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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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豈君相五志俱有論
屬性:火之為病,其害甚大,其變甚速,其勢甚彰,其死甚暴。
何者?蓋能燔灼焚焰,飛走狂越,消爍于物,莫能禦之。
遊行乎三焦虛實之兩途∶曰君火也,猶人火也;曰相火也,猶龍火也。
火性不妄動,能不違道于常,以禀位聽命營運造化,生存之機矣。
夫人在氣交之中,多動少靜,欲不妄動,其可得乎。
故凡動者皆屬火。
龍火一妄行,元氣受傷,勢不兩立。
偏勝則病移他經,事非細故,動之極也,病則死矣。
經所以謂一水不勝二火之火,出于天造。
君相之外,又有厥陰、髒腑之火,根于五志之内,六欲七情激之,其火随起。
大怒則火起于肝,醉飽則火起于胃,房勞則火起于腎,悲哀動中則火起于肺。
心為君主,自焚則死矣。
丹溪又啟∶火出五髒主病。
曰∶諸風掉眩,屬于肝火之動也。
諸痛瘡瘍,屬于心火之用也。
諸氣憤郁,屬于肺火之升也。
諸濕腫滿,屬于脾火之勝也。
經所謂一水不勝五火之火,出自人為。
又考内經病機一十九條内舉屬火者五∶諸熱瞀,皆屬于火;諸驚禁,如喪神守,皆屬于火;諸氣逆上,皆屬于火;諸躁擾狂越,皆屬于火;諸病跗腫疼酸驚駭,皆屬于火。
而河間又廣其說火之緻病者甚多,深契内經之意。
曰∶喘嘔、吐酸、暴注下迫、轉筋、小便混濁、腹脹大鼓之有聲、癰疽、瘍疹、瘤氣、結核、吐下霍亂、瞀郁、腫脹、鼻塞、鼻衄、血溢、血洩、淋閉、身熱、惡寒、戰栗驚惑、悲笑谵妄、衄蔑血污之病,皆少陽君火之火,乃真心小腸之氣所為也。
若瞀暴喑、冒昧躁擾狂越、罵詈驚駭、跗腫酸痛、氣逆上沖、禁栗如喪神守、嚏嘔、瘡瘍、喉啞、耳鳴,及聾、嘔湧溢、食不下、目不明、暴注、、暴病、暴死,此皆少陽相火之熱,乃心包絡三焦之氣所為也。
是皆火之變見于諸病也。
謂為脈虛則浮大,實則洪數。
藥之所主,各因其屬。
君火者,心火也,可以濕伏,可以水滅,可以直折,惟黃連之屬可以制之。
相火者,龍火也,不可以濕折之,從其性而伏之,惟黃柏之屬,可以降之。
噫!瀉火之法,豈止如此,虛實多端,不可不察。
以髒氣司之∶如黃連瀉心火;黃芩瀉肺火;芍藥瀉脾火;柴胡瀉肝火;知母瀉腎火。
此皆苦寒之味,能瀉有餘之火耳。
若飲食勞倦,内傷元氣,火不兩立,為陽虛之病。
以甘溫之劑除之,如黃人參甘草之屬。
若陰微陽強,相火熾盛,以乘陰位,日漸煎熬,為火虛之病;以甘寒之劑降之,如當歸地黃之屬。
若心火亢極,郁熱内實,為陽強之病,以鹹冷之劑折之,如大黃樸硝之屬。
若腎水受傷,其陰失守,無根之火,為虛之病,以壯水之劑制之,如生地黃、玄參之屬。
若右腎命門火衰,為陽脫之病,以溫熱之劑濟之,如附子幹姜之屬。
若胃虛過食冷物,抑遏陽氣于脾土,為火郁之病,以升散之劑發之,如升麻幹葛柴胡防風之屬。
不明諸此之類,而求火之為病,施治何所根據。
故于諸經,集略其說,略備處方之用,庶免實實虛虛之禍也。
二、氣屬陽動作火論 屬性:捍衛沖和不息之謂氣,擾亂妄動變常之謂火,當其和平之時,外護其表,複行于裡,周流一身,循環無端,出入升降,繼而有常,源出中焦,總統于肺氣,曷嘗病于人也。
及其七情之交攻,五志之間發,乖戾失常,清者遽變之為濁,行者抑遏而反止,表失衛護而不和,内失健悍而少降,營運漸遠,肺失主持
何者?蓋能燔灼焚焰,飛走狂越,消爍于物,莫能禦之。
遊行乎三焦虛實之兩途∶曰君火也,猶人火也;曰相火也,猶龍火也。
火性不妄動,能不違道于常,以禀位聽命營運造化,生存之機矣。
夫人在氣交之中,多動少靜,欲不妄動,其可得乎。
故凡動者皆屬火。
龍火一妄行,元氣受傷,勢不兩立。
偏勝則病移他經,事非細故,動之極也,病則死矣。
經所以謂一水不勝二火之火,出于天造。
君相之外,又有厥陰、髒腑之火,根于五志之内,六欲七情激之,其火随起。
大怒則火起于肝,醉飽則火起于胃,房勞則火起于腎,悲哀動中則火起于肺。
心為君主,自焚則死矣。
丹溪又啟∶火出五髒主病。
曰∶諸風掉眩,屬于肝火之動也。
諸痛瘡瘍,屬于心火之用也。
諸氣憤郁,屬于肺火之升也。
諸濕腫滿,屬于脾火之勝也。
經所謂一水不勝五火之火,出自人為。
又考内經病機一十九條内舉屬火者五∶諸熱瞀,皆屬于火;諸驚禁,如喪神守,皆屬于火;諸氣逆上,皆屬于火;諸躁擾狂越,皆屬于火;諸病跗腫疼酸驚駭,皆屬于火。
而河間又廣其說火之緻病者甚多,深契内經之意。
曰∶喘嘔、吐酸、暴注下迫、轉筋、小便混濁、腹脹大鼓之有聲、癰疽、瘍疹、瘤氣、結核、吐下霍亂、瞀郁、腫脹、鼻塞、鼻衄、血溢、血洩、淋閉、身熱、惡寒、戰栗驚惑、悲笑谵妄、衄蔑血污之病,皆少陽君火之火,乃真心小腸之氣所為也。
若瞀暴喑、冒昧躁擾狂越、罵詈驚駭、跗腫酸痛、氣逆上沖、禁栗如喪神守、嚏嘔、瘡瘍、喉啞、耳鳴,及聾、嘔湧溢、食不下、目不明、暴注、、暴病、暴死,此皆少陽相火之熱,乃心包絡三焦之氣所為也。
是皆火之變見于諸病也。
謂為脈虛則浮大,實則洪數。
藥之所主,各因其屬。
君火者,心火也,可以濕伏,可以水滅,可以直折,惟黃連之屬可以制之。
相火者,龍火也,不可以濕折之,從其性而伏之,惟黃柏之屬,可以降之。
噫!瀉火之法,豈止如此,虛實多端,不可不察。
以髒氣司之∶如黃連瀉心火;黃芩瀉肺火;芍藥瀉脾火;柴胡瀉肝火;知母瀉腎火。
此皆苦寒之味,能瀉有餘之火耳。
若飲食勞倦,内傷元氣,火不兩立,為陽虛之病。
以甘溫之劑除之,如黃人參甘草之屬。
若陰微陽強,相火熾盛,以乘陰位,日漸煎熬,為火虛之病;以甘寒之劑降之,如當歸地黃之屬。
若心火亢極,郁熱内實,為陽強之病,以鹹冷之劑折之,如大黃樸硝之屬。
若腎水受傷,其陰失守,無根之火,為虛之病,以壯水之劑制之,如生地黃、玄參之屬。
若右腎命門火衰,為陽脫之病,以溫熱之劑濟之,如附子幹姜之屬。
若胃虛過食冷物,抑遏陽氣于脾土,為火郁之病,以升散之劑發之,如升麻幹葛柴胡防風之屬。
不明諸此之類,而求火之為病,施治何所根據。
故于諸經,集略其說,略備處方之用,庶免實實虛虛之禍也。
二、氣屬陽動作火論 屬性:捍衛沖和不息之謂氣,擾亂妄動變常之謂火,當其和平之時,外護其表,複行于裡,周流一身,循環無端,出入升降,繼而有常,源出中焦,總統于肺氣,曷嘗病于人也。
及其七情之交攻,五志之間發,乖戾失常,清者遽變之為濁,行者抑遏而反止,表失衛護而不和,内失健悍而少降,營運漸遠,肺失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