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備要 藥性總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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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水勝火,故治以鹹寒。
甘勝鹹,佐之所以防其過,必甘苦者,防鹹之過,而又以瀉熱氣佐實也。
熱淫故以酸收之,熱結故以苦發之),濕淫于内,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洩之(濕為土氣,苦熱皆能燥濕,淡能利竅滲濕,用酸者,木能制土也)。
火淫于内,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相火畏火也,故治以鹹冷。
辛能滋潤,酸能收斂,苦能洩熱,或從其性而升發之也)。
燥淫于内,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燥屬金,苦屬火,火能勝金,故治以苦溫。
甘能緩,辛能潤,苦能下,故以為佐也)。
寒淫于内,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土能制水,熱能勝寒,故治以甘熱。
苦而辛,亦熱品也。
傷寒内熱者,以鹹瀉之。
内燥者,以辛潤之。
苦能瀉熱而堅腎,瀉中有補也)。
此六淫主治各有所宜,故藥性宜明而施用貴審也。
人之五髒應五行,金、木、水、火、土,子母相生。
經曰: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
又曰:子能令母實。
如腎為肝母,心為肝子,故入肝者,并入腎與心;肝為心母,脾為心子,故入心者,并入肝與脾;心為脾母,肺為脾子,故入脾者,并入心與肺;脾為肺母,腎為肺子,故入肺者,并入脾與腎;肺為腎母,肝為腎子,故入腎者,并入肺與肝。
此五行相生,子母相應之義也。
酸傷筋(斂則筋縮),辛勝酸;苦傷氣(苦能瀉氣),鹹勝苦;甘傷肉,酸勝甘;辛傷皮毛(疏散腠理),苦勝辛;鹹傷血(鹹能滲洩),甘勝鹹。
此五行相克之義也。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筋得酸,則拘攣收引益甚也。
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骨得苦,則陰益甚重而難舉也。
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肉得甘,則壅氣胪腫益甚也。
辛走氣,氣病毋多食辛,氣得辛,則散而益虛也。
鹹走血,血病毋多食鹹,血得鹹,則凝澀而口渴也(鹹能滲洩津液)。
此五病之所禁也。
多食鹹,則脈凝泣(澀同)而變色(脈即血也,心合脈,水克水)。
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肺合皮毛,火克金)。
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肝合筋,爪者筋之餘。
為金克木,按肝喜散,故辛能補肝,惟多則為害)。
多食酸,則肉胝而唇揭(脾合肉,其華在唇,水克土,胝音支,皮濃也)。
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腎合骨,其華在發,土克水)。
此五味之所傷也。
藥之為物,各有形、性、氣、質。
其入諸經,有因形相類者(如連翹似心而入心,荔枝核似睾丸而入腎之類);有因性相從者(如屬木者入肝,屬水者入腎;潤者走血分,燥者入氣分;本天者親上,本地者親下之類);有因氣相求者(如氣香入脾,氣焦入心之類);有因質相同者(如藥之頭入頭,幹入身,枝入肢,皮行皮。
又如紅花、蘇木,汁似血而入血之類),自然之理,可以意得也。
藥有以形名者,人參、狗脊之類是也;有以色名者,黃連、黑參之類是也;有以氣名者,、香薷之類是也;有以味名者,甘草、苦參之類是也;有以質名者,石膏、石脂、歸身、歸尾之類是也;有以時名者,夏枯、款冬之類是也;有以能名者,何首烏、骨碎補之類是也。
凡藥火制四,、煨、炙、炒也;水制三,浸、泡、洗也;水火共制二,蒸、煮也。
酒制升提,姜制溫散;入鹽走腎而軟堅,用醋注肝而收斂;童便制,除劣性而降下;米泔制,去燥性而和中;乳制潤枯生血,蜜制甘緩益元;陳壁土制,借土氣以補中州;面裹曲制,抑酷性勿傷上膈;黑豆、甘草湯漬,并解毒緻令平和;羊酥、豬脂塗燒,鹹滲骨容易脆斷;去穣者免脹,去心者除煩,此制治各有所宜也。
藥之為用,或地道不真,則美惡迥别;或市肆飾僞,則氣味全乖;或收采非時,則良異質;或頭尾誤用,則呼應不靈;或制治不精,則功力大減。
用者不察,顧歸咎于藥之罔功。
譬之兵不精練,思以蕩寇克敵,适以複衆輿屍也。
治療之家,其可忽諸! 《千金》雲:凡藥須治擇熬泡畢,然後秤用。
不得生秤,濕潤藥皆先增分兩,燥乃秤之。
甘勝鹹,佐之所以防其過,必甘苦者,防鹹之過,而又以瀉熱氣佐實也。
熱淫故以酸收之,熱結故以苦發之),濕淫于内,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洩之(濕為土氣,苦熱皆能燥濕,淡能利竅滲濕,用酸者,木能制土也)。
火淫于内,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相火畏火也,故治以鹹冷。
辛能滋潤,酸能收斂,苦能洩熱,或從其性而升發之也)。
燥淫于内,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燥屬金,苦屬火,火能勝金,故治以苦溫。
甘能緩,辛能潤,苦能下,故以為佐也)。
寒淫于内,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土能制水,熱能勝寒,故治以甘熱。
苦而辛,亦熱品也。
傷寒内熱者,以鹹瀉之。
内燥者,以辛潤之。
苦能瀉熱而堅腎,瀉中有補也)。
此六淫主治各有所宜,故藥性宜明而施用貴審也。
人之五髒應五行,金、木、水、火、土,子母相生。
經曰: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
又曰:子能令母實。
如腎為肝母,心為肝子,故入肝者,并入腎與心;肝為心母,脾為心子,故入心者,并入肝與脾;心為脾母,肺為脾子,故入脾者,并入心與肺;脾為肺母,腎為肺子,故入肺者,并入脾與腎;肺為腎母,肝為腎子,故入腎者,并入肺與肝。
此五行相生,子母相應之義也。
酸傷筋(斂則筋縮),辛勝酸;苦傷氣(苦能瀉氣),鹹勝苦;甘傷肉,酸勝甘;辛傷皮毛(疏散腠理),苦勝辛;鹹傷血(鹹能滲洩),甘勝鹹。
此五行相克之義也。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筋得酸,則拘攣收引益甚也。
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骨得苦,則陰益甚重而難舉也。
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肉得甘,則壅氣胪腫益甚也。
辛走氣,氣病毋多食辛,氣得辛,則散而益虛也。
鹹走血,血病毋多食鹹,血得鹹,則凝澀而口渴也(鹹能滲洩津液)。
此五病之所禁也。
多食鹹,則脈凝泣(澀同)而變色(脈即血也,心合脈,水克水)。
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肺合皮毛,火克金)。
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肝合筋,爪者筋之餘。
為金克木,按肝喜散,故辛能補肝,惟多則為害)。
多食酸,則肉胝而唇揭(脾合肉,其華在唇,水克土,胝音支,皮濃也)。
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腎合骨,其華在發,土克水)。
此五味之所傷也。
藥之為物,各有形、性、氣、質。
其入諸經,有因形相類者(如連翹似心而入心,荔枝核似睾丸而入腎之類);有因性相從者(如屬木者入肝,屬水者入腎;潤者走血分,燥者入氣分;本天者親上,本地者親下之類);有因氣相求者(如氣香入脾,氣焦入心之類);有因質相同者(如藥之頭入頭,幹入身,枝入肢,皮行皮。
又如紅花、蘇木,汁似血而入血之類),自然之理,可以意得也。
藥有以形名者,人參、狗脊之類是也;有以色名者,黃連、黑參之類是也;有以氣名者,、香薷之類是也;有以味名者,甘草、苦參之類是也;有以質名者,石膏、石脂、歸身、歸尾之類是也;有以時名者,夏枯、款冬之類是也;有以能名者,何首烏、骨碎補之類是也。
凡藥火制四,、煨、炙、炒也;水制三,浸、泡、洗也;水火共制二,蒸、煮也。
酒制升提,姜制溫散;入鹽走腎而軟堅,用醋注肝而收斂;童便制,除劣性而降下;米泔制,去燥性而和中;乳制潤枯生血,蜜制甘緩益元;陳壁土制,借土氣以補中州;面裹曲制,抑酷性勿傷上膈;黑豆、甘草湯漬,并解毒緻令平和;羊酥、豬脂塗燒,鹹滲骨容易脆斷;去穣者免脹,去心者除煩,此制治各有所宜也。
藥之為用,或地道不真,則美惡迥别;或市肆飾僞,則氣味全乖;或收采非時,則良異質;或頭尾誤用,則呼應不靈;或制治不精,則功力大減。
用者不察,顧歸咎于藥之罔功。
譬之兵不精練,思以蕩寇克敵,适以複衆輿屍也。
治療之家,其可忽諸! 《千金》雲:凡藥須治擇熬泡畢,然後秤用。
不得生秤,濕潤藥皆先增分兩,燥乃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