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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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注:「猶惡也。

    」宮正「與其奇邪之民」,注:「奇邪,谲觚。

    」内宰「禁其奇邪」,注:「若今媚道。

    」司救「邪惡過失」,注:「邪惡謂侮慢長老,言語無忌,而未麗于罪者。

    」此言人多伎巧而邪事滋起也。

    此章「伎巧」乃「知巧」之訛,王注以「知慧」與「巧僞」并列,強本成疏「知巧謂機心」也。

    又遂州本正作「知巧」,可證經文當作「人多知巧,邪事滋起」。

    古謂邪為奇,謂事為物,「奇物」所以釋「邪事」之義。

    然傅、範誼古而理勝,當從之。

     法物滋彰,盜賊多有。

     嚴可均曰:禦注、王弼、高翿作「法令」。

    河上雲:「法物,好物也。

    」 謙之案:景福、柰卷、河上并作「法物」,樓正、傅、範、王羲之并作「法令」。

    案作「法令」是也,「法物」無義。

    本成疏「法物猶法令」,知「法令」義優。

    淮南道應訓、文子道原篇、史記酷吏列傳、後漢書東夷傳引并作「法令」。

    「物」字蓋涉上文「奇物」二字而誤。

    「法令滋彰」與「上食稅之多」,及「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均可代表老子之政治主張,非僅反對珍好之物而已。

    又「彰」,傅、範作「章」,範下有「而」字,贅。

     故聖人雲:「我無為,人自化;我好靜,人自正;我無事,人自富;我無欲,人自樸。

    」 嚴可均曰:「人自化」,各本「人」作「而民」,下三句亦然。

    「我無事,人自富」,禦注此句在「我好靜」之上。

     畢沅曰:明道藏河上公本下又有「我無情而民自清」句,考諸本皆無之。

     紀昀曰:案一本有「我無情而民自清」句。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景福三本「樸」均作「樸」。

    又敦煌本有「我無情而民自清」句。

     謙之案:嚴遵、邢玄、磻溪、樓正、遂州及文子道原篇、禦覽七六、文選東京賦注「無事」句并在「好靜」句上,與禦注同。

    鹽鐵論周秦篇引老子「無欲」句在「無事」句上。

    又遂州「正」作「政」,傅「靜」作「靖」,「自正」上有「天下」二字。

     畢沅曰:「靖」,諸本作「靜」,「天下」,諸本亦作「民」。

    莊子作「無為而萬物化,淵靜而百姓定」。

    又趙孟俯本亦有「我無情而民自清」句。

    漢書曹參傳顔注引「我無為,民自化;我好靜,民自正」,文同此石,唯「人」作「民」。

    案作「民」是也,碑本此章「人」字皆避唐諱而改。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貧、昏韻(文部),起、有韻(之部),為、化韻(歌部),靜、正韻(耕部),事、富韻(之部),欲、樸韻(侯部)。

    姚文田、鄧廷桢、奚侗同。

    奚曰:「無為、好靜、無事、無欲,語異誼同,變文以協韻耳。

    」高本漢以諱、器,貧、昏,隔句交錯為韻,餘同。

     姚鼐曰:清靜為天下正,故以正治國,無二術矣。

    奇者餘也,零餘之道,備而不施,以是用兵可也。

    世以奇谲解之,大謬。

    正、兵合韻。

     顧炎武唐韻正五支:「為」,古音訛。

    引老子:「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萬物将自化。

    」「我無為而民自化。

    」「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複衆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 右景龍碑本八十三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範本九十四字。

    河上本題「淳風第五十七」,王本題「五十七章」,範本題「以正治國章第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