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冒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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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總章第四十一 蔔筮之道,因象以見吉兇;吉兇之見,因事以兆趨避;趨避之兆,乃系用神;用神所系,殊途而同歸,萬變而一緻。

    辨之不詳,而吉兇趨避,不得其正矣。

     (此言蔔筮大法,以用神為本。

    ) 用神之法,或以卦,或以爻,或以内外,或以世應,或以五行六親而考,或以八卦六神而占,然後以年月日時經之,飛伏互變緯之,旺相建生空破散絕進退刑害消息之,大抵舍靜求動,舍衰求旺,舍病而求不病,而吉兇之輕重遲速應矣。

     (此言用神不一,止執六親者不廣也。

    ) 其法先辨卦後辨爻,卦有卦用,爻有爻用。

    卦用有八:一内外,二沖合,三反伏,四墓絕,五歸遊,六卦候,七卦義,八卦驗。

    何謂内外?如占家而内為人,外為宅,内宜守,外宜遷也。

    何謂沖合?如三沖之卦,天人不交,始終不協,六合之卦,賢親夾輔,人事順成也。

    何謂反伏?反吟而心反事悖,伏吟而神忒氣分,唯國占師占人宅之忌也。

    何謂墓絕?如震化坤,木墓未而絕申,離化乾,火墓戌而絕亥,唯國占師占身命住基疾病之兇也。

    何謂歸遊?歸魂主不出,遊魂主無定也。

    何謂卦候?候逢旺相,不以日沖為破,卦值死囚,不以日建而興,唯邦畿人宅之占也。

    何謂卦義?如筮晴雨喜乾離之晴,占墳茔畏風水之卦也。

    何謂卦驗?如筮渙而言腹内懷人,噬嗑而言日中為市也,此卦用也。

    故用有取于卦者,先卦而後爻也。

     (此專重卦體論也。

    卦候所司者遠,故不以日為興廢,如震當旺相,雖值酉日而震不破,坎當死囚,雖遇子日而坎仍死也。

    ) 次辯爻,爻用有六:一世應,二兩身,三六親,四六神,五爻位,六變互。

    何謂世應?世本應末,世主應人,成卦之主宰也。

    何謂兩身?一卦身,二世身,卦身較重也。

    何謂六親?财官父兄子,用之各有主也。

    何謂六神?龍雀勾蛇虎武,忌之各有司也。

    何謂爻位?如初為地,上為天,五為君,二為臣,因事有屬也。

    何謂變互?動則觀其變,靜則占其互,因用而求也,此爻用也。

    故用有取于爻者,舍卦而從爻也。

     (此專重爻象論也。

    ) 然成卦之主,世應為重,其忌亦有十:有空、有破、有絕、有散、有墓、有動、有合沖、有随墓、有助傷、有升降進退,空則無成,破則多敗,絕則多困,散則全失,墓則難舉,動則多變,合沖則将成而敗,随墓訟病之惡地,助傷災患之兇征,進升如火之始燃,退降如木之方落,此其象也。

    故事須我成必以世,官以官成,文以文成,而世空則不成;事因人得必以應,财以财得,文以文得,而應空則不得。

    故用有取于世應者,舍卦爻用象而從世應也。

     (此言世應為卦主,故又詳其所忌。

    ) 若萬類之求,六親為用,用不可勝紀也,各以其類求之,有用神則必有忌神,忌則喜靜、喜衰、喜制;有用神必有元神,元則喜動、喜旺、喜生。

    故六親之中,官鬼多兇,然有無鬼無氣之嫌,父母為勞,然有無父無頭之喻;六親之中,财福為吉,亦為求名之惡客,兄弟無功,亦為子福之元神,此六親用也。

    故用有取于六親者,亦略世應而從六親也。

     (此言六親為用主,故須明其元忌。

    ) 是以察鬼神之情,莫親于動變,變能克動象,動不能生變象,動能生本卦之靜爻,變不能克本卦之靜爻。

    變爻空破死絕,動爻不受其生克矣;動爻空破死絕,變爻生則救而克愈兇矣。

    唯一爻獨發,尤貴知微。

    此動變之當察也。

     (此言用爻之後,動變為重,變爻止與本動爻為生克,近泛及本卦靜爻者非。

    ) 搜用神之方,莫備于飛伏。

    伏克飛者出,飛生伏者得,飛克伏者滅,伏生飛者沒,飛伏比和者拔,飛神空者易推,伏神空破死絕者不舉,而出不出分焉。

    是以伏神滅沒者雖臨日月而不取也,飛神破散,伏神雖生旺而無功也。

    先用世下伏,次動下伏,次靜下伏,此飛伏之當搜也。

     (此言用爻之求,飛伏為詳,雖臨日月不取,止用虛懸日月也。

    此滅沒破散,言其靜也。

    ) 定旺衰之權,莫專于日月。

    日月之象,為君主、為将令,爻神孰能忤之,故雖旺動世應之爻,莫不鹹服其化。

    日月克之,動變生之,雲貪生而忘克;動變克之,日月生之,如被溺而得援。

    日建不受三旬之破,月建不落一旬之空,化克破而無傷,化空退而不礙。

    故月建以旺相休囚死之法為主,須知金生之内有克,土絕之内有生也;日将以長生十二法參之。

    月沖破,日沖散,月重克,日重絕,日有随墓助傷,而月則無也,故日尤親。

    此日月之當權也。

     (此言旺衰專憑日月,月重旺相休囚死五法,日重長生帝旺墓絕也。

    ) 于是而辨其合沖,有卦爻之分,卦六沖,始即沖也;合處逢沖,沖其中也;合處變沖,沖其後也。

    若爻合而沖,成而解也,爻沖而合,戰而和也,動合而絆,靜合而起也。

    故合法有三:有生合、克合、刑合,蓋生合吉而克合兇,刑次之。

    沖法有五:相扶而沖者謂之暗動,一也;相絕而沖者謂之散,不及暗動,二也;相胎而沖者,我克為動,克我為散,三也;胎絕之沖,旺相為動,休囚為散,四也;暗沖之散,勝動沖之散,動散無暗散敝,五也。

    暗動之象,吉兇禍福,隐然而來;暗散之象,吉兇禍福,默然而去也。

    自沖有三:謂卦内動爻自相沖也,力相敵者皆散,一也;臨日月不散,二也;一旺一衰,則衰散而旺動,三也。

    此合沖之當分也。

     (此言合沖輕重,沖法尤詳日沖本篇。

    ) 于是而辨其月破旬空。

    旬空之法有八:月破而空,謂之壞空,一也;月克而空,謂之全空,二也;月生日克,日生月克,謂之克空,三也;無生無克,謂之安空,四也;日月獨生,謂之半空,五也;日月生扶,謂之旺相空,旬内空而旬外實,六也;日沖則實,動空則實,月建臨之則實,皆謂之填實空,七也;動空而遭破,縱動無功,空沖而遇絕散,雖沖不力,八也。

    若伏藏之空,陰陽之空,旬首旬尾之空,數學所有,然非所深論也。

    月破之法有三:破臨鬼動而兇,破臨動沖而無,一也;臨日不破,二也;遇時不破,三也。

    此空破之當分也。

     (此言空破深淺,遇時月破之爻,及後值月而不破也。

    ) 于是而參之刑害局化。

    刑害之法,仍權于五行之生克為輕重,子卯之刑,刑輕而生重也;酉戌之害,生深而害淺也。

    蓋刑為恥辱,害為怨離也。

    局化之法,局用其中支,化重其日幹,故我遇破空絕散,是雲徒合,有寅戌而無午,是名假局。

    六氣用常,五運用特,爻幹不發,則無運本,日幹不合,則無化因。

    此刑害局化之難執也。

     (此言刑害局化四法,參用而不可執也。

    ) 于是而參之六神星煞。

    六神之用,必以六親為本,子孫駕青龍而稱慶,玄武失官鬼而非偷。

    星煞吉兇,必以爻神為本,貴人見而官文兩陷,未遂淩雲,子孫空而天喜乍臨,豈皆夢日。

    此六神星煞之難泥也。

     (此言六神星煞,參看而不當泥也。

    ) 合而論之,則用神為獨重,嘗總其吉兇輕重而辨之,蓋十有八法焉:一曰日神,二曰月将,言用臨日月也;三曰旺,日月之扶也;四曰相,日月之生也;五曰生,生言貪生忘克,轉轉來生也;六曰變生,七曰動生,變生親而動生疏也;八曰安,無傷而無洩也;八者用神全吉之象也。

    九曰有玷,或日克而月生,或月克而日生,吉之半也;十曰旺相空,吉之又半也;十一曰安空,有生無克,求多不得而未至喪也,此用神半吉之象也。

    十二曰洩氣,謂日月動爻皆洩用神之氣,物不生矣,重于安空,有生僅全,有克乃沒;十三曰死氣,雖不遇空破,而日月動爻或一再克之,而無明暗之生,亦重于安空也;十四曰日破,日月克傷,時令休囚,爻神被沖,破其半矣,又重于死氣也;十五曰月破,破而尚存其質也;十六曰克空,日月動爻克之且空,是無救也;十七曰竟無,謂日月飛伏變互,皆不得其用神,又重于克空矣;十八曰散,謂動逢日神變動之沖而散,雖救之無從,是謂大兇,此用神兇陷之象也。

    本此而精研之,而後吉兇之輕重無惑矣。

     (此看用神十八法,最為蔔筮之要,唯竟無若當時相,及一象來生,猶勝于死氣。

    ) 明于此而吉兇之占,刻期而定矣。

    刻期之法,卦無用而值日成,爻忌動而填用滅,主象空而沖可獲,用爻旺而墓乃收,絕逢生而出焉,衰遇扶而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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