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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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構。

     奚侗曰:四句與上下文誼不相屬。

    此第二十九章中文,彼章捝下二句,誤羼于此。

     民之從事,常于幾成而敗之。

    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謙之案:彭本「民」上有「故」字,傅、範本「于」下有「其」字,遂州本「民」作「人」,彭、傅本「事」下有「矣」字。

     按韓詩外傳雲:「官怠于有成,病加于小愈,禍生于懈惰,孝衰于妻子,察此四者,慎終如始。

    」蓋亦本此。

     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複衆人之所過。

     嚴可均曰:「複衆人」,禦注作「衆民」。

     羅振玉曰:「複」,敦煌辛本作「備」。

     謙之案:羅卷壬本作「複」,遂州作「備」,諸王本、宋河上本、傅、範本均作「複」。

    傅本「複」上有「以」字,譣王注亦有「以」字。

     劉師培曰:韓非喻老篇述此義曰:「故知者不以言談教,而慧者不以書藏箧,此世之所過也,而王壽複之,是學不學也。

    故曰:『學不學,複歸衆人之所過也。

    』」據此,則古本「複」下有「歸」字,與十四章「複歸于無物」,二十八章「複歸于嬰兒」、「複歸于無極」、「複歸于樸」一律。

     謙之案:劉說非也。

    「複歸」之「歸」字無義,敦煌一本作「備」,成玄英曰:「複,河上作備。

    」「備」亦無義。

    複也者,猶複補也。

    莊子德充符篇:「夫無趾,兀者也,猶務學以複補前行之惡。

    」此複之本義。

    韓非喻老篇引「複歸衆人之所過也」,顧廣圻曰:「傅本及德經無『歸』字、『也』字。

    」王先慎曰:「王弼注:『學不學,以複衆人之過。

    』歸字疑衍。

    」 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羅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壬本「為」下有「焉」字。

     謙之案:傅、範本下有「也」字,柰卷及治要引有「焉」字。

    廣明本與此石同。

     又案焦竑考異曰:「『以恃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恃』舊作『輔』,非。

    」今案作「輔」是也。

    韓非喻老篇引「恃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劉師培謂「『恃』蓋『待』字之訛,義『輔』字為長」。

    廣雅釋诂二:「輔,助也。

    」易象傳:「輔相天地之宜。

    」論衡自然篇曰:「然雖自然,一須有為輔助之也。

    」此即老子「以輔萬物自然」之旨。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持、謀韻(之部,謀,明丕反),散、亂、末韻(祭、元通韻,散音,亂音戀,末音蔑)。

    土、下韻(魚部),貨、過為韻(歌部,貨,平聲)。

    案散、亂,元部,末,祭部,此祭、元通韻。

    鄧廷桢:持、謀韻,雲:「謀,古音在之、咍部,凡詩五見,皆與蚩、絲、丘、期、媒、姬、思、骐、時等字為韻。

    」又散、亂韻,木、末韻,土、下韻,始、事韻,貨、過為韻。

    高本漢:持、謀、有與泮、散、亂相間為韻,木、末韻,土、下韻,欲、學與貨、過、為相間為韻。

     顧炎武唐韻正卷六十八尤:「謀」,古音媒,引老子此章。

    「不兆而自來,繟然而善謀。

    」旁證:莊子知北遊篇:「形若槁骸,心若死灰,真其實知,不以故自持,媒媒晦晦,無心而不可與謀。

    」吳棫韻補十月:「脆」,昌說切,易斷也。

    老子:「其脆易判。

    」案「判」,河上本及碑本作「破」,「破」字無韻,從傅本作「判」。

     又木、末為韻。

    李赓芸曰:「按末、土、下皆韻也。

    末字當讀上聲如姆,而廣韻十姥不收。

    」鄧廷桢曰:「木為侯部之入聲,末為祭部之入聲,非韻而以為韻者,乃古人文字雙聲為韻之例。

    詩車攻『弓矢既調,射夫既同』為韻。

    思齊『小子有造,譽髦斯士』,造、士為韻。

    載芟『匪且有且』,且讀若苴,『振古如茲』,且、茲為韻。

    是其證也。

    」 夏燮述韻(卷八)曰:「古貨與化通,詳唐韻正,亦古平音。

    老子『不貴難得之貨』,與過為韻。

    」 右景龍碑本一百二十五字,敦煌本、王本同,河上本一百二十三字,傅本一百三十一字,範本一百二十九字。

    河上本題「守微第六十四」,王本題「六十四章」,範本題「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