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淺述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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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之時、任天下之重。
分所當然、得以無咎而已。
此大臣才德兼全、足以任重者也。
象曰。
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車大足以任重。
雖多積于中而車行不至于敗也。
九三。
公用亨于天子。
小人弗克。
亨作享。
按、本義作享獻之享。
時解因之、取大臣獻替之義。
今按、左傳蔔偃戰克而王享之言、作宴享之享為優。
三四五互兌為口、三變六為坎、有飲食象。
九三居下之上剛而得正、有公侯之象。
上有六五之居、虛中下賢、有亨于天子之象。
然三變六為陰為小、又有小人弗克之象。
占者得此、有剛正之德、則足以受天子之寵榮。
若不然、則雖有享宴之榮、亦負素餐之愧也。
此與本義稍殊、然于卦爻較切。
象曰。
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小人妄叨君寵、反為害也。
乾金三變為兌、亦金也。
迫近離火、與初無交害者不同、故有害。
九四。
匪其彭。
無咎。
彭、鼓聲、以盛多之貌。
即大有之大也。
四變中互為震。
震為鼓、有彭象。
大有皆六五之有也。
然以柔中居尊、而九四以剛近之。
且居四陽之首、率諸陽以進。
盛多蓋彭矣。
近君、聲勢不宜太盛。
唯以剛居柔、雖盛大而不有其大、故有匪其彭之象。
占者如是、則無咎也。
象曰。
匪其彭無咎、明辨皙也。
四為離之初、有明皙之象。
有盛大之勢、而無燭理之明。
僭逼震主、則柔中之君有所不安矣。
當大有之時、不自有其大。
非明皙者不能、故曰明辨。
辨其所居之地、乃别嫌多懼之地。
辨其所遇之時、乃盛極将衰之時、凡事貶損以處之、斯皙然明理見幾者矣。
六五。
厥孚交如。
威如。
吉。
六五為大有之主。
離體中虛、有厥孚之象。
柔中以應九二、上下歸之、有交如之象。
一變純乾、有威如之象。
當大有之時、柔中居尊、上下孚信。
然太柔、則人心玩矣。
濟之以威、所以吉也。
初曰交害、五曰交如者。
臣有交則私、故害。
君有交則虛、故吉也。
三有戒辭。
初二四僅得無咎。
獨五言吉者。
當大有之世、盡臣道之常、僅可免咎。
而君能剛柔並用、使上下泰交、則可常保其大有矣、故曰吉。
象曰。
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
一人之信、以發上下孚信之志、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威如之吉、易而無備也。
恐人心慢易、至于無備、故威不可無也。
上九。
自天祐之。
吉無不利。
大有唯六五一陰、而上下五陽從之。
上九能下從六五、以陽從陰。
處盛時、居高位、享自然之福、有自天祐之之象。
曰天[祐曰吉曰無不利、其為福多矣。
象及傳皆不言所以緻福之由、故繫辭謂履信思順尚賢。
蓋五之交孚、信之也。
上能履之。
謙退不居、思順也。
志從于五、尚賢也。
天助順、人助信、有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之象。
時解作人君信順下賢以保有。
照繫辭傳大意而歸重于君也。
大全作功成身退之耆舊賓師。
就六爻合論、對五而言之也。
然皆不必拘。
占者得之、亦随其所處之位以為占。
大抵有剛明之德、居崇高之位、得天之祐者。
而以人事言之、唯履信思順尚賢則吉也。
象曰。
大有之吉、自天祐也。
上居君上、有自天象。
曰自天祐之、言其非倖緻也。
全卦為盛世至治之象。
以六五之君為主。
初之無交、盛世之逸民也。
上之順五、功成身退之耆舊、或在賓師之位者也。
中爻三位為臣。
二大臣、當大有之任者也。
三外臣也、以公侯而受寵者也。
以不中、故有戒辭。
四近臣也、近于君而自抑損者也。
以剛居柔、臣道之宜、故與初同無咎。
五以中虛之信、孚乎上下。
又一變純乾、剛以濟之。
上下交應、剛柔並用。
君明臣良、故能長保其大有之盛治也。
謙謙卦、艮下坤上。
内止外順、為謙之意。
山高地卑、屈而處其下、為謙之象。
故曰謙也。
謙次大有。
按、序卦、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
大則易于滿盈、道在謙損、謙所以次大有也。
全彖極言謙德之亨。
六爻雖以九三一陽為主、然内三爻皆吉、外三爻皆利。
蓋靜則多吉、順則多利。
六十四卦未有如謙之盡善者、君子可以知所處矣。
謙。
亨。
君子有終。
謙者、有而不居之義。
止乎内而順乎外、山高而處乎地之下、皆有而不居者也。
他卦或有待而亨、謙則即亨。
他卦始亨而未易保其終、唯謙則始雖卑而終益尊、始雖晦而終益光。
蓋謙者人情所樂與、故必亨。
始雖不居、終有成就、故有終。
艮終萬物、亦有有終之象。
程傳謂小人雖暫謙、未必能久。
唯君子終身不易、是謂謙之有終也。
本義謂先屈而後伸、是謂亨之有終也。
然二意宜兼。
蓋君子唯始終能謙、所以始終能亨。
若暫時勉為謙恭、偶然倖獲通泰、皆非君子也。
彖曰。
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
天氣下降、以濟萬物、天之謙也。
化育之功光明著見、則謙之亨也。
地勢卑順、處物之下、地之謙也。
其氣上行以交于天、則謙之亨也。
天地猶不敢以自滿、況于人與鬼神乎。
此以天地言謙之必亨。
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
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也。
虧盈益謙以氣言、日中則昃、月滿則缺是也。
變盈流謙以形言、高岸為谷、深谷為陵是也。
害盈福謙以理言、滿則招損、謙則受益是也。
惡盈好謙以情言、滿盈取忌、退巽見推是也。
四者皆出于自然而非有心、故曰道也。
蓋太極之中、本無一物。
事業功勞、于我何有。
天地生萬物而不言所利、此天地人鬼所以皆有取于謙也。
然六爻皆以三為主。
三居下卦之上、有尊象。
光、艮體也。
三居上卦之下、有卑象、不可踰、德莫之過也。
蓋人居尊而不光者有矣。
謙者處尊而能下人。
其德愈光。
人處卑則皆得而踰之。
謙者處卑、所謂我自卑而人莫我高、又孰得而踰之。
君子之終、言此所以為君子有終也。
不于其終觀之、則争而得、謙而失者、蓋有之矣。
惟要于究竟、然後知謙之終必亨也。
象曰。
地中有山。
謙。
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不言山在地中而言地中有山、言卑下之中蘊其崇高也。
外卑下而内蘊崇高、謙之象也。
山之在地、高者降而下、卑者升而上。
一升一降、高卑适平矣。
物之多者裒取而使之寡、猶降山之高使之卑也。
寡者增益而使之多、猶升地之卑而使之高也。
一裒一益、而多寡适平矣。
稱物平施、謂稱物之多寡而損益之、然後所施均平、而多者不偏多、寡者不偏寡也。
蓋謙之為名、生于過也。
物過然後知有謙。
謙者使物不過、期得中而已。
聖人即謙之名、使一切返于中、善用謙者也。
凡大象皆於卦外教人用易之理。
裒多益寡稱物平施、俾小大長短各得其平。
非君子謙德之象、乃君子治一世、使歸于謙之象也。
初六。
謙謙君子。
用涉大川。
吉。
以柔處下、有謙而又謙之象。
三四五互為震木、二三四互為坎水。
木在水上、涉川之象。
用涉與利涉稍殊。
利涉者無往不利、用涉者涉川不可争先。
用謙謙之道以涉則吉。
人當險難之時、非深自屈折不足以濟、故必用謙謙以涉也。
全卦以三為主、故與彖同言君子。
初亦得稱君子者、蓋三在下卦之上、有勞而謙、在上之君子、尊而光者也。
初在下卦之下、謙而又謙、在下之君子、卑而不可踰者也。
用以涉川、則雖濟患難可矣、況平居乎。
占者有其德、則常變皆吉也。
象曰。
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牧、如牛羊使之馴服也。
養德之地、未有不基于至卑者養者至、則愈卑而不可踰矣。
六二。
鳴謙。
貞吉。
陰陽唱和為鳴。
卦以三為主。
三互四五為震、善鳴者也。
易凡與震相應者皆言鳴、豫初中孚二是也。
故此卦二上皆言鳴謙。
蓋三以勞而能謙。
故凡聞其風者皆相從于謙、和之而鳴。
言論稱述、皆自處于卑下、所謂鳴其謙也。
二與三比、柔順中正、謙出于性、故有貞吉之象。
此爻本義謂以謙有聞。
解鳴字亦可通。
但此卦[文瀾本“卦”以下有“之義當”三字]以三為主。
諸爻所解與三無涉、于取象又未見确解、意義稍淺。
今按、蘇傳解之、覺于三爻意義融貫。
象曰。
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二所居中正、謙本于中心所自得、非由勉強、正與上爻對。
九三。
勞謙。
君子有終。
吉。
一陽居下之上、剛而得正、上下所歸、有勞而能謙者也。
廉非難、勞而能謙為難。
一陽為成卦之主、勞矣。
乃不處上而處下、故有勞而能謙之象。
上不疑而下不忌、自能保終而吉也。
艮終萬物。
三居艮之終、得其正位、故以彖辭君子有終歸之。
象曰。
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卦中五陰有民象。
非服其勞、服其勞而能謙。
所謂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争功。
萬民服即有終也。
六四。
無不利。
撝謙。
柔而得正、上而能下、其占無不利矣。
然功不及三而居其上、必當發揮其謙、以示不敢自安之意。
蓋勞謙者雖無忮害之心、而在四則亦有自盡之道也。
象曰。
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理之當然、非過于法則也。
六五。
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
無不利。
陰柔、不富之象。
以柔居尊五、謙皆為之用、不富而能以其鄰之象。
坤為衆、五變互三為離為戈兵、又有行師之象。
五君位。
君德不必以謙見、且謙柔之過、或不能以自立矣、故不言謙。
然不自用而用人、謙之大者。
謙者不争。
然居君位而使人有不服、非稱物平施之謂矣。
故為君、苟不自用而能用人、雖以之侵伐、亦無不利。
蓋無害于為謙也。
象曰。
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言其侵伐非得已、非外謙而内好勝也。
上六。
鳴謙、利用行師。
征邑國。
上與三應、亦有鳴謙之象。
坤為地為衆、有國邑征伐之象。
僅可征己之邑國、不能如五之無不利也。
象曰。
鳴謙、志未得也。
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二柔順中正故貞吉。
上所居不中、特以與三應、故亦鳴其謙、謙之實有不足矣。
謙實不足、故己之邑國或叛之。
然上鳴在于謙、則叛者不利。
叛者不利、則征之者利矣。
以謙得人心、故利用行師。
非五之位、故不能無不利、非二之中、故不能貞吉。
是以鳴謙雖與二同、而未得遂其志也。
全卦以九三一陽爻為主。
而五陰所處、雖有尊卑廣狹常變之不同、而由艮體之靜、皆得吉占。
由坤德之順、皆得利占。
則甚矣、謙德之可貴也豫豫卦、下坤上震。
九四一陽為卦之主、上下群陰應之。
内順外動、由順以動。
無不和悅、有豫之義。
又雷閉地中、動而出地。
通暢和豫、豫之象也。
豫卦次謙。
按、序卦、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大而能謙、則有豫樂、豫所以次謙也。
然豫有三義、曰備豫曰和豫曰逸豫。
知備豫、則和豫随之。
然和豫之過、則逸豫生矣。
繫辭傳、重門擊檄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此備豫之意。
彖象所未及也。
然建侯行師、雖主人心和豫、而建藩禦侮、備豫之意隐寓其中矣。
六爻唯九四之豫以和樂言。
他則皆有心求豫、失豫之正而流于逸豫也。
唯二以中正不溺于豫、然有先幾之識、則其知備豫可知。
然則凡事宜豫而豫不可溺。
此全卦之六爻之大旨也。
豫。
利建侯行師。
豫兼三義。
本義但以和樂言之。
蓋備豫者、所以緻和樂之由。
而逸豫者、又和樂之過。
故正解專取和樂、蓋彖意尚未他及也。
震動坤上、長子主器、有建國治民象。
坤順震下、一陽統衆陰、有行師動衆象。
屯有震無坤、故不及行師。
謙有坤無震、故不及建侯。
豫兼二卦、故有此象。
建侯必百姓歸心、行師必三軍用命。
人心和樂、則二者利矣。
彖曰。
豫、剛應而志行。
順以動、豫。
九四一陽、上下應之、其志得行。
此以卦體言其豫也。
以坤遇震、為順以動。
此以卦德言其所以緻豫也。
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
順理以動、人心悅服、建侯天地而不悖可也。
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
豫之時義大矣哉。
日月之行、景長不過南陸、短不過北陸。
故分至啟閉、不差其序。
以順陰陽之氣而動也。
刑必當罪、順乎民心。
非一己喜怒之私、民所以服也。
時義、此時之義也。
此極言而贊其大。
使人涵泳言中、而推其意于言外也。
象曰。
雷出地奮。
豫。
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陽閉地中、奮震出地、則通暢和豫矣。
先王作樂、象雷之聲、又取其和之義。
殷、盛也。
樂無所不用。
薦上帝、配以祖考、盛之至也。
周祀稷于南郊、配以祖也。
祀文王于明堂、配以考也。
初六。
鳴豫。
兇。
陰柔在下、獨與四應。
四震善鳴、欲與倡和、有鳴象。
然四大臣近君、其志大行之時。
初位卑、所居不中正。
小人在下、上得強援。
當時用事、不勝其豫。
誇大自張、故有兇象。
卦以樂豫為義、取衆心之樂也。
六爻自四外皆自樂者、則逸豫之過矣、故有吉兇之異。
初爻、謙上之反對。
皆與震應、故皆以鳴言。
然謙者卑下自處、以聞于人者、故猶有利。
豫者妄自張大、因人為樂者、故兇。
象曰。
初六鳴豫、志窮兇也。
窮謂滿極。
六二。
介于石。
不終日。
貞吉。
二三四互為艮、有石象。
二變互三四為離、不終日而作之象。
樂豫易以溺人、溺則憂矣。
六爻獨二中而得正、自守之安靜、堅确如石。
靜之至、故其思慮明審、不俟終日而見事理之幾微、是不溺于逸豫而知備豫者也。
蓋此卦當逸豫、以無所係應為善。
初應四而三五比之、皆有係而溺于豫者、故為兇為悔為疾。
二特立于衆陰之中、而無遲戀之意。
故靜則如石之堅、動則有不終日之速、不失其正而得吉也。
象曰。
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中正者、處豫之道也。
六三。
盱豫。
悔。
遲有悔。
盱、上視也。
陰不中正而近于四。
四為豫主。
六三不中不正、希其逸樂而上視之、有盱豫緻悔之象。
故占者事當速悔。
若悔之遲、必至于有悔也。
三質柔而位剛、猶有能悔之象故戒之、恐其悔之遲也。
蓋盱豫者溺于逸豫、遲悔則又失于猶豫矣。
聖人兩言悔、始則示人以緻悔之端、終則勉人以悔過之勇也。
象曰。
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言所處不中正、與六二反也。
九四。
由豫。
大有得。
勿疑。
朋盍簪。
九四、卦所由以緻豫者。
衆陰應之、有大有得之象。
以陽居陰、不能無疑、故戒之。
德陽而位陰、故五陰亦有朋象。
盍、合也。
簪以貫髪者。
一陽貫五陰之中、有以簪貫髪之象。
四、大臣以陽剛任上事、緻君澤民、合天下以為豫。
大有得矣。
又必開誠布公。
使朋類之賢俱進、合志和衷、則可常保其豫也。
象曰。
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由已緻天下于豫、可謂大行其志矣。
六五。
貞疾。
恒不死。
貞疾猶言痼疾。
不得言正、蓋六五非正也。
三四五互為坎為心病、貞疾之象。
當豫之時、以柔居尊、沈溺于豫。
又乘九四之剛、事權歸四、衆心不附、處勢危矣。
然以其得中、故又為恒不死之象。
二五皆不言豫。
六二貞吉、以中且正。
當豫之時而不為豫者、所以吉也。
六五貞疾、中而不正。
當豫之時而不得豫者、雖未至于兇、亦僅矣。
人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
以五之得中而僅得不死、則過中者、豈生道哉。
以君象言之、周末之共主是也。
使剛而不中、則魏之曹髦。
柔而不中、則唐之僖昭矣。
可不戒哉。
象曰。
六五貞疾、乘剛也。
恒不死、中未亡也。
乘剛、故權下移。
得中、故位号猶可保也。
上六。
冥豫。
成有渝。
無咎。
以陰柔居豫極、有昏冥于豫之象。
然以其動體、又有事雖成而能有渝之象。
能改過則可無咎矣。
勉人以遷善也。
又豫上六變則為晉。
明出地上、不終昏冥。
樂極哀生、有悔心之萌者、所以無咎也。
然初鳴豫、即斷其兇、嚴于初以遏其惡也。
上冥豫開之以無咎、恕于終以引其善也。
象曰。
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豫至昏冥、不可久矣、言當速改也。
全卦以九四一陽為主、與彖之樂豫同義。
其他皆過于豫而至于逸豫者。
爻之吉兇皆從四起義。
二遠于四而中正、所以吉。
上雖遠于四而處豫
分所當然、得以無咎而已。
此大臣才德兼全、足以任重者也。
象曰。
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車大足以任重。
雖多積于中而車行不至于敗也。
九三。
公用亨于天子。
小人弗克。
亨作享。
按、本義作享獻之享。
時解因之、取大臣獻替之義。
今按、左傳蔔偃戰克而王享之言、作宴享之享為優。
三四五互兌為口、三變六為坎、有飲食象。
九三居下之上剛而得正、有公侯之象。
上有六五之居、虛中下賢、有亨于天子之象。
然三變六為陰為小、又有小人弗克之象。
占者得此、有剛正之德、則足以受天子之寵榮。
若不然、則雖有享宴之榮、亦負素餐之愧也。
此與本義稍殊、然于卦爻較切。
象曰。
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小人妄叨君寵、反為害也。
乾金三變為兌、亦金也。
迫近離火、與初無交害者不同、故有害。
九四。
匪其彭。
無咎。
彭、鼓聲、以盛多之貌。
即大有之大也。
四變中互為震。
震為鼓、有彭象。
大有皆六五之有也。
然以柔中居尊、而九四以剛近之。
且居四陽之首、率諸陽以進。
盛多蓋彭矣。
近君、聲勢不宜太盛。
唯以剛居柔、雖盛大而不有其大、故有匪其彭之象。
占者如是、則無咎也。
象曰。
匪其彭無咎、明辨皙也。
四為離之初、有明皙之象。
有盛大之勢、而無燭理之明。
僭逼震主、則柔中之君有所不安矣。
當大有之時、不自有其大。
非明皙者不能、故曰明辨。
辨其所居之地、乃别嫌多懼之地。
辨其所遇之時、乃盛極将衰之時、凡事貶損以處之、斯皙然明理見幾者矣。
六五。
厥孚交如。
威如。
吉。
六五為大有之主。
離體中虛、有厥孚之象。
柔中以應九二、上下歸之、有交如之象。
一變純乾、有威如之象。
當大有之時、柔中居尊、上下孚信。
然太柔、則人心玩矣。
濟之以威、所以吉也。
初曰交害、五曰交如者。
臣有交則私、故害。
君有交則虛、故吉也。
三有戒辭。
初二四僅得無咎。
獨五言吉者。
當大有之世、盡臣道之常、僅可免咎。
而君能剛柔並用、使上下泰交、則可常保其大有矣、故曰吉。
象曰。
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
一人之信、以發上下孚信之志、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威如之吉、易而無備也。
恐人心慢易、至于無備、故威不可無也。
上九。
自天祐之。
吉無不利。
大有唯六五一陰、而上下五陽從之。
上九能下從六五、以陽從陰。
處盛時、居高位、享自然之福、有自天祐之之象。
曰天[祐曰吉曰無不利、其為福多矣。
象及傳皆不言所以緻福之由、故繫辭謂履信思順尚賢。
蓋五之交孚、信之也。
上能履之。
謙退不居、思順也。
志從于五、尚賢也。
天助順、人助信、有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之象。
時解作人君信順下賢以保有。
照繫辭傳大意而歸重于君也。
大全作功成身退之耆舊賓師。
就六爻合論、對五而言之也。
然皆不必拘。
占者得之、亦随其所處之位以為占。
大抵有剛明之德、居崇高之位、得天之祐者。
而以人事言之、唯履信思順尚賢則吉也。
象曰。
大有之吉、自天祐也。
上居君上、有自天象。
曰自天祐之、言其非倖緻也。
全卦為盛世至治之象。
以六五之君為主。
初之無交、盛世之逸民也。
上之順五、功成身退之耆舊、或在賓師之位者也。
中爻三位為臣。
二大臣、當大有之任者也。
三外臣也、以公侯而受寵者也。
以不中、故有戒辭。
四近臣也、近于君而自抑損者也。
以剛居柔、臣道之宜、故與初同無咎。
五以中虛之信、孚乎上下。
又一變純乾、剛以濟之。
上下交應、剛柔並用。
君明臣良、故能長保其大有之盛治也。
謙謙卦、艮下坤上。
内止外順、為謙之意。
山高地卑、屈而處其下、為謙之象。
故曰謙也。
謙次大有。
按、序卦、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
大則易于滿盈、道在謙損、謙所以次大有也。
全彖極言謙德之亨。
六爻雖以九三一陽為主、然内三爻皆吉、外三爻皆利。
蓋靜則多吉、順則多利。
六十四卦未有如謙之盡善者、君子可以知所處矣。
謙。
亨。
君子有終。
謙者、有而不居之義。
止乎内而順乎外、山高而處乎地之下、皆有而不居者也。
他卦或有待而亨、謙則即亨。
他卦始亨而未易保其終、唯謙則始雖卑而終益尊、始雖晦而終益光。
蓋謙者人情所樂與、故必亨。
始雖不居、終有成就、故有終。
艮終萬物、亦有有終之象。
程傳謂小人雖暫謙、未必能久。
唯君子終身不易、是謂謙之有終也。
本義謂先屈而後伸、是謂亨之有終也。
然二意宜兼。
蓋君子唯始終能謙、所以始終能亨。
若暫時勉為謙恭、偶然倖獲通泰、皆非君子也。
彖曰。
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
天氣下降、以濟萬物、天之謙也。
化育之功光明著見、則謙之亨也。
地勢卑順、處物之下、地之謙也。
其氣上行以交于天、則謙之亨也。
天地猶不敢以自滿、況于人與鬼神乎。
此以天地言謙之必亨。
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
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也。
虧盈益謙以氣言、日中則昃、月滿則缺是也。
變盈流謙以形言、高岸為谷、深谷為陵是也。
害盈福謙以理言、滿則招損、謙則受益是也。
惡盈好謙以情言、滿盈取忌、退巽見推是也。
四者皆出于自然而非有心、故曰道也。
蓋太極之中、本無一物。
事業功勞、于我何有。
天地生萬物而不言所利、此天地人鬼所以皆有取于謙也。
然六爻皆以三為主。
三居下卦之上、有尊象。
光、艮體也。
三居上卦之下、有卑象、不可踰、德莫之過也。
蓋人居尊而不光者有矣。
謙者處尊而能下人。
其德愈光。
人處卑則皆得而踰之。
謙者處卑、所謂我自卑而人莫我高、又孰得而踰之。
君子之終、言此所以為君子有終也。
不于其終觀之、則争而得、謙而失者、蓋有之矣。
惟要于究竟、然後知謙之終必亨也。
象曰。
地中有山。
謙。
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不言山在地中而言地中有山、言卑下之中蘊其崇高也。
外卑下而内蘊崇高、謙之象也。
山之在地、高者降而下、卑者升而上。
一升一降、高卑适平矣。
物之多者裒取而使之寡、猶降山之高使之卑也。
寡者增益而使之多、猶升地之卑而使之高也。
一裒一益、而多寡适平矣。
稱物平施、謂稱物之多寡而損益之、然後所施均平、而多者不偏多、寡者不偏寡也。
蓋謙之為名、生于過也。
物過然後知有謙。
謙者使物不過、期得中而已。
聖人即謙之名、使一切返于中、善用謙者也。
凡大象皆於卦外教人用易之理。
裒多益寡稱物平施、俾小大長短各得其平。
非君子謙德之象、乃君子治一世、使歸于謙之象也。
初六。
謙謙君子。
用涉大川。
吉。
以柔處下、有謙而又謙之象。
三四五互為震木、二三四互為坎水。
木在水上、涉川之象。
用涉與利涉稍殊。
利涉者無往不利、用涉者涉川不可争先。
用謙謙之道以涉則吉。
人當險難之時、非深自屈折不足以濟、故必用謙謙以涉也。
全卦以三為主、故與彖同言君子。
初亦得稱君子者、蓋三在下卦之上、有勞而謙、在上之君子、尊而光者也。
初在下卦之下、謙而又謙、在下之君子、卑而不可踰者也。
用以涉川、則雖濟患難可矣、況平居乎。
占者有其德、則常變皆吉也。
象曰。
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牧、如牛羊使之馴服也。
養德之地、未有不基于至卑者養者至、則愈卑而不可踰矣。
六二。
鳴謙。
貞吉。
陰陽唱和為鳴。
卦以三為主。
三互四五為震、善鳴者也。
易凡與震相應者皆言鳴、豫初中孚二是也。
故此卦二上皆言鳴謙。
蓋三以勞而能謙。
故凡聞其風者皆相從于謙、和之而鳴。
言論稱述、皆自處于卑下、所謂鳴其謙也。
二與三比、柔順中正、謙出于性、故有貞吉之象。
此爻本義謂以謙有聞。
解鳴字亦可通。
但此卦[文瀾本“卦”以下有“之義當”三字]以三為主。
諸爻所解與三無涉、于取象又未見确解、意義稍淺。
今按、蘇傳解之、覺于三爻意義融貫。
象曰。
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二所居中正、謙本于中心所自得、非由勉強、正與上爻對。
九三。
勞謙。
君子有終。
吉。
一陽居下之上、剛而得正、上下所歸、有勞而能謙者也。
廉非難、勞而能謙為難。
一陽為成卦之主、勞矣。
乃不處上而處下、故有勞而能謙之象。
上不疑而下不忌、自能保終而吉也。
艮終萬物。
三居艮之終、得其正位、故以彖辭君子有終歸之。
象曰。
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卦中五陰有民象。
非服其勞、服其勞而能謙。
所謂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争功。
萬民服即有終也。
六四。
無不利。
撝謙。
柔而得正、上而能下、其占無不利矣。
然功不及三而居其上、必當發揮其謙、以示不敢自安之意。
蓋勞謙者雖無忮害之心、而在四則亦有自盡之道也。
象曰。
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理之當然、非過于法則也。
六五。
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
無不利。
陰柔、不富之象。
以柔居尊五、謙皆為之用、不富而能以其鄰之象。
坤為衆、五變互三為離為戈兵、又有行師之象。
五君位。
君德不必以謙見、且謙柔之過、或不能以自立矣、故不言謙。
然不自用而用人、謙之大者。
謙者不争。
然居君位而使人有不服、非稱物平施之謂矣。
故為君、苟不自用而能用人、雖以之侵伐、亦無不利。
蓋無害于為謙也。
象曰。
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言其侵伐非得已、非外謙而内好勝也。
上六。
鳴謙、利用行師。
征邑國。
上與三應、亦有鳴謙之象。
坤為地為衆、有國邑征伐之象。
僅可征己之邑國、不能如五之無不利也。
象曰。
鳴謙、志未得也。
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二柔順中正故貞吉。
上所居不中、特以與三應、故亦鳴其謙、謙之實有不足矣。
謙實不足、故己之邑國或叛之。
然上鳴在于謙、則叛者不利。
叛者不利、則征之者利矣。
以謙得人心、故利用行師。
非五之位、故不能無不利、非二之中、故不能貞吉。
是以鳴謙雖與二同、而未得遂其志也。
全卦以九三一陽爻為主。
而五陰所處、雖有尊卑廣狹常變之不同、而由艮體之靜、皆得吉占。
由坤德之順、皆得利占。
則甚矣、謙德之可貴也豫豫卦、下坤上震。
九四一陽為卦之主、上下群陰應之。
内順外動、由順以動。
無不和悅、有豫之義。
又雷閉地中、動而出地。
通暢和豫、豫之象也。
豫卦次謙。
按、序卦、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大而能謙、則有豫樂、豫所以次謙也。
然豫有三義、曰備豫曰和豫曰逸豫。
知備豫、則和豫随之。
然和豫之過、則逸豫生矣。
繫辭傳、重門擊檄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此備豫之意。
彖象所未及也。
然建侯行師、雖主人心和豫、而建藩禦侮、備豫之意隐寓其中矣。
六爻唯九四之豫以和樂言。
他則皆有心求豫、失豫之正而流于逸豫也。
唯二以中正不溺于豫、然有先幾之識、則其知備豫可知。
然則凡事宜豫而豫不可溺。
此全卦之六爻之大旨也。
豫。
利建侯行師。
豫兼三義。
本義但以和樂言之。
蓋備豫者、所以緻和樂之由。
而逸豫者、又和樂之過。
故正解專取和樂、蓋彖意尚未他及也。
震動坤上、長子主器、有建國治民象。
坤順震下、一陽統衆陰、有行師動衆象。
屯有震無坤、故不及行師。
謙有坤無震、故不及建侯。
豫兼二卦、故有此象。
建侯必百姓歸心、行師必三軍用命。
人心和樂、則二者利矣。
彖曰。
豫、剛應而志行。
順以動、豫。
九四一陽、上下應之、其志得行。
此以卦體言其豫也。
以坤遇震、為順以動。
此以卦德言其所以緻豫也。
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
順理以動、人心悅服、建侯天地而不悖可也。
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
豫之時義大矣哉。
日月之行、景長不過南陸、短不過北陸。
故分至啟閉、不差其序。
以順陰陽之氣而動也。
刑必當罪、順乎民心。
非一己喜怒之私、民所以服也。
時義、此時之義也。
此極言而贊其大。
使人涵泳言中、而推其意于言外也。
象曰。
雷出地奮。
豫。
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陽閉地中、奮震出地、則通暢和豫矣。
先王作樂、象雷之聲、又取其和之義。
殷、盛也。
樂無所不用。
薦上帝、配以祖考、盛之至也。
周祀稷于南郊、配以祖也。
祀文王于明堂、配以考也。
初六。
鳴豫。
兇。
陰柔在下、獨與四應。
四震善鳴、欲與倡和、有鳴象。
然四大臣近君、其志大行之時。
初位卑、所居不中正。
小人在下、上得強援。
當時用事、不勝其豫。
誇大自張、故有兇象。
卦以樂豫為義、取衆心之樂也。
六爻自四外皆自樂者、則逸豫之過矣、故有吉兇之異。
初爻、謙上之反對。
皆與震應、故皆以鳴言。
然謙者卑下自處、以聞于人者、故猶有利。
豫者妄自張大、因人為樂者、故兇。
象曰。
初六鳴豫、志窮兇也。
窮謂滿極。
六二。
介于石。
不終日。
貞吉。
二三四互為艮、有石象。
二變互三四為離、不終日而作之象。
樂豫易以溺人、溺則憂矣。
六爻獨二中而得正、自守之安靜、堅确如石。
靜之至、故其思慮明審、不俟終日而見事理之幾微、是不溺于逸豫而知備豫者也。
蓋此卦當逸豫、以無所係應為善。
初應四而三五比之、皆有係而溺于豫者、故為兇為悔為疾。
二特立于衆陰之中、而無遲戀之意。
故靜則如石之堅、動則有不終日之速、不失其正而得吉也。
象曰。
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中正者、處豫之道也。
六三。
盱豫。
悔。
遲有悔。
盱、上視也。
陰不中正而近于四。
四為豫主。
六三不中不正、希其逸樂而上視之、有盱豫緻悔之象。
故占者事當速悔。
若悔之遲、必至于有悔也。
三質柔而位剛、猶有能悔之象故戒之、恐其悔之遲也。
蓋盱豫者溺于逸豫、遲悔則又失于猶豫矣。
聖人兩言悔、始則示人以緻悔之端、終則勉人以悔過之勇也。
象曰。
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言所處不中正、與六二反也。
九四。
由豫。
大有得。
勿疑。
朋盍簪。
九四、卦所由以緻豫者。
衆陰應之、有大有得之象。
以陽居陰、不能無疑、故戒之。
德陽而位陰、故五陰亦有朋象。
盍、合也。
簪以貫髪者。
一陽貫五陰之中、有以簪貫髪之象。
四、大臣以陽剛任上事、緻君澤民、合天下以為豫。
大有得矣。
又必開誠布公。
使朋類之賢俱進、合志和衷、則可常保其豫也。
象曰。
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由已緻天下于豫、可謂大行其志矣。
六五。
貞疾。
恒不死。
貞疾猶言痼疾。
不得言正、蓋六五非正也。
三四五互為坎為心病、貞疾之象。
當豫之時、以柔居尊、沈溺于豫。
又乘九四之剛、事權歸四、衆心不附、處勢危矣。
然以其得中、故又為恒不死之象。
二五皆不言豫。
六二貞吉、以中且正。
當豫之時而不為豫者、所以吉也。
六五貞疾、中而不正。
當豫之時而不得豫者、雖未至于兇、亦僅矣。
人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
以五之得中而僅得不死、則過中者、豈生道哉。
以君象言之、周末之共主是也。
使剛而不中、則魏之曹髦。
柔而不中、則唐之僖昭矣。
可不戒哉。
象曰。
六五貞疾、乘剛也。
恒不死、中未亡也。
乘剛、故權下移。
得中、故位号猶可保也。
上六。
冥豫。
成有渝。
無咎。
以陰柔居豫極、有昏冥于豫之象。
然以其動體、又有事雖成而能有渝之象。
能改過則可無咎矣。
勉人以遷善也。
又豫上六變則為晉。
明出地上、不終昏冥。
樂極哀生、有悔心之萌者、所以無咎也。
然初鳴豫、即斷其兇、嚴于初以遏其惡也。
上冥豫開之以無咎、恕于終以引其善也。
象曰。
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豫至昏冥、不可久矣、言當速改也。
全卦以九四一陽為主、與彖之樂豫同義。
其他皆過于豫而至于逸豫者。
爻之吉兇皆從四起義。
二遠于四而中正、所以吉。
上雖遠于四而處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