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子學易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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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言「往有慶」,而大有慶者,獨于此爻與頤之上九言之,其吉可知矣。
「志在外」此與鹹初六、渙六三言之,皆内外之相應者。
渙六四言「光大也」。
雖無「以」字,義與此同。
「中以行願」,此「中」字恐與上爻「中心」之「中」同。
「又誰咎」,凡三言之,在解與節者,其意不同,說具本卦。
困九五亦雲「中直也」,義與此同。
「志末得」。
案:謙之上六、困之九五,義與此同,說具本卦。
易而無備也。
晦庵曰:「太柔則人将易之,而無畏備之心。
」愚案,此說本出程子,然以爻論之,柔得尊位大中,則不失于弱矣。
張子曰:「君子至平易,有何關防疑備?惟以抑抑威儀,維德之隅,俨然人望而畏之,既易而無備,則威如乃吉也。
」此雖王氏舊說,于文則順矣。
巽上六亦雲「上窮」,皆謂在上而極耳。
傳言「得中道」凡四,離以六居二,固得中矣。
而比爻與解、夬皆以九居二,是以陽居陰為得中也。
豈非所謂時中者欤?既濟六二與此同。
「咎不長」,大壯上六同此意。
「行中」疑與泰爻辭「中行」同意。
「志在内」,此及蹇之上六兩言之。
内,謂内卦。
亦可醜,與解之六三同,其義一耳。
「未失道」,與睽九二同。
釋文雲:「敕,俗字也。
」字林作敕。
「不行也」,一本上或有止字。
「未光也」,與震九四、兌上六三言之。
「未光也」,本或作「未光大也」。
「聰不明也」,與夬九四同。
豈非澤上于天,亦為水涸之象乎? 「終無尤」,此及剝六五、蹇、旅六二、鼎九二,凡五言之。
尤,罪自外至者也,故守正則無尤矣。
大畜六四、升九二皆以「有喜」贊之。
此爻為能求賢以自助,是可喜也。
象言「君子」五十三,言「先王」七,比、豫、觀、噬嗑、複、無妄、渙。
言後三,泰、複、姤。
言「大人」與上各一。
離、剝。
先王者,立法創制者之稱;君子者,有德有位之通稱;上者,在人上者之通稱;後者,有天下者之通稱;大人者,德位并至之稱。
此卦六五不為君位,故指陽為上,而不言後王。
先君子曰:未有與者,無應故也。
若在上者有以與之,則為禍烈,而君子無唯類也。
程子曰:「剝之未盛,君子有與,猶可勝也。
」此意甚善,第于文義若相戾耳。
況傳文與井九二略同,恐不應為兩說, 終不可用也。
此及豐九三兩言之,大抵一意。
「後」即書所謂「元後」也。
「省方」即觀之「省方」也。
王氏以「方」為「事」,張子以「後」為「繼體守文之君」,疑皆失之。
「義無咎也」。
此及解、漸、既濟之初爻,凡四言之,意各有異。
蓋解漸自可無咎,此及既濟則有謹戒之意耳。
「未富也」,愚聞之邑人班邑新曰:「無妄之福,未可以為富也,固有之也。
」益六三與此同。
豐之五、兌之四言「有慶」,略與此同。
至于「中有慶」、「往有慶」,則各以其爻義言之。
若所謂「大有慶」者,則有取義之爻,各具本傳。
先君子曰:畜極而通,君子之道将盛行于世也。
程子以「說」為設問之辭,道路之道,疑皆未安耳。
亦可醜也。
此及解之三,凡兩言之,義蓋一耳。
「得中道也」,解、夬之九二皆言之。
離王公,梁武帝讀「離」作平聲。
渙之六四「渙其群」,而傳曰「光大也」。
此爻「憧憧往來」,與渙之四正相反,故其辭然 無所容,與離九四同。
「不可大事,興豐其沛」之意同。
蓋剛雖得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 小人否」也。
以文考之,晦庵之說為順;以韻葉之,程子之音為得。
無所疑也。
此及升之九三并言之,此決于退,彼決于進,時之宜耳。
爻辭言九二「貞吉」者三,而此言「以中」,解言「得中道」,未濟言「中以行正」,大意相類,但各葉韻耳。
「位不當也」,謂大壯之世,以柔居尊,失其壯矣。
傳文多舉首句,所謂「獨行正」者,乃并「貞吉」贊之也。
張子曰:有應在四,居下援上,故曰「未受命」。
張子之意,猶所謂「賜不受命」者也。
如此則與「正見必摧」之說又相反也。
先君子、晦庵皆曰:初在下位,未有官守之命。
程子曰:若有官守,不信于上,而失其職,一日不可居也。
此言得之。
「威如之吉」,與大有之傳略同。
蓋夫子慮人以猛為威,故特出此義。
先儒各自為說,失之矣。
先君子曰:離兌皆陰,而性不同。
傳言「睽中有合」,所以責君子濟睽之功。
象言「同中有異」,所以論君子不苟同之性。
睽六五與晉六五同,皆文明柔順虛中之主。
往則有慶。
王氏、張子、程子皆以為六四當位,處陰之實。
先君子曰:六四「往蹇來連」者,以九三、九五陽實居當其位,而乘承之際,實遇之耳。
此說極順。
陽剛中正,雖居蹇難,不失其節,所謂得道者多助也。
「以從貴也」,與鼎之初六同義,則稍異。
「明兩作」、「雷雨作」,二象皆當以作字為句,程子誤也。
宜負而反乘,與老婦士夫之醜同,未當位也。
案,諸爻失位者,皆雲「位不當」,而此變其文者,謂未當君位,故但去其應也。
若進而之五,則當盡去群陰,乃為得耳。
益之五,損之上,皆以益下為「大得志」,與升子尊位者同,聖人之意可見矣。
後漢向長讀損、益二卦,喟然歎曰:「吾今已知富不如貧,貴不如賤,但未知死何如生耳。
」愚謂君子生順死安,未聞以死為貴也。
貧賤之人,固寡怨咎,然得其志而大行于天下,非達而在上者能之乎?長所言,非易之意矣。
五比于六,非其罪也。
但時位如此,則中心歉然,自以為未光耳。
晉之「道未先」,萃之「志未光」,與此大同而小異。
「遠近」,亦以位言,蓋二近而四遠也。
「中」,正也,與井之升同,皆陽剛在上,自然中正,故不言「以」。
「除」,本亦作儲,又作治。
王肅、姚氏、陸氏曰:「除」,猶修治也。
「未光」,釋文雲:一本作「志未光」。
「以高大」,
「志在外」此與鹹初六、渙六三言之,皆内外之相應者。
渙六四言「光大也」。
雖無「以」字,義與此同。
「中以行願」,此「中」字恐與上爻「中心」之「中」同。
「又誰咎」,凡三言之,在解與節者,其意不同,說具本卦。
困九五亦雲「中直也」,義與此同。
「志末得」。
案:謙之上六、困之九五,義與此同,說具本卦。
易而無備也。
晦庵曰:「太柔則人将易之,而無畏備之心。
」愚案,此說本出程子,然以爻論之,柔得尊位大中,則不失于弱矣。
張子曰:「君子至平易,有何關防疑備?惟以抑抑威儀,維德之隅,俨然人望而畏之,既易而無備,則威如乃吉也。
」此雖王氏舊說,于文則順矣。
巽上六亦雲「上窮」,皆謂在上而極耳。
傳言「得中道」凡四,離以六居二,固得中矣。
而比爻與解、夬皆以九居二,是以陽居陰為得中也。
豈非所謂時中者欤?既濟六二與此同。
「咎不長」,大壯上六同此意。
「行中」疑與泰爻辭「中行」同意。
「志在内」,此及蹇之上六兩言之。
内,謂内卦。
亦可醜,與解之六三同,其義一耳。
「未失道」,與睽九二同。
釋文雲:「敕,俗字也。
」字林作敕。
「不行也」,一本上或有止字。
「未光也」,與震九四、兌上六三言之。
「未光也」,本或作「未光大也」。
「聰不明也」,與夬九四同。
豈非澤上于天,亦為水涸之象乎? 「終無尤」,此及剝六五、蹇、旅六二、鼎九二,凡五言之。
尤,罪自外至者也,故守正則無尤矣。
大畜六四、升九二皆以「有喜」贊之。
此爻為能求賢以自助,是可喜也。
象言「君子」五十三,言「先王」七,比、豫、觀、噬嗑、複、無妄、渙。
言後三,泰、複、姤。
言「大人」與上各一。
離、剝。
先王者,立法創制者之稱;君子者,有德有位之通稱;上者,在人上者之通稱;後者,有天下者之通稱;大人者,德位并至之稱。
此卦六五不為君位,故指陽為上,而不言後王。
先君子曰:未有與者,無應故也。
若在上者有以與之,則為禍烈,而君子無唯類也。
程子曰:「剝之未盛,君子有與,猶可勝也。
」此意甚善,第于文義若相戾耳。
況傳文與井九二略同,恐不應為兩說, 終不可用也。
此及豐九三兩言之,大抵一意。
「後」即書所謂「元後」也。
「省方」即觀之「省方」也。
王氏以「方」為「事」,張子以「後」為「繼體守文之君」,疑皆失之。
「義無咎也」。
此及解、漸、既濟之初爻,凡四言之,意各有異。
蓋解漸自可無咎,此及既濟則有謹戒之意耳。
「未富也」,愚聞之邑人班邑新曰:「無妄之福,未可以為富也,固有之也。
」益六三與此同。
豐之五、兌之四言「有慶」,略與此同。
至于「中有慶」、「往有慶」,則各以其爻義言之。
若所謂「大有慶」者,則有取義之爻,各具本傳。
先君子曰:畜極而通,君子之道将盛行于世也。
程子以「說」為設問之辭,道路之道,疑皆未安耳。
亦可醜也。
此及解之三,凡兩言之,義蓋一耳。
「得中道也」,解、夬之九二皆言之。
離王公,梁武帝讀「離」作平聲。
渙之六四「渙其群」,而傳曰「光大也」。
此爻「憧憧往來」,與渙之四正相反,故其辭然 無所容,與離九四同。
「不可大事,興豐其沛」之意同。
蓋剛雖得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 小人否」也。
以文考之,晦庵之說為順;以韻葉之,程子之音為得。
無所疑也。
此及升之九三并言之,此決于退,彼決于進,時之宜耳。
爻辭言九二「貞吉」者三,而此言「以中」,解言「得中道」,未濟言「中以行正」,大意相類,但各葉韻耳。
「位不當也」,謂大壯之世,以柔居尊,失其壯矣。
傳文多舉首句,所謂「獨行正」者,乃并「貞吉」贊之也。
張子曰:有應在四,居下援上,故曰「未受命」。
張子之意,猶所謂「賜不受命」者也。
如此則與「正見必摧」之說又相反也。
先君子、晦庵皆曰:初在下位,未有官守之命。
程子曰:若有官守,不信于上,而失其職,一日不可居也。
此言得之。
「威如之吉」,與大有之傳略同。
蓋夫子慮人以猛為威,故特出此義。
先儒各自為說,失之矣。
先君子曰:離兌皆陰,而性不同。
傳言「睽中有合」,所以責君子濟睽之功。
象言「同中有異」,所以論君子不苟同之性。
睽六五與晉六五同,皆文明柔順虛中之主。
往則有慶。
王氏、張子、程子皆以為六四當位,處陰之實。
先君子曰:六四「往蹇來連」者,以九三、九五陽實居當其位,而乘承之際,實遇之耳。
此說極順。
陽剛中正,雖居蹇難,不失其節,所謂得道者多助也。
「以從貴也」,與鼎之初六同義,則稍異。
「明兩作」、「雷雨作」,二象皆當以作字為句,程子誤也。
宜負而反乘,與老婦士夫之醜同,未當位也。
案,諸爻失位者,皆雲「位不當」,而此變其文者,謂未當君位,故但去其應也。
若進而之五,則當盡去群陰,乃為得耳。
益之五,損之上,皆以益下為「大得志」,與升子尊位者同,聖人之意可見矣。
後漢向長讀損、益二卦,喟然歎曰:「吾今已知富不如貧,貴不如賤,但未知死何如生耳。
」愚謂君子生順死安,未聞以死為貴也。
貧賤之人,固寡怨咎,然得其志而大行于天下,非達而在上者能之乎?長所言,非易之意矣。
五比于六,非其罪也。
但時位如此,則中心歉然,自以為未光耳。
晉之「道未先」,萃之「志未光」,與此大同而小異。
「遠近」,亦以位言,蓋二近而四遠也。
「中」,正也,與井之升同,皆陽剛在上,自然中正,故不言「以」。
「除」,本亦作儲,又作治。
王肅、姚氏、陸氏曰:「除」,猶修治也。
「未光」,釋文雲:一本作「志未光」。
「以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