中庸率性之謂道、就道之在人者言。
此則就道之在天者言。
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繼善、就斯道之發育賦予者言之。
以其天命之本體、不雜于形氣之私。
所謂元者善之長、故曰善也。
成性、就人物所禀受而言之。
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物、物各得一太極。
無妄之理不相假借、故曰性也。
繼善、陽之事。
成性、陰之事也。
蓋道即所謂太極。
繼善則動而生陽、成性則靜而生陰也。
此節就天人賦受之界言之也。
孟子之言性善、蓋出于此。
夫子之言性相近也、蓋自成性之後兼于氣質者言之。
孟子之言性善、則自成之先、純乎繼善者而言之也。
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
故君子之道鮮矣。
曰善曰性具于人身、渾然一理不可名狀。
唯仁者發見于恻隐、則謂之仁。
知者發見于是非、則謂之知。
而後所謂善與性方有名狀。
百姓同此善性。
而氣禀所拘、物欲所蔽、故知之者鮮。
上章言聖人之知仁、合而為一者也。
此言仁者知者、分而為二者也。
自天命之流行于人物者言之。
則繼善為陽、成性為陰。
此就所成之德言之。
則仁屬陽、知屬陰。
上章以知屬天、仁屬地。
此則仁屬陽、知屬陰者、彼以清濁言、此以動靜言也。
夫子言仁靜知動、而此又以動屬仁、靜屬知者。
論語就成德之後言、此從其禀性所近言。
仁者得陽之發生流動、以為仁而德成。
能安于理、則見其靜。
知者得陰之凝定不易、以為知而德成。
周通于理、則見其動。
此又陰中之陽、陽中之陰、不可拘也。
仁知各得道之一隅、随其所見而目為全體。
百姓則日用之間習而不察。
此君子之道所以鮮也。
君子之道、即一陰一陽之道。
係之君子者、君子有體道之功也。
顯諸仁、藏諸用。
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
顯、自内而外也。
運動之跡、生育之功。
顯諸仁也、德之發也。
藏、自外而内也。
神妙無方、變化無迹。
藏諸用也、業之本也。
聖人之與天地可同者、顯仁藏用之德業也。
不可同者、天地無心、聖人有心也。
聖人仁萬物而獨任其憂、天地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其憂。
蓋天地無心而成化、聖人有心而無為也。
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
富有者、大而無外。
天高地下、萬物散殊是也。
日新者、久而無窮。
陰陽升降、變化不窮是也。
此雖言天地、然聖人亦然。
生物無窮、天地之大業。
功及萬世、聖人之大業也。
運行不息、天地之盛德。
終始日新、聖人之盛德也。
繼善成性二節、言陰陽之道在天人賦受之界者。
顯仁藏用二節、言陰陽之道在天地造化者。
生生之謂易。
陰生陽、陽生陰、其變無窮。
易之理如是、故其書亦如是。
此以下就陰陽之在易書者言之。
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
象者、法之未定。
法者、象之已形。
乾主氣、故曰成象。
坤主形、故曰效法。
乾本陽而名為乾、以其健而成象也。
坤本陰而名為坤、以其順而效法也。
此一陽一陰之道在卦者也。
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
數、蓍數也。
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
極天地之數而吉兇可以前知、此之謂占。
通變、即所占之卦變而通之。
事、行事。
通其變而行之也。
極數知來、所以通事之變。
曰占、則事之未定者、屬乎陽。
曰事、則占之已決者、又屬乎陰也。
按、來注雲極數者、方蔔筮之時、究極其陰陽七八九六之數。
觀其所值何卦、所值何爻、以斷天下之疑、故曰占。
通變、既蔔筮之後、詳通其陰陽老少之變。
吉則趨之、兇則避之、以定天下之業、故曰事。
此一陰一陽之道在蔔筮者也。
陰陽不測之謂神。
此句總結上文。
三百八十四爻陰中陽在、陽中陰在、故不測也。
上章言易無體、此言生生生之謂易。
唯其生生、所以無體也。
上章言神無方、此言不測之謂神。
唯其不測、所以無方也。
言易、繼以乾坤。
乾坤毀則無以見易也。
言神、先以占事、占事則神所托而顯者也。
此章大抵以道不外乎陰陽、而陰陽終不可測。
以其在人者言之、則繼善、成性、仁者、知者皆陰陽之所為也。
就其中而分之、則繼善陽、成性陰、仁陽、知陰。
而究之繼成之妙、陰陽之在人者不可測也。
以其在天地者言之、則盛德大業皆陰陽之所為也。
就其中而分之、則顯仁陽、藏用陰。
而要之盛德大業之妙、陰陽之在天地者不可測也。
以其在易者之、為乾、為坤、為占、為事、皆陰陽之所為也。
就其中而分之、則乾陽、坤陰、占陽、事陰。
而究之生生之妙、陰陽之在易者不可測也。
不可測者、神也。
以其理之當然而言、謂之道。
以其道之不測而言、謂之神。
非道外有神也。
聖人假易書以明道、假蔔筮以顯其神。
使人體易、即以法乎天地。
易也、天地也、聖人也一而已矣。
右第五章第六章贊易之廣大而原于乾坤之二卦也。
夫易、廣矣大矣。
以言乎遠則不禦、以言乎迩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上章言易與天地準、贊易之書。
此言廣大、贊易之理也。
廣、言其中之所含。
大、言其外之所包。
下三句皆言廣大不禦。
言其無遠不到、莫之能止。
即所謂天下莫能載也。
靜而正、言未動之先、即物而理存、無安排布置之擾。
即所謂天下莫能破也。
盈天地之間惟萬物、而易之理無不備、其廣大如此。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
是以大生焉。
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生焉。
乾坤各有動靜。
靜體而動用、靜别而動交也。
直專翕闢、其德性功用如是、以卦畫觀之亦然。
乾性健、其畫奇。
不變則其靜專一不他、變則其動直遂不撓。
以其一而實、故以質言曰大、言無所不包也。
坤性順、其畫偶。
不變故其靜翕受無遺、變則其動開闢無壅。
以其二而虛、故以量言曰廣、言無所不容也。
蓋天雖包于地之外、而其氣常行于地之中。
易不過寫乾坤之理、乾坤之德性如是。
易之所以廣大者以此。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
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
配、相似之意。
廣大配天地、承上文言之、非配合也。
易之廣大得于乾坤、則其廣大亦如天地矣。
變通者、陽變而通乎陰、陰變而通乎陽。
老陽老陰變化往來、配四時之流行不息也。
義者、名義也。
卦爻中剛者稱陽、柔者爾陰、故曰義。
陰陽對待、配乎日月也。
易簡即順健。
至德即仁義禮智。
天所賦于人之理、而人得之者也。
仁禮屬健、義智屬順。
是易所言易簡之善、與聖人之至德相似也。
天地之間、至大者天地、至變者四時、至精者日月、至善者至德。
易之書具此四者、豈不謂之備乎。
右第六章第七章贊易道之至、聖人所以崇德廣業而參天地也。
子曰。
易其至矣乎。
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
知崇禮卑。
崇效天、卑法地。
德業以聖人為至。
而聖人之德所以崇、業所以廣者。
易也。
德由于知、知識貴其高明。
聖人以易窮理、則知之崇如天而德崇矣。
業由于禮、踐履貴其着實。
聖人以易踐履、則禮之卑如地而業廣矣。
所見高于上、所行實于下。
則道義從此生生不窮、猶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承上天地言之。
言聖人非勉強效法乎天地也。
蓋天地設位而易行、所以成性之存而道義出也。
易不外陰陽。
陰陽升降、所謂易行乎其中也。
成性與成之者性稍異。
彼乃成就之意、此則已成之性。
渾然天成、非有所造作也。
性同、唯聖人能存之。
存存者、存而又存。
知崇禮卑、則成性存存矣。
在造化謂之易、易在人謂之道義。
性者所得于天、道義世所共由。
能知崇禮卑、則成性存而不失、道義從此而出。
道義之得于心為德、見于事為業。
自然日新月盛、不期崇而自崇、不期廣而自廣矣。
聖人作易、固教人存性、以由道義之門。
而德之崇、業之廣皆以此。
此易之所以至也。
右第七章第八章言卦爻之用。
自中孚初爻以下、夫子拟議其辭。
示人以學易之變化、以為三百八十四爻之例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赜、而拟諸其形容。
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
赜、繁多也。
拟諸形容、如乾為圜、坤為大輿之類。
象其物宜、如乾稱龍、坤稱牝馬之類。
象、卦爻中之象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
繫辭焉以斷其吉兇、是故謂之爻。
會、以物之所聚言通、以事之所宜言。
觀其會不觀其通、或窒塞而不可行。
觀其通而不觀其會、則不知其中之條件曲折。
典禮、猶常禮常法。
堯舜揖讓、湯武征誅是也。
全卦中自有會通、一爻中又各有一爻之會通。
繫辭以明其吉兇、使人皆由于典禮也。
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
繁多者使人易厭。
然皆理中所有、則不可惡也。
動則紛紛緻亂。
然其中各自有理、則不可亂矣。
拟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
拟議以成其變化。
聖人之于象、拟之而後成。
學易者亦拟其所立之象以出言、則言之淺深詳略、必各當其理。
聖人之于爻、必觀其會通、以行典禮。
學易者亦必議其所合之爻以制動、則動之行止久速、必各當于時。
易之變化無窮、學易者能拟議之如此、而易之變化成于吾身矣。
故下文皆言拟議以成變化之事。
鳴鶴在陰、其子和之。
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子曰。
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裡之外應之、況其迩者乎。
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裡之外違之、況其迩者乎。
言出乎身加乎民。
行發乎迩見乎遠。
言行、君子之樞機。
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
釋中孚九二爻義。
爻言感通之理、夫子專以言行論之。
蓋誠信感通莫大于言行也。
居室、在陰之象。
出言、鶴鳴之象、千裡應之、子和之象。
出身加民、發迩見遠、好爵爾靡之象。
樞動而戶之開有大小、機動而弩之發有中否。
猶言行之出有榮辱。
應在人而感之在我、故曰榮辱之主也。
言行和則緻祥、乘則緻異。
所謂動天地也。
學易必拟議至此。
乃不為爻象所拘也。
同人先号咷而後笑。
子曰。
君子之道。
或出或處、或默或語。
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釋同人九五爻義。
爻言君子之道始雖岐而終實無間。
孔子釋之。
言始異而終同者、由于迹異而心同也。
斷金、物莫能間。
如蘭、其言有味也。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子曰。
苟錯諸地而可矣。
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
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
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
釋大過初六爻義。
置物者不過求其安、錯諸地可以安矣。
又承之以茅、則益有所藉、又安有傾覆之咎。
茅為物至薄、用之以得無咎。
則其用重矣、此慎之至也。
天下事過則有失、唯過慎則無咎。
勞謙君子有終吉。
子曰。
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
厚之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
德言盛、禮言恭。
謙也者、緻恭以存其位者也。
釋謙九三爻義。
德言盛、禮言恭、言德欲其盛、禮欲其恭也。
人之謙與傲、視其德之厚與薄。
德厚者無盈色、德薄者無卑詞。
如鐘磬焉。
愈厚者聲愈緣、薄則反是。
故有勞有功而不伐不德、唯至厚者能之。
德盛禮恭、本君子修身之事、非有心以保錄位。
然天下莫與爭勞爭功、自永保斯位矣。
亢龍有悔。
子曰。
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釋乾上九、已入文言。
不出戶庭、無咎。
子曰。
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
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
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釋節初九爻義。
爻義就出處言、夫子推及言語之節。
蓋兌有口舌象也。
子曰。
作易者、其知盜乎。
易曰、負且乘、緻寇至。
負也者、小人之事也。
乘也者、君子之器也。
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
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
慢藏誨盜、冶容誨淫。
易曰、負且乘、緻寇至、盜之招也。
釋解六三爻義。
按、上慢下暴、大全作慢其上而暴其下、恐未的。
竊意小人而乘君子句以德言、上下以位言。
小人在上、驕慢不戒。
小人在下、暴竊非據。
皆盜所伐也。
作易者不歸罪于盜而咎招盜之人、所以為知盜也。
自中孚二爻至此、皆夫子拟議、示人以變化者。
蓋爻義非辭不明。
而天下事之變化、非辭可盡。
故即諸爻以示三百八十四爻之例、蓋學者當觸類以及其餘也。
右第八章第九章論天地大衍之數、揲筮求卦之法。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此言天地之數陽奇陰偶、即所謂河圖也。
人知河圖之數、不知天地之數、故孔子分屬之。
其位一六居下為水。
二七居上為火。
三八居左為木。
四九居右為金。
五十居中為土。
五行本五而有十、五行中又各有陰陽。
如木有甲乙、火有丙丁、土有戊已、金有庚辛、水有壬癸故十也。
數十而卦八者。
十、五行之數。
卦但取陰陽之象也。
即一二三四得卦畫老少陰陽之象、即六七八九得揲筮老少陰陽之象。
即中五為衍母、次十為衍子。
而得揲筮求卦之原。
至于因圖而畫卦、與先後天配合河圖之位、于河洛圖說詳之。
此節所舉天地自然之數、以見大衍用五十之由耳。
天數五、地數五。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天數五者、一三五七九皆奇也。
地數五者、二四六八十皆偶也。
相得、本義謂一與二、三與四、五與六、七與八、九與十、各以奇偶為類而自相得。
有合、謂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皆兩相合。
今就五位二字思之、此句頗有疑。
竊意五位者、五行之位也。
五行之位、北水、南火、東木、西金而中土。
一與六皆水而居北。
二與七皆火而居南。
木金土亦然。
水得水之位、火得火之位。
所謂五位相得也。
若一與二、三與四彼此相對、非五位之相得者矣。
所謂有合者、固以一六、二七為合。
而各字所包者廣。
竊意皆與五數又有合也。
蓋一二三四五者、生數也。
六七八九十者、成數也。
然行止五、大衍之數亦取五。
一與五合而得六。
二與五合而七。
以至八、九、十皆然。
又十幹之中、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皆隔五位、所謂各有合也。
二十有五、五奇之積、然亦五其五也。
三十、五偶之積、然亦六其五也。
河圖畫卦意義所取非一、此節叙大衍之數。
所以獨取五十之原、故獨于此詳之耳。
變化本義謂。
一變生水而六化成之、二化生火而七成之、三變生木而八化成之、四化生金而九變成之、五變生土而十化成之。
此處亦覺未合。
蓋五行之生成在變化之前。
此所謂變化、疑在五行生成之後。
又以變字化字分屬、亦未得其解。
竊意水體陽而用陰而質最清、故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
火體陰而用陽而質次清、故地以二生火、天以七成之。
木為少陽而質漸濁、故天以三生木、地以八成之。
金為太陰而質更濁、故地以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
土中宮而質最濁、故天以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
五行各位其方、而四方即為四象。
蓋自有天地而即有之、此五行之生成在未有變化之先也。
及五行既具。
二氣運行、錯綜不一。
所謂四象變化而庶類繁。
聖人畫卦則由此而定先後天之位。
而揲筮以求陰陽之數不外此。
自一至十之數千變萬化皆從此出、故此所謂變化宜在五行生成之後。
不必複以五行之生成分配變化也。
鬼神、本義謂凡奇偶生成之屈伸往來者。
蓋鬼神流行之妙、要不外于陰陽而已。
此節未詳言本河圖以畫卦之原、不過言天地之數之原。
以起下文大衍用五十之意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分而為二以象兩。
挂一以象三。
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于扐以象閏。
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
河圖五十有五者、天地自然之數也。
大衍之數五十、聖人又即河圖中宮天乘地十而得之者也。
河圖洛書、皆五居中而為數。
故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行、在人為五常。
五者、數之祖也。
數始于一、備于五。
小衍之成十、大衍之而成五十。
五十、數之成也。
成則不動、故虛天一不用而取四十有九。
此皆理數之自然、非人力所能損益也。
兩、兩儀。
天地也。
掛、縣其一于左手小指之間也。
三、三才也。
揲、數之也。
奇、所扐四數之餘也。
扐、勒于左手中三指之兩間也。
閏、積月之餘日而成月者也。
象閏者、以其所歸之餘策而象日之餘也。
五歲再閏者、一年十二月氣盈六日、朔虛六日、共餘十二日。
三年則餘三十六日。
分三十日為一月、又以六日為後閏之積。
其第四、第五年又各餘十二日。
以此二十四日湊前六日。
又成一閏。
此是五歲再閏也。
掛一當一歲。
揲左當二歲。
扐左則三歲一閏矣
蓋窮理盡性之極、至于命之事。
聖人即易也、即神也、即天地也[文瀾本“即天地也”作“則亦天地”]而已矣。
按、來注不言窮理盡性至命。
但謂易與天地準、聖人亦與天地準。
此節承上文。
易能彌天地之道、聖人範圍不過亦能彌之。
易能綸天地之道。
聖人曲成不遺亦能綸之。
易所具不過幽明死生鬼神之理、聖人通乎晝夜亦有以知之。
其說雖與注小異而意更渾、可參。
右第四章第五章言道不外乎陰陽。
繼之者善以下二節、言其在人者。
顯仁藏用二節、言其在造化者。
自生生之謂易以下、言其在易書者。
而總以陰陽不測結之。
一陰一陽之謂道。
陰陽疊運者、氣也。
所以陰陽之理、則道也。
按、來注、理乘氣機以出入。
一陰一陽、氣之散殊、即太極之理各足而富有者也。
氣之疊運、即太極之理流行而日新者也。
故謂之道。
此解亦精。
中庸率性之謂道、就道之在人者言。
此則就道之在天者言。
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繼善、就斯道之發育賦予者言之。
以其天命之本體、不雜于形氣之私。
所謂元者善之長、故曰善也。
成性、就人物所禀受而言之。
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物、物各得一太極。
無妄之理不相假借、故曰性也。
繼善、陽之事。
成性、陰之事也。
蓋道即所謂太極。
繼善則動而生陽、成性則靜而生陰也。
此節就天人賦受之界言之也。
孟子之言性善、蓋出于此。
夫子之言性相近也、蓋自成性之後兼于氣質者言之。
孟子之言性善、則自成之先、純乎繼善者而言之也。
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
故君子之道鮮矣。
曰善曰性具于人身、渾然一理不可名狀。
唯仁者發見于恻隐、則謂之仁。
知者發見于是非、則謂之知。
而後所謂善與性方有名狀。
百姓同此善性。
而氣禀所拘、物欲所蔽、故知之者鮮。
上章言聖人之知仁、合而為一者也。
此言仁者知者、分而為二者也。
自天命之流行于人物者言之。
則繼善為陽、成性為陰。
此就所成之德言之。
則仁屬陽、知屬陰。
上章以知屬天、仁屬地。
此則仁屬陽、知屬陰者、彼以清濁言、此以動靜言也。
夫子言仁靜知動、而此又以動屬仁、靜屬知者。
論語就成德之後言、此從其禀性所近言。
仁者得陽之發生流動、以為仁而德成。
能安于理、則見其靜。
知者得陰之凝定不易、以為知而德成。
周通于理、則見其動。
此又陰中之陽、陽中之陰、不可拘也。
仁知各得道之一隅、随其所見而目為全體。
百姓則日用之間習而不察。
此君子之道所以鮮也。
君子之道、即一陰一陽之道。
係之君子者、君子有體道之功也。
顯諸仁、藏諸用。
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
顯、自内而外也。
運動之跡、生育之功。
顯諸仁也、德之發也。
藏、自外而内也。
神妙無方、變化無迹。
藏諸用也、業之本也。
聖人之與天地可同者、顯仁藏用之德業也。
不可同者、天地無心、聖人有心也。
聖人仁萬物而獨任其憂、天地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其憂。
蓋天地無心而成化、聖人有心而無為也。
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
富有者、大而無外。
天高地下、萬物散殊是也。
日新者、久而無窮。
陰陽升降、變化不窮是也。
此雖言天地、然聖人亦然。
生物無窮、天地之大業。
功及萬世、聖人之大業也。
運行不息、天地之盛德。
終始日新、聖人之盛德也。
繼善成性二節、言陰陽之道在天人賦受之界者。
顯仁藏用二節、言陰陽之道在天地造化者。
生生之謂易。
陰生陽、陽生陰、其變無窮。
易之理如是、故其書亦如是。
此以下就陰陽之在易書者言之。
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
象者、法之未定。
法者、象之已形。
乾主氣、故曰成象。
坤主形、故曰效法。
乾本陽而名為乾、以其健而成象也。
坤本陰而名為坤、以其順而效法也。
此一陽一陰之道在卦者也。
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
數、蓍數也。
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
極天地之數而吉兇可以前知、此之謂占。
通變、即所占之卦變而通之。
事、行事。
通其變而行之也。
極數知來、所以通事之變。
曰占、則事之未定者、屬乎陽。
曰事、則占之已決者、又屬乎陰也。
按、來注雲極數者、方蔔筮之時、究極其陰陽七八九六之數。
觀其所值何卦、所值何爻、以斷天下之疑、故曰占。
通變、既蔔筮之後、詳通其陰陽老少之變。
吉則趨之、兇則避之、以定天下之業、故曰事。
此一陰一陽之道在蔔筮者也。
陰陽不測之謂神。
此句總結上文。
三百八十四爻陰中陽在、陽中陰在、故不測也。
上章言易無體、此言生生生之謂易。
唯其生生、所以無體也。
上章言神無方、此言不測之謂神。
唯其不測、所以無方也。
言易、繼以乾坤。
乾坤毀則無以見易也。
言神、先以占事、占事則神所托而顯者也。
此章大抵以道不外乎陰陽、而陰陽終不可測。
以其在人者言之、則繼善、成性、仁者、知者皆陰陽之所為也。
就其中而分之、則繼善陽、成性陰、仁陽、知陰。
而究之繼成之妙、陰陽之在人者不可測也。
以其在天地者言之、則盛德大業皆陰陽之所為也。
就其中而分之、則顯仁陽、藏用陰。
而要之盛德大業之妙、陰陽之在天地者不可測也。
以其在易者之、為乾、為坤、為占、為事、皆陰陽之所為也。
就其中而分之、則乾陽、坤陰、占陽、事陰。
而究之生生之妙、陰陽之在易者不可測也。
不可測者、神也。
以其理之當然而言、謂之道。
以其道之不測而言、謂之神。
非道外有神也。
聖人假易書以明道、假蔔筮以顯其神。
使人體易、即以法乎天地。
易也、天地也、聖人也一而已矣。
右第五章第六章贊易之廣大而原于乾坤之二卦也。
夫易、廣矣大矣。
以言乎遠則不禦、以言乎迩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上章言易與天地準、贊易之書。
此言廣大、贊易之理也。
廣、言其中之所含。
大、言其外之所包。
下三句皆言廣大不禦。
言其無遠不到、莫之能止。
即所謂天下莫能載也。
靜而正、言未動之先、即物而理存、無安排布置之擾。
即所謂天下莫能破也。
盈天地之間惟萬物、而易之理無不備、其廣大如此。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
是以大生焉。
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生焉。
乾坤各有動靜。
靜體而動用、靜别而動交也。
直專翕闢、其德性功用如是、以卦畫觀之亦然。
乾性健、其畫奇。
不變則其靜專一不他、變則其動直遂不撓。
以其一而實、故以質言曰大、言無所不包也。
坤性順、其畫偶。
不變故其靜翕受無遺、變則其動開闢無壅。
以其二而虛、故以量言曰廣、言無所不容也。
蓋天雖包于地之外、而其氣常行于地之中。
易不過寫乾坤之理、乾坤之德性如是。
易之所以廣大者以此。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
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
配、相似之意。
廣大配天地、承上文言之、非配合也。
易之廣大得于乾坤、則其廣大亦如天地矣。
變通者、陽變而通乎陰、陰變而通乎陽。
老陽老陰變化往來、配四時之流行不息也。
義者、名義也。
卦爻中剛者稱陽、柔者爾陰、故曰義。
陰陽對待、配乎日月也。
易簡即順健。
至德即仁義禮智。
天所賦于人之理、而人得之者也。
仁禮屬健、義智屬順。
是易所言易簡之善、與聖人之至德相似也。
天地之間、至大者天地、至變者四時、至精者日月、至善者至德。
易之書具此四者、豈不謂之備乎。
右第六章第七章贊易道之至、聖人所以崇德廣業而參天地也。
子曰。
易其至矣乎。
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
知崇禮卑。
崇效天、卑法地。
德業以聖人為至。
而聖人之德所以崇、業所以廣者。
易也。
德由于知、知識貴其高明。
聖人以易窮理、則知之崇如天而德崇矣。
業由于禮、踐履貴其着實。
聖人以易踐履、則禮之卑如地而業廣矣。
所見高于上、所行實于下。
則道義從此生生不窮、猶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承上天地言之。
言聖人非勉強效法乎天地也。
蓋天地設位而易行、所以成性之存而道義出也。
易不外陰陽。
陰陽升降、所謂易行乎其中也。
成性與成之者性稍異。
彼乃成就之意、此則已成之性。
渾然天成、非有所造作也。
性同、唯聖人能存之。
存存者、存而又存。
知崇禮卑、則成性存存矣。
在造化謂之易、易在人謂之道義。
性者所得于天、道義世所共由。
能知崇禮卑、則成性存而不失、道義從此而出。
道義之得于心為德、見于事為業。
自然日新月盛、不期崇而自崇、不期廣而自廣矣。
聖人作易、固教人存性、以由道義之門。
而德之崇、業之廣皆以此。
此易之所以至也。
右第七章第八章言卦爻之用。
自中孚初爻以下、夫子拟議其辭。
示人以學易之變化、以為三百八十四爻之例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赜、而拟諸其形容。
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
赜、繁多也。
拟諸形容、如乾為圜、坤為大輿之類。
象其物宜、如乾稱龍、坤稱牝馬之類。
象、卦爻中之象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
繫辭焉以斷其吉兇、是故謂之爻。
會、以物之所聚言通、以事之所宜言。
觀其會不觀其通、或窒塞而不可行。
觀其通而不觀其會、則不知其中之條件曲折。
典禮、猶常禮常法。
堯舜揖讓、湯武征誅是也。
全卦中自有會通、一爻中又各有一爻之會通。
繫辭以明其吉兇、使人皆由于典禮也。
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
繁多者使人易厭。
然皆理中所有、則不可惡也。
動則紛紛緻亂。
然其中各自有理、則不可亂矣。
拟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
拟議以成其變化。
聖人之于象、拟之而後成。
學易者亦拟其所立之象以出言、則言之淺深詳略、必各當其理。
聖人之于爻、必觀其會通、以行典禮。
學易者亦必議其所合之爻以制動、則動之行止久速、必各當于時。
易之變化無窮、學易者能拟議之如此、而易之變化成于吾身矣。
故下文皆言拟議以成變化之事。
鳴鶴在陰、其子和之。
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子曰。
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裡之外應之、況其迩者乎。
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裡之外違之、況其迩者乎。
言出乎身加乎民。
行發乎迩見乎遠。
言行、君子之樞機。
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
釋中孚九二爻義。
爻言感通之理、夫子專以言行論之。
蓋誠信感通莫大于言行也。
居室、在陰之象。
出言、鶴鳴之象、千裡應之、子和之象。
出身加民、發迩見遠、好爵爾靡之象。
樞動而戶之開有大小、機動而弩之發有中否。
猶言行之出有榮辱。
應在人而感之在我、故曰榮辱之主也。
言行和則緻祥、乘則緻異。
所謂動天地也。
學易必拟議至此。
乃不為爻象所拘也。
同人先号咷而後笑。
子曰。
君子之道。
或出或處、或默或語。
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釋同人九五爻義。
爻言君子之道始雖岐而終實無間。
孔子釋之。
言始異而終同者、由于迹異而心同也。
斷金、物莫能間。
如蘭、其言有味也。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子曰。
苟錯諸地而可矣。
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
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
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
釋大過初六爻義。
置物者不過求其安、錯諸地可以安矣。
又承之以茅、則益有所藉、又安有傾覆之咎。
茅為物至薄、用之以得無咎。
則其用重矣、此慎之至也。
天下事過則有失、唯過慎則無咎。
勞謙君子有終吉。
子曰。
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
厚之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
德言盛、禮言恭。
謙也者、緻恭以存其位者也。
釋謙九三爻義。
德言盛、禮言恭、言德欲其盛、禮欲其恭也。
人之謙與傲、視其德之厚與薄。
德厚者無盈色、德薄者無卑詞。
如鐘磬焉。
愈厚者聲愈緣、薄則反是。
故有勞有功而不伐不德、唯至厚者能之。
德盛禮恭、本君子修身之事、非有心以保錄位。
然天下莫與爭勞爭功、自永保斯位矣。
亢龍有悔。
子曰。
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釋乾上九、已入文言。
不出戶庭、無咎。
子曰。
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
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
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釋節初九爻義。
爻義就出處言、夫子推及言語之節。
蓋兌有口舌象也。
子曰。
作易者、其知盜乎。
易曰、負且乘、緻寇至。
負也者、小人之事也。
乘也者、君子之器也。
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
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
慢藏誨盜、冶容誨淫。
易曰、負且乘、緻寇至、盜之招也。
釋解六三爻義。
按、上慢下暴、大全作慢其上而暴其下、恐未的。
竊意小人而乘君子句以德言、上下以位言。
小人在上、驕慢不戒。
小人在下、暴竊非據。
皆盜所伐也。
作易者不歸罪于盜而咎招盜之人、所以為知盜也。
自中孚二爻至此、皆夫子拟議、示人以變化者。
蓋爻義非辭不明。
而天下事之變化、非辭可盡。
故即諸爻以示三百八十四爻之例、蓋學者當觸類以及其餘也。
右第八章第九章論天地大衍之數、揲筮求卦之法。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此言天地之數陽奇陰偶、即所謂河圖也。
人知河圖之數、不知天地之數、故孔子分屬之。
其位一六居下為水。
二七居上為火。
三八居左為木。
四九居右為金。
五十居中為土。
五行本五而有十、五行中又各有陰陽。
如木有甲乙、火有丙丁、土有戊已、金有庚辛、水有壬癸故十也。
數十而卦八者。
十、五行之數。
卦但取陰陽之象也。
即一二三四得卦畫老少陰陽之象、即六七八九得揲筮老少陰陽之象。
即中五為衍母、次十為衍子。
而得揲筮求卦之原。
至于因圖而畫卦、與先後天配合河圖之位、于河洛圖說詳之。
此節所舉天地自然之數、以見大衍用五十之由耳。
天數五、地數五。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天數五者、一三五七九皆奇也。
地數五者、二四六八十皆偶也。
相得、本義謂一與二、三與四、五與六、七與八、九與十、各以奇偶為類而自相得。
有合、謂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皆兩相合。
今就五位二字思之、此句頗有疑。
竊意五位者、五行之位也。
五行之位、北水、南火、東木、西金而中土。
一與六皆水而居北。
二與七皆火而居南。
木金土亦然。
水得水之位、火得火之位。
所謂五位相得也。
若一與二、三與四彼此相對、非五位之相得者矣。
所謂有合者、固以一六、二七為合。
而各字所包者廣。
竊意皆與五數又有合也。
蓋一二三四五者、生數也。
六七八九十者、成數也。
然行止五、大衍之數亦取五。
一與五合而得六。
二與五合而七。
以至八、九、十皆然。
又十幹之中、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皆隔五位、所謂各有合也。
二十有五、五奇之積、然亦五其五也。
三十、五偶之積、然亦六其五也。
河圖畫卦意義所取非一、此節叙大衍之數。
所以獨取五十之原、故獨于此詳之耳。
變化本義謂。
一變生水而六化成之、二化生火而七成之、三變生木而八化成之、四化生金而九變成之、五變生土而十化成之。
此處亦覺未合。
蓋五行之生成在變化之前。
此所謂變化、疑在五行生成之後。
又以變字化字分屬、亦未得其解。
竊意水體陽而用陰而質最清、故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
火體陰而用陽而質次清、故地以二生火、天以七成之。
木為少陽而質漸濁、故天以三生木、地以八成之。
金為太陰而質更濁、故地以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
土中宮而質最濁、故天以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
五行各位其方、而四方即為四象。
蓋自有天地而即有之、此五行之生成在未有變化之先也。
及五行既具。
二氣運行、錯綜不一。
所謂四象變化而庶類繁。
聖人畫卦則由此而定先後天之位。
而揲筮以求陰陽之數不外此。
自一至十之數千變萬化皆從此出、故此所謂變化宜在五行生成之後。
不必複以五行之生成分配變化也。
鬼神、本義謂凡奇偶生成之屈伸往來者。
蓋鬼神流行之妙、要不外于陰陽而已。
此節未詳言本河圖以畫卦之原、不過言天地之數之原。
以起下文大衍用五十之意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分而為二以象兩。
挂一以象三。
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于扐以象閏。
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
河圖五十有五者、天地自然之數也。
大衍之數五十、聖人又即河圖中宮天乘地十而得之者也。
河圖洛書、皆五居中而為數。
故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行、在人為五常。
五者、數之祖也。
數始于一、備于五。
小衍之成十、大衍之而成五十。
五十、數之成也。
成則不動、故虛天一不用而取四十有九。
此皆理數之自然、非人力所能損益也。
兩、兩儀。
天地也。
掛、縣其一于左手小指之間也。
三、三才也。
揲、數之也。
奇、所扐四數之餘也。
扐、勒于左手中三指之兩間也。
閏、積月之餘日而成月者也。
象閏者、以其所歸之餘策而象日之餘也。
五歲再閏者、一年十二月氣盈六日、朔虛六日、共餘十二日。
三年則餘三十六日。
分三十日為一月、又以六日為後閏之積。
其第四、第五年又各餘十二日。
以此二十四日湊前六日。
又成一閏。
此是五歲再閏也。
掛一當一歲。
揲左當二歲。
扐左則三歲一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