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淺述卷五
關燈
小
中
大
翰林院編修陳夢雷撰
益益卦、震下巽上。
以卦象言之風烈則雷迅、雷激則風怒兩相助益、所以為益。
以其義言、損下謂之損、則益下謂之益。
以陽爻益坤之下爻、所以謂之益也。
益卦次損。
按、序卦、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蓋損卦天下富實之象。
下實上虛、宜有所損以奉君。
益卦朝廷富實之象。
上實下虛、宜有所損以惠民。
然損下謂損、損上謂益者。
蓋民貧則上無所寄、民富則上無可憂。
故損下君子反以為自損、損上反以為自益也。
損益循環、理之自然、益之所以次損也。
全彖言益則無所不利。
彖傳即君之及民、又推之學問造化、以贊其義之大。
六爻下三爻皆受益者。
初受四之益、必有以受之故、利大作。
二受五之益而爻位皆陰、故宜永貞。
三不中正不得當益。
而當益下之時、故以兇事為益也。
上三爻處益而當損者。
四以順下之動為益。
五以至誠感人為益。
上處益之際、不能損己、反以求人、則或擊之矣。
此全卦六爻之大指也。
益。
利有攸往。
利涉大川。
益、增益也。
當益之時、無所不利、以行則利往、以濟則利涉也。
二五皆居中得正、故利往。
震巽皆木、舟行之象、故利涉。
人君能以益下為心、贈處常處變無所不利矣。
彖曰。
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此以卦體釋卦名義也。
損乾之下爻、益坤之下爻、有人君損所有、以惠民之象。
民說之自無窮矣。
陽爻居下、陰爻居上、有人君居九重之上、降已以下其下之象。
則非私恩小惠之為、其道光眀顯著矣。
說道光、何益如之。
利有攸往、中正有慶。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此又以卦體卦象釋卦辭也。
以卦體言之、五以中正應二、二亦以中正應五。
君臣同德、天下受其福慶、所以利有攸往也。
以卦象言之、木為舟、有濟險之才。
震巽皆木。
君臣同德、上下一心。
不獨可以處常、且可濟變。
木道之行也。
益、動而巽、日進無疆。
天施地生、其益無方。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又以二卦之德、推之學問言之。
則内卦震動、奮發有為。
外卦巽順、潛心遜志。
其進也無疆矣。
以二卦之體推之造化言之。
震剛卦之一陽在下、天陽之下施也。
巽柔卦之一陰居四、地陰之上生也。
萬物并育、其益無方矣。
凡此之益皆道也。
道皆時也、損與益皆合乎時而已。
此皆以極贊益之大也。
象曰。
風雷。
益。
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遷善當如風之速、改過當如雷之猛。
又雷與風有交相助益之勢。
速於遷善則過當益寡、決于改過則善當益純。
學問之益、莫大乎此。
初九。
利用為大作。
元吉無咎。
陰小陽大。
初剛在下、與四正應。
六四近君、信任乎初、正受上之益者。
又震體主動、故有利用大作之象。
蓋初以在下受上之益、非大有作為無以報效、故利用大作。
然所作不盡善、未免于有咎矣。
越分圖事必出萬全、得盡善之吉、乃可無咎也。
他卦元吉以效言、此以功言。
象曰。
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初在下位、本不當任重大之事。
不盡善、不足以免咎。
六二。
或益之。
十朋之龜弗克違。
永貞吉。
王用享于帝吉。
二以柔順中正上應乎五、又當益下之時。
此爻即損五之綜、故象占亦同。
在損曰元吉、此曰永貞吉。
則位有剛柔之分、分有君臣之異也。
二已得正、恐陰柔不能固守、則非為下受益之道、故戒以永貞。
二非君位、自王者占之、則為享帝之吉占。
亦以下而受上之益也。
若自人臣占之、則事君如事天之義也。
象曰。
或益之、自外來也。
外不專指五。
五固正應。
而二之柔順中正、人孰不願益之。
或者、衆無定主之辭。
六三。
益之用兇事。
無咎。
有孚中行。
告公用圭。
三爻多兇。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不當得益者。
然當益下之時、與上為應。
而上立心勿恒、故有益之以兇事之象。
警戒震動、使之困心衡慮、以增益其所不能也、如此可以無咎。
六爻中虛、有孚之象。
三四皆居全卦之中、中行之象。
上卦主益下者。
上勿恒而五居位、非可告者。
唯四近君、在三之上、有公象。
震為玉圭、所以通信。
三知上之所以警戒震動我者、益我也。
信之笃而行之必合乎中、以通信于上、故有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之象。
如此、則三有受益之道矣。
象曰。
益用兇事、固有之也。
困心衡慮則有之固也。
六四。
中行。
告公從。
利用為依遷國。
三四在全卦之中、故皆言中行。
四互二三為坤、有國象。
中行告公、三告四也。
從者、四從三也。
巽為入、有從之之象。
四本損之三、遷為益之四。
依者、三依四、四依五也。
故有為依遷國之象。
言四以益三為心、合于中行、故三告之而見從也。
三之告四、欲得所依以受益也。
而古者遷國以益下、亦必有所依而後能立。
如邢依齊、許依楚之類。
今四上遷依于五。
以柔依剛、以弱依強。
四得所依矣、三亦得所依矣。
遷國使民有所依、此自損以益下之大者也。
象曰。
告公從、以益志也。
志在益下、故告于公而見從也。
九五。
有孚惠心。
勿問元吉。
有孚惠我德。
九五以剛中與二相應、天下皆受其益者也。
故言上苟有信、以實心惠于下、不問而元吉可知矣。
蓋我以實心惠下、則下亦實心感我之惠以為德也。
自施者言心、惠出于心、非口惠也。
自受者言德、德實及民、民皆感德、非邀結也。
九五益之主、自損以益下者。
至于惠我德、則不特益下、而上已大益矣。
象曰。
有孚惠心、勿問之矣。
惠我德、大得志也。
大德不德、不必問也。
自損益民、君志大得、則上之益亦大矣。
上九。
莫益之。
或擊之。
立心勿恒。
兇。
按、本義以陽居益之極、求益不已。
故莫益而或擊之。
立心勿恒戒之。
按、大全朱子雲此處可疑、且阙之。
今細按、卦以損上益下故名曰益、則下三爻皆言受益、上三爻宜言損上。
四遷國、正自損以益下者。
五雖陽爻而居中得正、故為能自損以受益者。
獨上不中不正、以陽居益之極。
雖與三應、而不自損以益下。
則不獨不能受益、且有反擊之兇矣。
卦以益名而反攻擊者、蓋為上者始終以損上益下為心、則立心有恒、終當受益。
若始能自損、終反求益、則立心勿恒。
不但無益、自當緻兇矣。
此與損之上爻皆有極而必變之意。
損卦損下益上為損。
然上爻不損下、則損極而益之漸也。
益卦以損上益下為益。
至上爻反有求於下、則益極而損之漸也。
損益循環、猶否泰之相因也。
象曰。
莫益之、偏辭也。
或擊之、自外來也。
本義莫益之者、猶從其求益之偏辭而言也。
若究而言之、則又有擊之者矣。
按、此于偏辭句亦未眀。
竊意上不損己以益下、上之偏也。
自外來、即繫辭所謂莫之與則傷之者至之意。
此卦三爻四爻上爻、雖說有可通、而不無牽強。
來注蘇傳亦多異同、未見的确。
姑合諸家酌其近理者如此。
夬夬卦、上兌下乾。
以二體言之。
水聚于澤、積上至高、勢必潰決。
以爻論之。
五陽在下、長而将極、一陰消而将盡、五陽決去一陰。
故名夬也。
夬卦次益。
按、序卦、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
夬者、決也。
理無常益、益極必決、夬所以次益也。
全彖大意以雖處陰消陽之時、亦不容以易心處之。
必相與同心戒懼、而後利有所往。
六爻皆從上爻取義。
陽之決陰、遠則不能相及、唯比與應當之。
五比上、三應上、故皆言夬夬。
決而又決、不繫于陰也。
四介三五兩剛之間、欲決上而進退不果。
二則遠而不相及、自備而已。
初在下最遠、則不能勝矣。
大抵君子之去小人、不可以易心處之。
此全彖六爻之大旨也。
夬。
揚于王庭。
孚号有厲。
告自邑。
不利即戎。
利有攸往。
夬五陽一陰、三月之卦也。
陰盛而陰将衰、決而去之、有君子決去小人之象。
五陽去一陰、其勢甚易。
恐人之安肆而忘戒懼也、故再三為警戒之詞。
揚于王庭、本義作名正其罪。
今按、彖傳柔乘五剛、此句宜指上六言之、言小人在君側得志也。
孚号以下、指五陽爻。
孚号、至誠孚号其衆、使合力也。
有厲、有危道、不可肆也。
告自邑、先治其私也。
不利即戎、不可專尚威武也。
能如是則可以有所往、亦不以贍顧而遂卻也。
兌為口、有揚王庭象。
陽實、孚象。
乾為言、孚号告自邑之象。
五陽恐剛或過、有有厲不利即戎之象。
陽盛陰衰、有利有攸住之象。
聖人于君子道長之時、戒懼叮咛如此。
蓋不以得為而自肆、又不以過葸而小卻也。
彖曰。
夬、決也、剛決柔也。
健而說、決而和。
釋卦名義而贊其德也。
以五陽決一陰、乾健而濟以兌說。
則不至于怯、亦不過于猛矣。
其決之也得無過不及之中、非決而和乎。
健而說、以德言。
決而和、以事言。
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
孚号有厲、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
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柔乘五剛、以卦體言之。
以一小人乘九五之君、跋扈橫恣之象也。
其危乃光、危厲其心。
必去小人、乃光顯也。
所尚乃窮、言尚威武必至困窮。
所以既告自邑而又不利即戎也。
剛長乃終、謂一變純乾、乃無複小人也。
易于剛乘柔不書、于柔乘剛則書。
剝言不利有攸往、不欲其為純坤。
夬言利有攸往、則欲其為純乾。
皆扶陽抑陰之意。
然以五陽去一陰、其勢似易、而聖人所以周防戒備之詞無所不至。
蓋小人有一之未去、皆足為君子之憂。
人欲有一分之未盡、皆足為天理之累。
此聖人所為三緻意也。
象曰。
澤上于天。
夬。
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澤上于天、其勢不居。
君子觀此施祿、使澤及于下也。
居德、即屯膏之意。
居其德而澤不下逮、人君所最忌也。
初九。
壯于前趾。
往不勝為咎。
陽壯之時居下無勢、有壯前趾之象。
勇決前進、不勝其任。
雖非背理、而反為小人所傷、則咎矣。
此與壯初爻同。
當壯之時、在下戒其用壯。
當決之時、在下戒其過決。
象曰。
不勝而往、咎也。
知其不勝而往、自取咎也。
九二。
惕号。
莫夜有戎、勿恤。
二、地位。
二變為離。
離日在地、莫夜之象。
離為戈兵、有戎之象。
坎為加憂。
離、坎之反、勿恤之象。
九二當決之時、以剛居柔。
則能自晦不至于過、憂惕号呼以自戒備。
則雖莫夜兵戎驟至、亦可無憂患矣。
象曰。
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下卦之中、剛而能柔故[文瀾本“故”作“者”]也。
九三。
壯于頄。
有兇。
君子夬夬。
獨行遇雨。
若濡。
有愠。
無咎。
九三居下卦之上、重剛不中、又乾為首、故有剛壯見于面目之象。
以剛居剛、有夬而又夬之象。
上與陰應、有獨行遇雨之象。
君子之去小人、悻悻見于面目、則小人忌之、有兇道矣。
然若果能果決、不係于應與之私。
則雖合于上六、如獨行遇雨至于若濡、而為衆陽之君子所愠。
然終必能決去小人、無所咎也。
本義以溫峤之于王敦言之、亦近。
象曰。
君子夬夬、終無咎也。
所以無咎者、以有夬夬之心故也。
迹可濡、心不可變。
決之以心、不必見于面目也。
九四。
臀無膚。
其行次且。
牽羊悔亡。
聞言不信。
四亦為坎。
坎為溝瀆、有臂象。
兌為毀折、無膚之象。
九四居上之下、以陽居陰、不中不正。
居則不安、行則不進、有臂無膚其行次且之象。
兌有羊象。
牽羊者、當其前則不進、縱之使前而随其後、則可以行。
四欲決陰、必藉五為之前而随其後、有牽羊之象。
兌為口。
四變陰則為坎為耳、有聞言之象。
牽羊随其後則悔亡、而九剛無下人之志。
聞牽羊之言當信、而四柔必無克己之功。
有聞言不信之象。
蓋君子之去小人、勢未可遏、姑緩之。
必上格君心兼藉同志、故一決而去之。
若才柔志剛、專己自用、鮮有不敗者。
王沂公之于丁謂牽羊悔亡者也、寇萊公則聞言不信矣。
象曰。
其行次且、位不當也。
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位不當、不中不正也。
九五。
苋陸夬夬、中行無咎。
苋、馬齒。
陸、商陸。
皆感陰氣之多者。
暴之難乾而脆易折、指上六小人之象。
夬夬中行、按、本義決而決之而又不為過暴。
大全丘氏謂勉之以夬夬而又戒其中行則無咎者。
五當可決之位[文瀾本“位”作“時”]、勢易于三。
三唯其夬夬即可以無咎。
五之夬夬或失之過暴、則猶為有咎也。
今按、象傳中未光之言、非慮其過暴也、特慮其不決耳。
蓋馬齒之為物、莖脆而根甚固。
一拔即折似易除、而根蔓延不已、非盡力決而又決不可。
故以此取象小人。
人主昵于近習、忽為易制。
不忍治之太過、而卒以敗事者多矣。
九三與上應而在下位、故雖夬夬不免于濡而得無咎者、諒其心
以卦象言之風烈則雷迅、雷激則風怒兩相助益、所以為益。
以其義言、損下謂之損、則益下謂之益。
以陽爻益坤之下爻、所以謂之益也。
益卦次損。
按、序卦、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蓋損卦天下富實之象。
下實上虛、宜有所損以奉君。
益卦朝廷富實之象。
上實下虛、宜有所損以惠民。
然損下謂損、損上謂益者。
蓋民貧則上無所寄、民富則上無可憂。
故損下君子反以為自損、損上反以為自益也。
損益循環、理之自然、益之所以次損也。
全彖言益則無所不利。
彖傳即君之及民、又推之學問造化、以贊其義之大。
六爻下三爻皆受益者。
初受四之益、必有以受之故、利大作。
二受五之益而爻位皆陰、故宜永貞。
三不中正不得當益。
而當益下之時、故以兇事為益也。
上三爻處益而當損者。
四以順下之動為益。
五以至誠感人為益。
上處益之際、不能損己、反以求人、則或擊之矣。
此全卦六爻之大指也。
益。
利有攸往。
利涉大川。
益、增益也。
當益之時、無所不利、以行則利往、以濟則利涉也。
二五皆居中得正、故利往。
震巽皆木、舟行之象、故利涉。
人君能以益下為心、贈處常處變無所不利矣。
彖曰。
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此以卦體釋卦名義也。
損乾之下爻、益坤之下爻、有人君損所有、以惠民之象。
民說之自無窮矣。
陽爻居下、陰爻居上、有人君居九重之上、降已以下其下之象。
則非私恩小惠之為、其道光眀顯著矣。
說道光、何益如之。
利有攸往、中正有慶。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此又以卦體卦象釋卦辭也。
以卦體言之、五以中正應二、二亦以中正應五。
君臣同德、天下受其福慶、所以利有攸往也。
以卦象言之、木為舟、有濟險之才。
震巽皆木。
君臣同德、上下一心。
不獨可以處常、且可濟變。
木道之行也。
益、動而巽、日進無疆。
天施地生、其益無方。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又以二卦之德、推之學問言之。
則内卦震動、奮發有為。
外卦巽順、潛心遜志。
其進也無疆矣。
以二卦之體推之造化言之。
震剛卦之一陽在下、天陽之下施也。
巽柔卦之一陰居四、地陰之上生也。
萬物并育、其益無方矣。
凡此之益皆道也。
道皆時也、損與益皆合乎時而已。
此皆以極贊益之大也。
象曰。
風雷。
益。
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遷善當如風之速、改過當如雷之猛。
又雷與風有交相助益之勢。
速於遷善則過當益寡、決于改過則善當益純。
學問之益、莫大乎此。
初九。
利用為大作。
元吉無咎。
陰小陽大。
初剛在下、與四正應。
六四近君、信任乎初、正受上之益者。
又震體主動、故有利用大作之象。
蓋初以在下受上之益、非大有作為無以報效、故利用大作。
然所作不盡善、未免于有咎矣。
越分圖事必出萬全、得盡善之吉、乃可無咎也。
他卦元吉以效言、此以功言。
象曰。
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初在下位、本不當任重大之事。
不盡善、不足以免咎。
六二。
或益之。
十朋之龜弗克違。
永貞吉。
王用享于帝吉。
二以柔順中正上應乎五、又當益下之時。
此爻即損五之綜、故象占亦同。
在損曰元吉、此曰永貞吉。
則位有剛柔之分、分有君臣之異也。
二已得正、恐陰柔不能固守、則非為下受益之道、故戒以永貞。
二非君位、自王者占之、則為享帝之吉占。
亦以下而受上之益也。
若自人臣占之、則事君如事天之義也。
象曰。
或益之、自外來也。
外不專指五。
五固正應。
而二之柔順中正、人孰不願益之。
或者、衆無定主之辭。
六三。
益之用兇事。
無咎。
有孚中行。
告公用圭。
三爻多兇。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不當得益者。
然當益下之時、與上為應。
而上立心勿恒、故有益之以兇事之象。
警戒震動、使之困心衡慮、以增益其所不能也、如此可以無咎。
六爻中虛、有孚之象。
三四皆居全卦之中、中行之象。
上卦主益下者。
上勿恒而五居位、非可告者。
唯四近君、在三之上、有公象。
震為玉圭、所以通信。
三知上之所以警戒震動我者、益我也。
信之笃而行之必合乎中、以通信于上、故有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之象。
如此、則三有受益之道矣。
象曰。
益用兇事、固有之也。
困心衡慮則有之固也。
六四。
中行。
告公從。
利用為依遷國。
三四在全卦之中、故皆言中行。
四互二三為坤、有國象。
中行告公、三告四也。
從者、四從三也。
巽為入、有從之之象。
四本損之三、遷為益之四。
依者、三依四、四依五也。
故有為依遷國之象。
言四以益三為心、合于中行、故三告之而見從也。
三之告四、欲得所依以受益也。
而古者遷國以益下、亦必有所依而後能立。
如邢依齊、許依楚之類。
今四上遷依于五。
以柔依剛、以弱依強。
四得所依矣、三亦得所依矣。
遷國使民有所依、此自損以益下之大者也。
象曰。
告公從、以益志也。
志在益下、故告于公而見從也。
九五。
有孚惠心。
勿問元吉。
有孚惠我德。
九五以剛中與二相應、天下皆受其益者也。
故言上苟有信、以實心惠于下、不問而元吉可知矣。
蓋我以實心惠下、則下亦實心感我之惠以為德也。
自施者言心、惠出于心、非口惠也。
自受者言德、德實及民、民皆感德、非邀結也。
九五益之主、自損以益下者。
至于惠我德、則不特益下、而上已大益矣。
象曰。
有孚惠心、勿問之矣。
惠我德、大得志也。
大德不德、不必問也。
自損益民、君志大得、則上之益亦大矣。
上九。
莫益之。
或擊之。
立心勿恒。
兇。
按、本義以陽居益之極、求益不已。
故莫益而或擊之。
立心勿恒戒之。
按、大全朱子雲此處可疑、且阙之。
今細按、卦以損上益下故名曰益、則下三爻皆言受益、上三爻宜言損上。
四遷國、正自損以益下者。
五雖陽爻而居中得正、故為能自損以受益者。
獨上不中不正、以陽居益之極。
雖與三應、而不自損以益下。
則不獨不能受益、且有反擊之兇矣。
卦以益名而反攻擊者、蓋為上者始終以損上益下為心、則立心有恒、終當受益。
若始能自損、終反求益、則立心勿恒。
不但無益、自當緻兇矣。
此與損之上爻皆有極而必變之意。
損卦損下益上為損。
然上爻不損下、則損極而益之漸也。
益卦以損上益下為益。
至上爻反有求於下、則益極而損之漸也。
損益循環、猶否泰之相因也。
象曰。
莫益之、偏辭也。
或擊之、自外來也。
本義莫益之者、猶從其求益之偏辭而言也。
若究而言之、則又有擊之者矣。
按、此于偏辭句亦未眀。
竊意上不損己以益下、上之偏也。
自外來、即繫辭所謂莫之與則傷之者至之意。
此卦三爻四爻上爻、雖說有可通、而不無牽強。
來注蘇傳亦多異同、未見的确。
姑合諸家酌其近理者如此。
夬夬卦、上兌下乾。
以二體言之。
水聚于澤、積上至高、勢必潰決。
以爻論之。
五陽在下、長而将極、一陰消而将盡、五陽決去一陰。
故名夬也。
夬卦次益。
按、序卦、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
夬者、決也。
理無常益、益極必決、夬所以次益也。
全彖大意以雖處陰消陽之時、亦不容以易心處之。
必相與同心戒懼、而後利有所往。
六爻皆從上爻取義。
陽之決陰、遠則不能相及、唯比與應當之。
五比上、三應上、故皆言夬夬。
決而又決、不繫于陰也。
四介三五兩剛之間、欲決上而進退不果。
二則遠而不相及、自備而已。
初在下最遠、則不能勝矣。
大抵君子之去小人、不可以易心處之。
此全彖六爻之大旨也。
夬。
揚于王庭。
孚号有厲。
告自邑。
不利即戎。
利有攸往。
夬五陽一陰、三月之卦也。
陰盛而陰将衰、決而去之、有君子決去小人之象。
五陽去一陰、其勢甚易。
恐人之安肆而忘戒懼也、故再三為警戒之詞。
揚于王庭、本義作名正其罪。
今按、彖傳柔乘五剛、此句宜指上六言之、言小人在君側得志也。
孚号以下、指五陽爻。
孚号、至誠孚号其衆、使合力也。
有厲、有危道、不可肆也。
告自邑、先治其私也。
不利即戎、不可專尚威武也。
能如是則可以有所往、亦不以贍顧而遂卻也。
兌為口、有揚王庭象。
陽實、孚象。
乾為言、孚号告自邑之象。
五陽恐剛或過、有有厲不利即戎之象。
陽盛陰衰、有利有攸住之象。
聖人于君子道長之時、戒懼叮咛如此。
蓋不以得為而自肆、又不以過葸而小卻也。
彖曰。
夬、決也、剛決柔也。
健而說、決而和。
釋卦名義而贊其德也。
以五陽決一陰、乾健而濟以兌說。
則不至于怯、亦不過于猛矣。
其決之也得無過不及之中、非決而和乎。
健而說、以德言。
決而和、以事言。
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
孚号有厲、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
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柔乘五剛、以卦體言之。
以一小人乘九五之君、跋扈橫恣之象也。
其危乃光、危厲其心。
必去小人、乃光顯也。
所尚乃窮、言尚威武必至困窮。
所以既告自邑而又不利即戎也。
剛長乃終、謂一變純乾、乃無複小人也。
易于剛乘柔不書、于柔乘剛則書。
剝言不利有攸往、不欲其為純坤。
夬言利有攸往、則欲其為純乾。
皆扶陽抑陰之意。
然以五陽去一陰、其勢似易、而聖人所以周防戒備之詞無所不至。
蓋小人有一之未去、皆足為君子之憂。
人欲有一分之未盡、皆足為天理之累。
此聖人所為三緻意也。
象曰。
澤上于天。
夬。
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澤上于天、其勢不居。
君子觀此施祿、使澤及于下也。
居德、即屯膏之意。
居其德而澤不下逮、人君所最忌也。
初九。
壯于前趾。
往不勝為咎。
陽壯之時居下無勢、有壯前趾之象。
勇決前進、不勝其任。
雖非背理、而反為小人所傷、則咎矣。
此與壯初爻同。
當壯之時、在下戒其用壯。
當決之時、在下戒其過決。
象曰。
不勝而往、咎也。
知其不勝而往、自取咎也。
九二。
惕号。
莫夜有戎、勿恤。
二、地位。
二變為離。
離日在地、莫夜之象。
離為戈兵、有戎之象。
坎為加憂。
離、坎之反、勿恤之象。
九二當決之時、以剛居柔。
則能自晦不至于過、憂惕号呼以自戒備。
則雖莫夜兵戎驟至、亦可無憂患矣。
象曰。
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下卦之中、剛而能柔故[文瀾本“故”作“者”]也。
九三。
壯于頄。
有兇。
君子夬夬。
獨行遇雨。
若濡。
有愠。
無咎。
九三居下卦之上、重剛不中、又乾為首、故有剛壯見于面目之象。
以剛居剛、有夬而又夬之象。
上與陰應、有獨行遇雨之象。
君子之去小人、悻悻見于面目、則小人忌之、有兇道矣。
然若果能果決、不係于應與之私。
則雖合于上六、如獨行遇雨至于若濡、而為衆陽之君子所愠。
然終必能決去小人、無所咎也。
本義以溫峤之于王敦言之、亦近。
象曰。
君子夬夬、終無咎也。
所以無咎者、以有夬夬之心故也。
迹可濡、心不可變。
決之以心、不必見于面目也。
九四。
臀無膚。
其行次且。
牽羊悔亡。
聞言不信。
四亦為坎。
坎為溝瀆、有臂象。
兌為毀折、無膚之象。
九四居上之下、以陽居陰、不中不正。
居則不安、行則不進、有臂無膚其行次且之象。
兌有羊象。
牽羊者、當其前則不進、縱之使前而随其後、則可以行。
四欲決陰、必藉五為之前而随其後、有牽羊之象。
兌為口。
四變陰則為坎為耳、有聞言之象。
牽羊随其後則悔亡、而九剛無下人之志。
聞牽羊之言當信、而四柔必無克己之功。
有聞言不信之象。
蓋君子之去小人、勢未可遏、姑緩之。
必上格君心兼藉同志、故一決而去之。
若才柔志剛、專己自用、鮮有不敗者。
王沂公之于丁謂牽羊悔亡者也、寇萊公則聞言不信矣。
象曰。
其行次且、位不當也。
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位不當、不中不正也。
九五。
苋陸夬夬、中行無咎。
苋、馬齒。
陸、商陸。
皆感陰氣之多者。
暴之難乾而脆易折、指上六小人之象。
夬夬中行、按、本義決而決之而又不為過暴。
大全丘氏謂勉之以夬夬而又戒其中行則無咎者。
五當可決之位[文瀾本“位”作“時”]、勢易于三。
三唯其夬夬即可以無咎。
五之夬夬或失之過暴、則猶為有咎也。
今按、象傳中未光之言、非慮其過暴也、特慮其不決耳。
蓋馬齒之為物、莖脆而根甚固。
一拔即折似易除、而根蔓延不已、非盡力決而又決不可。
故以此取象小人。
人主昵于近習、忽為易制。
不忍治之太過、而卒以敗事者多矣。
九三與上應而在下位、故雖夬夬不免于濡而得無咎者、諒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