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子學易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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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值天廚,酒食象。
「困于酒食」者,采地薄不足用也。
二至四為離火,火色赤,故雲「朱绂」。
漢儒象學拘泥如此, 「朱绂方來」與「軒冕傥來」之「來」同。
釋文曰:「蒺藜」,茨草。
荀爽、王肅、陸績本「劓刖」作「臲」,●雲:不安貌。
鄭氏曰:「劓刖」當作「倪?」。
晁氏曰:案象數當作臲,●古文作倪?。
臲,●說文作「劓」,●雲「不安也。
」薛氏作「劓杌」。
「公??」猶言「公膳」。
先君子曰:震六爻,陽爻,震物者也。
陰爻,被震者也。
王氏曰:「斧所以斫除荊棘,以安客舍者。
」案,子夏傳及諸家「資斧」并作「齊斧」,惟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诏陳霸先檄與王氏本同。
張軌曰:「齊斧,黃钺斧也。
」虞喜志林曰:齊當作齋,齋戒入廟而受斧也。
居豐而有慶譽,易也。
在旅而有譽命,可謂難矣。
張珍甫曰:「此卦火以不炎為利,水以不洩為利。
」 倉颉篇雲:「鬼,遠也。
」顔師古注漢書雲:「鬼方,言其幽昧也。
」張子曰:「變言其著,化言其漸。
」晦庵先生曰:「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
」二說不同。
愚以經考之,有自化而至于變,如系辭傳「化而裁之謂之變」者是也。
此即張子之說。
有自變而至于化者,中庸「動則變,變則化」者是也。
此即晦庵之意。
又晦庵又言「當通觀之乃可。
」即此意也。
遊定夫曰:「應地無疆」,指君子攸行言之也。
卦辭言「元亨利貞」者六,「乾」也,「屯」也,「随」也,「臨」也,無安也,「革」也。
傳獨于乾析為四德,而自「屯」以下,言「大亨貞」者二;自「臨」以下,言「大亨以正」者三。
晦庵曰:「自屯以下,釋元亨利貞,乃用文王本意。
」得之矣。
「利建侯」,即書所謂「建侯樹屏」,詩所謂「建爾元子,俾侯于魯」者也。
易言「利涉大川」者九,卦辭七,需、同人、蠱、大畜、益、渙、中孚也。
爻辭二,頤上九、未濟九三也。
言「用涉大川」者一,謙初六也。
言「不利涉大川」者一,訟也。
言「不可涉大川」者一,頤六五也。
言「利見大人」者七,卦辭四,訟、蹇、萃、巽也。
爻辭三,乾九二、九五、蹇上六也。
言「用見大人」者一,升也。
言「剛中而應」者凡五,師也,臨也,下應上也。
無妄也,萃也,升也,上應下也。
以卦論之,二五相應者凡三十,聖人惟于此五卦言之,略舉以明義也,必為之說,則鑿矣。
後夫謂上六乘陽,無順從之義。
張子曰:凡言「亨」者,皆陽也。
言「光明」,言尊而光,皆以艮止取義。
剛應,謂四為群陰所應。
需于「利涉」言「有功」,此言「有事」。
有功者,需之之久,必有其功也。
「有事」者,亂之之極,方進而有所事也。
「乾行」以理言,「天行」以氣言,此又不可不辨。
蠱、剝、複言「天行」,義同 設險,如秦關劍閣以至城郭溝池之類,皆是。
方城漢水乃地險耳。
「終則有始」,蠱與恒兩言之,其義蓋同。
鹹、恒、萃皆兼天地萬物言之,其專指天地而言,則複與大壯而已。
先君子曰:巽、離皆女子之卦,而在離則論女,在巽則論男,豈非專取畫而生義乎? 小事吉與小過傅同。
程氏以卦才之善釋之,似非也。
王氏曰:「易背為止」,以明背即止也。
晁氏曰:止字當依卦辭作「背」。
王弼妄為之說,虞翻輩何得無一言?蓋是時尚未錯謬也。
王肅本「女歸吉也」作「女歸吉,利貞」。
晁氏曰:虞亦無「也」字。
先君子曰:傳因涉川而論乘木者凡三卦,惟此言有功。
蓋木行水上,獨此象為著也。
故系辭傳曰:「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蓋取諸渙」, 志行正惟此與?臨之爻兩言之, 「以貴下賤」,非獨此爻也。
傳以始變之卦,故一明之耳。
「乘剛」之義,傳凡五言之,屯二、豫五、噬嗑二、困三、震二。
而彖傳又有「柔乘剛」、「柔乘五剛」,蓋舉其重,不必盡見也。
郭京雲:嘗見王輔嗣親筆鹿作麓,以從禽上有何字。
晦庵疑其妄。
案,王肅本已作「麓」,京豈用之欤?小畜彖傳言「施未行」,則是全未得行之意,此但為未光耳。
若頤之六四,則施光矣, 何可長也?凡四言之。
此爻與豫之上六、中孚之上九,皆戒之之意。
若否之上九,則幸之之辭也。
「行不順也」。
晦庵曰:順當作「慎」。
蓋「順」、「慎」古字通用。
荀子「順墨」作「慎墨」。
「順巽」之義,此及漸六四、家人六二,凡三言之。
巽體此與家人則但取其義耳。
不言「天上有雲」,而言「雲上于天」,見其氣之上升也。
「未失常」,于師六四再言之。
皆一意也。
以九居五,正而又中者也。
屯之時不足以當此義,故于需與訟明之。
若豫與晉之六二,則柔之中正者也。
姤與井之九五,皆直言卦德,故無「以」字。
需上六與「随」初九同,皆變而不失正者。
王肅曰:「畜,養也。
」 舉爻者凡三十有二,初凡五,比、大有、觀、渙、中孚。
二凡八,頤、恒、大壯、明夷、家人、井、解、損。
四凡二,贲、兌。
五凡八,豫、贲、大畜、離、姤、損、豐、巽上,凡九。
履、豫、大有、坎、井、鼎、歸妹、旅、兌。
而六二之吉,凡再言之。
明夷、家人九二貞吉,凡三言之。
大牡解、未濟。
六五之吉,凡四言之。
贲、大畜、離、豐。
惟履、豫、井、鼎、旅之辭取在上之義,其他未必皆有意。
位正中凡三言之。
比、随、巽之九五皆同。
上合志。
此與大畜九三、升初六,凡三言之。
皆謂上與陽爻合也。
損初六尚合志同 位不當凡十六。
惟晉、夬、萃、豐、小過為以九居四,大壯以六居五,餘皆以六居三,履、否、豫、臨、噬嗑、睽、震、兌、中孚、未濟也。
然爻位不當者,蓋不止此,聖人亦随事明之耳。
志行此及否、睽、未濟之九四,凡四言之。
豈非謂其離下而進于上乎。
位正當。
此及否、兌、中孚之九五,亦四言之。
「孚于剝」之屬,正與此同。
否、中孚又自有意,說具本卦。
或言「有慶」,
「困于酒食」者,采地薄不足用也。
二至四為離火,火色赤,故雲「朱绂」。
漢儒象學拘泥如此, 「朱绂方來」與「軒冕傥來」之「來」同。
釋文曰:「蒺藜」,茨草。
荀爽、王肅、陸績本「劓刖」作「臲」,●雲:不安貌。
鄭氏曰:「劓刖」當作「倪?」。
晁氏曰:案象數當作臲,●古文作倪?。
臲,●說文作「劓」,●雲「不安也。
」薛氏作「劓杌」。
「公??」猶言「公膳」。
先君子曰:震六爻,陽爻,震物者也。
陰爻,被震者也。
王氏曰:「斧所以斫除荊棘,以安客舍者。
」案,子夏傳及諸家「資斧」并作「齊斧」,惟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诏陳霸先檄與王氏本同。
張軌曰:「齊斧,黃钺斧也。
」虞喜志林曰:齊當作齋,齋戒入廟而受斧也。
居豐而有慶譽,易也。
在旅而有譽命,可謂難矣。
張珍甫曰:「此卦火以不炎為利,水以不洩為利。
」 倉颉篇雲:「鬼,遠也。
」顔師古注漢書雲:「鬼方,言其幽昧也。
」張子曰:「變言其著,化言其漸。
」晦庵先生曰:「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
」二說不同。
愚以經考之,有自化而至于變,如系辭傳「化而裁之謂之變」者是也。
此即張子之說。
有自變而至于化者,中庸「動則變,變則化」者是也。
此即晦庵之意。
又晦庵又言「當通觀之乃可。
」即此意也。
遊定夫曰:「應地無疆」,指君子攸行言之也。
卦辭言「元亨利貞」者六,「乾」也,「屯」也,「随」也,「臨」也,無安也,「革」也。
傳獨于乾析為四德,而自「屯」以下,言「大亨貞」者二;自「臨」以下,言「大亨以正」者三。
晦庵曰:「自屯以下,釋元亨利貞,乃用文王本意。
」得之矣。
「利建侯」,即書所謂「建侯樹屏」,詩所謂「建爾元子,俾侯于魯」者也。
易言「利涉大川」者九,卦辭七,需、同人、蠱、大畜、益、渙、中孚也。
爻辭二,頤上九、未濟九三也。
言「用涉大川」者一,謙初六也。
言「不利涉大川」者一,訟也。
言「不可涉大川」者一,頤六五也。
言「利見大人」者七,卦辭四,訟、蹇、萃、巽也。
爻辭三,乾九二、九五、蹇上六也。
言「用見大人」者一,升也。
言「剛中而應」者凡五,師也,臨也,下應上也。
無妄也,萃也,升也,上應下也。
以卦論之,二五相應者凡三十,聖人惟于此五卦言之,略舉以明義也,必為之說,則鑿矣。
後夫謂上六乘陽,無順從之義。
張子曰:凡言「亨」者,皆陽也。
言「光明」,言尊而光,皆以艮止取義。
剛應,謂四為群陰所應。
需于「利涉」言「有功」,此言「有事」。
有功者,需之之久,必有其功也。
「有事」者,亂之之極,方進而有所事也。
「乾行」以理言,「天行」以氣言,此又不可不辨。
蠱、剝、複言「天行」,義同 設險,如秦關劍閣以至城郭溝池之類,皆是。
方城漢水乃地險耳。
「終則有始」,蠱與恒兩言之,其義蓋同。
鹹、恒、萃皆兼天地萬物言之,其專指天地而言,則複與大壯而已。
先君子曰:巽、離皆女子之卦,而在離則論女,在巽則論男,豈非專取畫而生義乎? 小事吉與小過傅同。
程氏以卦才之善釋之,似非也。
王氏曰:「易背為止」,以明背即止也。
晁氏曰:止字當依卦辭作「背」。
王弼妄為之說,虞翻輩何得無一言?蓋是時尚未錯謬也。
王肅本「女歸吉也」作「女歸吉,利貞」。
晁氏曰:虞亦無「也」字。
先君子曰:傳因涉川而論乘木者凡三卦,惟此言有功。
蓋木行水上,獨此象為著也。
故系辭傳曰:「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蓋取諸渙」, 志行正惟此與?臨之爻兩言之, 「以貴下賤」,非獨此爻也。
傳以始變之卦,故一明之耳。
「乘剛」之義,傳凡五言之,屯二、豫五、噬嗑二、困三、震二。
而彖傳又有「柔乘剛」、「柔乘五剛」,蓋舉其重,不必盡見也。
郭京雲:嘗見王輔嗣親筆鹿作麓,以從禽上有何字。
晦庵疑其妄。
案,王肅本已作「麓」,京豈用之欤?小畜彖傳言「施未行」,則是全未得行之意,此但為未光耳。
若頤之六四,則施光矣, 何可長也?凡四言之。
此爻與豫之上六、中孚之上九,皆戒之之意。
若否之上九,則幸之之辭也。
「行不順也」。
晦庵曰:順當作「慎」。
蓋「順」、「慎」古字通用。
荀子「順墨」作「慎墨」。
「順巽」之義,此及漸六四、家人六二,凡三言之。
巽體此與家人則但取其義耳。
不言「天上有雲」,而言「雲上于天」,見其氣之上升也。
「未失常」,于師六四再言之。
皆一意也。
以九居五,正而又中者也。
屯之時不足以當此義,故于需與訟明之。
若豫與晉之六二,則柔之中正者也。
姤與井之九五,皆直言卦德,故無「以」字。
需上六與「随」初九同,皆變而不失正者。
王肅曰:「畜,養也。
」 舉爻者凡三十有二,初凡五,比、大有、觀、渙、中孚。
二凡八,頤、恒、大壯、明夷、家人、井、解、損。
四凡二,贲、兌。
五凡八,豫、贲、大畜、離、姤、損、豐、巽上,凡九。
履、豫、大有、坎、井、鼎、歸妹、旅、兌。
而六二之吉,凡再言之。
明夷、家人九二貞吉,凡三言之。
大牡解、未濟。
六五之吉,凡四言之。
贲、大畜、離、豐。
惟履、豫、井、鼎、旅之辭取在上之義,其他未必皆有意。
位正中凡三言之。
比、随、巽之九五皆同。
上合志。
此與大畜九三、升初六,凡三言之。
皆謂上與陽爻合也。
損初六尚合志同 位不當凡十六。
惟晉、夬、萃、豐、小過為以九居四,大壯以六居五,餘皆以六居三,履、否、豫、臨、噬嗑、睽、震、兌、中孚、未濟也。
然爻位不當者,蓋不止此,聖人亦随事明之耳。
志行此及否、睽、未濟之九四,凡四言之。
豈非謂其離下而進于上乎。
位正當。
此及否、兌、中孚之九五,亦四言之。
「孚于剝」之屬,正與此同。
否、中孚又自有意,說具本卦。
或言「有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