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淺述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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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居尊位、當萃之時有位、則與四之不當者不同。
足以至天下之萃而無咎矣。
然有四分其權、故或有匪孚者、必修其元善永長正固之德、則無思不服而悔可亡也。
象曰。
萃有位、志未光也。
有位而猶匪孚、志未光大。
故反己修德為要也。
上六。
齎咨涕洟、無咎。
齎咨、歎息也。
自目曰涕。
自鼻曰洟。
兌口之歎、有齎咨象。
兌澤之流、有涕洟象。
處萃之終、陰柔無位。
求萃不得、必如是然後可無咎也。
象曰。
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五為萃主而上乘之、心自不安也。
按、萃卦六爻、或有應或無應、或當位或不當位、而皆曰無咎。
蓋天地萬物之情既聚、吉多兇少、此萃所以亨也。
然萃卦與比卦相似。
比以五為主而言、萃亦以五為主而有匪孚者。
比卦一陽、其情專。
萃多九四一陽、其勢分也。
然萃六爻皆無咎、而比之六三傷上六兇者。
比則向背已定、其情私。
萃則進退未定、其情猶公也。
然比卦一陽為主、故于全彖言元永貞。
萃卦二陽、獨于九五言元永貞。
則凡人君者當萃比之時、非有元永貞之德、無以善其始終也。
升升卦、下巽上坤。
木生地中、長而益高、升之象也。
又卦綜萃、下卦之坤升為上卦、亦升之義也。
升卦次萃。
按、序卦、萃者、聚也。
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
物之積聚益高而上、升所以次萃也。
全彖内巽外順、九二剛中而六五虛中以應、君子進用之象。
故可以見大人而利于前進。
六爻六五為升之主。
下四爻皆有可進之象。
唯上當升之極、而猶升不已則冥升而已。
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升。
元亨。
用見大人。
勿恤。
南征吉。
升進而上也。
木自地生。
卦綜萃。
坤升于上、内巽外順。
九二剛中有應。
皆有大亨之象。
以剛中之臣遇柔中虛已之君、有宜見大人、不事憂恤之象。
後天巽坤之中為離、有南征得吉之象。
彖曰。
柔以時升。
按、本義謂以卦變釋卦名、謂解之三上居四也。
陰陽二氣疊為升降。
剛在上以為常、柔在上則以為時。
亦扶陽抑陰之意也。
來注以卦綜言、萃下卦之坤升而上也。
然竊按、卦變柔進居上者多、即卦綜坤居上者亦多。
獨此以升言、當以卦象言之。
五行惟木最柔。
然及時之既至、則自地下升于地上。
又巽為風。
風有氣無質、亦最柔者也。
然時之既至、亦自地而上升。
大象專言木、此魚木與風言之、故曰柔以時升。
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
以卦德言之。
内巽則沉潛觀理、外順則從容待時。
以卦體言之。
二有剛中之德、應五虛己之君。
宜其大亨也。
用見大人、勿恤。
有慶也。
南征吉、志行也。
萃以五為大人。
升以二為大人。
聚者、下之所樂。
故但見言利見大人。
進者、上之所忌。
故言用見大人。
勿恤、慶在得君而志在行道也。
象曰。
地中生木。
升。
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本義以順作慎。
謂事事謹慎乃能積小以至高大也。
然按、坤巽二卦皆有順義。
木之生自小至大、人莫見其迹、順其自然也。
學問積小以至高大、亦順其自然、不間以私意而已。
初六。
允升大吉。
以柔居下、無應于上、本不能升。
而二三當上升。
初巽于二陽、二陽允之。
故大吉也。
晉三衆允、為二陰所信也。
以陰信陰、不過悔亡而已。
以陽信陰、故得大吉也。
象曰。
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程傳以上專指九二。
然二陽皆欲上進者。
初為巽主、與二陽同體、故從本義兼指二三。
九二。
孚乃利用禴。
無咎。
萃六二以中虛為孚、此以中實為孚。
二變互坎為隐伏、鬼神祭祀之象。
以剛中之臣、應柔中之主。
至誠相感、可以不事文飾。
猶禴祭之簡質、可達于神也。
如是、則可以無咎矣。
象曰。
九二之孚、有喜也。
君臣相信、有得時行道之喜也。
中互兌喜悅之象。
二未言升、有喜則可升矣。
九三。
升虛邑。
陽實陰虛。
坤為國邑。
九三以陽剛當升之時、進臨于坤、故有升虛邑之象。
象曰。
升虛邑、無所疑也。
三得正應、可以無疑也。
六四。
王用亨于岐山、吉無咎。
人積誠以達于神、有升而上通之義。
故二四皆以祭享言之。
五陰居尊、山象。
四承之、亨于岐山之象。
四未居尊位、文王在岐周時之象。
又二大臣四近臣。
升有偪上之嫌、故皆不言升、而以誠意上達為升。
如是、則吉而無咎也。
象曰。
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按、本義謂以順而升、登祭于山之象。
竊按、順宜就文王言之。
文王三分有二以服事殷、順之至也。
守人臣之位、而以積誠上達為升、所謂順也。
六五。
貞吉升階。
以陰居陽、疑于不正、故言必正固則吉、如升階之易矣。
坤為土、有階象。
六五以陰居尊、必有正固之德以居天子之位、則正朝廷以正萬民、如升階之易也。
象曰。
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居尊緻治、其志大得。
又自下而上、至君位而極矣。
故曰大得志。
上六。
冥升。
利于不息之貞。
以陰居升之極、務進不已、昏冥于升者也。
若能反其升位之心以升其德、則純亦不已、積而愈高。
故曰利于不息之貞也。
使不貞、則其不息何所利哉。
象曰。
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陰虛不富。
升極必降、長極必消。
昏冥不已、不能有其富矣。
全卦以卦綜言之、則坤升巽上。
以二象言之、則木自地升。
以六爻言之、則六五為踐阼之君。
升至此而極、為升之主。
而下四爻皆上升者。
二應五之大臣、四承五之近臣。
皆嫌于言升、積誠上達亦升也。
初在下、小臣也。
得上援而升。
三立功任事之臣也、升而得國。
上無可升而務升不已。
能為不息之貞、則衛武公之髦期進德也。
若徒于位求升、君則周天元、臣則莽卓之臣而已、其昏冥何如哉。
困困卦、下坎上兌。
以二象言之、水在澤下。
枯涸無水、困乏之象。
以二體言之、兌陰在上、坎陽在下。
以卦畫言之、上六在二陽之上、九二限二陰之中。
皆以陰揜陽。
故為困。
困卦次升。
按、序卦、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幹進不已、必取困窮、困所以次升也。
全彖以處險而說。
二五剛中、有處困而亨之道。
然惟大人能之。
但不可尚口以取困窮。
此全彖之大旨也。
六爻以三柔揜三剛。
大抵柔揜剛者兇、而剛之被揜者吉。
下卦初三兇而二吉、上卦四五吉而上悔。
蓋在困不失其亨惟君子、故剛爻多吉也。
上雖有悔而不至于初三之兇、則又困極而通之漸也。
此六爻之大畧也。
困。
亨。
貞。
大人吉。
無咎。
有言不信。
困、窮不能自振也。
坎剛為兌柔所揜、九二為初三所揜、四五為上六所揜、所以為困。
坎險兌說。
處險而說、有亨之象。
困而能亨、得其正矣。
二五剛中、有大人象。
身困道亨、非大人不能、其占吉而無咎也。
兌為口、有言象。
坎為耳痛、有言不信之象。
當困之時、哓哓有言、人必不信、徒取困窮也。
他卦言亨言貞、亨由于貞。
此則亨所以為貞。
蓋處困能亨、惟貞正之大人能之、所以吉而無咎。
有言不信、則戒之之辭也。
彖曰。
困、剛揜也。
不曰柔揜剛而曰剛揜、卦為君子設。
言剛之受揜、若剛自為之。
亦抑陰之意也。
此以卦體釋卦名也。
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
貞大人吉、以剛中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困而不失其所亨、亨不于其身于其心、不于其時于其道也。
剛中、指二五。
凡人處困、大則失節、小則憂隕、以中不剛耳。
剛中則知眀守固、居易俟命、所以貞大人吉也。
兌口在上、有尚口之象。
剛德在中、無藉于口。
尚口欲以出困、反以緻窮。
蓋困時向人哓哓、即不能亨、即非貞矣。
象曰。
澤無水。
困。
君子以緻命遂志。
水下漏則澤枯、故曰無水。
緻命、委緻其身也。
委命于天、以遂我之志。
論是非不論利害、論可否不論死生、所謂困而亨也。
緻使有坎險之象、遂志有兌說之象。
初六。
臀困于株木。
入于幽谷、三歲不覿。
全卦剛為柔所困、六爻柔之困益甚。
蓋在困時、無剛德則不能亨故也。
人之體、行則趾為下、坐則臀為下。
初六不能行而坐困者、故有臀象。
株木、不可坐者。
全卦水澤中互巽木、水草之區、故初三上皆以草木取象。
兌正秋。
坎正比。
初六在坎之下、大冬之時。
蔓草凋脫、僅存株木、有困于株木之象。
又坎險之最下、有入于幽谷之象。
四本正應、而四亦在困中、不能振人。
初距四三爻、不能遽遇于四、有三歲不覿之象。
象曰。
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陽眀陰暗。
陰居最下[文淵本“最下”作“陽下”]、不明之極、自陷于深困也。
能眀則亨矣。
九二。
困于酒食。
朱绂方來。
利用亨祀。
征兇。
無咎。
坎為酒食。
陽陷陰中、上無應與、有困于酒食、厭饫過宜之象。
然與五同德。
五雖亦在困中、緩乃終合。
又二互三四為離、有朱绂方來之象。
坎中實、誠意在中、利用享祀之象。
無應而在險中、行非其時、有征兇之象。
然朱绂之來、正宜竭誠圖報。
雖時值艱難、征則有兇、而鞠躬盡瘁、于義無咎也。
象曰。
困于酒食、中有慶也。
雖困于酒食、而有剛中之德。
終能當大任、以造福于天下也。
六三。
困于石。
據于蒺藜。
入于其宮。
不見其妻。
兇。
六三不中不正、上無應與。
将比于四而四扼之、四以兌體堅不可動、有困于石之象。
乘乎九二之陽而剛銳不可倚、又坎為蒺藜、有據于蒺藜之象。
六三居陽而上六居陰、故三以上為妻。
互巽為入、互離而此爻變為有目不見。
三求配于上、入其宮則是。
而上六非正應、有入其宮不見其妻之象。
上非所困而困、下非所據而據、身危而家不可保矣。
象曰。
據于蒺藜、乘剛也。
入于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三變為大過、有棺槨象。
不祥、死期将至也。
九四。
來徐徐。
困于金車。
吝。
有終。
按、本義、初六九四正應。
九四處位不當、不能濟物。
而初六方困于下、又為九二所隔。
故其象如此。
然邪不勝正、故其占為可吝而必有終也。
今按、卦以剛掩于柔為名、則九四不宜困于九二之剛。
宜合坎體言之初與四為正應。
初受困而待拯于四、四以剛居柔力不能濟、故有來徐徐之象。
兌為金。
坎為輪。
兌之二陽皆為上柔所揜、四複乘坎之險、有困于金車之象。
如是誠可吝矣。
然上陰五陽有與、故有終也。
象曰。
來徐徐、志在下也。
雖不當位、有與也。
按、程傳以初之正應為與。
竊按、剛揜之卦無取于陰之與、宜作上承五陽為有與。
有與則亨而有終矣。
九五。
劓刖。
困于赤绂。
乃徐有說。
利用祭祀。
按、本義以上為陰揜、下則乘剛為劓刖。
上下既傷、則赤绂無所用為困。
竊按、剛揜之卦不宜以乘剛為揜。
五居三陽之上、君位。
宜合全卦論之。
上揜于上六、有劓象。
下困于坎初、有刖象。
二三四互為離南方赤色。
绂、下體之衣。
為君而在困中、上下被揜、則雖衣純朱之赤绂、亦無所用矣、有困于赤绂之象。
然而剛中說體、誠意可格于鬼神、故有徐有說、利用祭祀之象。
象曰。
劓刖、志未得也。
乃徐有說、以中直也。
利用祭祀、受福也。
志未得、在困中主威不振也。
中直、有剛中之德。
是非有别、不惑羣枉也。
受福者至誠格天、則可祈天而永命矣。
此困之亨也。
上六。
困于葛藟。
于臲卼。
曰動悔。
有悔。
征吉。
澤、水草之區。
水枯而草木叢襍、故困。
三陰爻皆取于草木。
坎北方。
初、冬将盡。
僅存株木。
三、秋冬之交。
草葉脫而刺存、故象蒺藜。
兌上、初秋。
蔓草未殺也、故有困于葛藟象。
葛藟、在束縛之中。
臲卼、不安之狀。
曰動悔、言處困之極、則有悔也。
有悔征吉之悔、與上不同。
上言事必緻悔、此言心能自悔也。
言能自悔其所為、則不終于困、往而可以得吉、所謂困極而通也。
九二征兇、在險中也。
上六征吉、困之極出險之外也。
必曰有悔、聖人欲人之悔過也。
象曰。
困于葛藟、未當也。
動悔有悔、吉行也。
所行未當、所以受困、動而有悔也。
然困悔而能有悔、則行為吉。
行可以出困矣。
全卦以剛揜為困。
唯其剛、故在困而亨為貞、為大人。
然剛中則亨、尚口則不信、處困之道盡是矣。
六爻初困于株木、三困于石、而二之困酒食則有慶。
初三兇而二吉也。
四有終。
五有說、而上則未當。
四五吉而上兇也。
蓋陽剛為能亨貞之大人、故陽爻雖困皆吉。
陰爻唯上有有悔征吉、則聖人望人悔過之心。
困而知悔、亦可學為君子矣。
井井卦、下巽上坎。
巽入于水、汲而上之
足以至天下之萃而無咎矣。
然有四分其權、故或有匪孚者、必修其元善永長正固之德、則無思不服而悔可亡也。
象曰。
萃有位、志未光也。
有位而猶匪孚、志未光大。
故反己修德為要也。
上六。
齎咨涕洟、無咎。
齎咨、歎息也。
自目曰涕。
自鼻曰洟。
兌口之歎、有齎咨象。
兌澤之流、有涕洟象。
處萃之終、陰柔無位。
求萃不得、必如是然後可無咎也。
象曰。
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五為萃主而上乘之、心自不安也。
按、萃卦六爻、或有應或無應、或當位或不當位、而皆曰無咎。
蓋天地萬物之情既聚、吉多兇少、此萃所以亨也。
然萃卦與比卦相似。
比以五為主而言、萃亦以五為主而有匪孚者。
比卦一陽、其情專。
萃多九四一陽、其勢分也。
然萃六爻皆無咎、而比之六三傷上六兇者。
比則向背已定、其情私。
萃則進退未定、其情猶公也。
然比卦一陽為主、故于全彖言元永貞。
萃卦二陽、獨于九五言元永貞。
則凡人君者當萃比之時、非有元永貞之德、無以善其始終也。
升升卦、下巽上坤。
木生地中、長而益高、升之象也。
又卦綜萃、下卦之坤升為上卦、亦升之義也。
升卦次萃。
按、序卦、萃者、聚也。
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
物之積聚益高而上、升所以次萃也。
全彖内巽外順、九二剛中而六五虛中以應、君子進用之象。
故可以見大人而利于前進。
六爻六五為升之主。
下四爻皆有可進之象。
唯上當升之極、而猶升不已則冥升而已。
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升。
元亨。
用見大人。
勿恤。
南征吉。
升進而上也。
木自地生。
卦綜萃。
坤升于上、内巽外順。
九二剛中有應。
皆有大亨之象。
以剛中之臣遇柔中虛已之君、有宜見大人、不事憂恤之象。
後天巽坤之中為離、有南征得吉之象。
彖曰。
柔以時升。
按、本義謂以卦變釋卦名、謂解之三上居四也。
陰陽二氣疊為升降。
剛在上以為常、柔在上則以為時。
亦扶陽抑陰之意也。
來注以卦綜言、萃下卦之坤升而上也。
然竊按、卦變柔進居上者多、即卦綜坤居上者亦多。
獨此以升言、當以卦象言之。
五行惟木最柔。
然及時之既至、則自地下升于地上。
又巽為風。
風有氣無質、亦最柔者也。
然時之既至、亦自地而上升。
大象專言木、此魚木與風言之、故曰柔以時升。
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
以卦德言之。
内巽則沉潛觀理、外順則從容待時。
以卦體言之。
二有剛中之德、應五虛己之君。
宜其大亨也。
用見大人、勿恤。
有慶也。
南征吉、志行也。
萃以五為大人。
升以二為大人。
聚者、下之所樂。
故但見言利見大人。
進者、上之所忌。
故言用見大人。
勿恤、慶在得君而志在行道也。
象曰。
地中生木。
升。
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本義以順作慎。
謂事事謹慎乃能積小以至高大也。
然按、坤巽二卦皆有順義。
木之生自小至大、人莫見其迹、順其自然也。
學問積小以至高大、亦順其自然、不間以私意而已。
初六。
允升大吉。
以柔居下、無應于上、本不能升。
而二三當上升。
初巽于二陽、二陽允之。
故大吉也。
晉三衆允、為二陰所信也。
以陰信陰、不過悔亡而已。
以陽信陰、故得大吉也。
象曰。
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程傳以上專指九二。
然二陽皆欲上進者。
初為巽主、與二陽同體、故從本義兼指二三。
九二。
孚乃利用禴。
無咎。
萃六二以中虛為孚、此以中實為孚。
二變互坎為隐伏、鬼神祭祀之象。
以剛中之臣、應柔中之主。
至誠相感、可以不事文飾。
猶禴祭之簡質、可達于神也。
如是、則可以無咎矣。
象曰。
九二之孚、有喜也。
君臣相信、有得時行道之喜也。
中互兌喜悅之象。
二未言升、有喜則可升矣。
九三。
升虛邑。
陽實陰虛。
坤為國邑。
九三以陽剛當升之時、進臨于坤、故有升虛邑之象。
象曰。
升虛邑、無所疑也。
三得正應、可以無疑也。
六四。
王用亨于岐山、吉無咎。
人積誠以達于神、有升而上通之義。
故二四皆以祭享言之。
五陰居尊、山象。
四承之、亨于岐山之象。
四未居尊位、文王在岐周時之象。
又二大臣四近臣。
升有偪上之嫌、故皆不言升、而以誠意上達為升。
如是、則吉而無咎也。
象曰。
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按、本義謂以順而升、登祭于山之象。
竊按、順宜就文王言之。
文王三分有二以服事殷、順之至也。
守人臣之位、而以積誠上達為升、所謂順也。
六五。
貞吉升階。
以陰居陽、疑于不正、故言必正固則吉、如升階之易矣。
坤為土、有階象。
六五以陰居尊、必有正固之德以居天子之位、則正朝廷以正萬民、如升階之易也。
象曰。
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居尊緻治、其志大得。
又自下而上、至君位而極矣。
故曰大得志。
上六。
冥升。
利于不息之貞。
以陰居升之極、務進不已、昏冥于升者也。
若能反其升位之心以升其德、則純亦不已、積而愈高。
故曰利于不息之貞也。
使不貞、則其不息何所利哉。
象曰。
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陰虛不富。
升極必降、長極必消。
昏冥不已、不能有其富矣。
全卦以卦綜言之、則坤升巽上。
以二象言之、則木自地升。
以六爻言之、則六五為踐阼之君。
升至此而極、為升之主。
而下四爻皆上升者。
二應五之大臣、四承五之近臣。
皆嫌于言升、積誠上達亦升也。
初在下、小臣也。
得上援而升。
三立功任事之臣也、升而得國。
上無可升而務升不已。
能為不息之貞、則衛武公之髦期進德也。
若徒于位求升、君則周天元、臣則莽卓之臣而已、其昏冥何如哉。
困困卦、下坎上兌。
以二象言之、水在澤下。
枯涸無水、困乏之象。
以二體言之、兌陰在上、坎陽在下。
以卦畫言之、上六在二陽之上、九二限二陰之中。
皆以陰揜陽。
故為困。
困卦次升。
按、序卦、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幹進不已、必取困窮、困所以次升也。
全彖以處險而說。
二五剛中、有處困而亨之道。
然惟大人能之。
但不可尚口以取困窮。
此全彖之大旨也。
六爻以三柔揜三剛。
大抵柔揜剛者兇、而剛之被揜者吉。
下卦初三兇而二吉、上卦四五吉而上悔。
蓋在困不失其亨惟君子、故剛爻多吉也。
上雖有悔而不至于初三之兇、則又困極而通之漸也。
此六爻之大畧也。
困。
亨。
貞。
大人吉。
無咎。
有言不信。
困、窮不能自振也。
坎剛為兌柔所揜、九二為初三所揜、四五為上六所揜、所以為困。
坎險兌說。
處險而說、有亨之象。
困而能亨、得其正矣。
二五剛中、有大人象。
身困道亨、非大人不能、其占吉而無咎也。
兌為口、有言象。
坎為耳痛、有言不信之象。
當困之時、哓哓有言、人必不信、徒取困窮也。
他卦言亨言貞、亨由于貞。
此則亨所以為貞。
蓋處困能亨、惟貞正之大人能之、所以吉而無咎。
有言不信、則戒之之辭也。
彖曰。
困、剛揜也。
不曰柔揜剛而曰剛揜、卦為君子設。
言剛之受揜、若剛自為之。
亦抑陰之意也。
此以卦體釋卦名也。
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
貞大人吉、以剛中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困而不失其所亨、亨不于其身于其心、不于其時于其道也。
剛中、指二五。
凡人處困、大則失節、小則憂隕、以中不剛耳。
剛中則知眀守固、居易俟命、所以貞大人吉也。
兌口在上、有尚口之象。
剛德在中、無藉于口。
尚口欲以出困、反以緻窮。
蓋困時向人哓哓、即不能亨、即非貞矣。
象曰。
澤無水。
困。
君子以緻命遂志。
水下漏則澤枯、故曰無水。
緻命、委緻其身也。
委命于天、以遂我之志。
論是非不論利害、論可否不論死生、所謂困而亨也。
緻使有坎險之象、遂志有兌說之象。
初六。
臀困于株木。
入于幽谷、三歲不覿。
全卦剛為柔所困、六爻柔之困益甚。
蓋在困時、無剛德則不能亨故也。
人之體、行則趾為下、坐則臀為下。
初六不能行而坐困者、故有臀象。
株木、不可坐者。
全卦水澤中互巽木、水草之區、故初三上皆以草木取象。
兌正秋。
坎正比。
初六在坎之下、大冬之時。
蔓草凋脫、僅存株木、有困于株木之象。
又坎險之最下、有入于幽谷之象。
四本正應、而四亦在困中、不能振人。
初距四三爻、不能遽遇于四、有三歲不覿之象。
象曰。
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陽眀陰暗。
陰居最下[文淵本“最下”作“陽下”]、不明之極、自陷于深困也。
能眀則亨矣。
九二。
困于酒食。
朱绂方來。
利用亨祀。
征兇。
無咎。
坎為酒食。
陽陷陰中、上無應與、有困于酒食、厭饫過宜之象。
然與五同德。
五雖亦在困中、緩乃終合。
又二互三四為離、有朱绂方來之象。
坎中實、誠意在中、利用享祀之象。
無應而在險中、行非其時、有征兇之象。
然朱绂之來、正宜竭誠圖報。
雖時值艱難、征則有兇、而鞠躬盡瘁、于義無咎也。
象曰。
困于酒食、中有慶也。
雖困于酒食、而有剛中之德。
終能當大任、以造福于天下也。
六三。
困于石。
據于蒺藜。
入于其宮。
不見其妻。
兇。
六三不中不正、上無應與。
将比于四而四扼之、四以兌體堅不可動、有困于石之象。
乘乎九二之陽而剛銳不可倚、又坎為蒺藜、有據于蒺藜之象。
六三居陽而上六居陰、故三以上為妻。
互巽為入、互離而此爻變為有目不見。
三求配于上、入其宮則是。
而上六非正應、有入其宮不見其妻之象。
上非所困而困、下非所據而據、身危而家不可保矣。
象曰。
據于蒺藜、乘剛也。
入于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三變為大過、有棺槨象。
不祥、死期将至也。
九四。
來徐徐。
困于金車。
吝。
有終。
按、本義、初六九四正應。
九四處位不當、不能濟物。
而初六方困于下、又為九二所隔。
故其象如此。
然邪不勝正、故其占為可吝而必有終也。
今按、卦以剛掩于柔為名、則九四不宜困于九二之剛。
宜合坎體言之初與四為正應。
初受困而待拯于四、四以剛居柔力不能濟、故有來徐徐之象。
兌為金。
坎為輪。
兌之二陽皆為上柔所揜、四複乘坎之險、有困于金車之象。
如是誠可吝矣。
然上陰五陽有與、故有終也。
象曰。
來徐徐、志在下也。
雖不當位、有與也。
按、程傳以初之正應為與。
竊按、剛揜之卦無取于陰之與、宜作上承五陽為有與。
有與則亨而有終矣。
九五。
劓刖。
困于赤绂。
乃徐有說。
利用祭祀。
按、本義以上為陰揜、下則乘剛為劓刖。
上下既傷、則赤绂無所用為困。
竊按、剛揜之卦不宜以乘剛為揜。
五居三陽之上、君位。
宜合全卦論之。
上揜于上六、有劓象。
下困于坎初、有刖象。
二三四互為離南方赤色。
绂、下體之衣。
為君而在困中、上下被揜、則雖衣純朱之赤绂、亦無所用矣、有困于赤绂之象。
然而剛中說體、誠意可格于鬼神、故有徐有說、利用祭祀之象。
象曰。
劓刖、志未得也。
乃徐有說、以中直也。
利用祭祀、受福也。
志未得、在困中主威不振也。
中直、有剛中之德。
是非有别、不惑羣枉也。
受福者至誠格天、則可祈天而永命矣。
此困之亨也。
上六。
困于葛藟。
于臲卼。
曰動悔。
有悔。
征吉。
澤、水草之區。
水枯而草木叢襍、故困。
三陰爻皆取于草木。
坎北方。
初、冬将盡。
僅存株木。
三、秋冬之交。
草葉脫而刺存、故象蒺藜。
兌上、初秋。
蔓草未殺也、故有困于葛藟象。
葛藟、在束縛之中。
臲卼、不安之狀。
曰動悔、言處困之極、則有悔也。
有悔征吉之悔、與上不同。
上言事必緻悔、此言心能自悔也。
言能自悔其所為、則不終于困、往而可以得吉、所謂困極而通也。
九二征兇、在險中也。
上六征吉、困之極出險之外也。
必曰有悔、聖人欲人之悔過也。
象曰。
困于葛藟、未當也。
動悔有悔、吉行也。
所行未當、所以受困、動而有悔也。
然困悔而能有悔、則行為吉。
行可以出困矣。
全卦以剛揜為困。
唯其剛、故在困而亨為貞、為大人。
然剛中則亨、尚口則不信、處困之道盡是矣。
六爻初困于株木、三困于石、而二之困酒食則有慶。
初三兇而二吉也。
四有終。
五有說、而上則未當。
四五吉而上兇也。
蓋陽剛為能亨貞之大人、故陽爻雖困皆吉。
陰爻唯上有有悔征吉、則聖人望人悔過之心。
困而知悔、亦可學為君子矣。
井井卦、下巽上坎。
巽入于水、汲而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