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淺述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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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善、陰為臣為小人為妾婦為小事為惡。
又論我之所處。
主于畜人或受人所畜、随事以求其吉兇、不可執一以論也。
又按、來注以五上二爻不宜作同力畜乾、宜作與陽同德。
引陽尚往。
蓋謂陽為君子、陰為小人。
五上不宜佐小人以防君子。
又以彖有剛中志行為陽之亨、故以德積載為載三陽俱上也。
不知陽雖可亨而卦本取于畜、原不必拘君子小人之解。
即以君子小人論之。
小人之畜君子、非盡害之也、正欲引用之耳。
如季桓子之于孔子、蔡京之于楊龜山。
乃可為小畜、蓋牢籠羁縻之而已。
君子雖為所引、不受其牢籠。
故陽德猶可往、所以為小畜。
彖就全卦言之、故以五為剛中志行。
若單就五一爻而言、自宜主畜乾之說。
蓋五變則為大畜。
君子不家食、引正小人引用君子之時也。
若上變為需、則畜極而陰已盛矣。
故戒君子之往、非能載三陽以上也。
履履卦、下兌上乾。
兌一陰見于二陽之上、其德為說、其象為澤。
天在上而澤居下。
上下之分、尊卑之義、理之常也。
禮之本也常、履之道也。
又内和悅而外尊嚴、禮之象也、故為履。
履卦次小畜。
按序卦、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
物既畜聚、則有大小之别、高下之等、美惡之差、而禮起、履所以次小畜也。
人之所履、和悅卑遜。
斯為有禮。
全彖以和柔蹑剛強之後、處危而不見傷。
九五陽剛居尊、所履中正。
其道光明、有亨之象。
在上陽剛中正、在下和柔卑順、禮也。
人之所履當如是也。
此全彖之大旨也。
又禮主謙柔。
陽爻處陰位、謙也。
故六爻以剛履柔者吉、以柔履剛者兇、以剛履剛者厲。
初言往、上言旋、一進一反、有踐履之義。
初陽履剛、以在下而無咎。
九二之幽人、九四之愬愬、上九之考祥、皆以剛履柔。
能行而不輕于行、所以吉也。
六三之跛履、以柔履剛。
不能行而強于行、所以兇也。
九五之夬履、能行而決于行、所以厲也。
此六爻之大略也。
履虎尾、不咥人、亨。
程傳以履為承藉之義。
謂乾上而兌下、乾乘兌而兌承之也。
本義以履為蹑後之義。
謂乾前而兌後、剛在前而兌以柔和踵其後也。
今按、虎尾字則蹑之意為是。
乾剛強有虎象。
兌以和蹑之、有履虎尾不見傷之象。
人之入世、多近危機。
不為所傷、乃見所履以柔應剛。
謙以自處、其道自亨。
惟禮可以免禍也。
按、來注以兌錯艮為虎象、遂以履作踐履之履。
不知震為龍、乾亦為龍、取其陽也。
艮為虎、乾亦為虎、取其剛也。
若必作踐履、于彖傳履剛句不通矣。
彖曰。
履、柔履剛也。
以柔弱蹑剛強之後、此以二體釋卦名義也。
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此以卦德釋彖辭也。
以兌說應乎乾剛、則和而不激、順而不拂、可以亨矣。
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上文釋彖已畢、此又專就九五一爻推廣其義。
二三四互為離、有光明象。
以剛居尊位而得正、所履之無咎者也。
德盛輝光、功業顯著、豈不亨乎。
此又發彖辭言外之意。
象曰。
上天下澤。
履。
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立卦之義取乎踐履。
人之所履禮而已矣。
禮者、所以辨上下、定民志。
古人位必稱德、終身居之、得其分而志安焉。
位或未稱、則君進之。
士修其學、學至而君求之、已無所慕也。
農工商賈各勤其業、所享亦有定限、無所貪也。
此上下之志定、而天下之治定也。
後世位不稱德、則上下不辨。
不辨則公卿妄意尊榮、士庶僥倖求利。
分不明則志不定、治所以難也。
此君子觀履之象而分别上下、使各當其分以定民志也。
初九。
素履往。
無咎。
初九以陽在下、居履之初。
未為物遷、率其素履以往。
所謂素位而行。
可無咎也。
六爻皆以陽居陰為善。
初雖陽位而在下、在下能安其素、不變所守、雖未得吉、咎可無矣。
象曰。
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初無應故曰獨。
獨行其志願、不為紛華所奪。
即所謂不願乎其外也。
民有志、必辨分而始定。
士有願、則能獨行其素矣。
九二。
履道坦坦。
幽人貞吉。
二變震為大塗、履道坦坦之象。
剛中在下、無應于上、幽獨守貞之象。
人之所履、未有不合道而吉者。
以剛居中、道也。
剛而居柔、坦也。
在下無應、幽也。
坦則平易而無險阻、幽則恬靜而不炫耀。
又幽獨之人、多賢者之過、坦坦則不索隐行怪以驚世駭俗、宜其貞吉矣。
以陽居陰、不得言正。
而曰貞吉者、戒辭。
恐其幽靜難久、剛化為柔、故戒以惟貞吉也。
此卦二五皆剛中、二貞吉而五貞厲者。
二以剛居柔、五以剛居剛也。
以剛居柔、所履謙下、禮之本也。
故六爻唯九二盡履之道。
象曰。
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二有中德、在幽而貞、外物不得而亂之也。
六三。
眇能視。
跛能履。
履虎尾。
咥人兇。
武人為于大君。
視不正曰眇。
行不中曰跛。
六三互二四為離有目象。
互四五為巽有股象。
兌為毀折、有眇跛之象。
逼近于乾、有履虎尾之象。
獨與上應、履其尾而首應之、有咥人象。
陽主寬和、陰主肅殺。
六三以一陰成卦之主、欲統五陽、又以兌陰變為陽為純乾、有武人為大君之象。
六三不中不正、柔而志剛以履乾、必見傷害、故占為兇。
又如剛武之人得志肆暴、必不能久也。
象曰。
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
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
咥人之兇、位不當也。
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自以為能視、明實不足。
自以為能履、行實不足。
爻柔故不足、位剛故自以為能。
不中不正、位之不當。
以柔居三、其志務剛。
皆兇道也。
九四。
履虎尾、愬愬終吉。
愬愬、畏懼之意。
九四亦以不中不正履九五之剛。
然以剛居柔、故有履危知戒而終得吉之象。
全卦以乾為虎、此爻又以五為虎。
唯五以剛居剛也。
卦彖爻之三言履虎尾、而吉兇不同者。
全卦以和說履乾剛之後、故不咥人亨。
三以柔居剛、故咥人而兇。
四以剛居柔、故畏懼而吉也。
二與四皆以剛居柔、而二有坦坦之安、四有之愬愬危者。
二得中而四不得中也。
象曰。
愬愬終吉、志行也。
以剛居柔、謙志得行、所以終吉。
志剛者不足與行、愬愬者其志得行、而人可審所履矣。
時解以此爻作大臣畏慎、得君行志言。
蓋初曰獨行、遠君也。
四曰志行、近君也。
柔順以事剛決之君、得行其志也。
亦是、但不必拘。
九五。
夬履。
貞厲。
九五以陽剛中正履帝位、而下以兌說應之。
凡事必行、無所疑礙、故有夬決其履之象。
然在上者純任其剛、在下者一主于悅。
君驕臣谄之漸也、故雖貞亦厲。
蓋在下者不患其不憂、患其不能樂。
故二之履坦曰貞吉、喜之也。
在上者不患其不樂。
患其不能憂。
故五之夬履曰貞厲、戒之也。
然彖辭剛中正光明、而爻辭則厲、何也。
蓋以全卦言。
六爻未動、剛中正所以為善。
此就九五一爻言之。
且變乾為離、自恃其明、愈過于夬決。
在本卦上決下說、變又上下成睽、此所以厲也。
象曰。
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以剛居五、正當尊位、傷于所恃故也。
上九。
視履考祥。
其旋元吉。
履上與小畜上皆不取本爻義。
小畜取畜之極、從六四一陰來、以陰盛為兇。
履取履之終、合諸爻而觀其始終、故以其旋為元吉。
旋謂周旋無虧欠也。
吉事有祥。
祥非外來、視吾所履、則祥可考。
若以此往、此旋皆無虧欠、則得大善之吉矣。
又按、來注以視履為句、其旋為句。
言周旋中規、折旋中矩、則履之盡善者、可以大吉也。
意同本義、而解旋字更順。
象曰。
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人心難于有終。
元吉在上、是所履至終大善、故福慶亦大也。
全卦以履為禮、又取踐履為義。
大抵危而能亨、乃見所履之善。
剛而居柔、乃獲所履之吉。
觀履之吉兇、而處世可悟矣。
泰泰卦、乾下坤上。
内陽外陰、天地氯交、萬物生成。
君子進用、世道方亨。
故為泰。
泰次于履。
按、序卦、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
蓋履得其所、乃得安舒、履所以次之以泰也。
泰以中為善。
故二為輔泰之臣。
五為保泰之君。
皆得吉占。
初為君子進用之始。
四則過中欲否之時矣。
三為消長之會、猶可有為。
上則極盛而衰、不免于吝矣。
自有天地人物以來、蒙以教之、需以養之、訟以平之、師以衛之、比以附之、畜以聚之、履以辨之、而後得泰。
乃過中而否之幾伏矣。
甚矣、緻泰之難、保泰之不易。
雖曰天數、不可無人事也。
泰。
小往大來、吉亨。
泰、通也、天地交而二氣通、故為泰。
内卦三陽、正月之卦也。
陰小陽大。
坤往居外、乾來居内。
以綜卦言之、有小往大來之象。
占者有陽剛之德、則吉而亨也。
蓋坤本在下之物、自下而上故曰往。
陽本在上之物、自外而内故曰來。
往者去而來者當時用事、故為吉亨。
彖曰。
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内陽而外陰、内鍵而外順、内君子而外小人。
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天地高卑之形不可交而氣可交、交則萬物化生。
君臣上下之分不可交而心可交、交則君臣同德。
陰陽以氣言、順健以德言。
此二句、造化之小往大來也。
君子小人以類言。
此三句、人事之小往大來也。
内外釋往來之義。
陰陽、健順、君子小人、釋大小之義。
蓋陰陽不能相無者、天地之氣。
而欲天下皆君子而無小人者、聖人之心。
泰否之機歸宿于君子小人之消長、主持世運者所當知也。
然小人必不能盡去。
但使君子居中、而制其命。
小人在外、不為無措。
君子之氣已伸、天下已泰矣。
象曰。
天地交。
泰。
後以财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
以左右民。
天地之道、以形氣全體言。
财成、在在其過也。
如氣化流行相續、聖人分之以春夏秋冬。
地形廣邈交錯、聖人限之以東西南北之類是也。
天地之宜、以時勢所适言。
輔相、以補其不及也。
如春生秋殺、聖人使春耕秋斂。
高燥下濕、聖人使高黍下稻之類是也。
裁成輔相、皆所以左右輔助乎民。
自乾坤以後、陰陽各三十畫而為泰。
而泰之陰陽各三、是泰由陰陽無過不及而成。
故既泰之後、裁其過、補其不及、所以保泰也。
初九。
拔茅茹以其彚。
征吉。
乾初變巽、坤初變震、皆屬木。
三陰三陽皆相連以上、故泰否初爻皆有拔茅茹之象。
茹、根之牽連者。
三陽在下、初動則相連以進。
衆君子同德以升、泰運初開之時。
占者有陽剛之德、則往而得吉矣。
初曰以其彚。
三陽欲進而以之者在初、君子與君子為類也。
四曰以其鄰。
三陰欲複而以之者在四、小人與小人為類也。
初曰征吉、四則否者、易為君子謀也。
象曰。
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君子之志在天下、不為一身。
故當泰之時、志欲上進也。
九二。
包荒。
用馮河。
不遐遺。
朋亡。
得尚于中行。
卦内君子而外小人。
三陰在外荒穢、小人之象。
九二當保泰之任、有宜包容荒穢之象。
以九合五、成坎河象。
健臨之、有馮河之象。
五陰在外、隔三與四、遐遠之象。
二應之、不遺遐遠之象。
三陽朋象。
二居中不偏、上應乎五。
專意事君、不立朋黨、有朋亡之象。
泰欲得中。
二、大臣輔泰者、當使君子小人皆得其所。
不能包荒、使小人無所容、則非中。
然能包荒而無果斷、亦非中也。
二以中上應乎五、有包容之德。
以剛應柔、又有馮河之勇。
遺棄疎遠、使小人不得效其力、固非中。
然能不遺遠、而君子在近自成朋黨、亦非中也。
二遠應乎五、遠人在所懷。
居中不倚、近者亦無可昵。
剛柔相濟、無偏無黨。
合四者言之、合中行之道也。
然二居中、固為中行。
今曰尚、則中行又指五也。
五之象曰中以行願。
蓋泰欲得中、上有中行之君、下非有中行之臣、不能上輔乎五而保泰矣。
故二曰尚、五曰歸、所謂上下交而志同。
曰得尚、喜之之辭也。
以陰爻言、五取小人。
以位言、又取君。
此又不可為典要者也。
象曰。
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二變為離、有光大象。
人惟心胸光明正大、故能兼容果斷、不至遺遠而昵近。
獨言包荒、舉一以該其餘也。
九三。
無平不陂。
無往不複。
艱貞無咎。
勿恤其孚。
于食有福。
九三将過于中、泰将極而否欲來之時也。
陽居内為平、往外則為陂。
陰出外為往、返内則為複。
乾三朝乾夕惕、有艱貞象。
變兌為口、食象。
天下無常平而不陂者、無常往而不反者。
唯艱危其思慮、正固其施為、則可以無咎。
恤、憂也。
孚、理之信然者也。
食、享之也。
平陂往複、天運之必至而信然者也。
若以此動其心、則不能艱貞矣。
唯盡其處泰之道、而不以此為憂恤、則可以食享其福也。
蓋平陂往複者、天運所不能無。
艱貞勿恤者、人事所當自盡也。
象曰。
無往不複、天地際也。
古本有無平不陂。
天地際、謂陰陽交會消長之際也。
六四。
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六四已過乎中、有泰極為否之漸。
六四一陰既動、則五上二陰同類、有翩然而下、不約而同之象。
陽實陰虛、故曰不富。
鄰指五上。
以、四以之也。
小人合謀、自外而内。
不待戒令、自然相信。
君子所當戒也。
陽之升曰拔茅。
以自下而上、升之難也。
陰之複曰翩翩。
以自上而下、複之易也。
象曰。
翩翩不富、皆失實也。
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失實謂陰虛也。
以失實、恐不容于君子。
欲傷正勢、必結于小人、乃中心所願也。
六五。
帝乙歸妹。
以祉元吉。
三四五互為雷、二三四互為澤、有歸妹象。
史謂湯為天乙、左傳謂纣父帝乙。
姑兩存之。
程傳謂帝乙始制王姬下嫁之禮、本義謂帝乙歸妹時占得此爻。
今從程傳。
蓋以陰居尊為泰之主、柔中虛已下應九二。
以柔中之君、倚任剛明之臣、可以保泰獲福、有帝女之貴下從其夫而受福之象。
全卦三陰皆為小人。
以五一爻言之、則保泰之君。
不可執一論也。
象曰。
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居中應二、行其志願、非勉強也。
上六。
城複于隍、勿用師。
自邑告命。
貞吝。
坤土複反于下、有城複于隍之象。
掘隍土積累以成城、如治道積累以成泰。
及泰之終、将反于否如城土頹圯、複反于隍也。
坤上為泰、坤下為否、以陰陽之氣言也。
若言其質、則坤土本在下之物、在上有必頹之理。
曰複者、反其初也。
坤為衆、有師象。
又為國土、有邑象。
泰極而否、衆心已散、難以力争。
勞民傷财、必至散亂。
窮守一邑、罪已下诏、收拾人心可也。
然不能保邦未危、而播告之修不能及遠、雖正亦可羞矣。
象曰。
城複于隍、其命亂也。
命、政令也。
其命先亂、故至于否、不盡關天運也。
告命、乃盡人事以治之、非付之不可為也。
全卦以小往大來為義。
故内三陽屬泰、外三陰屬否。
初為泰運方開、君子并進。
二為保泰之臣。
三則陰陽消長之會也。
四為過中将否之時。
五為保泰之君。
上則泰極為否之日也。
泰以方中為幸、故二五皆能保泰。
初陽始進則可幸。
四陰方動則可憂。
三陽已極則艱貞、猶可有為。
上陰已複則命亂、已難于治。
唯聖人保于方泰之時、而不敢自弛于泰極之日。
雖天運有所必然、而人事無時不宜自盡也。
否否卦、坤下乾上、天地不交、萬物不通、隔絕閉塞、故為否。
否卦次泰。
按、序卦、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
通極必塞、氣化之常、否所以次泰也。
否與泰反。
故全彖之辭皆與泰反、而六爻大意亦然。
内三爻為否、而外三爻漸極而為泰。
初為小人用事之始。
二則小人得志之時。
三則小人有知羞之意。
四則否過中、有将泰之極。
五則人君休否之事。
而上則否傾為泰矣。
天運無終泰、亦無終否。
此天人所以常相勝、而主持世道者、當盡人事以回天心也。
否之匪人。
不利君子貞。
大往小來。
否、閉塞也。
三陰在内、七月之卦也。
匪人、非人道也。
天地交而萬物生、萬物唯人最靈。
不交則不生、人道絕矣。
其占不利于君子之正道。
貞有何不利。
但此時小人用事、不利于君子之貞。
大往小來、謂陽生往居外、陰來居内也。
泰先言小往大來。
而後言吉亨。
否先言不利君子貞、而後言大往小來。
聖人以泰歸之天、否責之人也。
又論我之所處。
主于畜人或受人所畜、随事以求其吉兇、不可執一以論也。
又按、來注以五上二爻不宜作同力畜乾、宜作與陽同德。
引陽尚往。
蓋謂陽為君子、陰為小人。
五上不宜佐小人以防君子。
又以彖有剛中志行為陽之亨、故以德積載為載三陽俱上也。
不知陽雖可亨而卦本取于畜、原不必拘君子小人之解。
即以君子小人論之。
小人之畜君子、非盡害之也、正欲引用之耳。
如季桓子之于孔子、蔡京之于楊龜山。
乃可為小畜、蓋牢籠羁縻之而已。
君子雖為所引、不受其牢籠。
故陽德猶可往、所以為小畜。
彖就全卦言之、故以五為剛中志行。
若單就五一爻而言、自宜主畜乾之說。
蓋五變則為大畜。
君子不家食、引正小人引用君子之時也。
若上變為需、則畜極而陰已盛矣。
故戒君子之往、非能載三陽以上也。
履履卦、下兌上乾。
兌一陰見于二陽之上、其德為說、其象為澤。
天在上而澤居下。
上下之分、尊卑之義、理之常也。
禮之本也常、履之道也。
又内和悅而外尊嚴、禮之象也、故為履。
履卦次小畜。
按序卦、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
物既畜聚、則有大小之别、高下之等、美惡之差、而禮起、履所以次小畜也。
人之所履、和悅卑遜。
斯為有禮。
全彖以和柔蹑剛強之後、處危而不見傷。
九五陽剛居尊、所履中正。
其道光明、有亨之象。
在上陽剛中正、在下和柔卑順、禮也。
人之所履當如是也。
此全彖之大旨也。
又禮主謙柔。
陽爻處陰位、謙也。
故六爻以剛履柔者吉、以柔履剛者兇、以剛履剛者厲。
初言往、上言旋、一進一反、有踐履之義。
初陽履剛、以在下而無咎。
九二之幽人、九四之愬愬、上九之考祥、皆以剛履柔。
能行而不輕于行、所以吉也。
六三之跛履、以柔履剛。
不能行而強于行、所以兇也。
九五之夬履、能行而決于行、所以厲也。
此六爻之大略也。
履虎尾、不咥人、亨。
程傳以履為承藉之義。
謂乾上而兌下、乾乘兌而兌承之也。
本義以履為蹑後之義。
謂乾前而兌後、剛在前而兌以柔和踵其後也。
今按、虎尾字則蹑之意為是。
乾剛強有虎象。
兌以和蹑之、有履虎尾不見傷之象。
人之入世、多近危機。
不為所傷、乃見所履以柔應剛。
謙以自處、其道自亨。
惟禮可以免禍也。
按、來注以兌錯艮為虎象、遂以履作踐履之履。
不知震為龍、乾亦為龍、取其陽也。
艮為虎、乾亦為虎、取其剛也。
若必作踐履、于彖傳履剛句不通矣。
彖曰。
履、柔履剛也。
以柔弱蹑剛強之後、此以二體釋卦名義也。
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此以卦德釋彖辭也。
以兌說應乎乾剛、則和而不激、順而不拂、可以亨矣。
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上文釋彖已畢、此又專就九五一爻推廣其義。
二三四互為離、有光明象。
以剛居尊位而得正、所履之無咎者也。
德盛輝光、功業顯著、豈不亨乎。
此又發彖辭言外之意。
象曰。
上天下澤。
履。
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立卦之義取乎踐履。
人之所履禮而已矣。
禮者、所以辨上下、定民志。
古人位必稱德、終身居之、得其分而志安焉。
位或未稱、則君進之。
士修其學、學至而君求之、已無所慕也。
農工商賈各勤其業、所享亦有定限、無所貪也。
此上下之志定、而天下之治定也。
後世位不稱德、則上下不辨。
不辨則公卿妄意尊榮、士庶僥倖求利。
分不明則志不定、治所以難也。
此君子觀履之象而分别上下、使各當其分以定民志也。
初九。
素履往。
無咎。
初九以陽在下、居履之初。
未為物遷、率其素履以往。
所謂素位而行。
可無咎也。
六爻皆以陽居陰為善。
初雖陽位而在下、在下能安其素、不變所守、雖未得吉、咎可無矣。
象曰。
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初無應故曰獨。
獨行其志願、不為紛華所奪。
即所謂不願乎其外也。
民有志、必辨分而始定。
士有願、則能獨行其素矣。
九二。
履道坦坦。
幽人貞吉。
二變震為大塗、履道坦坦之象。
剛中在下、無應于上、幽獨守貞之象。
人之所履、未有不合道而吉者。
以剛居中、道也。
剛而居柔、坦也。
在下無應、幽也。
坦則平易而無險阻、幽則恬靜而不炫耀。
又幽獨之人、多賢者之過、坦坦則不索隐行怪以驚世駭俗、宜其貞吉矣。
以陽居陰、不得言正。
而曰貞吉者、戒辭。
恐其幽靜難久、剛化為柔、故戒以惟貞吉也。
此卦二五皆剛中、二貞吉而五貞厲者。
二以剛居柔、五以剛居剛也。
以剛居柔、所履謙下、禮之本也。
故六爻唯九二盡履之道。
象曰。
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二有中德、在幽而貞、外物不得而亂之也。
六三。
眇能視。
跛能履。
履虎尾。
咥人兇。
武人為于大君。
視不正曰眇。
行不中曰跛。
六三互二四為離有目象。
互四五為巽有股象。
兌為毀折、有眇跛之象。
逼近于乾、有履虎尾之象。
獨與上應、履其尾而首應之、有咥人象。
陽主寬和、陰主肅殺。
六三以一陰成卦之主、欲統五陽、又以兌陰變為陽為純乾、有武人為大君之象。
六三不中不正、柔而志剛以履乾、必見傷害、故占為兇。
又如剛武之人得志肆暴、必不能久也。
象曰。
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
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
咥人之兇、位不當也。
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自以為能視、明實不足。
自以為能履、行實不足。
爻柔故不足、位剛故自以為能。
不中不正、位之不當。
以柔居三、其志務剛。
皆兇道也。
九四。
履虎尾、愬愬終吉。
愬愬、畏懼之意。
九四亦以不中不正履九五之剛。
然以剛居柔、故有履危知戒而終得吉之象。
全卦以乾為虎、此爻又以五為虎。
唯五以剛居剛也。
卦彖爻之三言履虎尾、而吉兇不同者。
全卦以和說履乾剛之後、故不咥人亨。
三以柔居剛、故咥人而兇。
四以剛居柔、故畏懼而吉也。
二與四皆以剛居柔、而二有坦坦之安、四有之愬愬危者。
二得中而四不得中也。
象曰。
愬愬終吉、志行也。
以剛居柔、謙志得行、所以終吉。
志剛者不足與行、愬愬者其志得行、而人可審所履矣。
時解以此爻作大臣畏慎、得君行志言。
蓋初曰獨行、遠君也。
四曰志行、近君也。
柔順以事剛決之君、得行其志也。
亦是、但不必拘。
九五。
夬履。
貞厲。
九五以陽剛中正履帝位、而下以兌說應之。
凡事必行、無所疑礙、故有夬決其履之象。
然在上者純任其剛、在下者一主于悅。
君驕臣谄之漸也、故雖貞亦厲。
蓋在下者不患其不憂、患其不能樂。
故二之履坦曰貞吉、喜之也。
在上者不患其不樂。
患其不能憂。
故五之夬履曰貞厲、戒之也。
然彖辭剛中正光明、而爻辭則厲、何也。
蓋以全卦言。
六爻未動、剛中正所以為善。
此就九五一爻言之。
且變乾為離、自恃其明、愈過于夬決。
在本卦上決下說、變又上下成睽、此所以厲也。
象曰。
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以剛居五、正當尊位、傷于所恃故也。
上九。
視履考祥。
其旋元吉。
履上與小畜上皆不取本爻義。
小畜取畜之極、從六四一陰來、以陰盛為兇。
履取履之終、合諸爻而觀其始終、故以其旋為元吉。
旋謂周旋無虧欠也。
吉事有祥。
祥非外來、視吾所履、則祥可考。
若以此往、此旋皆無虧欠、則得大善之吉矣。
又按、來注以視履為句、其旋為句。
言周旋中規、折旋中矩、則履之盡善者、可以大吉也。
意同本義、而解旋字更順。
象曰。
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人心難于有終。
元吉在上、是所履至終大善、故福慶亦大也。
全卦以履為禮、又取踐履為義。
大抵危而能亨、乃見所履之善。
剛而居柔、乃獲所履之吉。
觀履之吉兇、而處世可悟矣。
泰泰卦、乾下坤上。
内陽外陰、天地氯交、萬物生成。
君子進用、世道方亨。
故為泰。
泰次于履。
按、序卦、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
蓋履得其所、乃得安舒、履所以次之以泰也。
泰以中為善。
故二為輔泰之臣。
五為保泰之君。
皆得吉占。
初為君子進用之始。
四則過中欲否之時矣。
三為消長之會、猶可有為。
上則極盛而衰、不免于吝矣。
自有天地人物以來、蒙以教之、需以養之、訟以平之、師以衛之、比以附之、畜以聚之、履以辨之、而後得泰。
乃過中而否之幾伏矣。
甚矣、緻泰之難、保泰之不易。
雖曰天數、不可無人事也。
泰。
小往大來、吉亨。
泰、通也、天地交而二氣通、故為泰。
内卦三陽、正月之卦也。
陰小陽大。
坤往居外、乾來居内。
以綜卦言之、有小往大來之象。
占者有陽剛之德、則吉而亨也。
蓋坤本在下之物、自下而上故曰往。
陽本在上之物、自外而内故曰來。
往者去而來者當時用事、故為吉亨。
彖曰。
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内陽而外陰、内鍵而外順、内君子而外小人。
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天地高卑之形不可交而氣可交、交則萬物化生。
君臣上下之分不可交而心可交、交則君臣同德。
陰陽以氣言、順健以德言。
此二句、造化之小往大來也。
君子小人以類言。
此三句、人事之小往大來也。
内外釋往來之義。
陰陽、健順、君子小人、釋大小之義。
蓋陰陽不能相無者、天地之氣。
而欲天下皆君子而無小人者、聖人之心。
泰否之機歸宿于君子小人之消長、主持世運者所當知也。
然小人必不能盡去。
但使君子居中、而制其命。
小人在外、不為無措。
君子之氣已伸、天下已泰矣。
象曰。
天地交。
泰。
後以财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
以左右民。
天地之道、以形氣全體言。
财成、在在其過也。
如氣化流行相續、聖人分之以春夏秋冬。
地形廣邈交錯、聖人限之以東西南北之類是也。
天地之宜、以時勢所适言。
輔相、以補其不及也。
如春生秋殺、聖人使春耕秋斂。
高燥下濕、聖人使高黍下稻之類是也。
裁成輔相、皆所以左右輔助乎民。
自乾坤以後、陰陽各三十畫而為泰。
而泰之陰陽各三、是泰由陰陽無過不及而成。
故既泰之後、裁其過、補其不及、所以保泰也。
初九。
拔茅茹以其彚。
征吉。
乾初變巽、坤初變震、皆屬木。
三陰三陽皆相連以上、故泰否初爻皆有拔茅茹之象。
茹、根之牽連者。
三陽在下、初動則相連以進。
衆君子同德以升、泰運初開之時。
占者有陽剛之德、則往而得吉矣。
初曰以其彚。
三陽欲進而以之者在初、君子與君子為類也。
四曰以其鄰。
三陰欲複而以之者在四、小人與小人為類也。
初曰征吉、四則否者、易為君子謀也。
象曰。
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君子之志在天下、不為一身。
故當泰之時、志欲上進也。
九二。
包荒。
用馮河。
不遐遺。
朋亡。
得尚于中行。
卦内君子而外小人。
三陰在外荒穢、小人之象。
九二當保泰之任、有宜包容荒穢之象。
以九合五、成坎河象。
健臨之、有馮河之象。
五陰在外、隔三與四、遐遠之象。
二應之、不遺遐遠之象。
三陽朋象。
二居中不偏、上應乎五。
專意事君、不立朋黨、有朋亡之象。
泰欲得中。
二、大臣輔泰者、當使君子小人皆得其所。
不能包荒、使小人無所容、則非中。
然能包荒而無果斷、亦非中也。
二以中上應乎五、有包容之德。
以剛應柔、又有馮河之勇。
遺棄疎遠、使小人不得效其力、固非中。
然能不遺遠、而君子在近自成朋黨、亦非中也。
二遠應乎五、遠人在所懷。
居中不倚、近者亦無可昵。
剛柔相濟、無偏無黨。
合四者言之、合中行之道也。
然二居中、固為中行。
今曰尚、則中行又指五也。
五之象曰中以行願。
蓋泰欲得中、上有中行之君、下非有中行之臣、不能上輔乎五而保泰矣。
故二曰尚、五曰歸、所謂上下交而志同。
曰得尚、喜之之辭也。
以陰爻言、五取小人。
以位言、又取君。
此又不可為典要者也。
象曰。
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二變為離、有光大象。
人惟心胸光明正大、故能兼容果斷、不至遺遠而昵近。
獨言包荒、舉一以該其餘也。
九三。
無平不陂。
無往不複。
艱貞無咎。
勿恤其孚。
于食有福。
九三将過于中、泰将極而否欲來之時也。
陽居内為平、往外則為陂。
陰出外為往、返内則為複。
乾三朝乾夕惕、有艱貞象。
變兌為口、食象。
天下無常平而不陂者、無常往而不反者。
唯艱危其思慮、正固其施為、則可以無咎。
恤、憂也。
孚、理之信然者也。
食、享之也。
平陂往複、天運之必至而信然者也。
若以此動其心、則不能艱貞矣。
唯盡其處泰之道、而不以此為憂恤、則可以食享其福也。
蓋平陂往複者、天運所不能無。
艱貞勿恤者、人事所當自盡也。
象曰。
無往不複、天地際也。
古本有無平不陂。
天地際、謂陰陽交會消長之際也。
六四。
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六四已過乎中、有泰極為否之漸。
六四一陰既動、則五上二陰同類、有翩然而下、不約而同之象。
陽實陰虛、故曰不富。
鄰指五上。
以、四以之也。
小人合謀、自外而内。
不待戒令、自然相信。
君子所當戒也。
陽之升曰拔茅。
以自下而上、升之難也。
陰之複曰翩翩。
以自上而下、複之易也。
象曰。
翩翩不富、皆失實也。
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失實謂陰虛也。
以失實、恐不容于君子。
欲傷正勢、必結于小人、乃中心所願也。
六五。
帝乙歸妹。
以祉元吉。
三四五互為雷、二三四互為澤、有歸妹象。
史謂湯為天乙、左傳謂纣父帝乙。
姑兩存之。
程傳謂帝乙始制王姬下嫁之禮、本義謂帝乙歸妹時占得此爻。
今從程傳。
蓋以陰居尊為泰之主、柔中虛已下應九二。
以柔中之君、倚任剛明之臣、可以保泰獲福、有帝女之貴下從其夫而受福之象。
全卦三陰皆為小人。
以五一爻言之、則保泰之君。
不可執一論也。
象曰。
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居中應二、行其志願、非勉強也。
上六。
城複于隍、勿用師。
自邑告命。
貞吝。
坤土複反于下、有城複于隍之象。
掘隍土積累以成城、如治道積累以成泰。
及泰之終、将反于否如城土頹圯、複反于隍也。
坤上為泰、坤下為否、以陰陽之氣言也。
若言其質、則坤土本在下之物、在上有必頹之理。
曰複者、反其初也。
坤為衆、有師象。
又為國土、有邑象。
泰極而否、衆心已散、難以力争。
勞民傷财、必至散亂。
窮守一邑、罪已下诏、收拾人心可也。
然不能保邦未危、而播告之修不能及遠、雖正亦可羞矣。
象曰。
城複于隍、其命亂也。
命、政令也。
其命先亂、故至于否、不盡關天運也。
告命、乃盡人事以治之、非付之不可為也。
全卦以小往大來為義。
故内三陽屬泰、外三陰屬否。
初為泰運方開、君子并進。
二為保泰之臣。
三則陰陽消長之會也。
四為過中将否之時。
五為保泰之君。
上則泰極為否之日也。
泰以方中為幸、故二五皆能保泰。
初陽始進則可幸。
四陰方動則可憂。
三陽已極則艱貞、猶可有為。
上陰已複則命亂、已難于治。
唯聖人保于方泰之時、而不敢自弛于泰極之日。
雖天運有所必然、而人事無時不宜自盡也。
否否卦、坤下乾上、天地不交、萬物不通、隔絕閉塞、故為否。
否卦次泰。
按、序卦、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
通極必塞、氣化之常、否所以次泰也。
否與泰反。
故全彖之辭皆與泰反、而六爻大意亦然。
内三爻為否、而外三爻漸極而為泰。
初為小人用事之始。
二則小人得志之時。
三則小人有知羞之意。
四則否過中、有将泰之極。
五則人君休否之事。
而上則否傾為泰矣。
天運無終泰、亦無終否。
此天人所以常相勝、而主持世道者、當盡人事以回天心也。
否之匪人。
不利君子貞。
大往小來。
否、閉塞也。
三陰在内、七月之卦也。
匪人、非人道也。
天地交而萬物生、萬物唯人最靈。
不交則不生、人道絕矣。
其占不利于君子之正道。
貞有何不利。
但此時小人用事、不利于君子之貞。
大往小來、謂陽生往居外、陰來居内也。
泰先言小往大來。
而後言吉亨。
否先言不利君子貞、而後言大往小來。
聖人以泰歸之天、否責之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