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門十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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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不存誠敬,手怠足揚,雖日誦千百卷,於己何益,又豈能消災散禍也哉。

    若為人持誦,猶當持敬存誠,以緻齋主之敬,以通信向之誠,庶不緻虛受齋供布施,為之析福消愆,自然有感。

    如或語言接對,嬉笑談諧,思念不專,熏穢披誦,不徒無益於齋主,反以贻愆於己身。

    似此皆然,深宜規戒,兼以年代之遠,經文訛舛,多後代師德之所撰注,謬誤不無,因生輕慢。

    如或有疑,自信不笃,則守以一誠,慎勿鼓和輕薄浮妄之徒,擅生慢毀,自贻厥咎。

    其太上諸品經箓,若祖天師所受,則盟威都功;葛仙舫所受,則中盟四仙;茅真君所受,則上清大洞。

    其餘符箓彌多,皆所以福國裕民,甯家保己,是以曆代崇奉皈依者,皆獲感應,随所禱叩,旋有異征,其太上設教之驗,信不誣矣。

    然而代深年遠,其或字畫訛謬,句讀乖舛,有之不得,一槩非議,毀訾四方,博識師德,善加考證诠次,申送教門改正刊行,猶為善果之一助也。

     坐園守靜,為入道之本。

    蓋太上立教度人,正為超脫幻化,了悟生死。

    若非究竟本來,了達性命,則何所謂學道之士也。

    經曰:積心善行,絕世所欲,不興妄想,無有染着,不滞有無,永絕生滅,是名真人。

    近世以禅為性宗,道為命宗,全真為性命雙修,正一則惟習科教。

    孰知學道之本,非性命二事而何;雖科教之設,亦惟性命之學而已。

    若夫修己利人,濟幽度顯,非明性命根基,曷得功行全備。

    況自上古以來,太上曆劫化現,諸師之修煉成道,皆自靜定之工,庶得道功克就,神通自在。

    迨宋金之初,重陽王祖師遇锺呂之傳,始立全真之教。

    蓋本經曰:養其無體,體故全真。

    是教則猶以坐圜守靜為要,五祖則太上、東華、锺、呂、海蟾也,七真則丘、劉、譚、馬、郝、孫、王也,其下綿延,暨王苗祈完之輩。

    始今學之者衆,皆以真功實行為本。

    其初入道,先擇明師參禮,開發性地,悫守修真十戒,白祖師、馮尊師堂規等文,收習身心,操持節操,究竟經典。

    既知入道之門,然後擇山水明秀、形全氣固之地,創立庵舍,把茆蓋頭,聊蔽風雨,風餐露宿,水迹雲蹤。

    次結道伴,惟務真素樸實之人,晨夕為侶,供送飲食,草衣木食,箪食瓢飲,但獲止饑蔽寒而已。

    直候百日,立基十月,胎圓三年。

    圓畢,或留圓,或出定,惟斷絕人事,情消緣滅,去來自由。

    其或有力之家,布施齋糧,衣缽随分,自給而已,不得妄貪過取,亦不得假設誇誕之辭,驚世駭俗,務吊虛名。

    其補破遮寒,乞食化衣,真功苦行,槁木死灰,乃磨勵身心分内之事,庶不負四恩,殃及九祖,苟或退怠,則草魔作障矣。

    其供圜道伴,竭力扶持,寒暑疾厄,務盡勤勞,亦積己之功、成人之善也,不得假以禅宗棒喝,互争人我,取世非議。

    所究丹經,惟《石壁記》、《龍虎經》、《參同契》、《悟真篇》、《翠虛篇》、《還源篇》、《指玄篇》、《大道歌》、《崔公入藥鏡》、《金丹四百字》,并《諸仙語錄》,皆誘人修真入聖之梯航,所宜潛心研究,庶無差慝。

    其旁門左道之言,不許經目留心,悮己惑人,甚則毀謗經典,借證其非,則贻冥譴必矣。

     齋法行持,乃上古籲天礿祭之禮。

    自靈寶天尊受元始說經以來,為立教之本,其目最多,其文最浩。

    然自太極徐真人、仙翁葛真人、朱陽鄭真人三師而下,則杜、葛、陸、甯、項、寇,又其最名世者。

    由是而分,則有林、田、金、白諸師,遂有東華、南昌之分,派雖不同,而其源則一。

    故符篆咒訣,亦相去不遠,是皆後之師德,各立宗門,接引後來之一端,初無二道也。

    舍此數派,稱為正宗,餘不足師者多矣。

    世傳《三箓内文》、《金書玉鑒》、《道門定制》、《立成儀》等書,已有定規,凡行持之士,必廣參博究,務明性命根宗,累積真功實行。

    凡遇行持,必須齋明盛服,潔己清心,先煉諸己,後可度魂。

    必齋戒以通神明,外絕塵務,内煉形神。

    非符箓簡劄之事,不得妄與;凡升壇朝叩之次,務積一誠。

    精思默存,為衆所模範,庶上可以感天地鬼神,下則不負幽冥之苦趣。

    如三箓之設,金箓惟帝王可建。

    玉箓惟後妃可建,黃箓則士庶可建,大小各依分數,不可僭亂定規,一遵太祖皇帝立成儀範,恪守為則。

    凡其符箓、簡劄之類,亦不得增損移易。

    其壇儀科典,皆設像陰陽,取則經緯,一無妄建,苟不以誠敬齋莊為本,惟務锺鼓喧嘩、旛花眩彩、語言嬉笑、舉動輕浮,何以對越上帝,通誠三界,不惟無以感召休祥,亦且反增罪業矣。

    傳曰:鬼神無常享,享於克誠,誠則有神,其理甚着。

    故澗溪沼址之毛,蘋蘩蘊藻之菜,皆可羞之鬼神,薦之上帝也。

    此所以為高功煉師者,必擇同道端潔谙通之士,同壇共事,庶無贻咎於己,亦為齋主消愆。

    而緻福其所,用雲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