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子學易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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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無配,未得相成。
六以下,氣并則成矣。
」其言是也。
第十二章案:韓本「天一」至「地十」凡二十字,系于「夫易何為者也」之上;「而天數五」至「行鬼神也」凡四十四字,系于「再扐而後挂」之下。
其文參錯,不相貫屬。
故張子又曰:「聖人之于書,亦有不欲一并說盡者,或在此,或在彼,要終必見,但俾學者潛心,蓋謹之也。
」晦庵則以為錯簡,移此六十四字,系于「大衍之數五十」之上,蓋合天地大衍之數為一章也。
今案鄭康成言易、詩、書、春秋簡長尺二寸,每簡三十字;孝經半之;論語簡八寸。
蓋古人簡冊,字有定數,每一簡三十字,則錯一簡亦三十字。
近世諸儒,于經文之可疑者,類以錯簡名之,然文章句多寡不齊,恐非錯簡也,但傳寫者偶失其次耳。
又案:漢書律曆志引此文,自「天一」至「行鬼神也」六十四字,前後相連,蓋班固之時,本猶未錯,今從韓本二十字無次,而依律曆志本,以四十四字附之,庶文理變通,又有依據也。
法象,即前章所謂「成象效法」者也。
變通,即此章所謂「阖辟往來」者也。
懸象著明,言日月麗天,垂象最著, 莫大乎蓍龜。
古本「大」作「善」。
後漢書楊賜傳雲:「天垂象,見吉兇,聖人則之。
」魏志辛毗等奏亦雲:「天垂象,見吉兇,聖人則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效之。
」皆與韓本不同。
第十三章韓本連下章,為第九,晁、呂本不連下章,為第十一。
易曰:「自天祐之。
」舊本系之上章,而無其說,諸儒或通作一章,誤矣。
右第十四章韓為第九,朱、晁、呂本第十二。
第十五章韓為第十一,朱為第十二,晁、呂「鼓之舞之」以上為第十三,「乾坤其易之缊」以下為第十四。
今本定為十五章,蓋次第從韓,分合從朱。
理者,不相侵亂之意。
且以稅斂言之,什一者,天下之正理也。
什而取二,如魯之法,則上侵下矣;二十而取一,如貊之道,則下侵上矣。
皆非所謂理也。
後世興利之臣,往往借此說以文奸言,故不可以不辨。
觀象觀法,以作易言;上篇仰觀俯察,以用易言。
京氏曰:「耜,耒下耓也。
」耒,耜上句木也。
耓,敕丁反。
陸氏雲:「廣五寸。
」孟氏曰:「耨,耘除草也。
」說文雲:「耜,曲木,垂所作。
」豈神農始作未備,而垂益之邪?世本雲:「祝融為市。
」祝融,颛顼臣,在黃帝後,恐誤。
或者神農創之,祝融益修其政邪?蓋懋遷有無,禹亦舉行之耳。
張子謂易言制作之意,止取義與象契,非必見卦而後始有為也。
蓋先儒誤以為文王重卦,故有此論。
而或者困、益、噬嗑之象,又以為神農重卦,龜山先生遂以為畫前之易,其誤益以甚矣。
「以全身也」,諸本作「存身」,朱本從釋文。
「死其将至」,「其」,諸本作「期」,今從釋文。
臨邛張文饒,名行成,乾道間為兵部郎中。
乃雲:「三陳九卦者,明天用二十七也。
序十三卦者,明地用七十八也。
二十七者,卦體也。
其爻用,則百六十二者,九九之合也。
七十八者,爻用也。
其卦體,則十三者,閏歲之月也。
皆數之自然也。
」其索合如此,此程子所以置數而論理也。
李壽翁雲:「以九居五,以六居二,位當之卦十有六,宜無不利,而二五之辭多艱。
以六居五,以九居二,位不當之卦十有六,宜有悔吝,而二五之辭多吉。
蓋君當用虛中以行其剛健,臣當用剛中以行其柔順。
」 文言傳者,十翼之第七篇也。
先儒以其首章八句,與春秋傳所載穆姜之言不異,疑非孔子之言,故梁武帝以此篇為文王所作。
而呂氏音訓取朱内翰之說曰:「司馬遷謂孔子晚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
」信斯言也,則古有是言,孔子文之而已。
晦庵曰:疑古有是言,穆姜稱之,夫子亦有取焉。
故下文别以「子曰」表孔子之辭。
蓋傳者欲以明此章之為古語也。
愚案:春秋傳乃戰國時人所作,記獲麟後五十年事,疑其取諸此傳,如王肅采中庸為家語之比。
若謂下文加「子曰」字以明此章之為古語,則系辭、說卦諸傳,豈皆古語乎?況系辭傳文全體與此同,故愚疑此二傳,往往後人取夫子之說而彙次之,故文勢節目頗與中庸相似。
王氏注本附此篇于經卦末,晁氏從古别出為傳,今從之。
荀卿以括囊為腐儒之事,不可謂之識時矣。
贊,如贊化育之贊,生,如生八卦之生。
褚少孫補龜策傳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莖長丈,其生滿百莖。
漢儒之說如此。
今犍為郡,田野閑生此蓍草,一本百莖,絕無餘支。
愚親觀之,但長可二尺餘,不盡如先儒之說也。
淮南子雲:上有叢蓍,下有伏龜。
褚少孫雲:蓍生滿百莖者,下必有神龜守之,上常有青雲覆之。
洪範五行傳雲:蓍百年一本生百莖。
許叔重說文雲:蒿屬,生千歲,三百莖。
易以為數,天子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
王仲任論衡雲:七十歲生一莖,七百歲生十莖,神靈之物,故生遲也。
陸玑毛詩草木疏雲:「似藾蕭,青色,科生。
」本草:蓍生少室山谷。
圖經雲:「今蔡州上蔡縣曰龜祠,其旁生如蒿,作叢,高止六尺,一本一二十莖,多者三五十莖。
生便條重,所以異于衆蒿也。
愚所見者,嘉定府有之,狀如蒿屬。
聞諸土人雲,其生亦如常草,但一本百莖,此為異也。
」若如說文所雲,則三尺之蓍,挂扐布筭,已自不易,況九尺乎? 唐本注雲:「駮若馬,鋸牙食虎豹,取其至健也。
」如此說,則當雲「為駮」,不應有「馬」字。
荀九家有「為牝,為迷,為方,為囊,為裳,為黃,為帛,為漿」。
牝,陰物也。
迷,先迷之意。
方,地之形。
囊,所以容物。
裳,下服。
黃,地之色。
帛,桑土所生。
漿,未詳其義。
九家:艮為鼻,身之止者,背也;面之止者,鼻也。
張葆光曰:「八卦設而萬物之象備,孔子陳之于說卦者,蓋明其例耳,非至于此也。
見于易者,說卦有所不陳;東于說卦者,易有所不盡。
」此可識其意矣。
「作罔罟以佃以漁。
」緯書出先漢,既有罔字,則隋唐本無者非也。
丙子學易編
六以下,氣并則成矣。
」其言是也。
第十二章案:韓本「天一」至「地十」凡二十字,系于「夫易何為者也」之上;「而天數五」至「行鬼神也」凡四十四字,系于「再扐而後挂」之下。
其文參錯,不相貫屬。
故張子又曰:「聖人之于書,亦有不欲一并說盡者,或在此,或在彼,要終必見,但俾學者潛心,蓋謹之也。
」晦庵則以為錯簡,移此六十四字,系于「大衍之數五十」之上,蓋合天地大衍之數為一章也。
今案鄭康成言易、詩、書、春秋簡長尺二寸,每簡三十字;孝經半之;論語簡八寸。
蓋古人簡冊,字有定數,每一簡三十字,則錯一簡亦三十字。
近世諸儒,于經文之可疑者,類以錯簡名之,然文章句多寡不齊,恐非錯簡也,但傳寫者偶失其次耳。
又案:漢書律曆志引此文,自「天一」至「行鬼神也」六十四字,前後相連,蓋班固之時,本猶未錯,今從韓本二十字無次,而依律曆志本,以四十四字附之,庶文理變通,又有依據也。
法象,即前章所謂「成象效法」者也。
變通,即此章所謂「阖辟往來」者也。
懸象著明,言日月麗天,垂象最著, 莫大乎蓍龜。
古本「大」作「善」。
後漢書楊賜傳雲:「天垂象,見吉兇,聖人則之。
」魏志辛毗等奏亦雲:「天垂象,見吉兇,聖人則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效之。
」皆與韓本不同。
第十三章韓本連下章,為第九,晁、呂本不連下章,為第十一。
易曰:「自天祐之。
」舊本系之上章,而無其說,諸儒或通作一章,誤矣。
右第十四章韓為第九,朱、晁、呂本第十二。
第十五章韓為第十一,朱為第十二,晁、呂「鼓之舞之」以上為第十三,「乾坤其易之缊」以下為第十四。
今本定為十五章,蓋次第從韓,分合從朱。
理者,不相侵亂之意。
且以稅斂言之,什一者,天下之正理也。
什而取二,如魯之法,則上侵下矣;二十而取一,如貊之道,則下侵上矣。
皆非所謂理也。
後世興利之臣,往往借此說以文奸言,故不可以不辨。
觀象觀法,以作易言;上篇仰觀俯察,以用易言。
京氏曰:「耜,耒下耓也。
」耒,耜上句木也。
耓,敕丁反。
陸氏雲:「廣五寸。
」孟氏曰:「耨,耘除草也。
」說文雲:「耜,曲木,垂所作。
」豈神農始作未備,而垂益之邪?世本雲:「祝融為市。
」祝融,颛顼臣,在黃帝後,恐誤。
或者神農創之,祝融益修其政邪?蓋懋遷有無,禹亦舉行之耳。
張子謂易言制作之意,止取義與象契,非必見卦而後始有為也。
蓋先儒誤以為文王重卦,故有此論。
而或者困、益、噬嗑之象,又以為神農重卦,龜山先生遂以為畫前之易,其誤益以甚矣。
「以全身也」,諸本作「存身」,朱本從釋文。
「死其将至」,「其」,諸本作「期」,今從釋文。
臨邛張文饒,名行成,乾道間為兵部郎中。
乃雲:「三陳九卦者,明天用二十七也。
序十三卦者,明地用七十八也。
二十七者,卦體也。
其爻用,則百六十二者,九九之合也。
七十八者,爻用也。
其卦體,則十三者,閏歲之月也。
皆數之自然也。
」其索合如此,此程子所以置數而論理也。
李壽翁雲:「以九居五,以六居二,位當之卦十有六,宜無不利,而二五之辭多艱。
以六居五,以九居二,位不當之卦十有六,宜有悔吝,而二五之辭多吉。
蓋君當用虛中以行其剛健,臣當用剛中以行其柔順。
」 文言傳者,十翼之第七篇也。
先儒以其首章八句,與春秋傳所載穆姜之言不異,疑非孔子之言,故梁武帝以此篇為文王所作。
而呂氏音訓取朱内翰之說曰:「司馬遷謂孔子晚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
」信斯言也,則古有是言,孔子文之而已。
晦庵曰:疑古有是言,穆姜稱之,夫子亦有取焉。
故下文别以「子曰」表孔子之辭。
蓋傳者欲以明此章之為古語也。
愚案:春秋傳乃戰國時人所作,記獲麟後五十年事,疑其取諸此傳,如王肅采中庸為家語之比。
若謂下文加「子曰」字以明此章之為古語,則系辭、說卦諸傳,豈皆古語乎?況系辭傳文全體與此同,故愚疑此二傳,往往後人取夫子之說而彙次之,故文勢節目頗與中庸相似。
王氏注本附此篇于經卦末,晁氏從古别出為傳,今從之。
荀卿以括囊為腐儒之事,不可謂之識時矣。
贊,如贊化育之贊,生,如生八卦之生。
褚少孫補龜策傳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莖長丈,其生滿百莖。
漢儒之說如此。
今犍為郡,田野閑生此蓍草,一本百莖,絕無餘支。
愚親觀之,但長可二尺餘,不盡如先儒之說也。
淮南子雲:上有叢蓍,下有伏龜。
褚少孫雲:蓍生滿百莖者,下必有神龜守之,上常有青雲覆之。
洪範五行傳雲:蓍百年一本生百莖。
許叔重說文雲:蒿屬,生千歲,三百莖。
易以為數,天子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
王仲任論衡雲:七十歲生一莖,七百歲生十莖,神靈之物,故生遲也。
陸玑毛詩草木疏雲:「似藾蕭,青色,科生。
」本草:蓍生少室山谷。
圖經雲:「今蔡州上蔡縣曰龜祠,其旁生如蒿,作叢,高止六尺,一本一二十莖,多者三五十莖。
生便條重,所以異于衆蒿也。
愚所見者,嘉定府有之,狀如蒿屬。
聞諸土人雲,其生亦如常草,但一本百莖,此為異也。
」若如說文所雲,則三尺之蓍,挂扐布筭,已自不易,況九尺乎? 唐本注雲:「駮若馬,鋸牙食虎豹,取其至健也。
」如此說,則當雲「為駮」,不應有「馬」字。
荀九家有「為牝,為迷,為方,為囊,為裳,為黃,為帛,為漿」。
牝,陰物也。
迷,先迷之意。
方,地之形。
囊,所以容物。
裳,下服。
黃,地之色。
帛,桑土所生。
漿,未詳其義。
九家:艮為鼻,身之止者,背也;面之止者,鼻也。
張葆光曰:「八卦設而萬物之象備,孔子陳之于說卦者,蓋明其例耳,非至于此也。
見于易者,說卦有所不陳;東于說卦者,易有所不盡。
」此可識其意矣。
「作罔罟以佃以漁。
」緯書出先漢,既有罔字,則隋唐本無者非也。
丙子學易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