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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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善為士者不武,

    嚴可均曰:「古之善為士者」,各本無「古之」。

    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辛本句首均有「古之」二字。

    武内義雄曰:敦、遂、景三本句首有「古之」二字,王弼本亦然。

    謙之案:諸王本均無「古之」二字,惟明和刻老子王注冠以考異雲:「古本作『古之善為士者不武也』。」此蓋指傅奕古本而言。武内誤校。又顧、範本亦有「古之」二字。

    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争,善用仁者為下。

    嚴可均曰:「不争」,河上、王弼作「不與」。「善用仁者為下」,各本「仁」作「人」,禦注、王弼作「為之下」。

    羅振玉曰:「善戰者」,敦煌辛本無「者」字,下三句同。「不與」,景龍、禦注、敦煌庚、辛諸本「與」均作「争」,敦煌壬本作「與」。「善用人者為之下」,景龍本「人」作「仁」,無「之」字。景福本、敦煌辛本亦無「之」字。

    武内義雄曰:敦、遂、景三本「與」作「争」,按此「争」字與下「不争之德」相對,作「争」是也。

    謙之案:邢玄、磻溪、樓正、顧、彭、傅、範、趙、高均作「不争」。遂州、邢玄、顧、趙、河上亦無「之」字。又磻溪,「怒」作「恕」,敦煌壬本「之」作「天」皆誤。

    劉師培曰:王注「不與争也」,案「與」當作「舉」,「舉」即舉兵,猶古籍「大舉」之省「兵」字也。

    陶鴻慶曰:王注「不與争」,而但雲「不與」,不辭甚矣。「與」即「争」也。墨子非儒下篇雲「若皆仁人也,則無說而相與」,與下文「若雨暴交争」雲雲文義相對,是「相與」即「相争」也。王氏引之經義述聞謂「古者相當、相敵,皆謂之與」,疏證最詳。「當」與「敵」并與「争」義近。疑注文本作「與争也」。後人不達其義,臆增「不」字耳。

    謙之案:陶說是也。經義述聞引漢書高帝紀「吾知與之矣」,與猶敵也。又史記燕世家曰:「龐暖易與耳。」白起傳曰:「廉頗易與。」淮陰侯傳曰:「吾生平知韓信為人易與耳。」古謂對敵為與。左傳襄公二十五年:「一與一,誰能懼我?」是與即争也。勞健、高亨引證所見亦同。今道藏河上本作「不與争」,義重。「與」與武、怒、下為韻,作「争」則無韻。

    是謂不争之德,是以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

    羅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庚本、壬本「極」下有「也」字。

    武内義雄曰:「配天古之極」,「古」字衍文,俞樾老子平議有考證。

    謙之案:首句「是謂」,顧作「是以」。第二句「是以」,嚴本無,各本均作「是謂」。又傅、範、柰卷、顧「極」下有「也」字。

    俞樾曰:此章每句有韻。前四句,以「武」「怒」「與」「下」為韻;後三句,以「德」「力」「極」為韻。若以「是謂配天」為句,則不韻矣,疑「古」字衍文也。「是謂配天之極」六字為句,與上文「是謂不争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文法一律。其衍「古」字者,「古」即「天」也。周書周祝篇曰:「天為古。」尚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鄭注:「古,天也。」是「古」與「天」同義。此經「配天之極」,他本或有作「配古之極」者,後人傳寫誤合之耳。

    謙之案:俞說又見古書疑義舉例五「兩字義同而衍例」,其說甚是。案爾雅釋诂「極,至也。」詩嵩高「駿極于天」,傳:「至也。」禮記樂記「極乎天而蟠于地」,注:「至也。」「配天之極」與「駿極于天」、「極乎天」之義略同。配,合也。莊子天地篇「堯問于許由曰:『齧缺可以配天乎?』」成疏:「配,合也。堯雲齧缺之賢者有合天位之德。」荀子大略篇:「天子即位……中卿進曰:『配天而有下土者,先事處事,先患慮患。』」所謂「配天之極」,即與天合德之至。「古」字疑屬下章,錯入于此。「古用兵有言」,與二十二章「古之所謂曲則全者」,同為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于省吾謂:「『配天』二字,應有重文,本作『是謂配=天=古之極』。讀作『是謂配天』句,『配天古之極』句。」此可備一說。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武、怒、與、下韻(魚部,怒,上聲),德、力、極韻(之部)。諸家并同。武内義雄「與」作「争」,謂「此『争』字與下『不争之德』相對,作『争』是」。故惟武、怒、下韻,「争」字無韻。謙之案:作「争」非,說見前文。

    右景龍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四十一字,河上本四十二字,王本四十三字,傅本四十七字,範本四十八字。河上本題「配天第六十八」,王本題「六十八章」,範本題「古之善為士者不武章第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