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緻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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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1〕少與調治,半月而安。

     〔1〕恬不知怪,而乃 庚子本作“而乃恬不知怪”。

     〔2〕尚未消退,方生之證 正脈本無此八字。

     〔1〕且 正脈本、雲林閣本均作“耳”。

     虛病痰病有似邪祟論 血氣者,身之神也。

    神既衰之,邪因而入,理或有之。

    若夫血氣兩虧,痰客中焦,妨礙升降,不得運用,以緻十二官各失其職,視聽言動皆有虛妄,以邪治之,其人必死,籲哉冤乎!誰執其咎!憲幕之子傅兄,年十七八,時暑月,因大勞而渴,恣飲梅漿,又連得大驚三四次,妄言妄見,病似邪鬼。

    診其脈,兩手皆虛弦而帶沉數,予曰:數為有熱,虛弦是大驚,又梅酸之漿郁于中脘,補虛清熱,導去痰滞,病乃可安。

    遂與人參、白術、陳皮、茯苓、芩、連等濃煎湯,入竹瀝、姜汁,與旬日未效。

    衆皆尤藥之不審。

    餘脈之,知其虛之未完,與痰之未導也,仍與前方入荊瀝,又旬日而安。

    外弟歲,一日醉飽後亂言,妄語妄見,詢之,系伊亡兄附體,言生前事甚的。

    乃叔在邊叱之,曰:非邪,食腥與酒太過,痰所為耳。

    灌鹽湯一大碗,吐痰一二升,汗因大作,困睡一宵而安。

    又金氏婦壯年,暑月赴筵歸,乃〔2〕姑詢其坐次失序,遂赧然自愧,因成此病,言語失倫,其中又多問一句曰,奴奴不是。

    脈皆數而弦。

    餘曰:此非邪,乃病也。

    但與補脾清熱導痰,數日當自安。

    其家不信,邀數巫者噴水而咒之,旬餘而死。

    或問曰:病非邪而邪治之,何遽至于死?餘曰:暑月赴宴,外境蒸熱,辛辣适口,内境郁熱,而況舊有積痰,加之愧悶,其痰與熱何可勝言。

    今乃驚以法尺,是驚其神而血不甯也;噴以法水,是冰〔3〕其體,密其膚,使汗不得洩也。

    汗不洩則蒸熱内燔,血不得甯則陰消而陽不能獨立也,不死何俟!或曰:《外台秘要》有禁咒一科,庸可廢乎?予曰:移精變氣乃小術耳,可治小病。

    若内有虛邪,外有實邪,當用正大之法,自有成式,昭然可考。

    然符水惟膈上熱痰,一呷涼水,胃熱得之,豈不清快,亦可取安。

    若内傷而虛,與冬嚴寒,符水下咽,必冰胃而緻害。

    彼郁熱在上,熱邪在表,須以汗解,率得清冷,膚腠固密,熱何由解?必緻内攻,陰陽離散,血氣垂争,去死為近。

     〔2〕歸,乃 雲林閣本作“婦反”。

     〔3〕冰 原作“審”,據庚子本改。

     面鼻得冷則黑論 諸陽聚于頭,則面為陽中之陽。

    鼻居面中央,而陽明起于中,一身之血運到面鼻,到面鼻陽部,皆為至清至精之血矣。

    酒性善行而喜升,大熱而有峻急之毒。

    多酒之人,酒氣熏蒸,面鼻得酒,血為極熱,熱血得冷,為陰氣所抟,污〔1〕濁凝結,滞而不行,宜其先為紫,而後為黑色也。

    須用融化滞血,使之得流,滋生新血,可以運化,病乃可愈。

    予為酒制四物湯,加炒片芩〔2〕、茯苓、陳皮、生甘草、酒紅花、生姜煎,調五靈脂末飲之,氣弱者加酒黃芪,無有不應者。

     〔1〕污 庚子本作“瘀”。

     〔2〕芩 原無,據《丹溪心法》卷四“鼻病”補。

     胎自堕論 陽施陰化,胎孕乃成。

    血氣虛損,不足榮養,其胎自堕。

    或勞怒傷情,内火便〔3〕動,亦能堕胎。

    推原其本,皆因幹熱,火能消物,造化自然,《病源》乃謂風冷傷于子髒而堕,此未得病情者也。

    予見賈氏婦,但有孕至三個月左右必堕,診其脈,左手大而無力,重取則澀,知其少血也。

    以其妙年,隻補中氣,使血自榮。

    時正初夏,教以濃煎白術湯下黃芩末一錢,服三四十貼,遂得保全而生。

    因而思之,堕于内熱而虛者,于理為多。

    曰熱曰虛,當分輕重,好生之工,幸毋輕視。

     〔3〕便 庚子本作“妄”。

     難産論 世之難産者,往往見于郁悶安佚之人,富貴奉養之家,若貧賤辛苦者無有也。

    方書止有瘦胎飲一論,而其方為湖陽公主作也,實非極至之言。

    何者?見有此方,其難自若。

    予族妹苦于難産,後遇胎孕則觸而去之,餘甚憫焉。

    視其形肥而勤于針指,構思旬日,忽自悟曰:此正與湖陽公主相反,彼奉養之人,其氣必實,耗其氣使和平,故易産。

    今形肥知其氣虛,久坐知其不運,而其氣愈弱〔1〕,胞胎因母氣不能自運耳。

    當補其母之氣,則兒健而易産。

    今其有孕至五六個月,遂于大全方紫蘇飲加補氣藥,與十數貼,因得男而甚快。

    後遂以此方,随母之形色性禀,參以時令加減與之,無不應者,因名其方曰大達生散。

     〔1〕弱 此下原有“久坐”二字,據庚子本删。

     難産胞損淋瀝論 常見尿胞因收生者不謹,以緻破損而得淋瀝病,遂為廢疾。

    一日有徐姓婦,壯年得此,因思肌肉破傷,在外者且可補完,胞雖在腹,恐亦可治。

    遂診其脈,虛甚,曰:難産之由,多是氣虛;難産之後,血氣尤虛,試與峻補。

    因以參、術為君。

    芎、歸為臣,桃仁、陳皮、黃芪、茯苓為佐,而煎以豬羊胞中湯,極饑時飲之,但劑率用一兩,至一月而安。

    蓋是氣血驟長,其胞自完,恐稍遲緩,亦難成功。

     胎婦轉胞病論 轉胞病,胎婦之禀受弱者,憂悶多者,性急躁者,食味厚者,大率有之。

    古方皆用滑利疏導藥,鮮有應效。

    因思胞為胎所堕,展在一邊,胞系了戾不通耳。

    胎若舉起,懸在中央,胞系得疏,水道自行。

    然胎之墜下,必有其由。

    一日吳宅寵人患此,脈之兩手似澀,重取則弦,然左手稍和,餘曰:此得之憂患。

    澀為血少氣多,弦為有飲,血少則胞〔1〕弱而不能自舉,氣多有飲,中焦不清而溢,則胞之所避而就下,故墜。

    遂以四物湯加參、術、半夏、陳皮、生甘草、生姜、空心飲,随以指探喉中,吐出藥汁,俟少頃氣定,又與一貼,次早亦然,如是與八貼而安。

    此法未為的确,恐偶中耳。

    後又曆用數人亦效,未知果如何耶!仲景雲:婦人本肥盛,且舉自滿,全羸瘦,且舉空減,胞系了戾,亦緻胞轉。

    其義未詳,必有能知之者。

     〔1〕胞 庚子本作“胎”。

     乳硬論 乳房,陽明所經。

    乳頭,厥陰所屬。

    乳子之母,不知調養,怒忿所逆,郁悶所遏,厚味所釀,以緻厥陰之氣不行,故竅不得通而汁不得出;陽明之血沸騰,故熱甚而化膿。

    亦有所乳之子,膈有滞痰,口氣熱,含乳而睡,熱氣所吹,遂生結核。

    于初起時,便須忍痛,揉令稍軟,吮令汁透,自可消散。

    失此不治,必成癰疖。

    治法:疏厥陰之滞以青皮,清陽明之熱細研石膏,行污〔2〕濁之血以生甘草之節,消腫導毒以瓜蒌子,或加沒藥、青橘葉、皂角刺、金銀花、當歸,或湯或散,或加減随意消息,然須以少酒佐之。

    若加以艾火兩三壯于腫處,其效尤捷。

    彼村〔3〕工喜于自炫,便用針刀引惹拙病〔4〕,良可哀憫!若夫不得于夫,不得于舅姑,憂怒郁悶,昕〔5〕夕積累,脾氣消阻,肝氣橫逆,遂成隐核,如大棋子,不痛不癢,數十年後方為瘡陷,名曰奶岩,以其瘡形嵌凹似岩穴也,不可治矣。

    若于始生之際,便能消釋病根,使心清神安,然後施之以治法,亦有可安之理。

    予族侄婦年十八時,曾得此病,察其形脈稍實,但性急躁,伉俪自諧,所難者後姑耳。

    遂以《本草》單方青皮湯,間以加減四物湯,行以經絡之劑,兩月而安。

     〔2〕污 庚子本作“瘀”。

     〔3〕村 正脈本、雲林閣本均作“庸”。

     〔4〕病 正脈本、雲林閣本均作“痛”。

     〔5〕昕(xīn欣)旦,日将出之時。

     受胎論 成胎以精血之後。

    先分男女者,褚澄之論,愚切惑焉。

    後閱李東垣之方,有曰:經水斷後一二日,血海始淨,精勝其血,感者成男;四五日後,血脈已旺,精不勝血,感者成女,此确論也。

    《易》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夫乾坤,陰陽之情性也;左右,陰陽之道路也;男女,陰陽之儀象也。

    父精母血,因感而會,精之施也。

    血能攝精成其子,此萬物資始于乾元也;血成其胞,此萬物資生于坤元也。

    陰陽交媾,胎孕乃凝,所藏之處,名曰子宮。

    一系在下,上有兩歧,一達于左,一達于右。

    精勝其血。

    則陽為之主,受氣于左子宮而男形成;精不勝血,則陰為之主,受氣于右子宮而女形成。

    或曰:分男分女,吾知之矣。

    男不可為父,女不可為母,與男女之兼形者,又若何而分之耶?餘曰:男不可為父,得陽氣之虧者也;女不可為母,得陰氣之塞者也。

    兼形者。

    由陰為駁氣所乘而成,其類不一。

    以女函男有二,一則遇男為妻,遇女為夫,一則可妻而不可夫。

    其有女具男之全者,此又駁之甚者。

    或曰:駁氣所乘,獨見于陰,而所乘之形,又若是之不同耶?予曰:陰體虛,駁氣易于乘也。

    駁氣所乘,陰陽相混。

    無所為主,不可屬左,不可屬右,受氣于兩歧之間,随所得駁氣之輕重而成形,故所兼之形,有不可得而同也。

     人迎氣口論 六陽六陰脈,分屬左右手。

    心、小腸、肝、膽、腎、膀胱在左,主血;肺、大腸、脾、胃、命門、三焦在右,主氣。

    男以氣成胎,故氣為之主;女以血成胎,故血為之主。

    若男子久病,氣口充于人迎者,有胃氣也,病雖重可治;女子久病,人迎充于氣口者,有胃氣也,病雖重可治。

    反此者逆。

    或曰:人迎在左,氣口在右,男女所同,不易之位也。

    《脈法贊》曰:左大順男,右大順女。

    何子言之悖耶?曰:《脈經》一部,王叔和諄諄于教醫者,此左右手以醫者為主而言,若主幹病者,奚止千裡之謬! 春宣論 春,蠢也。

    陽氣升浮,草木萌芽,蠢然而動。

    前哲謂春時人氣在頭,有病宜吐。

    又曰:傷寒大法,春宜吐,宣之為言揚也。

    謂吐之法,自上出也。

    今之世俗,往往有瘡痍者,膈滿者,蟲積者,以為不于春時宣瀉以毒藥,不可愈也。

    醫者遂用牽牛、巴豆、大黃、枳殼、防風輩為丸,名之曰春宣丸,于二月、三月服之,得下利而止。

    于初瀉之時,髒腑得通,時暫輕快。

    殊不知氣升在上,則在下之陰甚弱,而用利藥戕賊其陰,其害何可勝言。

    況仲景用承氣湯等下藥,必有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轉矢氣,下逼迫,而無表證者,方行此法。

    可下之證未悉俱,猶須遲以待之。

    洩利之藥,其可輕試乎!餘伯考,形肥骨瘦,味厚性沉,五十歲,輕于聽信,忽于三月半贖春宣丸一貼,服之下兩三行,每年率以為常。

    至五十三歲時,七月初炎熱之甚,無病暴死,此豈非妄認春宣為春瀉而緻禍耶?自上召下曰宣,宣之一字,吐也明矣。

    張子和先生已詳論之,昔賢豈妄言哉?詳之審訂無疑。

    後之死者,又有數人,愚故表而出之,以為後人之戒。

     醇酒宜冷飲論 醇酒之性,大熱有〔1〕大毒,清香美味,既适于口,行氣和血,亦宜于體,由是飲者不自覺其過于多也。

    不思肺屬金,性畏火,其體脆,其位高,為氣之主,腎之母,木之夫,酒下咽膈,肺先受之。

    若是醇者,理宜冷飲,過于肺,入于胃,然後漸溫。

    肺先得溫中之寒,可以補氣,一益也;次得寒中之溫,可以養胃,二益也;冷酒行遲,傳化以漸,不可恣飲,三益也。

    古人終日百拜,不過三爵,既無酒病,亦免酒禍。

    今餘稽之于《禮經》,則曰:飲齊〔1〕視冬時。

    飲齊,酒也;視,猶比也;冬時,寒也。

    參之《内經》,則曰:熱因寒用。

    厥旨深矣。

    今則不然,不顧受傷,隻圖取快。

    蓋熱飲有三樂存焉,膈滞通快,喉舌辛美,杯行可多。

    不知酒性喜升,氣必随之,痰郁于上,溺澀于下,肺受賊邪,金體必燥;恣飲寒涼,其熱内郁,肺氣得熱,必大傷耗。

    其始也病淺,或嘔吐,或自汗,或瘡痍,或鼻齄,或自洩,或心脾痛,尚可發散而去之。

    若其久也,為病深矣,為消為渴,為内疸,為肺痿,為内痔,為鼓脹,為失明,或喘哮,為勞嗽,為癫痫,亦為難明之病,倘非具眼,未易處治,可不謹乎!或曰:人言一盞冷酒,須二盞血乃得行,酒不可冷飲明矣。

    餘曰:此齊東之語耳。

    今參之于經,證之以理,發之為規戒,子以為迂耶? 〔1〕有 正脈本無此字。

     〔1〕齊 通“劑”。

     癰疽當分經絡論 六陽經、六陰經之分布周身,有多氣少血者,有少氣多血者,有多氣多血者,不可一概論也。

    若夫要害處,近虛怯薄處,前哲已曾論及,惟分經之言未聞也,何則?諸經惟少陽、厥陰經之生癰疽,理宜預防,以其多氣少血,其血本少,肌肉難長,瘡久未合,必成死證。

    其有不思本經少血,遽用驅毒利藥,以伐其陰分之血,禍不旋踵矣。

    請述一二成敗之迹,以告來者。

    餘從叔父平生多慮,質弱神勞,年近五十,忽左膊外側廉上起一小紅腫,大約如栗。

    予視之曰:慎勿輕視,且生與人參大料作湯,得一二〔2〕斤為好。

    人未之信,謾進小貼數服,未解而止。

    旬餘值大風拔木,瘡上起一道紅如線,繞至背胛,直抵右肋,予曰:必大料人參,少加當歸、川芎、陳皮、白術等補劑與之。

    後與此方,兩閱月而安。

    又東陽李兄,年逾三十,形瘦膚厚,連得憂患,又因作勞,且過于色,忽左腿外側廉上一紅腫,其大如栗。

    一醫問其大腑堅實,與承氣兩貼下之,不效;又一醫教與大黃、朱砂、生粉草、麒麟竭,又二三貼;半月後召予視之,曰:事去矣。

    又一李兄,年四十餘而面稍白,神甚勞,忽脅下生一紅腫如桃,一人教用補〔1〕劑,衆笑且排,于是流氣飲、十宣散雜而進之。

    旬餘召予視之,予曰:非惟不與補藥,抑且多得解利,血氣俱憊矣。

    已而果然。

    或曰:太陽經非多血少氣者乎?何臀癰之生,初無甚苦,往往間有不救者,吾子其能治之乎?予曰:臀居小腹之後,而又在其下,此陰中之陰也。

    其道遠,其位僻,雖曰多血,氣運不到,氣既不到,血亦罕來。

    中年之後,不可生癰,才有痛腫,參之脈證,但見虛弱,便與滋補,血氣無虧,可保終吉。

    若用尋常驅熱拔毒纾氣之藥,虛虛之禍,如指諸掌。

     〔2〕一二 正脈本、雲林閣本均作“二三”。

     〔1〕補 原作“神”,據庚子本改。

     脾約丸論 成無己曰:約者,結約之約,又約束之約〔2〕。

    胃強脾弱,約束津液不得四布,但輸膀胱,故小便數而大便硬,故曰脾約。

    與此丸以下脾之結燥,腸潤結化,津流入胃,大便利,小便少而愈矣,愚切有疑焉。

    何者?既曰約,脾弱不能運也。

    脾弱則土虧矣,必脾氣之散,脾血之耗也。

    原其所由,久病、大下、大汗之後,陰血枯槁,内火燔灼,熱傷元氣,又傷于脾,而成此證。

    傷元氣者,肺金受火,氣無所攝。

    傷脾者,肺為脾之子,肺耗則液竭,必竊母氣以自救,金耗則木寡于畏,土欲不傷,不可得也。

    脾失轉輸之令,肺失傳送之官,宜大便秘而難下,小便數而無藏蓄也。

    理宜滋養陰血,使孤陽之火不熾,而金行清化,木邪有制,脾土清健而運行,精液乃能入胃,則腸潤而通矣。

    今以大黃為君,枳實、厚樸為臣,雖有芍藥之養血,麻仁、杏仁之溫潤為之佐使,用之熱甚而氣實者,無有不安。

    愚恐西北二方,地氣高厚,人禀壯實者可用。

    若用于東南之人,與熱雖盛而血氣不實者,雖得暫通,将見脾愈弱而腸愈燥矣。

    後之欲用此方者,須知在西北以開結為主,在東南以潤燥為主,慎勿膠柱而調瑟。

     〔2〕又約束之約 正脈本、雲林閣本均無此五字。

     鼓脹論 心肺,陽也,居上;肝腎,陰也,居下;脾居中亦陰也,屬土。

    經曰:飲食入胃,遊溢精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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