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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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動不已,五志厥陽之火起焉;上燔于肺氣乃病焉。

    何者?氣本屬陽,反勝則為火矣。

    河間曰∶五志過極,則為火也。

    何後世不本此議,而一概類聚香辛燥熱之劑。

    氣作寒治,所據何理?且言七氣湯制作∶其用青皮、陳皮、三棱、蓬術、益智、官桂、甘草,遂以為平和可常用,通治七情所傷,混同一意,未喻其藥。

    以治真氣以下諸氣,尤有甚焉者,茲不複叙。

    況所居之情,各各不同。

    且夫經言九氣之變,未嘗略而不詳。

    如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寒則氣收,熱則氣洩,驚則氣亂,勞則氣耗,思則氣結。

    其言治法∶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寒者熱之;熱者寒之;驚者平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喜者以恐升之;悲者以喜勝之。

    九氣之治,各有分别,何嘗混作寒治論,而類聚香熱之藥,通言而治諸氣,豈理之謂欤。

    若香辛燥熱之劑,但可劫滞氣,沖快于一時;以其氣久抑滞,借此暫行開發之意。

    藥中無佐使制服所起之氣,服之,甚則增熾郁火,蒸熏氣液而成積,自積滋長而成痰,一飲下膈,氣乃氤氲,清虛之象,若霧露之着物,雖滞易散,内挾痰積,開而複結,服之日久,安有虛實而不動,氣動而不散者乎。

    此皆人所受誤之由,習俗已久,相沿而化,卒莫能救。

    升發太過,香辛散氣,燥熱傷氣,真氣耗散,濁氣上騰,猶曰腎虛不能攝氣歸原,遂與蘇子降氣湯四磨湯下,黑鉛丹、養氣丹、鎮墜上升之氣;且硫黃黑錫佐以香熱,又無補養之性,借此果能生氣而補腎乎。

    請熟詳之∶夫濕痰盛甚者,亦或當之,初服未顯增變,由其喜墜、而愈進,形質弱者,何以收救。

    不悟肺受火炎,子氣亦弱,降令不行,火無以制,相扇而動,本勢空虛,命絕如縷,積而至深,丹毒濟火,一旦火氣狂散,喘息奔急而死。

    所以有形丹石瓦藥,重墜無形之氣,其氣将何抵受随而降之乎。

    譬以石投水,水固未嘗沉也,豈不死欤。

    丹溪有曰∶上升之氣,自肝而出,中挾相火,其熱愈甚,自覺無冷,非真冷也。

    火熱似水,積熱之甚,陽亢陰微,故有此證。

    認假作真,似是之禍可勝言哉。

    内經雖雲百病皆生于氣,以正氣受邪之不一也。

    今七情傷氣,郁結不舒,痞悶壅塞,發為諸病。

    當詳所起之因,滞于何經,有上下部分藏氣之不同。

    随經用藥,有寒熱溫涼之同異。

    若枳殼利肺氣,多服損胸中至高之氣;青皮瀉肝氣,多服損真氣。

    與夫木香之行中下焦氣、香附之快滞氣、陳皮之洩氣、藿香之馨香上行胃氣、紫蘇之散表氣、濃樸之瀉衛氣、槟榔之瀉至高之氣、沉香之升降其氣、腦麝之散真氣,若此之類,氣實可宜。

    其中有行散者,有損洩者,其過劑乎,用之,能卻氣之标,而不能治氣之本。

    豈可又佐以燥熱之藥,以火濟火,混同謂治諸氣,使之常服多服可乎?氣之與火,一理而已,動靜之變,反化為二。

    氣作火論,治與病情相得。

    丹溪發揮論雲∶冷生氣者,出于高陽生之謬言也。

    自非身受寒氣,口食寒物,而足論寒者,吾恐十之無一二也。

     三、血屬陰難成易虧論 屬性:《内經》曰∶榮者水谷之精也。

    和調五髒,灑陳于六腑,乃能入于脈也。

    源源而來,生化于脾,總統于心,藏于脾肝,宣布于肺,施洩于腎,灌溉一身。

    目得之而能視、耳得之而能聽、手得之而能攝、掌得之而能握、足得之而能步、藏得之而能液、腑得之而能氣、是以出入升降濡潤宣通者,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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