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園周易解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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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受之以離。
離者,麗也。
右上篇。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
「恒」者,久也。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
物不可以終遁,故受之以「大壯」。
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
「晉」者,進也。
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
「夷」者,傷也。
傷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
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暌」。
「暌」者,乖也。
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
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
「解」者,緩也。
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
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
「夬」者,決也。
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
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
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
「艮」者,止也。
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
「漸」者,進也。
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
豐者,大也。
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
巽者,入也。
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
兌者,說也。
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
渙者,離也。
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
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
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右下篇 雜卦傳解案此篇全用朱子本義,别無解釋,姑仍其舊。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
臨、觀之義,或與或求。
以我臨物曰「與」,物來觀我曰「求」。
或曰,二卦互有「與」「求」之義。
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
屯,震遇坎,震動故見坎險而不行也。
蒙,坎遇艮,坎幽昧,艮光明也。
或曰,屯以初言,蒙以二言。
震,起也;艮,止也。
損、益,盛衰之始也。
大畜,時也。
無妄,災也。
止健者,時有适然,無妄而災自外至。
萃聚,而升不來也。
謙輕,而豫怠也。
噬嗑,食也。
贲,無色也。
白受采。
兌見,而巽伏也。
兌陰外見,巽陰内伏。
随,無故也。
蠱則饬也。
随前無故,蠱後當饬。
剝,爛也。
複,反也。
晉,晝也。
明夷,誅也。
井通,而困相遇也。
剛柔相遇,而剛見掩也。
鹹,速也。
恒,久也。
鹹速恒久。
渙,離也。
節,上也。
解,緩也。
蹇,難也。
暌,外也。
家人,内也。
否、泰,反其類也。
大壯則止,遁則退也。
止謂不進。
大有,衆也。
同人,親也。
革,去故也。
鼎,取新也。
小過,過也。
中孚,信也。
豐,多故也。
親寡,旅也。
既明且動,其故多矣。
離上而坎下也。
火炎上,水潤下。
小畜,寡也。
履,不處也。
不處,行進之義。
需,不進也。
訟,不親也。
大過,颠也。
姤,遇也,柔遇剛也。
漸,女歸待男行也。
頤,養正也。
既濟,定也。
歸妹,女之終也。
未濟,男之窮也。
夬,決也,剛決柔也。
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自大過以下,卦不反對,或疑其錯簡,今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未詳何義。
吳園周易解卷九
離者,麗也。
右上篇。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
「恒」者,久也。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
物不可以終遁,故受之以「大壯」。
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
「晉」者,進也。
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
「夷」者,傷也。
傷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
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暌」。
「暌」者,乖也。
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
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
「解」者,緩也。
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
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
「夬」者,決也。
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
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
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
「艮」者,止也。
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
「漸」者,進也。
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
豐者,大也。
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
巽者,入也。
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
兌者,說也。
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
渙者,離也。
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
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
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右下篇 雜卦傳解案此篇全用朱子本義,别無解釋,姑仍其舊。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
臨、觀之義,或與或求。
以我臨物曰「與」,物來觀我曰「求」。
或曰,二卦互有「與」「求」之義。
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
屯,震遇坎,震動故見坎險而不行也。
蒙,坎遇艮,坎幽昧,艮光明也。
或曰,屯以初言,蒙以二言。
震,起也;艮,止也。
損、益,盛衰之始也。
大畜,時也。
無妄,災也。
止健者,時有适然,無妄而災自外至。
萃聚,而升不來也。
謙輕,而豫怠也。
噬嗑,食也。
贲,無色也。
白受采。
兌見,而巽伏也。
兌陰外見,巽陰内伏。
随,無故也。
蠱則饬也。
随前無故,蠱後當饬。
剝,爛也。
複,反也。
晉,晝也。
明夷,誅也。
井通,而困相遇也。
剛柔相遇,而剛見掩也。
鹹,速也。
恒,久也。
鹹速恒久。
渙,離也。
節,上也。
解,緩也。
蹇,難也。
暌,外也。
家人,内也。
否、泰,反其類也。
大壯則止,遁則退也。
止謂不進。
大有,衆也。
同人,親也。
革,去故也。
鼎,取新也。
小過,過也。
中孚,信也。
豐,多故也。
親寡,旅也。
既明且動,其故多矣。
離上而坎下也。
火炎上,水潤下。
小畜,寡也。
履,不處也。
不處,行進之義。
需,不進也。
訟,不親也。
大過,颠也。
姤,遇也,柔遇剛也。
漸,女歸待男行也。
頤,養正也。
既濟,定也。
歸妹,女之終也。
未濟,男之窮也。
夬,決也,剛決柔也。
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自大過以下,卦不反對,或疑其錯簡,今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未詳何義。
吳園周易解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