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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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政悶悶,其人醇醇;
嚴可均曰:「其人醇醇」,各本作「其民」,禦注、王弼、高翿作「淳淳」。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景福三本均作「○○」。
武内義雄曰:敦、遂二本「醇醇」作「蠢蠢」。
謙之案:河上公作「醇醇」,意林引作「」。
柰卷、顧歡同河上;樓正、彭、趙同王弼;王羲之與此石同。
「醇」、「淳」古通用。
馬叙倫曰:「莊子繕性篇『澆淳散樸』,釋文:『淳,本亦作醇。
』是其證。
」又敦、遂二本作「蠢蠢」。
說文:「蠢,動也。
」又重言,形況字。
左昭廿二傳「今王室實蠢蠢焉」,注:「動擾貌。
」說文引作「蠢」。
又傅、範本及嚴本作「偆偆」。
春秋繁露:「偆偆者,喜樂之貌也。
」說文:「偆,富也。
」又淮南道應訓引作「純純」,純純即焞焞,亦即鈍鈍,要之皆愚而無知之貌也。
又「悶悶」,傅、範作「闵闵」。
範曰:「闵音門。
」案「闵闵」、「悶悶」可通用,說見二十章。
「悶」,說文:「懑也。
」楚辭惜誦「中悶瞀之忳忳」,注:「煩也。
」疑「悶悶」本或作「懑懑」。
夏竦古文四聲韻引古老子有「懑」字,作○。
易順鼎曰:按道德指歸論雲:「不施不予,闵闵缦缦;萬民思挽,墨墨偆偆。
」「闵闵」即是「悶悶」之異文,「偆偆」即「」之異文。
傅奕本作「闵闵」、「偆偆」,即本此也。
其政察察,其人。
羅振玉曰:敦煌本無「其政」二字。
謙之案:傅、範本「察察」作「」。
又諸本「人」作「民」,遂州本作「人」。
「」,諸本作「缺」。
說文:「缺,器破也。
」朱駿聲曰:「按謂瓦器破。
又按字亦作『○』,因誤為『』。
」 禍,福之所倚;福,禍之所伏。
熟知其極? 嚴可均曰:禦注作「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河上、王弼有兩「兮」字,無兩「之」字。
謙之案:景福、磻溪、樓正、彭、範、高、王羲之、趙孟俯并與河上、王弼同。
遂州本二「兮」字并無。
又「熟知其極」,諸本「熟」皆作「孰」。
此言衆人不知禍福之所歸也。
文子微明篇雲:「利與害同門,禍與福同鄰,非神聖莫之能分,故曰:『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孰知其極?』」呂氏春秋制樂篇雲:「故禍者福之所倚,福者禍之所伏。
聖人所獨見,衆人焉知其極?」荀子正名篇雲:「權不正則禍托于欲,而人以為福;福托于惡,而人以為禍。
此亦人所以惑亂禍福也。
」又大略篇雲:「慶者在堂,吊者在闾。
禍與福鄰,莫知其門。
」此與賈誼鵩賦所雲:「夫禍之與福,何異糾纏;命不可測,孰知其極?」語皆出于老子。
又韓非解老篇雲:「故曰『禍兮福之所倚』,以成其功也。
……故曰『福兮禍之所伏』……故谕人曰:『孰知其極?』」劉師培以所引于「禍兮」句下有「以成其功也」五字,疑此節多佚文。
又禦覽四百五十九說苑引老子曰:「得其所利,必慮其所害;樂其所樂,必顧其敗。
人為善者,天報以福;人為不善者,天報以禍。
故曰:『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易順鼎以所引疑系此處逸文。
實則老子語蓋隻此三句,韓非「以成其功也」與說苑引「故曰」以上諸語,皆為後人發揮老子之旨,非其本文,不可不辨。
其無正。
政複為奇,善複為妖。
嚴可均曰:「其無正」,禦注作「正邪」。
「政複為奇」,各本作「正複」。
羅振玉曰:「妖」,禦注本作「妖」,敦煌、景福二本作「訞」。
畢沅曰:傅奕作「」,河上公作「訞」,王弼作「妖」。
案「妖」應作「○」,古無「訞」字。
謙之案:傅、範皆作「」,趙作「○」,禦注作「○」,邢玄、顧、彭作「妖」,遂州本作「訞」。
「妖」、「」、「訞」并通。
玉篇示部:「妖,于驕切。
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說文作○。
」又言部:「訞,災也。
」黎本玉篇:「○,于驕反,字書亦妖字也。
」夏竦古文四聲韻引古老子作「訞」(○)。
又案「其無正」,「正」讀為「定」,言其無定也。
玉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景福三本均作「○○」。
武内義雄曰:敦、遂二本「醇醇」作「蠢蠢」。
謙之案:河上公作「醇醇」,意林引作「」。
柰卷、顧歡同河上;樓正、彭、趙同王弼;王羲之與此石同。
「醇」、「淳」古通用。
馬叙倫曰:「莊子繕性篇『澆淳散樸』,釋文:『淳,本亦作醇。
』是其證。
」又敦、遂二本作「蠢蠢」。
說文:「蠢,動也。
」又重言,形況字。
左昭廿二傳「今王室實蠢蠢焉」,注:「動擾貌。
」說文引作「蠢」。
又傅、範本及嚴本作「偆偆」。
春秋繁露:「偆偆者,喜樂之貌也。
」說文:「偆,富也。
」又淮南道應訓引作「純純」,純純即焞焞,亦即鈍鈍,要之皆愚而無知之貌也。
又「悶悶」,傅、範作「闵闵」。
範曰:「闵音門。
」案「闵闵」、「悶悶」可通用,說見二十章。
「悶」,說文:「懑也。
」楚辭惜誦「中悶瞀之忳忳」,注:「煩也。
」疑「悶悶」本或作「懑懑」。
夏竦古文四聲韻引古老子有「懑」字,作○。
易順鼎曰:按道德指歸論雲:「不施不予,闵闵缦缦;萬民思挽,墨墨偆偆。
」「闵闵」即是「悶悶」之異文,「偆偆」即「」之異文。
傅奕本作「闵闵」、「偆偆」,即本此也。
其政察察,其人。
羅振玉曰:敦煌本無「其政」二字。
謙之案:傅、範本「察察」作「」。
又諸本「人」作「民」,遂州本作「人」。
「」,諸本作「缺」。
說文:「缺,器破也。
」朱駿聲曰:「按謂瓦器破。
又按字亦作『○』,因誤為『』。
」 禍,福之所倚;福,禍之所伏。
熟知其極? 嚴可均曰:禦注作「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河上、王弼有兩「兮」字,無兩「之」字。
謙之案:景福、磻溪、樓正、彭、範、高、王羲之、趙孟俯并與河上、王弼同。
遂州本二「兮」字并無。
又「熟知其極」,諸本「熟」皆作「孰」。
此言衆人不知禍福之所歸也。
文子微明篇雲:「利與害同門,禍與福同鄰,非神聖莫之能分,故曰:『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孰知其極?』」呂氏春秋制樂篇雲:「故禍者福之所倚,福者禍之所伏。
聖人所獨見,衆人焉知其極?」荀子正名篇雲:「權不正則禍托于欲,而人以為福;福托于惡,而人以為禍。
此亦人所以惑亂禍福也。
」又大略篇雲:「慶者在堂,吊者在闾。
禍與福鄰,莫知其門。
」此與賈誼鵩賦所雲:「夫禍之與福,何異糾纏;命不可測,孰知其極?」語皆出于老子。
又韓非解老篇雲:「故曰『禍兮福之所倚』,以成其功也。
……故曰『福兮禍之所伏』……故谕人曰:『孰知其極?』」劉師培以所引于「禍兮」句下有「以成其功也」五字,疑此節多佚文。
又禦覽四百五十九說苑引老子曰:「得其所利,必慮其所害;樂其所樂,必顧其敗。
人為善者,天報以福;人為不善者,天報以禍。
故曰:『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易順鼎以所引疑系此處逸文。
實則老子語蓋隻此三句,韓非「以成其功也」與說苑引「故曰」以上諸語,皆為後人發揮老子之旨,非其本文,不可不辨。
其無正。
政複為奇,善複為妖。
嚴可均曰:「其無正」,禦注作「正邪」。
「政複為奇」,各本作「正複」。
羅振玉曰:「妖」,禦注本作「妖」,敦煌、景福二本作「訞」。
畢沅曰:傅奕作「」,河上公作「訞」,王弼作「妖」。
案「妖」應作「○」,古無「訞」字。
謙之案:傅、範皆作「」,趙作「○」,禦注作「○」,邢玄、顧、彭作「妖」,遂州本作「訞」。
「妖」、「」、「訞」并通。
玉篇示部:「妖,于驕切。
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說文作○。
」又言部:「訞,災也。
」黎本玉篇:「○,于驕反,字書亦妖字也。
」夏竦古文四聲韻引古老子作「訞」(○)。
又案「其無正」,「正」讀為「定」,言其無定也。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