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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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手臂之覆,與仰面不向面背者俱假(覆則不分,背面仰而不向,雖仰何益),以此法互證之,而真假疑似,不難盡剖矣。
右圖(附圖2)第一節護帶斂入,先分開而外背内面無妨,三節六節,界水透頂,在蟬翼外無妨,四節左邊無運翼,犯邊有邊無之病,如在穴山多不成地,今在後龍,旁砂,如花瓣相向,脈路如寬牽線前後龍俱開面無妨,五節脈路,闊大似貫頂,但有肌理刷開,逼開界水,不緻扣脈,非無分中有分,則必有小矬小平,而不硬直亦無妨,七節左邊無蟬翼砂,本是大病,幸非穴山,前後龍俱開好面,本身脈如寬牽線,旁砂外背久面,故無妨,若半山無金魚砂界水扣肋割脈,得脈如見牽線,左右砂外背内面亦無妨,八節正體星辰似飽,幸而兩邊菱角伶俐,中有肌理刷開之分,必有小矬小平之勢,故雖似飽無妨,若八字囫囵無菱角,中間雖有肌理隐分,而無數次,小矬小平,及無兒囪之微有(音一無來之殺也)者,為分不盡,必無融結,況肌理直生斂入者乎。
凡分斂之病,共有十。
至兇而不能變吉者,有十焉,一曰:無大八字。
二曰:大八字參差不齊(一邊先分,一邊後分)。
三曰:大八字少一邊。
四曰:大八字囫囵無棱角(囫囵即無背面,無背面即無菱角)。
五曰:大八字之内既無蟬翼,又無肌理刷開。
六曰:界水夾脈透頂(頂前出脈硬覆),七曰:護帶外面内背,或無背無面,逢外插入,八曰:蟬翼去差金魚砂不齊。
九曰:到穴無分金之面,或牝牡不全。
十曰:肌理直生斂入。
龍有病能變好面而結小地者三,一曰:大八字一邊反背,二曰:大八字自分個字而成龍,三曰:大八字反小而不罩其小八字。
此三者得下面博出星飽(穴山成星體,吉形牛山有遞脈節泡),有分金之面,脈路仰而不覆,穴隋面而不飽(臨穴毬簷與牝牡砂均有隐分之面),左右砂向而不背(指龍虎砂而言),出唇吐氣,砂水聚集者,仍有小結,不可以祖山不美而棄之。
雖有病而不傷大體者五:一曰大八字,一邊倒棱。
二曰:本山出脈處,被護龍之砂,自外插入。
三曰:内層之護帶蟬翼當小,外層之護帶明肩當大,今相同如棕榈葉。
四曰:後龍山頂蟬翼肌理之分,邊有邊無(一邊有則生氣從有之一邊落下,故無妨),半邊界水,夾脈透頭。
五曰:半山無金魚砂,或邊有邊無。
此五者得後龍節節開面,脈路段段矬平,旁砂面面相尚,毬簷唇口分明,局勢環聚者,雖有一節之疵,不滅真龍之力,又大龍将盡,節節分枝,成地之處,其分龍處之大八字護帶一邊背我者,不可以起祖發足之山谷論(此分龍是大龍行度處分來與起祖發足有别,蓋枝枝成地之處,分大龍一二節,即入穴分龍便作太祖,故亦曰分龍詳見于第三卷),因其背我而棄之(脫化多者,砂水小能處處拱顧,果龍真穴的間或有背無妨),隻要出脈處(分龍出脈處),有小開面,有矬有平,前途能傳出數節開面星辰,本山枝腳不顧人者,亦成中下之地(以上論病龍棄取)。
或曰:從來隻有分合二字,今分字下添入斂字,合字下添入割字,何也? 曰:向、背、仰、覆、聚、散六字,一好一歹,俱有相反者為對,獨分合二字,俱在好邊,求其分相反之字,合字是也,求其與合相反之字,分字是也,然穴後宜分不宜合,穴前宜合不宜分(分則氣束,合則氣止,山洋龍法穴法二句,包括殆盡,此不但指穴後穴前之幹流水痕言),故以斂字易合為分字之反,謂穴後隻宜分開,不宜斂入,以割字易分為合字之反,謂穴前隻宜合腳,不宜割腳也(合腳者,金魚水從毬簷從分來合于唇下,又有兩砂兜抱其唇也,割腳詳下合割篇)。
或曰:斂字與合字義似相同,而雲忌斂者何欤? 曰:合字穴前始用之,自穴後毬簷溯至分龍,太祖一見斂入,生氣不來,況合者先自内分開外背,内面而環抱其内也,斂者竟自外插入内背,外面或無背無面而插入也,是以有别(上二節概論分斂)。
或曰:但聞穴有蟬翼,未聞祖山山頂亦有蟬翼。
曰:重德彰雲“出身處有蟬翼護帶前去必成大地”,說見《四神秘訣》,出身者,太祖分龍處也,則蟬翼豈止穴旁有哉(此節論出身故上蟬翼)。
或曰:肌理刷開,未嘗聞之。
曰:橫看壁面直指斜膚,彷彿有無,是為得之,此古人語也,非肌理刷開之謂乎。
或曰:顯八字之内,固不可無隐八字,但隐八字如蟬翼者可見,如肌理刷開者,非法眼難明,或草木蓁蕪,或種植開損,雖法眼亦難明,且山水之個字三股者居多,豈盡如雞爪假個字乎? 曰:但觀山頂上截,有一段平面,無陰脊透頂,有矬有平,落下一段方出脈如寬牽線、仰鵝毛者,定有隐八字,便是正脈,若陰脊透頂,不先作一矬之勢,而在出脈如急牽線或覆鵝毛者,定無隐八字,即有亦是砂體,蓋真個字必平而無脊,上半截有肌理刷隐分,不遽然分開三股,故有平面(山頂上半截有平假個面方為開面之真),字必渾而有脊,上半截無肌理隐分(渾者剛飽之謂,山頂上半截有脊而剛飽者,即是圓頂出脈),即截然分開三股,故無平面也(此背論個字真僞)。
或曰:同在此山,何謂自外插入,即插入便何妨? 曰:如人之眉目,自印堂分開,法令紋從鼻旁分出,為自内分開,方成人相,若眉目自太陽生來,法令紋從兩顴生進,為自外插入,便不象人形,又如花果之細枝數片嫩葉,一朵花瓣,從本枝本蒂分出,為自内分開,方成花果,若本枝無葉無瓣,或有而不全,被旁枝之葉瓣挨入本技,為自外插入,便不成花果。
故大小八字,要在本目之頂與肩,先作分開之勢,然後環向其身者,為自内分開,方能成地,若本身不行作分開之勢,被隔股别技之砂從旁插将進,不為自外插入,斷不成地,蓋自内分開而環向本山者,定是外背,内面自外插入,而唐突本山者,定是内背,外面或無背無面,若本身已有大小八字,自内分開,而隔股之砂,自外插入則不忌,但面來向我者佳(此節論穴山大小八字之外)。
或曰:龍格中惟梧桐兩邊均勻,蒹葭杞梓楊柳等枝,非參差不齊,則邊有邊無,其福力雖不及梧桐枝,未嘗為假。
今以參差不齊、邊有邊無為假,得無背先哲之論乎? 曰:彼所論者,行度處之枝腳桡棹,予所論者,開面處之大小八字,楊柳蒹葭邊無參差而不妨者,以分龍入首,開面成星,自有明肩蟬翼之齊分者在,設此處邊無參差,雖梧桐枝亦假,烏能成地(此節論分龍入首須明肩蟬翼)。
或曰:分斂之法,可辨地之真假,亦可辨地之大小乎? 曰:萬觀其始分再抽之際,大八字大護帶多者,前去必成大地,大八字小,護帶少者,前去必成小地(此論護帶)。
或曰:十六字中,首列分字字者何欤? 曰:分字即開面之開字,未有不分而能開面者也,故分字為首重雲。
或曰:子言無分金不出脈,豈水木火土無脈乎? 曰:五星之體不同,而分金之面則一(星體雖不同而落脈必成金面,故曰:分金。
蓋言分出如金字之形為面也,非謂五行之金),如曲些是水之分金,長些是木之分金,尖些方些是火土之分金,五星皆有分金之面,然後出脈也(此論星面)。
或曰:子言分金之中,是點穴之中,金星吊角穴閃薄邊者,豈亦在分金之中乎? 曰:金星吊角者,因當中不出脈,閃歸個字之丿丶邊出脈,而隐然分金之面在于角上也(金星吊角,大金面之旁另開小金面,點穴小金面之中即是分金之中),穴閃薄邊者,因當中厚而死,分金之面,閃歸薄邊,如人側面一般,雖非折量之中,未嘗不在分金之中,故宜就其金面中立穴也(此節論閃脈)。
或曰:何謂化生腦? 曰:山頭如人之頂,化生腦如人之額(山頂前之微突連于山頂者是也),謂之化生者,以山之起頂乃是陰體,欲落脈必先作隐隐分開之勢,将硬氣蕩開兩邊,則隐分之叉下,必有一呼之微,有如小兒囪門之上截(如兒囪上截者,喻其有之極微),此陰化陽而為陽也,從此化陽之前,生起小腦,是為化生腦,此陽化而為陰也(頂前落脈微有,有前微起,有此陰陽變化脈方不起),陰陽變化,呼吸浮沉之機,已朕兆于此(吸則氣升而浮,呼則氣降而沉),故其腦上必有分開之金面,分下有一呯之微者,必前有一吸之微起(微起便是小腦),而此下之節泡毬簷,亦莫不從此化陽之前生,故脈動而氣生,若不從化陽之前生起,則生機已絕,無陰陽變化,即無呼吸浮沉之動脈,何能有氣(有前生突則氣生,不從有前生突則氣死),故頂前無此腦推出,而穴中直見其頂者,固不成地,即有此腦而不從化陽之前生出,則陰煞未化,亦不成地(有腦而無有即是純陰,此節論化生腦)。
或曰:篇中引喻人物草木,于地理何關? 曰:以其分合向背之性情,與地理同。
地之生氣不可XX分合向背推之,地之分合向背,亦如人物草木之分合向背也。
然非登覽涉曆,細心理會,難按而知,今試以人面喻之,百會山頂也;額化生腦也;耳與顴骨,大八字也;眉目小八字也;面上肌、膚細紋,肌理刷開也;法令紋,蝦須水也;印堂平,脈不貫頂也;山根軟,玄武垂頭也;鼻準豐隆,天心壅突也;準頭截斷,毬前一矬而脈止也;人中葬口也;下颔,圓唇也;法令頰骨之兜收下合也。
再以花木喻之放甲,祖山之分也,未抽條,先布葉,如有個字方出脈也;欲作幹,先分枝,如有桡棹方成龍也;大葉之内,旋生小葉,如大八字内,有小八字隐八字也;花蒂,到頭束氣也;花開,開窩結穴也;結果,聚氣突穴也;花瓣之放開,上分也;花瓣之抱向,下合也;眉目法令,甲葉蒂瓣,俱自内分開,外背内面,非自外插入,俱雙雙對分,非如不對節草邊無參差,山之明肩蟬翼金魚砂,俱當似之,反此則假。
夫人物草木之無地理,同氣而異形,萬殊而一緻,散之雖分彼此,要之可以相通,故昆蟲物類,皆得以取形定穴,亦以形雖變,而分合向背之性情則一也。
仰覆 (此篇耑論垂頭出脈以證開面之有無) 何謂仰覆?曰:如仰鵝毛寬牽線為仰,如覆鵝毛急牽線為覆(仰鵝毛與寬牽線、寬軟無異,覆鵝毛是飽肚。
急牽線是直硬,二者不同。
山仰是開陽獻面,陽主生山,覆是純陽囊煞無生煞也),仰鵝毛(俗稱毛K),寬牽線,皆軟脈之形也。
出脈如之,自然有撲前之勢,有顧下之情,即是垂頭(自成章雲:“垂頭開面精神所注,顧左則穴居左,顧右則穴居右,顧中則穴居中”)。
急牽線覆鵝毛,皆硬脈之形也,出脈如之,自然有退後之勢,無顧下之情,即是不垂頭(大抵頭俯則腰軟,自然面頭仰,則胸突意向前奔)。
頭之垂不垂,在矬平之有無真假,又在分之有無真假定之,真分者,顯分成個字之形,蕩開外層之硬氣,隐分成分金之面,蕩開内層之硬氣,硬氣蕩開于兩旁,脈必脫卸而軟泛,故隐八字之又下小矬一矬,而有數尺之峻,峻前小K一K,而有數尺之平(此論山頂開面出脈),其平盡處近下看之,必是些突泡(此突泡在山頂前即是化生腦),其泡亦必有隐八字之分,有小矬小平,遞下凡有微泡(概指遞脈突泡而言),皆分隐八字,而隐八字之叉口,必有微有(微泡有有方見八字隐分遞脈),如小兒囪門之上截,脈從此微有中遞下者,即是脫卸而軟,軟之甚者,以二三小矬小平,作一大矬大平之勢,下面又有總還K之大平(大矬大平之下,又有大平之總還亢,方見脫卸之極軟,但下面又複有分,此處尚非穴場),大平盡處,下面望之,必是一大泡,其泡又複有分,有矬有平,遞遞而下。
脫卸不甚軟者,止有數次
右圖(附圖2)第一節護帶斂入,先分開而外背内面無妨,三節六節,界水透頂,在蟬翼外無妨,四節左邊無運翼,犯邊有邊無之病,如在穴山多不成地,今在後龍,旁砂,如花瓣相向,脈路如寬牽線前後龍俱開面無妨,五節脈路,闊大似貫頂,但有肌理刷開,逼開界水,不緻扣脈,非無分中有分,則必有小矬小平,而不硬直亦無妨,七節左邊無蟬翼砂,本是大病,幸非穴山,前後龍俱開好面,本身脈如寬牽線,旁砂外背久面,故無妨,若半山無金魚砂界水扣肋割脈,得脈如見牽線,左右砂外背内面亦無妨,八節正體星辰似飽,幸而兩邊菱角伶俐,中有肌理刷開之分,必有小矬小平之勢,故雖似飽無妨,若八字囫囵無菱角,中間雖有肌理隐分,而無數次,小矬小平,及無兒囪之微有(音一無來之殺也)者,為分不盡,必無融結,況肌理直生斂入者乎。
凡分斂之病,共有十。
至兇而不能變吉者,有十焉,一曰:無大八字。
二曰:大八字參差不齊(一邊先分,一邊後分)。
三曰:大八字少一邊。
四曰:大八字囫囵無棱角(囫囵即無背面,無背面即無菱角)。
五曰:大八字之内既無蟬翼,又無肌理刷開。
六曰:界水夾脈透頂(頂前出脈硬覆),七曰:護帶外面内背,或無背無面,逢外插入,八曰:蟬翼去差金魚砂不齊。
九曰:到穴無分金之面,或牝牡不全。
十曰:肌理直生斂入。
龍有病能變好面而結小地者三,一曰:大八字一邊反背,二曰:大八字自分個字而成龍,三曰:大八字反小而不罩其小八字。
此三者得下面博出星飽(穴山成星體,吉形牛山有遞脈節泡),有分金之面,脈路仰而不覆,穴隋面而不飽(臨穴毬簷與牝牡砂均有隐分之面),左右砂向而不背(指龍虎砂而言),出唇吐氣,砂水聚集者,仍有小結,不可以祖山不美而棄之。
雖有病而不傷大體者五:一曰大八字,一邊倒棱。
二曰:本山出脈處,被護龍之砂,自外插入。
三曰:内層之護帶蟬翼當小,外層之護帶明肩當大,今相同如棕榈葉。
四曰:後龍山頂蟬翼肌理之分,邊有邊無(一邊有則生氣從有之一邊落下,故無妨),半邊界水,夾脈透頭。
五曰:半山無金魚砂,或邊有邊無。
此五者得後龍節節開面,脈路段段矬平,旁砂面面相尚,毬簷唇口分明,局勢環聚者,雖有一節之疵,不滅真龍之力,又大龍将盡,節節分枝,成地之處,其分龍處之大八字護帶一邊背我者,不可以起祖發足之山谷論(此分龍是大龍行度處分來與起祖發足有别,蓋枝枝成地之處,分大龍一二節,即入穴分龍便作太祖,故亦曰分龍詳見于第三卷),因其背我而棄之(脫化多者,砂水小能處處拱顧,果龍真穴的間或有背無妨),隻要出脈處(分龍出脈處),有小開面,有矬有平,前途能傳出數節開面星辰,本山枝腳不顧人者,亦成中下之地(以上論病龍棄取)。
或曰:從來隻有分合二字,今分字下添入斂字,合字下添入割字,何也? 曰:向、背、仰、覆、聚、散六字,一好一歹,俱有相反者為對,獨分合二字,俱在好邊,求其分相反之字,合字是也,求其與合相反之字,分字是也,然穴後宜分不宜合,穴前宜合不宜分(分則氣束,合則氣止,山洋龍法穴法二句,包括殆盡,此不但指穴後穴前之幹流水痕言),故以斂字易合為分字之反,謂穴後隻宜分開,不宜斂入,以割字易分為合字之反,謂穴前隻宜合腳,不宜割腳也(合腳者,金魚水從毬簷從分來合于唇下,又有兩砂兜抱其唇也,割腳詳下合割篇)。
或曰:斂字與合字義似相同,而雲忌斂者何欤? 曰:合字穴前始用之,自穴後毬簷溯至分龍,太祖一見斂入,生氣不來,況合者先自内分開外背,内面而環抱其内也,斂者竟自外插入内背,外面或無背無面而插入也,是以有别(上二節概論分斂)。
或曰:但聞穴有蟬翼,未聞祖山山頂亦有蟬翼。
曰:重德彰雲“出身處有蟬翼護帶前去必成大地”,說見《四神秘訣》,出身者,太祖分龍處也,則蟬翼豈止穴旁有哉(此節論出身故上蟬翼)。
或曰:肌理刷開,未嘗聞之。
曰:橫看壁面直指斜膚,彷彿有無,是為得之,此古人語也,非肌理刷開之謂乎。
或曰:顯八字之内,固不可無隐八字,但隐八字如蟬翼者可見,如肌理刷開者,非法眼難明,或草木蓁蕪,或種植開損,雖法眼亦難明,且山水之個字三股者居多,豈盡如雞爪假個字乎? 曰:但觀山頂上截,有一段平面,無陰脊透頂,有矬有平,落下一段方出脈如寬牽線、仰鵝毛者,定有隐八字,便是正脈,若陰脊透頂,不先作一矬之勢,而在出脈如急牽線或覆鵝毛者,定無隐八字,即有亦是砂體,蓋真個字必平而無脊,上半截有肌理刷隐分,不遽然分開三股,故有平面(山頂上半截有平假個面方為開面之真),字必渾而有脊,上半截無肌理隐分(渾者剛飽之謂,山頂上半截有脊而剛飽者,即是圓頂出脈),即截然分開三股,故無平面也(此背論個字真僞)。
或曰:同在此山,何謂自外插入,即插入便何妨? 曰:如人之眉目,自印堂分開,法令紋從鼻旁分出,為自内分開,方成人相,若眉目自太陽生來,法令紋從兩顴生進,為自外插入,便不象人形,又如花果之細枝數片嫩葉,一朵花瓣,從本枝本蒂分出,為自内分開,方成花果,若本枝無葉無瓣,或有而不全,被旁枝之葉瓣挨入本技,為自外插入,便不成花果。
故大小八字,要在本目之頂與肩,先作分開之勢,然後環向其身者,為自内分開,方能成地,若本身不行作分開之勢,被隔股别技之砂從旁插将進,不為自外插入,斷不成地,蓋自内分開而環向本山者,定是外背,内面自外插入,而唐突本山者,定是内背,外面或無背無面,若本身已有大小八字,自内分開,而隔股之砂,自外插入則不忌,但面來向我者佳(此節論穴山大小八字之外)。
或曰:龍格中惟梧桐兩邊均勻,蒹葭杞梓楊柳等枝,非參差不齊,則邊有邊無,其福力雖不及梧桐枝,未嘗為假。
今以參差不齊、邊有邊無為假,得無背先哲之論乎? 曰:彼所論者,行度處之枝腳桡棹,予所論者,開面處之大小八字,楊柳蒹葭邊無參差而不妨者,以分龍入首,開面成星,自有明肩蟬翼之齊分者在,設此處邊無參差,雖梧桐枝亦假,烏能成地(此節論分龍入首須明肩蟬翼)。
或曰:分斂之法,可辨地之真假,亦可辨地之大小乎? 曰:萬觀其始分再抽之際,大八字大護帶多者,前去必成大地,大八字小,護帶少者,前去必成小地(此論護帶)。
或曰:十六字中,首列分字字者何欤? 曰:分字即開面之開字,未有不分而能開面者也,故分字為首重雲。
或曰:子言無分金不出脈,豈水木火土無脈乎? 曰:五星之體不同,而分金之面則一(星體雖不同而落脈必成金面,故曰:分金。
蓋言分出如金字之形為面也,非謂五行之金),如曲些是水之分金,長些是木之分金,尖些方些是火土之分金,五星皆有分金之面,然後出脈也(此論星面)。
或曰:子言分金之中,是點穴之中,金星吊角穴閃薄邊者,豈亦在分金之中乎? 曰:金星吊角者,因當中不出脈,閃歸個字之丿丶邊出脈,而隐然分金之面在于角上也(金星吊角,大金面之旁另開小金面,點穴小金面之中即是分金之中),穴閃薄邊者,因當中厚而死,分金之面,閃歸薄邊,如人側面一般,雖非折量之中,未嘗不在分金之中,故宜就其金面中立穴也(此節論閃脈)。
或曰:何謂化生腦? 曰:山頭如人之頂,化生腦如人之額(山頂前之微突連于山頂者是也),謂之化生者,以山之起頂乃是陰體,欲落脈必先作隐隐分開之勢,将硬氣蕩開兩邊,則隐分之叉下,必有一呼之微,有如小兒囪門之上截(如兒囪上截者,喻其有之極微),此陰化陽而為陽也,從此化陽之前,生起小腦,是為化生腦,此陽化而為陰也(頂前落脈微有,有前微起,有此陰陽變化脈方不起),陰陽變化,呼吸浮沉之機,已朕兆于此(吸則氣升而浮,呼則氣降而沉),故其腦上必有分開之金面,分下有一呯之微者,必前有一吸之微起(微起便是小腦),而此下之節泡毬簷,亦莫不從此化陽之前生,故脈動而氣生,若不從化陽之前生起,則生機已絕,無陰陽變化,即無呼吸浮沉之動脈,何能有氣(有前生突則氣生,不從有前生突則氣死),故頂前無此腦推出,而穴中直見其頂者,固不成地,即有此腦而不從化陽之前生出,則陰煞未化,亦不成地(有腦而無有即是純陰,此節論化生腦)。
或曰:篇中引喻人物草木,于地理何關? 曰:以其分合向背之性情,與地理同。
地之生氣不可XX分合向背推之,地之分合向背,亦如人物草木之分合向背也。
然非登覽涉曆,細心理會,難按而知,今試以人面喻之,百會山頂也;額化生腦也;耳與顴骨,大八字也;眉目小八字也;面上肌、膚細紋,肌理刷開也;法令紋,蝦須水也;印堂平,脈不貫頂也;山根軟,玄武垂頭也;鼻準豐隆,天心壅突也;準頭截斷,毬前一矬而脈止也;人中葬口也;下颔,圓唇也;法令頰骨之兜收下合也。
再以花木喻之放甲,祖山之分也,未抽條,先布葉,如有個字方出脈也;欲作幹,先分枝,如有桡棹方成龍也;大葉之内,旋生小葉,如大八字内,有小八字隐八字也;花蒂,到頭束氣也;花開,開窩結穴也;結果,聚氣突穴也;花瓣之放開,上分也;花瓣之抱向,下合也;眉目法令,甲葉蒂瓣,俱自内分開,外背内面,非自外插入,俱雙雙對分,非如不對節草邊無參差,山之明肩蟬翼金魚砂,俱當似之,反此則假。
夫人物草木之無地理,同氣而異形,萬殊而一緻,散之雖分彼此,要之可以相通,故昆蟲物類,皆得以取形定穴,亦以形雖變,而分合向背之性情則一也。
仰覆 (此篇耑論垂頭出脈以證開面之有無) 何謂仰覆?曰:如仰鵝毛寬牽線為仰,如覆鵝毛急牽線為覆(仰鵝毛與寬牽線、寬軟無異,覆鵝毛是飽肚。
急牽線是直硬,二者不同。
山仰是開陽獻面,陽主生山,覆是純陽囊煞無生煞也),仰鵝毛(俗稱毛K),寬牽線,皆軟脈之形也。
出脈如之,自然有撲前之勢,有顧下之情,即是垂頭(自成章雲:“垂頭開面精神所注,顧左則穴居左,顧右則穴居右,顧中則穴居中”)。
急牽線覆鵝毛,皆硬脈之形也,出脈如之,自然有退後之勢,無顧下之情,即是不垂頭(大抵頭俯則腰軟,自然面頭仰,則胸突意向前奔)。
頭之垂不垂,在矬平之有無真假,又在分之有無真假定之,真分者,顯分成個字之形,蕩開外層之硬氣,隐分成分金之面,蕩開内層之硬氣,硬氣蕩開于兩旁,脈必脫卸而軟泛,故隐八字之又下小矬一矬,而有數尺之峻,峻前小K一K,而有數尺之平(此論山頂開面出脈),其平盡處近下看之,必是些突泡(此突泡在山頂前即是化生腦),其泡亦必有隐八字之分,有小矬小平,遞下凡有微泡(概指遞脈突泡而言),皆分隐八字,而隐八字之叉口,必有微有(微泡有有方見八字隐分遞脈),如小兒囪門之上截,脈從此微有中遞下者,即是脫卸而軟,軟之甚者,以二三小矬小平,作一大矬大平之勢,下面又有總還K之大平(大矬大平之下,又有大平之總還亢,方見脫卸之極軟,但下面又複有分,此處尚非穴場),大平盡處,下面望之,必是一大泡,其泡又複有分,有矬有平,遞遞而下。
脫卸不甚軟者,止有數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