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子學易編
關燈
小
中
大
宋 李心傳 撰。
先儒謂上經天道,下經人道,晉韓康伯非之,當矣。
程子複論分上下經之故,具說甚詳。
晦庵則以為簡帙重大而已。
信斯言也,則諸卦自可平分為二,曷為多寡之不齊乎?愚嘗考之,上下篇之卦數雖不齊,而反複觀之,皆為十有八。
故系辭傳亦言二篇之策,則其來蓋遠,未為無意也。
「見群龍無首」,自王氏以來皆以三字為句,郭立之獨以五字為句,晦庵又推言之,其義甚美。
但「群龍無首」,于象未為吉爾。
先君子曰:此即天德不可為首者也。
考之古書,「無」母通用,則無首者戒之之辭。
以「利永貞」之例推之,亦當如此也。
先君子曰:易之三畫,三才自然之數也。
參之則九,兩之則六。
聖人以九六名爻者,雖起于倚數,而參之揲蓍之餘數,與五行之行數,亦無不合焉。
擊辭傳中論數之文,盡于此矣。
鄭氏曰:「媾,猶會也。
」 先君子曰:屯六二近初九之陽,而正應在五,然震之性動而趨上,竟舍初而歸五。
蒙六三近九二之陽,而正應在上,然坎之性陷而趨下,乃舍上而求二。
先君子論卦畫詳明如此,先儒所未及也。
先君子曰:二以誠實居中,理固得矣。
而先後二陰陷之,故窒塞而不通,惕懼而不安。
訟而見抑者,必懲創而無他慮;訟而獲勝者,将滿假而有後憂。
故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是因訟而有失也。
然而無眚者,禍止此也。
或錫之鞶帶,是因訟而有得也。
然而三禠之者,憂未已也。
先儒之說,于義固安,但辭若未順耳。
鄭氏曰:「小國之下大夫,采地方一成,其定稅三百家,故三百戶也。
」 王氏以「貞厲」為句,程子以「厲終吉」為句,晦庵又以「厲」字自為句,其讀最善。
葆光處士張舜元,名弼,莆陽人。
紹聖中,時命為泉州州學教授阙。
荊公曰:「律如同律,聽軍聲之律,法律之律,三代未有。
」律書曰:「六律為萬事根本。
」其于兵械尤所重。
武王伐纣,吹律聽聲。
張子以「輿屍」為「不一」。
先君子曰:「或者不一也。
」 先君子曰:「軍事出則尚右,故旋反為左次也。
」春秋左傳:師三宿為次。
先君子曰:「六五寬柔之主,以之興師則不暴,以之任将則疑于無斷,故有輿屍之戒。
」 「有禽」,徐氏本作「擒」。
愚謂:以恒九四「田無禽」例之,則所謂「有禽」,當為動而有獲之象。
唐章懷太子雲:「坤為土,缶之象;坎為水,雨之象。
坎在坤,故曰有孚盈缶。
」 王肅本「匪人」下有「兇」字。
卦辭連卦名者四:履也,否也,同人也,艮也。
此皆無義,但有反耳。
「否」下三字疑衍。
「素履往」,即中庸所謂「素位而行」者也。
「獨行願」,即中庸所謂「不願乎其外」者也。
張子以為「素潔」,蓋從王氏而失之。
「考祥」,古本或作「考詳」。
晁氏曰:荀作詳,審也。
文意尤順。
郭璞洞林讀至「彙」字絕句。
先君子曰:卦言「來」者,謂天氣之下降。
爻言「往」者,謂君子之上亨。
卦以氣言,爻以位升也。
鄭氏曰:「莽」,叢木也。
大阜曰陵。
門外之治義掩恩,故柔弱則「往吝」。
門内之治恩掩義,故剛者又戒以不可堅貞也。
褚氏曰:八月觀也。
過,王肅音戈。
禮記缁衣篇引此爻辭,而「貞」作「偵」。
鄭注:「偵,問也。
」恐誤。
「遁」,釋文又作「遁」,同,隐退也。
先君子曰:卦下故曰「尾」,譬之他卦,以足趾為喻者也。
止而不許,則可以免禍,此乃所以為陰柔之戒。
愚案:此卦四陽爻皆以遁陰為義,二陰爻皆以系陽為義,而先儒一之。
惟先君子以畫言,故得經世意也。
又以既、未濟首尾之象觀之,此說尤順。
上三爻曰「好」、曰「嘉」、曰「肥」,取義皆一,但愈遠則愈貴耳。
子夏傳:「肥,饒裕也。
」 文選張平子思玄賦:「利飛遁以保名」,五臣注:「遁」上九:飛遁無不利。
九師道訓曰:「遁而能飛,吉孰大焉。
」 先君子曰:易中以「大」名卦者凡三,皆陽畫四而陰畫二。
孔穎達曰:「說文雲:耐者,須也。
謂頤下之毛,象形字也。
古者犯罪,髡其須,謂之耐罪,故字從寸,寸為法也。
」古字亦有誤不安「寸」,直作「而」字者。
鄭氏讀連如字,雲遲久之意。
陸玑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雲:「隼,鹞也。
」 賈氏周禮疏雲:「離為日,日圓;巽為木,木器圓。
簋象。
」其穿鑿如此。
「已事」,虞氏作「祀事」。
先君子曰:三以陰居陽,震動不安,有兇之象。
先君子曰:「益用兇事」,如周禮「以委積待兇荒,以荒禮哀兇劄」者也。
益之為卦,初則可以用之于大事,二則可以用之于大禮,三則可以用之于大災,四則可以用之于大遷。
厚下之益,無所不利。
「立心勿恒」,猶雲「不恒其德」,非謂不令如是也。
先君子曰:天下之事,不至于決則不通。
故雜卦之次序,與十三卦之制器尚象,皆終乎夬。
「告自邑」,與泰上九「自邑告命」之意同。
蓋欲決小人,而命出于下,則權柄移而不可以即戎矣。
夬之初九,歐公曰:「聖人之用剛,常深戒于其初。
」先君子曰:此以戒君子之未得位,而憤性以決小人者也。
張子、程子以「行止皆兇」釋之。
愚謂,當決之時,而四以陽居陰,失位不進,臀無膚,其行次且矣,似不必分也。
四,兌體,羊也。
「牽」,與姤「柔道牽也」同義,言引而進也。
衆陽共決一陰之時,四能自引以進,則可亡悔。
然非有剛明之才,必不能信也。
先君子曰:此爻與大壯九四爻位皆同,而吉兇不同者,彼震體,此兌體也。
愚謂君子去小人,固當從容謹重以圖全,不可遲疑退縮以招悔,故爻辭有「牽羊」之悔。
鄭氏曰:「齋咨」,嗟歎之辭也。
馬氏曰:「悲怨之聲。
」晁氏曰:「咨」,虞作資,雲赙也。
鄭氏曰:「自目曰涕,自鼻目洟。
」「用見大人」,荊公、程子皆雲用此道以見大人。
「困于酒食」與「不為酒困」之「困」同。
鄭氏曰:二據初,辰在未,未為土,此二為大夫有地之象。
先儒謂上經天道,下經人道,晉韓康伯非之,當矣。
程子複論分上下經之故,具說甚詳。
晦庵則以為簡帙重大而已。
信斯言也,則諸卦自可平分為二,曷為多寡之不齊乎?愚嘗考之,上下篇之卦數雖不齊,而反複觀之,皆為十有八。
故系辭傳亦言二篇之策,則其來蓋遠,未為無意也。
「見群龍無首」,自王氏以來皆以三字為句,郭立之獨以五字為句,晦庵又推言之,其義甚美。
但「群龍無首」,于象未為吉爾。
先君子曰:此即天德不可為首者也。
考之古書,「無」母通用,則無首者戒之之辭。
以「利永貞」之例推之,亦當如此也。
先君子曰:易之三畫,三才自然之數也。
參之則九,兩之則六。
聖人以九六名爻者,雖起于倚數,而參之揲蓍之餘數,與五行之行數,亦無不合焉。
擊辭傳中論數之文,盡于此矣。
鄭氏曰:「媾,猶會也。
」 先君子曰:屯六二近初九之陽,而正應在五,然震之性動而趨上,竟舍初而歸五。
蒙六三近九二之陽,而正應在上,然坎之性陷而趨下,乃舍上而求二。
先君子論卦畫詳明如此,先儒所未及也。
先君子曰:二以誠實居中,理固得矣。
而先後二陰陷之,故窒塞而不通,惕懼而不安。
訟而見抑者,必懲創而無他慮;訟而獲勝者,将滿假而有後憂。
故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是因訟而有失也。
然而無眚者,禍止此也。
或錫之鞶帶,是因訟而有得也。
然而三禠之者,憂未已也。
先儒之說,于義固安,但辭若未順耳。
鄭氏曰:「小國之下大夫,采地方一成,其定稅三百家,故三百戶也。
」 王氏以「貞厲」為句,程子以「厲終吉」為句,晦庵又以「厲」字自為句,其讀最善。
葆光處士張舜元,名弼,莆陽人。
紹聖中,時命為泉州州學教授阙。
荊公曰:「律如同律,聽軍聲之律,法律之律,三代未有。
」律書曰:「六律為萬事根本。
」其于兵械尤所重。
武王伐纣,吹律聽聲。
張子以「輿屍」為「不一」。
先君子曰:「或者不一也。
」 先君子曰:「軍事出則尚右,故旋反為左次也。
」春秋左傳:師三宿為次。
先君子曰:「六五寬柔之主,以之興師則不暴,以之任将則疑于無斷,故有輿屍之戒。
」 「有禽」,徐氏本作「擒」。
愚謂:以恒九四「田無禽」例之,則所謂「有禽」,當為動而有獲之象。
唐章懷太子雲:「坤為土,缶之象;坎為水,雨之象。
坎在坤,故曰有孚盈缶。
」 王肅本「匪人」下有「兇」字。
卦辭連卦名者四:履也,否也,同人也,艮也。
此皆無義,但有反耳。
「否」下三字疑衍。
「素履往」,即中庸所謂「素位而行」者也。
「獨行願」,即中庸所謂「不願乎其外」者也。
張子以為「素潔」,蓋從王氏而失之。
「考祥」,古本或作「考詳」。
晁氏曰:荀作詳,審也。
文意尤順。
郭璞洞林讀至「彙」字絕句。
先君子曰:卦言「來」者,謂天氣之下降。
爻言「往」者,謂君子之上亨。
卦以氣言,爻以位升也。
鄭氏曰:「莽」,叢木也。
大阜曰陵。
門外之治義掩恩,故柔弱則「往吝」。
門内之治恩掩義,故剛者又戒以不可堅貞也。
褚氏曰:八月觀也。
過,王肅音戈。
禮記缁衣篇引此爻辭,而「貞」作「偵」。
鄭注:「偵,問也。
」恐誤。
「遁」,釋文又作「遁」,同,隐退也。
先君子曰:卦下故曰「尾」,譬之他卦,以足趾為喻者也。
止而不許,則可以免禍,此乃所以為陰柔之戒。
愚案:此卦四陽爻皆以遁陰為義,二陰爻皆以系陽為義,而先儒一之。
惟先君子以畫言,故得經世意也。
又以既、未濟首尾之象觀之,此說尤順。
上三爻曰「好」、曰「嘉」、曰「肥」,取義皆一,但愈遠則愈貴耳。
子夏傳:「肥,饒裕也。
」 文選張平子思玄賦:「利飛遁以保名」,五臣注:「遁」上九:飛遁無不利。
九師道訓曰:「遁而能飛,吉孰大焉。
」 先君子曰:易中以「大」名卦者凡三,皆陽畫四而陰畫二。
孔穎達曰:「說文雲:耐者,須也。
謂頤下之毛,象形字也。
古者犯罪,髡其須,謂之耐罪,故字從寸,寸為法也。
」古字亦有誤不安「寸」,直作「而」字者。
鄭氏讀連如字,雲遲久之意。
陸玑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雲:「隼,鹞也。
」 賈氏周禮疏雲:「離為日,日圓;巽為木,木器圓。
簋象。
」其穿鑿如此。
「已事」,虞氏作「祀事」。
先君子曰:三以陰居陽,震動不安,有兇之象。
先君子曰:「益用兇事」,如周禮「以委積待兇荒,以荒禮哀兇劄」者也。
益之為卦,初則可以用之于大事,二則可以用之于大禮,三則可以用之于大災,四則可以用之于大遷。
厚下之益,無所不利。
「立心勿恒」,猶雲「不恒其德」,非謂不令如是也。
先君子曰:天下之事,不至于決則不通。
故雜卦之次序,與十三卦之制器尚象,皆終乎夬。
「告自邑」,與泰上九「自邑告命」之意同。
蓋欲決小人,而命出于下,則權柄移而不可以即戎矣。
夬之初九,歐公曰:「聖人之用剛,常深戒于其初。
」先君子曰:此以戒君子之未得位,而憤性以決小人者也。
張子、程子以「行止皆兇」釋之。
愚謂,當決之時,而四以陽居陰,失位不進,臀無膚,其行次且矣,似不必分也。
四,兌體,羊也。
「牽」,與姤「柔道牽也」同義,言引而進也。
衆陽共決一陰之時,四能自引以進,則可亡悔。
然非有剛明之才,必不能信也。
先君子曰:此爻與大壯九四爻位皆同,而吉兇不同者,彼震體,此兌體也。
愚謂君子去小人,固當從容謹重以圖全,不可遲疑退縮以招悔,故爻辭有「牽羊」之悔。
鄭氏曰:「齋咨」,嗟歎之辭也。
馬氏曰:「悲怨之聲。
」晁氏曰:「咨」,虞作資,雲赙也。
鄭氏曰:「自目曰涕,自鼻目洟。
」「用見大人」,荊公、程子皆雲用此道以見大人。
「困于酒食」與「不為酒困」之「困」同。
鄭氏曰:二據初,辰在未,未為土,此二為大夫有地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