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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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言功之時,皆先作自然朝,即禮十方,忏悔三禮是也。

    然後行事。

    故啟齋儀軌,止是戌時,迎官列位於玄師前,一人讀職狀訖,即投詞于正壇,上十方香,升内遺,上香,禮師,發爐,下俯伏,依然朝。

    次讀齋詞,大謝後宣戒。

    都講署職之官,受職宣科禁,發願,複爐,出戶至玄師前補向。

    所以雲:須明旦晨曉,依法行道。

    此法自張天師、陸簡寂、寇天師、張清都,相傳至今,頗曆年代,皆以齋法出於自然朝,示不忘本也。

    近有庸流,不達古賢之情,先於玄師前,補署六職,宣科授簡,然後升壇,仍雲簡寂先生齋法謬誤。

    飾非謗說,詞理紛然,寡識無知,一至於此。

    尚有其黨,相仿行之,不唯獲亂法之愆,實亦受謗賢之罪。

    達教君子,宜共斥之。

    東瀛子杜光庭書。

     曆觀古儀,并無祝香、庭參,并發奏。

    楊公傑學士重修金箓儀節次,有祝香一節,乃是官道場之制班定。

    上香拜訖,令表白道士一員,具齋意,祝香訖,然後退就玄師前補職。

    今醮事祝香,則高功為之。

    古儀非無參神,即宿啟是也。

    所以廣成先生反覆論之。

    是以補職說戒,居宣詞之後,乃是先關告上真,啟白修齋之意,初非降聖酌獻之時。

    自悟微子着《刊誤論》,徇一己之見,乃雲:豈有徹祭之後,方且補職說戒。

    楊公傑承悟微之失,遂遷補職說戒於啟事之先,大失曆世宗師本旨。

    今有參神,又有宿啟,又有啟壇之初,壇外關告,殆似屋下蓋屋,屋上張蓋者也。

    行之既久,難以改更。

    但直免壇下宿啟,及三日清旦關告,亦稍通也。

    謹取廣成先生,及楊公學士,及孫公教師所定節次,參詳古儀,編成贊道,仿古便今,以助道化雲。

     道門通教必用集卷之六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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