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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臍風 小兒初生百日内臍風,方書率用南星、僵蠶等風藥,多不效,當作胎毒,瀉陽明火邪。

    馬牙亦是胎毒,用針挑破桑樹白汁塗之。

    桑汁主小兒鵝口及口瘡、舌上瘡,神效。

    初生小兒,時時與看,頻敷桑汁,不然,舌硬緊,漸至撮口,難治。

     愚按曾世顯雲∶嬰兒一七之内,腹肚脹硬,臍畔浮腫,口撮不開,攢眉而叫,名臍風。

    或因剪臍帶少短,或因束縛不緊牽動,風入臍中,或因鐵器斷臍,冷氣入内,傳于脾絡,緻舌強唇青,手足微搐,不能吮乳,啼聲似鴉,喉痰潮響,急掐破口泡,去其毒水,以艾灸臍中,亦有複生者。

    治法多端,無如灸法,或以天南星一錢,生姜自然汁調灌,為妙。

     變蒸 小兒不時變蒸,變者異常也,蒸者發熱也,所以變換五髒,蒸養六腑。

    須待變蒸多遍,氣血方榮,骨脈始長。

     愚按錢仲陽先生雲∶小兒在母腹中,乃生骨氣,五髒六腑成而未全;自生之後,即長骨脈,五髒六腑之神智,自内而長,自下而上,故生後三十二日一變蒸,始即智意異前。

    蓋人有三百六十五骨,除手足中四十五碎骨外,有三百二十數。

    自生下,骨一日十段而上之,十日百段,三十二日,計三百二十段為一變,亦曰一蒸。

    骨之餘氣,一自腦分入龈中,作三十二齒,則齒數當與變日相合。

    然而齒有不及三十二數者,由變不足其常也;有或二十八日即止長二十八齒,以下仿此,但不過三十二之數。

    凡一周遍,乃生虛熱諸病,如是十周則小蒸畢也。

    計三百二十日生骨氣,乃全而未壯也。

    故初三十二日一變生腎生志,六十四日再變生膀胱,其發耳與冷,腎與膀胱俱生于水,水數一,故先變主之。

    九十六日三變生心喜,一百二十八日四變生小腸,其發汗出而微驚,心為火,火數二。

    一百六十日五變生肝哭,一百九十二日六變生膽,其發目不開而赤,肝主木,木數三。

    二百二十四日七變生肺聲,二百五十六日八變生大腸,其發膚熱而汗,或不汗,肺者金,金數四。

    二百八十八日九變生脾智,三百二十日十變生胃,其發不食,腹痛而吐乳。

    此後乃齒生,能言,知喜怒,故雲始全也。

    太倉雲,氣入四肢長碎骨,于十變後六十四日長其經脈,手足受血,故能持物,能立,能行也。

    經雲變且蒸,謂蒸畢而足一歲之日也。

    師曰∶不汗而熱者發其汗,大吐者微止,不可餘治。

    全嬰方雲∶變蒸者,長氣血。

    變者上氣,蒸者發熱也。

    輕則體熱,虛驚,耳冷,微汗,唇生白泡,三日可愈;重者寒熱,脈亂,腹疼,啼叫,不能乳食,食而即吐,五日方愈。

    其候與傷寒相似,但以唇上白泡驗之。

    亦有受胎氣壯實,不熱不驚,或無證候而暗變者。

    竊謂此症小兒所不能免,不必服藥。

    古方以黑散子、紫丸子主之,非惟髒腑不能勝受,抑且反傷氣血,慎之慎之!嘗見一小兒,至二變發熱有痰,或治以抱龍丸一粒,卒至不救,可以驗矣。

    然父母愛子之心勝,稍有疾病,急于求醫,而醫者不究病情,率爾投劑,殊不知病因多端,見症相類,難以卒辨,況古人禀濃,方多峻厲之劑,緩服可也。

     潮熱 小兒潮熱,或壯熱不退,多是變蒸及五髒相勝。

    不必用藥;又多是飲食停積郁熱,由中發外,見于肌表。

    隻理其中,清陽明之熱而表熱自除。

    不可認作外感,輕易發汗,用小柴胡輕利等藥重傷其内。

    又潮熱不退,恐是出痘,亦當審察,勿便用藥。

     愚按前症若因飲食停積,或腹痛、吐瀉,或肚腹膨脹,宜用保和丸以消導健脾;若飲食既消,或腹痛不食,或肚腹膨脹,宜用四君子以保養胃氣;若因誤行汗下,損傷元氣,宜用參、、歸、術、陳皮、甘草以補中氣。

    大凡傷食,脾胃必損,宜固胃氣,庶無變症。

    若寅、卯、辰時熱者,屬肝經也;巳、午、未時熱者,屬心經也;申、酉、戌時熱者,屬肺經也;亥、子、醜時熱者,屬腎經也。

    當詳其虛實而治之。

     凡屬虛熱、實熱,投以攻補之劑,其病既不增減,乃是病根深固,而藥力未能及耳!須宜多服,功力既至,諸病悉退,切不可改為别治。

    設或藥不對症,禍在反掌,慎之! 李閣老子,患潮熱,飲食如故,自申、酉時甚,至子、醜時方止,遍身似疥,大便秘結,小便赤澀,熱渴飲冷。

    餘以為脾胃實熱,傳于肺與大腸。

    先用清涼飲四劑,結熱始退;又用四物湯加柴胡、黃連數劑,其瘡漸愈。

    彼欲速效,另用槐角丸之類,諸症益甚,遂求于施院長,亦用四物湯加柴胡、黃連,加桃仁、赤芍藥,至百劑而愈。

    (施院長名鑒字銀台弟。

    ) 大小便白 小兒大小便時時審看。

    小便如米泔或澄停,少頃變作泔濁,此脾胃濕熱也,若大便泔白色,或如魚凍,或帶紅,或色黃黑,此積滞濕熱也,宜理脾消滞,清中宮,去濕熱,節飲食。

    若忽然變青,此是變蒸也,不必用藥;若久不愈,用補脾制肝藥一、二服,亦不宜多用。

     愚按小便如泔,或大便泔白,宜用肥兒丸;若積滞黃黑,宜用四君子加黃連、木香;若色青日久不複,或兼洩瀉,或兼腹痛,當用六君子加木香、芍藥;若肌體色黃,小便不利,發黃脫落,鼻下瘡痍,嗜土,少食,大便青褐色者,須用栀子茯苓湯。

    (詳見治疳要藥下。

    ) 小兒病多屬肝脾二經 小兒病,大率屬脾土、肝木二經。

    肝隻是有餘,有餘之病似重急,而為治卻易,見效亦速;脾隻是不足,不足之病似輕緩,而為治卻難,見效亦遲。

    二經為病,惟脾居多,用藥最要分别。

    若肝木自旺,則為急驚,目直視或動搖,手足搐搦,風痰上壅等症,此為有餘,宜伐木瀉肝、降火清心。

    若脾胃虛而肝木來侮,亦見驚搐動搖諸症,但其勢微緩,名曰慢驚,宜補養脾胃,不可錯認,将脾經誤作肝經治也。

     愚按急驚乃風火之症,脾土受制,肝經實熱者,用瀉青丸徑伐其肝,或導赤散以瀉其子;肝經虛熱者,用六味地黃丸以滋腎水,補中益氣湯以養脾土∶則風木自息,脾土自安矣。

    若因乳食不調,脾胃虧損,木來侮土,似慢驚而見抽搐、搖頭、劄目、切牙等症,宜用六君子加鈎藤鈎。

    若脾胃虧損,寒水反來侮土,成慢驚而見前症,用前藥加姜、桂;如未應,更加附子,多有複蘇者。

     舉人杜克宏子,發熱,抽搐,口噤,痰湧,此肝膽經實火之症,即急驚風也。

    先用瀉青丸一服,又用六味丸二服,諸症頓退,乃以小柴胡湯加芎、歸、山栀、鈎藤鈎而安,卻用補中益氣湯而愈。

     急驚 急驚是有餘之症,屬肝木、心火陽邪太旺,宜直瀉之,降火下痰是也。

    五髒俱有陰陽,如肝氣為陽為火,肝血為陰為水。

    肝氣旺則肝之血衰矣,火妄動則水被煎沸不甯矣。

    陽旺陰消,風火相搏,陰血走散,勢所必至也,故亦宜養血。

    急驚雖屬肝、心,然木火旺則肺金受虧,不能平木,木來克土,斯損矣,故亦宜養脾。

    況治驚諸藥,大率祛風、化痰、瀉火峻厲及腦、麝辛散之味,易于消陰血、損脾胃者。

    故治有餘急驚之症,先須降火下痰一、二服,後加養血安神之藥。

    若飲食少,大便溏,或吐瀉,則當兼補脾胃。

    若脾胃原虛,當于直瀉藥中加補脾藥。

    若屢作屢服利驚驅逐之藥,便宜認作脾虛血散,治驚藥内加養血補脾藥,不可用溫熱丁香等藥,恐助胃火,宜參、術、芍藥等以補脾中氣血,麥門冬、黃連以清金制木。

     愚按前症若肝經風熱,抽搐,目,筋急,痰盛等症,用四物湯以生肝血,鈎藤鈎以清肝火,更用四君子以補脾土。

    若肝經血燥,發熱,驚搐,眼,痰盛,筋攣,用六味丸以滋腎水、生肝血,用四君子加芍藥以補脾土,生肺金。

    若肺金克肝木,用六君子以實脾土,芍藥、木香以平肺金。

    若屢服利驚之藥而脾胃虛寒者,須用六君子以補脾胃,加丁香、木香以培陽氣。

    若脾土虛寒,腎水反來侮土,而緻中寒腹痛、吐瀉、少食等症者,用益黃散以補脾土而瀉寒水,庶幾不緻慢驚矣。

    治當審察虛實。

    凡症屬有餘者,病氣也;不足者,元氣也。

    故有餘當認為不足,思患預防,斯少失矣。

     急驚變慢驚 急驚屢發屢治,用直瀉藥既多,則脾損陰消,變為慢驚。

    當主以補脾養血,佐以安心、清肺、制肝之藥。

     愚按前症多因吐利,脾胃虛損,肝木所乘,或腎水反來侮土所緻,故似搐而不搐,先用鈎藤飲子;如發搐少退,乃用寶鑒天麻散。

    若吐利不食,急用木香異功散實其脾土,其病自已;如未應,用六君子加木香、炮姜溫補脾土;更不應,急加附子以回陽。

    蓋慢驚之症,外虛熱而内真寒也,無風可逐,無痰可驅,但溫補脾胃為主。

    太凡發搐因風則目青面赤,因驚則叫呼搐搦,因食則嗳吐氣悶,肺脾虛則生粘痰,喉間作鋸聲,乃心火不能生脾土,脾土不能生肺金,以緻肺不能主氣,脾不能攝涎,故涎氣泛上,而喉中作聲耳!若用祛風、治痰、理氣之劑,則氣散陰消,而促其危矣。

     太平王職坊子,患瘧疾,恪用化痰之劑,虛症悉至,殊類驚風,謂餘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