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淺述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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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編修陳夢雷撰
漸漸卦、下艮上巽。
上順下止而不遽進。
以象言之、則山上有木、其高以漸。
故曰漸。
漸卦次艮。
按、序卦、艮者、止也。
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
漸者、進也。
止必有進、消長自然之理、漸所以次艮也。
全彖以艮男下于巽女、有女歸之象。
然必正而有漸、乃吉。
而為士進身之道、亦即此可推矣。
六爻取象於鴻。
皆自下而上、皆以論士進之義。
故唯二五以正應而吉。
初在下無應故厲。
三過剛無應故兇。
四之無咎、以順巽也。
上羽儀之吉、超乎世外者也。
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漸。
女歸吉。
利貞。
漸、漸進也。
木生於山雖高、然必以漸而長。
卦德止於下而巽於上。
皆有不遽進之義。
以二體言、則艮男下於巽女。
女之适人必俟媒妁之言、六禮之備亦有其漸、故有女歸之象。
禮義廉恥之重、天下國家之本、無如女之歸、故以取象。
時解作士之進必以漸、是又因類推言之也。
女歸以漸為吉、而又利於得正。
不漸則為淫奔、不貞亦未合禮。
卦中唯二五以得正而吉、故曰利貞也。
鹹卦止而悅、其感以正、取女者之吉也。
漸卦止而巽、其進以正、女歸者之吉也。
彖曰。
漸之進也、女歸吉也。
之字、疑亦漸字。
進得位、往有功也。
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以卦綜釋利貞之義。
按、此卦綜歸妹。
歸妹下卦之兌進為漸上卦之巽、九得五之位。
九進居五、又為得位之正。
其進以正、正己正人可以正邦。
即所謂有功也。
其位、剛得中也。
剛得中、釋上文進得位之言。
止而巽、動不窮也。
止、不輕動。
巽、不躁動。
然如是而動必有功、不至於困窮矣。
凡進之心愈急、則進之機愈沮。
今内止、則未進之先廉靜無求。
外順、則方進之時相時而動。
所以進不窮也。
按、本義以卦德言漸進之義。
今按、文義似亦承上進以正可以正邦而釋之。
象曰。
山上有木。
漸。
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地中生木、以時而升。
山上之木、似乎高矣、然其進必以漸。
君子以之、成己成物皆有其漸。
賢字、本義疑衍。
程傳作居賢善之德。
居德以漸、勤修積累。
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也。
善俗以漸、從容化導。
始乎鄉邦及乎天下也。
初六。
鴻漸于幹。
小子厲。
有言。
無咎。
巽有飛鳥之象。
互離坎。
離為飛鳥、在坎水之上。
又鴻之行有序而進有漸。
昏禮用鴻、取不再偶。
于女歸之義尤切、故六爻皆以取象。
幹、水涯也。
初六以陰居下、當進之始、有鴻漸於幹之象。
艮為少男、小子之象。
鴻飛、長者在前、幼者在後。
幼者惟恐失羣、危而号呼、長者必緩飛俟之。
初無應於上、危厲不免於号呼、有小子厲有言之象。
然以漸不敢躁進、於義亦無咎矣。
象曰。
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操心危厲、言以抒誠、不敢躁妄、得在下始進之義。
六二。
鴻漸于磐。
飲食衎衎。
吉。
磐、大石也。
遠於水進於幹而益安矣。
衎衎、和樂也。
艮為石、有磐石象。
互坎有飲食象。
六二柔順中正、進以其漸、而上有九五之應、有鴻漸於磐、飲食相呼、和樂自得之象。
如是則吉矣。
象曰。
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不素飽猶不素飡也。
二五相應可以正邦而有功。
二大臣位。
衎衎疑於屍素、故傳推言之。
九三。
鴻漸于陸。
夫征不複。
婦孕不育。
兇。
利禦寇。
鴻、水鳥。
陸非所安也。
九三過剛不中而無應、而居艮體之上、有水鳥自幹而進於高平之陸之象。
内卦少男、外卦長女。
故彖以女歸為吉、爻之二五、三四皆取夫婦之象。
二五當相應之位為正、三四不當相應之位為邪。
卦取上進。
三上比四、夫征之象。
互坎中滿、婦孕之象。
三變成坤、離絕夫位、坎體亦不成、夫征不複之象。
三悅四之陰、不當往而往、故夫征不複。
四悅三之陽而從、不當合而合、故婦孕不育。
不育者、不敢育也。
如是其兇甚矣。
然雁羣不亂、止則相保。
三四雖非夫婦之正、然以三之剛、四能順之、情好相比、可禦患難。
三互二四為坎為盜賊、三四五互離又為戈兵、故有禦寇之象。
象曰。
夫征不複、離羣醜也。
婦孕不育、失其道也。
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醜、程傳以為離羣可醜。
竊按、醜、類。
三與上為羣類者也。
今上無正應而求四、是離其羣類以往、不複宜矣。
四合于三、非女歸之正道也、雖孕不敢育矣。
然變坎成坤、行險而順。
欲禦寇賊以相保守、或可耳。
六四。
鴻漸于木。
或得其桷。
無咎。
桷、平柯也。
鴻不木棲、得平柯可以安。
或者、偶然之辭。
六四巽體而乘剛、在艮山之上、有漸于木之象。
然柔順得正、三以一陽橫於下、有或得其桷之象。
其占則無咎也。
象曰。
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三得四順以相保、四從三順以得安。
順則不拂、巽則不迫。
故雖乘剛而又可以自安、與禦寇意相近。
蓋三四非應。
以夫婦之道言之、則為邪。
若相比以圖安、猶庶幾也。
九五。
鴻漸于陵。
婦三歲不孕。
終莫之勝。
吉。
陵、高阜也。
九五居尊、在艮山之上、有鴻漸于陵之象。
二以陰應五、有婦象。
互離大腹而中虛、不孕之象。
自二至五曆三爻、三四間隔其中、又離居三、有三歲不孕之象。
然二五皆居中得正而相應、女歸之貞而以漸者也。
三四終莫能勝之之象、宜其吉矣。
卦以上為女、下為男。
爻則以五為男、二為女、蓋就陰陽相應言之。
易之取象不可為典要者也。
象曰。
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中正相應、二五之願也。
時解以明良終合成治言之。
亦可、但不必拘耳。
上九。
鴻漸于陸。
其羽可用為儀。
吉。
陸作逵、雲路也。
儀、羽毛之飾也。
上九至高、有鴻漸于逵之象。
上九無位。
然漸進至此已極其高、猶賢達君子高蹈遠去。
而其進退去就、可為當世儀表、非無用者也。
故有其羽可用為儀之象。
占者如是則吉矣。
象曰。
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立志卓然、不可得其亂也。
全彖以漸進取女歸之象、而要之正士君子之出處亦如之。
二五明良遇合。
初始進無援者也。
三躁進而四取容。
若上則達人之高緻乎。
歸妹歸妹、上兌上震。
雷震而澤動、有相從之象。
女之長者曰姊、少者曰妹。
兌以少女從震之長男、亦為女歸之象、故曰歸妹。
歸妹次漸。
按、序卦、漸者、進也。
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漸有女歸之義。
歸妹女之歸也。
歸妹所以次漸也。
全彖以少女從長男、以悅而動非正。
六爻自二至五皆不當位。
三五皆以柔乘剛。
初上雖得正而陽下陰上、故所往皆兇而無利。
六爻唯五取帝女下嫁、尚德而不尚飾為最吉。
二雖有女德之貞、而不得良配、亦不能成内助之功。
初以安分為美、四以愆期為憾。
蓋陽爻雖無應、猶喜其有女德也。
若三以不正反歸、上以無應不終。
蓋陰爻無應、則女之失德者、亦以說而動、必緻兇矣。
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歸妹。
征兇。
無攸利。
妹、少女也。
漸曰女歸、自彼歸我娶婦之家也。
此曰歸妹、自我歸彼嫁女之家也。
兌以少女從震之長男、故曰歸妹。
男女相從以正則吉。
今上動下悅、以說而動、恣情縱欲者也。
自二至五皆不得正、三五又以柔乘剛、初上得位、亦柔上而剛下、皆非室家之宜、故征則必兇。
凡占得此皆無所利。
夫婦、人道之本。
女說男動、位皆不正、何所不至。
故諸卦之兇、未有如此之甚者。
聖人垂戒之意深切矣。
彖曰。
歸妹、天地之大義也。
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
歸、女之終。
生育者、人之始。
此釋卦之名義而贊其大也。
說以動、所歸妹也。
說以動、以卦德言之。
所歸者妹、女子不由禮也。
征兇、位不當也。
無攸利、柔乘剛也。
諸爻皆不當位、所處不正、故動必兇。
以柔乘剛、失尊卑之序、故無所利。
象曰。
澤上有雷。
歸妹。
君子以永終知敝。
雷動澤随、男動女從之義。
男女之道欲其永遠有終、必有以豫知其不終之敝。
女子從人以說而動、後必不永其終。
當說動之時知其敝、則可以永其終、與君子偕老矣。
初九。
歸妹以娣。
跛能履。
征吉。
初九居下而無正應、有娣之象。
然以剛居剛、女子有賢正之德、能承助其君者。
以震為足、兌為毀折、有跛能履之象。
以全卦言、為說以動則征兇。
以此爻言、得娣之正、故其征吉。
象曰。
歸妹以娣、以恒也。
跛能履吉、相承也。
恒、常久之德。
有嫡有妾、人道之常。
謂以九居初也。
相承、能承助其君也。
以恒、以分言。
相承、以德言。
九二。
眇能視。
利幽人之貞。
九二陽剛得中、妹之賢者。
上有正應而反陰柔不正、所配不良而内助之功不能大顯。
二互三四為離為目、陽明而當兌之毀折、故有眇能視之象。
幽人、抱道守正而不偶者。
以男女之象言、則五為二之配。
以上下之位言、則五為二之君。
二以陽居陰位、居下卦之中、有幽人之象。
以九二之剛中上應六五之陰柔、女之賢不遇其夫。
猶臣之賢不遇其君也[文瀾本“也”作“者”]。
以其所居非正、故又戒之利貞、宜固守其正也。
象曰。
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幽靜自守、女子之常。
六三。
歸妹以須。
反歸以娣。
須、或作待、或作斯須、皆未當。
按、天官、織女貴而須女賤、今從之。
初九在下為娣。
六三居下之上、非娣也。
然陰柔而不中正、為說之主、女之賤者也。
以此于歸、人莫之取、有反歸為娣之象。
象曰。
歸妹以須、未當也。
六居三、賤居貴、柔乘剛、皆未當也。
九四。
歸妹愆期。
遲歸有時。
九四有陽剛之德而無正應、有賢女不輕從人、愆期以待時之象。
愆期者數、有時者理。
非終不歸者也。
三四皆失位而三反四遲者、澤善淫而雷動有時也。
象曰。
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志有所待、女德之剛也。
六五。
帝乙歸妹。
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
月幾望。
吉。
卦以歸妹為名、故在九二言上配於五、在六五又言下嫁於二。
帝乙、始制帝女下嫁之禮者。
六五柔中居尊、下應九二、故有帝乙歸妹之象。
五尊、女君之象。
初在下、娣之象。
袂、臂之飾。
陽爻有外飾華美之觀。
五六而初九、有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之象。
尚德而不貴飾、女德之盛也、有月幾望之象。
小畜中孚之月幾望以位言、陰盛足以抗陽也。
此以德言、陰盛足以配陽也。
占者如是則吉矣。
象曰。
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
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有中德之可貴而行、故不尚飾。
上六。
女承筐無實。
士刲羊無血。
無攸利。
夫婦共承宗廟祭祀者也。
女當承筐篚而無實、士刲羊而無血、皆無以承宗廟之祭矣。
震有虛筐之象。
兌有羊象。
坎為血卦。
今上變為離、無血之象。
上六以陰柔居歸妹之終、與三無應、約婚而不終者、故有承筐無實、刲羊無血之象。
占無所利矣。
象曰。
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卦為歸妹言、故象傳不及刲羊無血也。
合全卦而論之。
以說而動、爻位不正、故皆兇。
分六爻而占之。
則得中而應剛德者皆吉。
二五有應者也。
五以得中為尚德、二以得中為守貞。
然二應柔而五應剛、故二又不如五也。
餘四爻無應、則以本爻有剛德者吉而陰柔者兇。
故初以安分而征吉。
四雖遲而有時。
三以越分而反歸。
上以無實而不終。
蓋女德能剛則貞也。
豐豐卦、下離上震。
以明而動。
動而能明、皆有豐大之意、故為豐。
豐次歸妹。
按、序卦、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
物所歸聚勢必盛大、豐所以次歸妹也。
全彖當豐盛之時、宜守中不使至於過盛。
蓋豐則多故、故有戒辭也。
六爻以六五為豐之主。
五柔暗、故欲得二四剛明之臣。
二應五而四比五。
初遠五、亦偕四同往以輔乎五。
此四爻所以吉也。
獨三不從五而遠應上、故至於折肱。
至上則處豐之時、自蔽已甚、宜其兇也。
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豐。
亨。
王假之。
勿憂。
宜日中。
豐、大也。
以明而動、盛大之勢。
大則有亨道、理勢然也。
假、至也。
豐盛非王者車書一統不能至此。
未至此固無可憂、至此則似可憂。
然聖人以為徒憂無益也、當守常不使於過盛、如日之方中可矣。
全卦上震下離、有日出東方光明盛大之勢、故有亨象。
日之在東、其象非王者不能當、故有王假之之象。
坎為加憂。
離卦坎之反、有勿憂之象。
日自東至中、其勢皆盛、過此則昃矣、故有宜日中之象。
日之不能常中者、勢也。
宜日中者、聖人持盈虛豐之道也。
彖曰。
豐、大也。
明以動、故豐。
明則風微、動則成務、故能緻治盛大。
以卦德釋卦名義也。
王假之、尚大也。
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尚大、當豐之時、所尚自大。
猶不期而自侈、所以可憂也。
如日之常普天下、則可以保其豐。
不然徒憂無益也。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
而況人于人乎、況于鬼神乎。
日中有必昃之勢。
故當豐之時者、不可有過中之心。
象曰
上順下止而不遽進。
以象言之、則山上有木、其高以漸。
故曰漸。
漸卦次艮。
按、序卦、艮者、止也。
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
漸者、進也。
止必有進、消長自然之理、漸所以次艮也。
全彖以艮男下于巽女、有女歸之象。
然必正而有漸、乃吉。
而為士進身之道、亦即此可推矣。
六爻取象於鴻。
皆自下而上、皆以論士進之義。
故唯二五以正應而吉。
初在下無應故厲。
三過剛無應故兇。
四之無咎、以順巽也。
上羽儀之吉、超乎世外者也。
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漸。
女歸吉。
利貞。
漸、漸進也。
木生於山雖高、然必以漸而長。
卦德止於下而巽於上。
皆有不遽進之義。
以二體言、則艮男下於巽女。
女之适人必俟媒妁之言、六禮之備亦有其漸、故有女歸之象。
禮義廉恥之重、天下國家之本、無如女之歸、故以取象。
時解作士之進必以漸、是又因類推言之也。
女歸以漸為吉、而又利於得正。
不漸則為淫奔、不貞亦未合禮。
卦中唯二五以得正而吉、故曰利貞也。
鹹卦止而悅、其感以正、取女者之吉也。
漸卦止而巽、其進以正、女歸者之吉也。
彖曰。
漸之進也、女歸吉也。
之字、疑亦漸字。
進得位、往有功也。
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以卦綜釋利貞之義。
按、此卦綜歸妹。
歸妹下卦之兌進為漸上卦之巽、九得五之位。
九進居五、又為得位之正。
其進以正、正己正人可以正邦。
即所謂有功也。
其位、剛得中也。
剛得中、釋上文進得位之言。
止而巽、動不窮也。
止、不輕動。
巽、不躁動。
然如是而動必有功、不至於困窮矣。
凡進之心愈急、則進之機愈沮。
今内止、則未進之先廉靜無求。
外順、則方進之時相時而動。
所以進不窮也。
按、本義以卦德言漸進之義。
今按、文義似亦承上進以正可以正邦而釋之。
象曰。
山上有木。
漸。
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地中生木、以時而升。
山上之木、似乎高矣、然其進必以漸。
君子以之、成己成物皆有其漸。
賢字、本義疑衍。
程傳作居賢善之德。
居德以漸、勤修積累。
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也。
善俗以漸、從容化導。
始乎鄉邦及乎天下也。
初六。
鴻漸于幹。
小子厲。
有言。
無咎。
巽有飛鳥之象。
互離坎。
離為飛鳥、在坎水之上。
又鴻之行有序而進有漸。
昏禮用鴻、取不再偶。
于女歸之義尤切、故六爻皆以取象。
幹、水涯也。
初六以陰居下、當進之始、有鴻漸於幹之象。
艮為少男、小子之象。
鴻飛、長者在前、幼者在後。
幼者惟恐失羣、危而号呼、長者必緩飛俟之。
初無應於上、危厲不免於号呼、有小子厲有言之象。
然以漸不敢躁進、於義亦無咎矣。
象曰。
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操心危厲、言以抒誠、不敢躁妄、得在下始進之義。
六二。
鴻漸于磐。
飲食衎衎。
吉。
磐、大石也。
遠於水進於幹而益安矣。
衎衎、和樂也。
艮為石、有磐石象。
互坎有飲食象。
六二柔順中正、進以其漸、而上有九五之應、有鴻漸於磐、飲食相呼、和樂自得之象。
如是則吉矣。
象曰。
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不素飽猶不素飡也。
二五相應可以正邦而有功。
二大臣位。
衎衎疑於屍素、故傳推言之。
九三。
鴻漸于陸。
夫征不複。
婦孕不育。
兇。
利禦寇。
鴻、水鳥。
陸非所安也。
九三過剛不中而無應、而居艮體之上、有水鳥自幹而進於高平之陸之象。
内卦少男、外卦長女。
故彖以女歸為吉、爻之二五、三四皆取夫婦之象。
二五當相應之位為正、三四不當相應之位為邪。
卦取上進。
三上比四、夫征之象。
互坎中滿、婦孕之象。
三變成坤、離絕夫位、坎體亦不成、夫征不複之象。
三悅四之陰、不當往而往、故夫征不複。
四悅三之陽而從、不當合而合、故婦孕不育。
不育者、不敢育也。
如是其兇甚矣。
然雁羣不亂、止則相保。
三四雖非夫婦之正、然以三之剛、四能順之、情好相比、可禦患難。
三互二四為坎為盜賊、三四五互離又為戈兵、故有禦寇之象。
象曰。
夫征不複、離羣醜也。
婦孕不育、失其道也。
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醜、程傳以為離羣可醜。
竊按、醜、類。
三與上為羣類者也。
今上無正應而求四、是離其羣類以往、不複宜矣。
四合于三、非女歸之正道也、雖孕不敢育矣。
然變坎成坤、行險而順。
欲禦寇賊以相保守、或可耳。
六四。
鴻漸于木。
或得其桷。
無咎。
桷、平柯也。
鴻不木棲、得平柯可以安。
或者、偶然之辭。
六四巽體而乘剛、在艮山之上、有漸于木之象。
然柔順得正、三以一陽橫於下、有或得其桷之象。
其占則無咎也。
象曰。
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三得四順以相保、四從三順以得安。
順則不拂、巽則不迫。
故雖乘剛而又可以自安、與禦寇意相近。
蓋三四非應。
以夫婦之道言之、則為邪。
若相比以圖安、猶庶幾也。
九五。
鴻漸于陵。
婦三歲不孕。
終莫之勝。
吉。
陵、高阜也。
九五居尊、在艮山之上、有鴻漸于陵之象。
二以陰應五、有婦象。
互離大腹而中虛、不孕之象。
自二至五曆三爻、三四間隔其中、又離居三、有三歲不孕之象。
然二五皆居中得正而相應、女歸之貞而以漸者也。
三四終莫能勝之之象、宜其吉矣。
卦以上為女、下為男。
爻則以五為男、二為女、蓋就陰陽相應言之。
易之取象不可為典要者也。
象曰。
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中正相應、二五之願也。
時解以明良終合成治言之。
亦可、但不必拘耳。
上九。
鴻漸于陸。
其羽可用為儀。
吉。
陸作逵、雲路也。
儀、羽毛之飾也。
上九至高、有鴻漸于逵之象。
上九無位。
然漸進至此已極其高、猶賢達君子高蹈遠去。
而其進退去就、可為當世儀表、非無用者也。
故有其羽可用為儀之象。
占者如是則吉矣。
象曰。
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立志卓然、不可得其亂也。
全彖以漸進取女歸之象、而要之正士君子之出處亦如之。
二五明良遇合。
初始進無援者也。
三躁進而四取容。
若上則達人之高緻乎。
歸妹歸妹、上兌上震。
雷震而澤動、有相從之象。
女之長者曰姊、少者曰妹。
兌以少女從震之長男、亦為女歸之象、故曰歸妹。
歸妹次漸。
按、序卦、漸者、進也。
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漸有女歸之義。
歸妹女之歸也。
歸妹所以次漸也。
全彖以少女從長男、以悅而動非正。
六爻自二至五皆不當位。
三五皆以柔乘剛。
初上雖得正而陽下陰上、故所往皆兇而無利。
六爻唯五取帝女下嫁、尚德而不尚飾為最吉。
二雖有女德之貞、而不得良配、亦不能成内助之功。
初以安分為美、四以愆期為憾。
蓋陽爻雖無應、猶喜其有女德也。
若三以不正反歸、上以無應不終。
蓋陰爻無應、則女之失德者、亦以說而動、必緻兇矣。
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歸妹。
征兇。
無攸利。
妹、少女也。
漸曰女歸、自彼歸我娶婦之家也。
此曰歸妹、自我歸彼嫁女之家也。
兌以少女從震之長男、故曰歸妹。
男女相從以正則吉。
今上動下悅、以說而動、恣情縱欲者也。
自二至五皆不得正、三五又以柔乘剛、初上得位、亦柔上而剛下、皆非室家之宜、故征則必兇。
凡占得此皆無所利。
夫婦、人道之本。
女說男動、位皆不正、何所不至。
故諸卦之兇、未有如此之甚者。
聖人垂戒之意深切矣。
彖曰。
歸妹、天地之大義也。
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
歸、女之終。
生育者、人之始。
此釋卦之名義而贊其大也。
說以動、所歸妹也。
說以動、以卦德言之。
所歸者妹、女子不由禮也。
征兇、位不當也。
無攸利、柔乘剛也。
諸爻皆不當位、所處不正、故動必兇。
以柔乘剛、失尊卑之序、故無所利。
象曰。
澤上有雷。
歸妹。
君子以永終知敝。
雷動澤随、男動女從之義。
男女之道欲其永遠有終、必有以豫知其不終之敝。
女子從人以說而動、後必不永其終。
當說動之時知其敝、則可以永其終、與君子偕老矣。
初九。
歸妹以娣。
跛能履。
征吉。
初九居下而無正應、有娣之象。
然以剛居剛、女子有賢正之德、能承助其君者。
以震為足、兌為毀折、有跛能履之象。
以全卦言、為說以動則征兇。
以此爻言、得娣之正、故其征吉。
象曰。
歸妹以娣、以恒也。
跛能履吉、相承也。
恒、常久之德。
有嫡有妾、人道之常。
謂以九居初也。
相承、能承助其君也。
以恒、以分言。
相承、以德言。
九二。
眇能視。
利幽人之貞。
九二陽剛得中、妹之賢者。
上有正應而反陰柔不正、所配不良而内助之功不能大顯。
二互三四為離為目、陽明而當兌之毀折、故有眇能視之象。
幽人、抱道守正而不偶者。
以男女之象言、則五為二之配。
以上下之位言、則五為二之君。
二以陽居陰位、居下卦之中、有幽人之象。
以九二之剛中上應六五之陰柔、女之賢不遇其夫。
猶臣之賢不遇其君也[文瀾本“也”作“者”]。
以其所居非正、故又戒之利貞、宜固守其正也。
象曰。
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幽靜自守、女子之常。
六三。
歸妹以須。
反歸以娣。
須、或作待、或作斯須、皆未當。
按、天官、織女貴而須女賤、今從之。
初九在下為娣。
六三居下之上、非娣也。
然陰柔而不中正、為說之主、女之賤者也。
以此于歸、人莫之取、有反歸為娣之象。
象曰。
歸妹以須、未當也。
六居三、賤居貴、柔乘剛、皆未當也。
九四。
歸妹愆期。
遲歸有時。
九四有陽剛之德而無正應、有賢女不輕從人、愆期以待時之象。
愆期者數、有時者理。
非終不歸者也。
三四皆失位而三反四遲者、澤善淫而雷動有時也。
象曰。
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志有所待、女德之剛也。
六五。
帝乙歸妹。
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
月幾望。
吉。
卦以歸妹為名、故在九二言上配於五、在六五又言下嫁於二。
帝乙、始制帝女下嫁之禮者。
六五柔中居尊、下應九二、故有帝乙歸妹之象。
五尊、女君之象。
初在下、娣之象。
袂、臂之飾。
陽爻有外飾華美之觀。
五六而初九、有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之象。
尚德而不貴飾、女德之盛也、有月幾望之象。
小畜中孚之月幾望以位言、陰盛足以抗陽也。
此以德言、陰盛足以配陽也。
占者如是則吉矣。
象曰。
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
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有中德之可貴而行、故不尚飾。
上六。
女承筐無實。
士刲羊無血。
無攸利。
夫婦共承宗廟祭祀者也。
女當承筐篚而無實、士刲羊而無血、皆無以承宗廟之祭矣。
震有虛筐之象。
兌有羊象。
坎為血卦。
今上變為離、無血之象。
上六以陰柔居歸妹之終、與三無應、約婚而不終者、故有承筐無實、刲羊無血之象。
占無所利矣。
象曰。
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卦為歸妹言、故象傳不及刲羊無血也。
合全卦而論之。
以說而動、爻位不正、故皆兇。
分六爻而占之。
則得中而應剛德者皆吉。
二五有應者也。
五以得中為尚德、二以得中為守貞。
然二應柔而五應剛、故二又不如五也。
餘四爻無應、則以本爻有剛德者吉而陰柔者兇。
故初以安分而征吉。
四雖遲而有時。
三以越分而反歸。
上以無實而不終。
蓋女德能剛則貞也。
豐豐卦、下離上震。
以明而動。
動而能明、皆有豐大之意、故為豐。
豐次歸妹。
按、序卦、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
物所歸聚勢必盛大、豐所以次歸妹也。
全彖當豐盛之時、宜守中不使至於過盛。
蓋豐則多故、故有戒辭也。
六爻以六五為豐之主。
五柔暗、故欲得二四剛明之臣。
二應五而四比五。
初遠五、亦偕四同往以輔乎五。
此四爻所以吉也。
獨三不從五而遠應上、故至於折肱。
至上則處豐之時、自蔽已甚、宜其兇也。
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豐。
亨。
王假之。
勿憂。
宜日中。
豐、大也。
以明而動、盛大之勢。
大則有亨道、理勢然也。
假、至也。
豐盛非王者車書一統不能至此。
未至此固無可憂、至此則似可憂。
然聖人以為徒憂無益也、當守常不使於過盛、如日之方中可矣。
全卦上震下離、有日出東方光明盛大之勢、故有亨象。
日之在東、其象非王者不能當、故有王假之之象。
坎為加憂。
離卦坎之反、有勿憂之象。
日自東至中、其勢皆盛、過此則昃矣、故有宜日中之象。
日之不能常中者、勢也。
宜日中者、聖人持盈虛豐之道也。
彖曰。
豐、大也。
明以動、故豐。
明則風微、動則成務、故能緻治盛大。
以卦德釋卦名義也。
王假之、尚大也。
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尚大、當豐之時、所尚自大。
猶不期而自侈、所以可憂也。
如日之常普天下、則可以保其豐。
不然徒憂無益也。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
而況人于人乎、況于鬼神乎。
日中有必昃之勢。
故當豐之時者、不可有過中之心。
象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