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淺述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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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剝牀以膚。
兇。
四在下卦之上、猶人卧處、有剝牀及肌膚之象。
故不複言蔑貞、而直兇也。
象曰。
剝牀以膚、切近災也。
陰禍已迫其身也。
六五。
貫魚。
以宮人寵。
無不利。
魚、陰物。
宮人、陰之美、望寵于陽者也。
五變巽、有魚象。
巽為繩、貫之之象。
以者、後妃以之也。
六五柔中居尊、率羣陰以從陽、故有後妃之象。
卦德内順外止、猶後妃以宮人備數循序以進禦于君、後德之美者也。
故占無不利。
蓋剝至于五極矣。
陰不可以再長、陽不可以終消也。
故不取剝義。
自初至四以陰剝陽、此則循序而以陰從陽。
聖人示之戒。
若曰、與其以坎剝陽而至兇、孰若以次從陽之無不利乎。
故彖言不利有攸往、為君子謀也。
此言無不利、為小人勉也。
此聖人欲人悔過之心也。
然六三應上九而甯失羣陰之心、六五率羣陰而上求一陽之寵。
則天道之不可一日無陽、世道之不可一日無君子也。
又按、遯剝皆陰長之卦。
遯陰微可制、故授權于陽。
于九三曰畜臣妾吉、陽制陰之道也。
剝陰盛難制矣、故示教于陰。
于六五曰以宮人寵、陰人陽之道也。
陰陽消長出于自然、爻中自有此象。
而扶陽抑陰不可無人事之功、此聖人繫辭之深心也。
象曰。
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衆陰逼陽、疑有尤也。
循序以從、尤終可無也。
上九。
碩果不食。
君子得輿。
小人剝廬。
艮為果蓏。
一陽獨存于上、如碩大之果不為人所食、獨留木末之象。
果不食必爛、核堕地又複生仁。
窮上反下、陽将複生也。
坤為輿。
五陰載上九之一陽、有君子得輿之象。
上九變柔有小人象。
一陽覆五陰有廬象。
變偶則破敗矣、有剝廬象。
一陽未盡猶可複生。
君子得此、則為小人所載。
小人居之、則剝極于上、自失所覆、如剝其廬。
蓋君子能存陽德、能覆小人。
小人陰屬、勢必欲害君子。
然自古未有君子亡而小人能自容其身者。
廬剝、則小人亦無所容矣。
象如是、而占因君子小人而分也。
象曰。
君子得輿、民所載也。
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民指衆陰。
剝極思治。
陽剛君子、民所共載。
小人至此欲剝盡諸陽、不知其終不可用也。
全卦當陰盛陽衰之時、故君子不利于所往。
然能以陰承陽者無所不利、而應陽者亦得無咎、唯遠陽而剝陽者兇。
雖聖人之戒辭、亦陰陽消長之定理也。
複複卦、下震上坤。
一陽生于五陰之下、陰極而陽複。
君子之道消而複長、有返于善之義。
故為複。
複卦次剝。
按、序卦、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複。
陽剝極于上、複生于下、複所以次剝也。
全彖以陽剛來反、理勢必亨。
又震動坤順、所往皆利。
天地以生物為心。
天地之一陽初動、猶人善念之萌、聖人所最重。
此全彖之大旨也。
六爻以初爻為主、故凡有得于初陽者吉、無則否。
二比初曰下仁、四應初曰從道。
此皆得于陽者也。
餘三皆無得于陽者。
獨五以得中而無悔。
三不中則頻失頻複而厲。
上則去初最遠、居卦之窮、迷而不複、宜其兇也。
此六爻之大略也。
複。
亨。
出入無疾。
朋來無咎。
反複其道。
七日來複。
利有攸往。
複、陽複生于下也。
剝盡則為純坤、十月之卦。
陽氯漸生、至十一月、一陽之體始成、其卦為複。
陽往而複反有亨象。
内震外坤、陽動于下、順而上行。
反下為入、上行為出、皆以順行、有出入無疾之象。
先出後入、于語順也。
諸陽自此可亨、有朋類之來皆得無咎之象。
又自五月姤卦一陰始生、至此七月而一陽來複、乃天運自然反複之道。
此時剛德既長、君子可以有為、故于占利有攸往也。
不言月而言日、猶詩言一之日、二之日也。
臨卦于陰之長則曰八月、欲陰長之緩也。
此于陽之長則曰七日、欲陽之速也。
又七為陽數、日為陽物、故于陽長之卦言之。
八為陰數、月為陰物、故于陰長之卦言之。
彖曰。
複亨、剛反。
剛德複反、有可亨也。
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無疾、朋來無咎。
剝以順而止、複以順而行。
道消之極、道長之初、未有不順而能免咎者。
出入朋來、陽之動。
無疾無咎、以順行故也。
反複其道、七日來複、天行也。
陰陽消長、天運之自然也。
利有攸往、剛長也。
既生則漸長、故利于往。
自内出為往。
動而順行以下、以卦德言。
反複其道以下、以卦體言。
複其見天地之心乎。
天地以生物為心。
積陰之下、天地生物之心幾息。
一陽來複、而天地之心可見。
在人、則惡極而善念萌動之時也。
先儒以靜為天地之心、程傳以動為天地之心。
然陰陽分動靜善惡、不可太拘。
蓋天地之氣、純陰寂靜之中未嘗無陽。
然必一陽之動、而後生物之心可見。
在人、則所動之念有善有惡、必其善端之動、乃可謂見天地之心也。
象曰。
雷在地中。
複。
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
後不省方。
閉關、休息安靜以養微陽也。
在人心、則善端之萌甚微、亦必莊敬以養之、不然複亡之矣。
卦辭言出入無疾、而象言閉關息事。
蓋動者天地生物之心、而靜者聖人裁成之道也。
初九。
不遠複。
無隻悔。
元吉。
一陽複生于下、複之生也。
隻、至也。
居事之初、失之未遠。
複于善而不至于悔、大善而吉之道也。
人有過失、或至于微色發聲、困心衡慮。
此則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複行也。
象曰。
不遠之複、以修身也。
修身之道無他、知不善而速改而已。
六二。
休複。
吉。
柔順中正、近于初九之仁人。
能比而下之、取友以輔仁者。
複之休美、吉之道也。
象曰。
休複之吉、以下仁也。
克己複禮為仁。
初、剛德之複仁者也。
二能親而下之、故吉。
六三。
頻複。
厲無咎。
不中不正、處動之極。
複而不固、有頻失而頻複之象。
頻失則厲、複則無咎。
蓋三爻在上下進退之間。
巽以柔為主。
巽九三剛而不中以比柔、故頻巽而吝。
複以剛為主。
複三柔而不中以比柔而位剛、故頻得、雖厲而無咎。
象曰。
頻複之厲、義無咎也。
得補過之義。
六四。
中行獨複。
四在上下四陰之中、有中行之象。
不比羣陰而與初應、有與衆俱行、獨能從善之象。
此時陽氣甚微、未足有為、故不言吉。
然理所當然、吉兇非所論、吉兇非所論、所謂明其道不計其功者也。
象曰。
中行獨複、以從道也。
以其從陽剛、君子之善道也。
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仁與道、皆所以修身也。
六五。
敦複。
無悔。
坤土有敦厚之象。
四以應初而複。
五雖與初無應、然以柔中居尊、因四之獨複而能笃其行、厚其養、以複于善者、猶臨之有敦臨也。
故可無悔。
按、來注謂不遠複者、善心之萌。
敦複者、善行之固。
無隻悔者、入德之事。
無悔者、成德之事。
是以五勝于初也。
然初曰元吉、五僅曰無悔、不得以五勝初。
竊意此乃困知勉行、所謂人一己百、人十己千、百倍其功者。
能如是、悔亦可無也。
象曰。
敦複無悔、中以自考也。
五居中、中即天地之心。
考、成也。
以中道自成也。
二四待初而複、學知利行者也、故曰下仁曰從道。
五與初非比非應而複、困知勉行者也、故曰自考。
自即人一己百之意。
蓋五本遠于陽、但以居中能順、困四自返、加厚其功、故能自成也。
上六。
迷複。
兇。
有災眚。
用行師。
終有大敗。
以其國君兇。
至于十年不克征。
上六以陰柔居複終。
位高而無下仁之美、剛遠而失遷善之機、厚極而有難開之蔽、質柔而無改過之勇、無應而無從道之明、是終昏冥而不複者也。
災自外來、眚自己作。
坤先迷、今居其極、有迷複象。
坤為土為衆、有行師象。
在上近五、有以其國君象。
地數十、有十年不克征之象。
象曰。
迷複之兇、反君道也。
陽剛在上、君之道。
此剝之上九、所以為民所載也。
複上反之、故以其國君兇也。
全彖以氣數言。
複有必亨之理。
故出入可以無疾、朋來亦得無咎。
所以然者、以七日赤數反複之道、天運之自然也。
六爻以人事言。
剛德為善端之複、質柔以從剛為貴、人事之當然也。
故五之自考不如四之從道、四之從道不如二之下仁、二之下仁不如初之修身。
三頻複雖危、猶知複也。
上迷複反道、則災眚所必至矣。
聖人示人以複善改過、取友修身之功、莫切於此。
無妄無妄、下震上乾。
無妄者、實理自然之謂。
震、動也。
動以天為無妄、動以人則妄矣。
無妄次複。
按、序卦、複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複者、反于道也。
既複于道、合于正理而無妄矣。
無妄所以次複也。
全彖大亨而利于正、不正則所往不利。
蓋正則合于無妄、不正則妄矣。
六爻下三爻震體、時當動而動者、故動則應天。
初之往吉、二之利往、三曰行人之得、皆動而無妄者也。
上三爻乾體、時當靜而靜者、故動則拂天。
四之可貞、五之勿樂、上之有眚、皆以不動為無妄者也。
乾體非靜。
但震動之時已過、則宜順乎天、不必複有所動耳。
此六爻之大略也。
無妄。
元亨利貞。
其匪正有眚。
不利有攸往。
無妄、實理自然之謂。
史記作無所期望而得。
亦即自然之意、蓋有所期望皆妄也。
天之化育萬物、生生不窮、各正其性命、本無妄也。
下震上乾、動與天合。
自可大亨、而必利于正固。
若有不正即妄也。
則有過眚而所往不利矣。
吉兇悔吝生乎動、卦以震動為主、故聖人多戒辭。
彖曰。
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于内。
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命也。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剛自外來而為主于内、以卦綜言也。
大畜艮在外為主、今反為震為主于内、此卦之所以為無妄也。
動健以下、一正一反。
能如本卦之德動健、剛中而應、則以正合乎天命矣。
若其不以正、則私意妄動、必不可行也。
震動乾健、以卦德言。
九五剛中而應六二、以卦體言。
天之命、天理之當然也。
無妄之往何之、承上匪正言。
無妄而不正、往複何所之乎。
不正則逆天之命、天必不祐、其猶可行乎哉。
象曰。
天下雷行。
物與無妄。
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天下雷行、震動發生。
萬物各正其性命、物物與之以無妄也。
先王法此、對其所育之時、養育人民。
使昆蟲草木無不得宜、亦物物與之以無妄也。
對時、如孟春犧牲毋用牝、斧斤以時入山林之類。
茂者、盛大之意。
無時不對、無時不育也。
即盡人性、盡物性、贊化育之謂也。
天下雷行、物物與以無妄。
物物各具一性、物物一自然之天也。
聖人因物之性以育萬物、使物物各得其天、聖人一自然之天也。
初九。
無妄往吉。
初當位而動、為無妄之主。
動之得正者也、何往非吉。
按、他卦皆以應為吉。
此則二應五、三應上、乃三有災、五有疾、而上不免于眚、獨初以無應而吉者。
蓋卦名無妄、貴于無心。
有心于應而往、則妄矣。
震陽初動、誠一未分。
剛實無私、動與天合。
不必有應、而得無心之吉也。
象曰。
無妄之往、得志也。
誠能動物、往無不通也。
六二。
不耕獲、不菑畲、則利有攸往。
耕、農之始。
獲、其成也。
田一歲曰菑。
三歲曰畲。
始耕終獲、先種後畲。
此自然之常。
今皆曰不、統付之無心也。
或作不耕而自獲、不菑而自畲。
或作不以耕而計獲。
不以菑而計畲。
唯本義謂四者俱無。
不耕不菑、無所為于前。
不獲不畲、無所冀于後也。
蓋無妄之時、有所為所得付于兩忘、而自然如此者。
互卦上巽下震、耕耨之象。
震為未稼、收獲菑畲之象。
六二柔順得中正、因時順理、而無私意期望之心、故有不耕獲、不菑畲之象。
占者如是、則利于有所往矣。
蓋假象之醉、不可以辭害意也。
象曰。
不耕獲、未富也。
未富、如非富天下之意、言非計其利而為之也。
六三。
無妄之災。
或繫之牛。
行人之得。
邑人之災。
三變離、牛象。
互巽為繩、艮為鼻、繫牛之象。
震為大塗、中爻人位、行人之象。
卦之無妄皆以正而亨。
六三則不中不正矣、故有無妄緻災之象。
行人牽牛以去、居者反遭诘捕之擾、所謂無妄之災也。
震主動、故去者猶可倖免、居者反以無妄緻災。
占者得此、以其行止分其吉兇也。
象曰。
行人得牛。
邑人災也。
得者有無妄之福、邑人有無妄之災。
九四。
可貞。
無咎。
九居四非貞也。
然陽剛乾體、不事應與、可以自守其正。
不可以有為、亦不至于有咎也。
蓋下卦震體、以動為無妄。
四交乾、則動之時已過、以不動為無妄。
可貞則不雜以妄矣。
象曰。
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有猶守也。
天命之正、人所固有。
貞者守其所固有也。
九五。
無妄之疾。
勿藥有喜。
五變、互三四為坎、有疾之象。
互巽木艮石、藥之象。
乾剛中正、以居尊位。
當無妄之時、容有非常意外之事。
靜以待之則自消、如有疾勿藥而自愈也。
象曰。
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無妄而試藥、反為妄矣、故不可。
上九。
無妄。
行有眚。
無攸利。
上居乾之終、純乎天矣、無妄之至也。
然卦當窮極、以九居上、其位不正、行則無利。
即彖所謂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也。
象曰。
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無妄宜可行。
然時位窮極而行、則自為妄以取災也。
全彖無妄二字義、兼本義實理自然、與史記無所期望二意。
無妄而出于正則利、不正則有眚。
天下有無妄之福、無妄之禍、而自處不可不出于正也。
六爻内三爻以動為正。
故初往吉、二往利、三之行人亦得牛、皆有無妄之福也。
外三爻以不動為正。
故四可貞、五勿藥、上行則有眚。
蓋雖有無妄之禍、而能靜守其正、則眚亦可無也。
無妄之禍福聽于天、唯正則不失可亨之道、聖人示人切矣。
大畜大畜、下乾上艮。
天在山中、所畜者大、則有畜聚之義。
乾健上進、為艮所止、則有畜止之義。
以陰畜陽、所畜者小、則為小畜。
以陽畜陽、畜之力大、則為大畜。
大畜次無妄。
按、序卦、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物有其實、乃可畜聚、大畜所以次無妄也。
全彖兼畜德畜賢畜健之意、總以見畜之大。
六爻上三爻艮為畜者、下三爻乾受畜者。
初受四之畜、故初有厲而四言牿牛也。
二與五應、受五之畜、故二言說輹而五豮豕也。
至三與上則合志上行、又畜極而通矣。
此六爻之大略也。
大畜。
利貞。
不家食。
吉。
利涉大川。
大、陽也。
以艮畜乾、畜之大者
剝牀以膚。
兇。
四在下卦之上、猶人卧處、有剝牀及肌膚之象。
故不複言蔑貞、而直兇也。
象曰。
剝牀以膚、切近災也。
陰禍已迫其身也。
六五。
貫魚。
以宮人寵。
無不利。
魚、陰物。
宮人、陰之美、望寵于陽者也。
五變巽、有魚象。
巽為繩、貫之之象。
以者、後妃以之也。
六五柔中居尊、率羣陰以從陽、故有後妃之象。
卦德内順外止、猶後妃以宮人備數循序以進禦于君、後德之美者也。
故占無不利。
蓋剝至于五極矣。
陰不可以再長、陽不可以終消也。
故不取剝義。
自初至四以陰剝陽、此則循序而以陰從陽。
聖人示之戒。
若曰、與其以坎剝陽而至兇、孰若以次從陽之無不利乎。
故彖言不利有攸往、為君子謀也。
此言無不利、為小人勉也。
此聖人欲人悔過之心也。
然六三應上九而甯失羣陰之心、六五率羣陰而上求一陽之寵。
則天道之不可一日無陽、世道之不可一日無君子也。
又按、遯剝皆陰長之卦。
遯陰微可制、故授權于陽。
于九三曰畜臣妾吉、陽制陰之道也。
剝陰盛難制矣、故示教于陰。
于六五曰以宮人寵、陰人陽之道也。
陰陽消長出于自然、爻中自有此象。
而扶陽抑陰不可無人事之功、此聖人繫辭之深心也。
象曰。
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衆陰逼陽、疑有尤也。
循序以從、尤終可無也。
上九。
碩果不食。
君子得輿。
小人剝廬。
艮為果蓏。
一陽獨存于上、如碩大之果不為人所食、獨留木末之象。
果不食必爛、核堕地又複生仁。
窮上反下、陽将複生也。
坤為輿。
五陰載上九之一陽、有君子得輿之象。
上九變柔有小人象。
一陽覆五陰有廬象。
變偶則破敗矣、有剝廬象。
一陽未盡猶可複生。
君子得此、則為小人所載。
小人居之、則剝極于上、自失所覆、如剝其廬。
蓋君子能存陽德、能覆小人。
小人陰屬、勢必欲害君子。
然自古未有君子亡而小人能自容其身者。
廬剝、則小人亦無所容矣。
象如是、而占因君子小人而分也。
象曰。
君子得輿、民所載也。
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民指衆陰。
剝極思治。
陽剛君子、民所共載。
小人至此欲剝盡諸陽、不知其終不可用也。
全卦當陰盛陽衰之時、故君子不利于所往。
然能以陰承陽者無所不利、而應陽者亦得無咎、唯遠陽而剝陽者兇。
雖聖人之戒辭、亦陰陽消長之定理也。
複複卦、下震上坤。
一陽生于五陰之下、陰極而陽複。
君子之道消而複長、有返于善之義。
故為複。
複卦次剝。
按、序卦、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複。
陽剝極于上、複生于下、複所以次剝也。
全彖以陽剛來反、理勢必亨。
又震動坤順、所往皆利。
天地以生物為心。
天地之一陽初動、猶人善念之萌、聖人所最重。
此全彖之大旨也。
六爻以初爻為主、故凡有得于初陽者吉、無則否。
二比初曰下仁、四應初曰從道。
此皆得于陽者也。
餘三皆無得于陽者。
獨五以得中而無悔。
三不中則頻失頻複而厲。
上則去初最遠、居卦之窮、迷而不複、宜其兇也。
此六爻之大略也。
複。
亨。
出入無疾。
朋來無咎。
反複其道。
七日來複。
利有攸往。
複、陽複生于下也。
剝盡則為純坤、十月之卦。
陽氯漸生、至十一月、一陽之體始成、其卦為複。
陽往而複反有亨象。
内震外坤、陽動于下、順而上行。
反下為入、上行為出、皆以順行、有出入無疾之象。
先出後入、于語順也。
諸陽自此可亨、有朋類之來皆得無咎之象。
又自五月姤卦一陰始生、至此七月而一陽來複、乃天運自然反複之道。
此時剛德既長、君子可以有為、故于占利有攸往也。
不言月而言日、猶詩言一之日、二之日也。
臨卦于陰之長則曰八月、欲陰長之緩也。
此于陽之長則曰七日、欲陽之速也。
又七為陽數、日為陽物、故于陽長之卦言之。
八為陰數、月為陰物、故于陰長之卦言之。
彖曰。
複亨、剛反。
剛德複反、有可亨也。
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無疾、朋來無咎。
剝以順而止、複以順而行。
道消之極、道長之初、未有不順而能免咎者。
出入朋來、陽之動。
無疾無咎、以順行故也。
反複其道、七日來複、天行也。
陰陽消長、天運之自然也。
利有攸往、剛長也。
既生則漸長、故利于往。
自内出為往。
動而順行以下、以卦德言。
反複其道以下、以卦體言。
複其見天地之心乎。
天地以生物為心。
積陰之下、天地生物之心幾息。
一陽來複、而天地之心可見。
在人、則惡極而善念萌動之時也。
先儒以靜為天地之心、程傳以動為天地之心。
然陰陽分動靜善惡、不可太拘。
蓋天地之氣、純陰寂靜之中未嘗無陽。
然必一陽之動、而後生物之心可見。
在人、則所動之念有善有惡、必其善端之動、乃可謂見天地之心也。
象曰。
雷在地中。
複。
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
後不省方。
閉關、休息安靜以養微陽也。
在人心、則善端之萌甚微、亦必莊敬以養之、不然複亡之矣。
卦辭言出入無疾、而象言閉關息事。
蓋動者天地生物之心、而靜者聖人裁成之道也。
初九。
不遠複。
無隻悔。
元吉。
一陽複生于下、複之生也。
隻、至也。
居事之初、失之未遠。
複于善而不至于悔、大善而吉之道也。
人有過失、或至于微色發聲、困心衡慮。
此則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複行也。
象曰。
不遠之複、以修身也。
修身之道無他、知不善而速改而已。
六二。
休複。
吉。
柔順中正、近于初九之仁人。
能比而下之、取友以輔仁者。
複之休美、吉之道也。
象曰。
休複之吉、以下仁也。
克己複禮為仁。
初、剛德之複仁者也。
二能親而下之、故吉。
六三。
頻複。
厲無咎。
不中不正、處動之極。
複而不固、有頻失而頻複之象。
頻失則厲、複則無咎。
蓋三爻在上下進退之間。
巽以柔為主。
巽九三剛而不中以比柔、故頻巽而吝。
複以剛為主。
複三柔而不中以比柔而位剛、故頻得、雖厲而無咎。
象曰。
頻複之厲、義無咎也。
得補過之義。
六四。
中行獨複。
四在上下四陰之中、有中行之象。
不比羣陰而與初應、有與衆俱行、獨能從善之象。
此時陽氣甚微、未足有為、故不言吉。
然理所當然、吉兇非所論、吉兇非所論、所謂明其道不計其功者也。
象曰。
中行獨複、以從道也。
以其從陽剛、君子之善道也。
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仁與道、皆所以修身也。
六五。
敦複。
無悔。
坤土有敦厚之象。
四以應初而複。
五雖與初無應、然以柔中居尊、因四之獨複而能笃其行、厚其養、以複于善者、猶臨之有敦臨也。
故可無悔。
按、來注謂不遠複者、善心之萌。
敦複者、善行之固。
無隻悔者、入德之事。
無悔者、成德之事。
是以五勝于初也。
然初曰元吉、五僅曰無悔、不得以五勝初。
竊意此乃困知勉行、所謂人一己百、人十己千、百倍其功者。
能如是、悔亦可無也。
象曰。
敦複無悔、中以自考也。
五居中、中即天地之心。
考、成也。
以中道自成也。
二四待初而複、學知利行者也、故曰下仁曰從道。
五與初非比非應而複、困知勉行者也、故曰自考。
自即人一己百之意。
蓋五本遠于陽、但以居中能順、困四自返、加厚其功、故能自成也。
上六。
迷複。
兇。
有災眚。
用行師。
終有大敗。
以其國君兇。
至于十年不克征。
上六以陰柔居複終。
位高而無下仁之美、剛遠而失遷善之機、厚極而有難開之蔽、質柔而無改過之勇、無應而無從道之明、是終昏冥而不複者也。
災自外來、眚自己作。
坤先迷、今居其極、有迷複象。
坤為土為衆、有行師象。
在上近五、有以其國君象。
地數十、有十年不克征之象。
象曰。
迷複之兇、反君道也。
陽剛在上、君之道。
此剝之上九、所以為民所載也。
複上反之、故以其國君兇也。
全彖以氣數言。
複有必亨之理。
故出入可以無疾、朋來亦得無咎。
所以然者、以七日赤數反複之道、天運之自然也。
六爻以人事言。
剛德為善端之複、質柔以從剛為貴、人事之當然也。
故五之自考不如四之從道、四之從道不如二之下仁、二之下仁不如初之修身。
三頻複雖危、猶知複也。
上迷複反道、則災眚所必至矣。
聖人示人以複善改過、取友修身之功、莫切於此。
無妄無妄、下震上乾。
無妄者、實理自然之謂。
震、動也。
動以天為無妄、動以人則妄矣。
無妄次複。
按、序卦、複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複者、反于道也。
既複于道、合于正理而無妄矣。
無妄所以次複也。
全彖大亨而利于正、不正則所往不利。
蓋正則合于無妄、不正則妄矣。
六爻下三爻震體、時當動而動者、故動則應天。
初之往吉、二之利往、三曰行人之得、皆動而無妄者也。
上三爻乾體、時當靜而靜者、故動則拂天。
四之可貞、五之勿樂、上之有眚、皆以不動為無妄者也。
乾體非靜。
但震動之時已過、則宜順乎天、不必複有所動耳。
此六爻之大略也。
無妄。
元亨利貞。
其匪正有眚。
不利有攸往。
無妄、實理自然之謂。
史記作無所期望而得。
亦即自然之意、蓋有所期望皆妄也。
天之化育萬物、生生不窮、各正其性命、本無妄也。
下震上乾、動與天合。
自可大亨、而必利于正固。
若有不正即妄也。
則有過眚而所往不利矣。
吉兇悔吝生乎動、卦以震動為主、故聖人多戒辭。
彖曰。
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于内。
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命也。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剛自外來而為主于内、以卦綜言也。
大畜艮在外為主、今反為震為主于内、此卦之所以為無妄也。
動健以下、一正一反。
能如本卦之德動健、剛中而應、則以正合乎天命矣。
若其不以正、則私意妄動、必不可行也。
震動乾健、以卦德言。
九五剛中而應六二、以卦體言。
天之命、天理之當然也。
無妄之往何之、承上匪正言。
無妄而不正、往複何所之乎。
不正則逆天之命、天必不祐、其猶可行乎哉。
象曰。
天下雷行。
物與無妄。
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天下雷行、震動發生。
萬物各正其性命、物物與之以無妄也。
先王法此、對其所育之時、養育人民。
使昆蟲草木無不得宜、亦物物與之以無妄也。
對時、如孟春犧牲毋用牝、斧斤以時入山林之類。
茂者、盛大之意。
無時不對、無時不育也。
即盡人性、盡物性、贊化育之謂也。
天下雷行、物物與以無妄。
物物各具一性、物物一自然之天也。
聖人因物之性以育萬物、使物物各得其天、聖人一自然之天也。
初九。
無妄往吉。
初當位而動、為無妄之主。
動之得正者也、何往非吉。
按、他卦皆以應為吉。
此則二應五、三應上、乃三有災、五有疾、而上不免于眚、獨初以無應而吉者。
蓋卦名無妄、貴于無心。
有心于應而往、則妄矣。
震陽初動、誠一未分。
剛實無私、動與天合。
不必有應、而得無心之吉也。
象曰。
無妄之往、得志也。
誠能動物、往無不通也。
六二。
不耕獲、不菑畲、則利有攸往。
耕、農之始。
獲、其成也。
田一歲曰菑。
三歲曰畲。
始耕終獲、先種後畲。
此自然之常。
今皆曰不、統付之無心也。
或作不耕而自獲、不菑而自畲。
或作不以耕而計獲。
不以菑而計畲。
唯本義謂四者俱無。
不耕不菑、無所為于前。
不獲不畲、無所冀于後也。
蓋無妄之時、有所為所得付于兩忘、而自然如此者。
互卦上巽下震、耕耨之象。
震為未稼、收獲菑畲之象。
六二柔順得中正、因時順理、而無私意期望之心、故有不耕獲、不菑畲之象。
占者如是、則利于有所往矣。
蓋假象之醉、不可以辭害意也。
象曰。
不耕獲、未富也。
未富、如非富天下之意、言非計其利而為之也。
六三。
無妄之災。
或繫之牛。
行人之得。
邑人之災。
三變離、牛象。
互巽為繩、艮為鼻、繫牛之象。
震為大塗、中爻人位、行人之象。
卦之無妄皆以正而亨。
六三則不中不正矣、故有無妄緻災之象。
行人牽牛以去、居者反遭诘捕之擾、所謂無妄之災也。
震主動、故去者猶可倖免、居者反以無妄緻災。
占者得此、以其行止分其吉兇也。
象曰。
行人得牛。
邑人災也。
得者有無妄之福、邑人有無妄之災。
九四。
可貞。
無咎。
九居四非貞也。
然陽剛乾體、不事應與、可以自守其正。
不可以有為、亦不至于有咎也。
蓋下卦震體、以動為無妄。
四交乾、則動之時已過、以不動為無妄。
可貞則不雜以妄矣。
象曰。
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有猶守也。
天命之正、人所固有。
貞者守其所固有也。
九五。
無妄之疾。
勿藥有喜。
五變、互三四為坎、有疾之象。
互巽木艮石、藥之象。
乾剛中正、以居尊位。
當無妄之時、容有非常意外之事。
靜以待之則自消、如有疾勿藥而自愈也。
象曰。
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無妄而試藥、反為妄矣、故不可。
上九。
無妄。
行有眚。
無攸利。
上居乾之終、純乎天矣、無妄之至也。
然卦當窮極、以九居上、其位不正、行則無利。
即彖所謂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也。
象曰。
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無妄宜可行。
然時位窮極而行、則自為妄以取災也。
全彖無妄二字義、兼本義實理自然、與史記無所期望二意。
無妄而出于正則利、不正則有眚。
天下有無妄之福、無妄之禍、而自處不可不出于正也。
六爻内三爻以動為正。
故初往吉、二往利、三之行人亦得牛、皆有無妄之福也。
外三爻以不動為正。
故四可貞、五勿藥、上行則有眚。
蓋雖有無妄之禍、而能靜守其正、則眚亦可無也。
無妄之禍福聽于天、唯正則不失可亨之道、聖人示人切矣。
大畜大畜、下乾上艮。
天在山中、所畜者大、則有畜聚之義。
乾健上進、為艮所止、則有畜止之義。
以陰畜陽、所畜者小、則為小畜。
以陽畜陽、畜之力大、則為大畜。
大畜次無妄。
按、序卦、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物有其實、乃可畜聚、大畜所以次無妄也。
全彖兼畜德畜賢畜健之意、總以見畜之大。
六爻上三爻艮為畜者、下三爻乾受畜者。
初受四之畜、故初有厲而四言牿牛也。
二與五應、受五之畜、故二言說輹而五豮豕也。
至三與上則合志上行、又畜極而通矣。
此六爻之大略也。
大畜。
利貞。
不家食。
吉。
利涉大川。
大、陽也。
以艮畜乾、畜之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