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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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大運
運行則一辰十歲,折除乃三日為年,精休旺以為妙,窮通變以為玄。
王氏注雲:夫運者,人生之傅舍,推命之說,先以三元、四柱、五行、生死格局,以定根基。
然考竅運氣協而從之,以定平生之吉兇也。
大運一辰十歲者,何也?蓋一月之終,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内,晝夜周而有十二時,總十年之運氣,凡三日有三十六時,乃見三百六十日,為一歲之數,在一月之中,有三百六十時,折除節氣算計,三千六百日為一辰之十歲也。
人生以一百二十歲為周天,論折除之法,必用生者,實曆過日時,數其節氣,以合歲月之數,乃若陽男陰女,大運以生日後,未來節氣日時為數,順而行之。
陰男陽女,大運以生日前過去節氣日時為數,逆而行之。
譬如甲子陽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時生,是月二十九日申時立春,陽男數未來之日,自二十四日巳時至二十五日巳時,方曰一日之實數,至二十九日申時止,得五日三時之節氣,實曆過六十三時,折除計六百三十日,乃是一歲奇九月之大運,起于丁醜,是越三歲九月之内,方是甲子十二月生行一歲奇九月之大運也。
今人行運多用約法,以一歲奇八月起運,便以二歲九月過矣,殊不明折除實曆之數也。
論行運至五行生旺之地,如木之得春,其敷榮華實可知矣。
或行運至五行休敗之地,如木之逢秋,衰朽枯藁亦可見矣。
人之四柱五行休旺、生死之理,在乎悟理窮幽,達微通變,以盡其妙。
其為氣也,将來者進,功成者退。
瑩和尚注雲:将來者進,迎之以臨官、帝旺。
功成者退,背之以休廢、死囚。
則福禍兇吉可見也。
或曰:生逢休敗,早歲孤貧;老遇建旺之鄉,臨年偃蹇。
瑩和尚注雲:身須逐運,必假運而資身,勢須及時,亦假時而成勢。
生逢旺歲,運須處于旺鄉,晚遇衰年,運恰宜于困地。
(并珞錄子) 老幼慎勿坐強,壯實惟宜趨旺。
生旺雖吉,而未必吉,衰滅雖兇,而未必兇,達此者始可論運。
蓋人自生至老,必從微以至少壯,十歲二十歲方當少年之時,惟可行胞胎、養、生、沐浴、冠帶處,三十四十歲當陽強齒壯之時,乃可行旺處,五十六十歲當天癸枯竭,隻可行衰限,反此者如老得少年脈,少年得老年脈,非所宜也。
若值一生運背,三限驅馳,直饒晚入旺鄉,已非符葉。
凡人初中之限,合行生旺,而不生旺,晚老之年,合行衰絕,而不衰絕,乃為運背,此等人三限最為驅馳連蹇也。
(并壺中子) 年雖逢于冠帶,尚有馀災。
初入衰年,尤披尠福。
王氏注雲:年運或初離沐浴暴敗之地,而順行纔至冠帶之上,未可便以為福。
蓋尚有衰敗之餘災也。
或自旺之地而行,初至衰鄉,亦不可便以為禍,蓋尤披旺鄉之尠福也。
所以行運有前後五行之說,蓋由此耶。
(珞錄子) 将徹不徹,甯有久否之殃;欲交不交,尚有幾殘之福。
運在衰絕處,将入吉慶之地者,必于臨離之時,更有重撓。
運在吉慶之地,将入衰絕之處,必于初入時,更有重福也。
(壺中子) 陰男陽女,時觀出入之年。
陰女陽男更看元辰之歲。
王氏注雲:男,陽也。
或禀五行之陰而生,則謂之陰男。
女,陰也。
或禀五行之陽而生,則謂之陽女。
陰男陽女禀氣不順,故大運曆過去節,不順者,時觀出運入運之年而有吉兇之變。
順者雖不以出入之年為應,亦不可與元辰之厄會。
(珞錄子) 三命指掌雲:凡陽男陽女,至交運時,主有災滞。
陽男陰女,大小運行年之元辰,亦為厄會。
元辰犯運,仲尼困陳蔡之饑。
行年二運遇元辰,災禍併至。
故譬夫子之厄陳蔡。
(壺中子) 凡大運至本命宮,五行生旺,支幹和祿馬、貴人、食神相生有益處,為吉泰之運。
亦不能常為福,須候太歲行年,又看五行生旺,支幹和合福神之地,方可發福。
大運至吉鄉,卻遇逐年太歲小運到刑害之鄉,亦主細累浮災,但不為重害也。
凡大運至本命宮,五行死絕,支幹刊沖六害,一切兇殺者,為屯蹇,兇禍之運,遇逐年太歲又見刑沖,小運不和,死絕帶殺者,方可發禍,其小運與太歲到生旺、祿馬、貴人一切吉神者,其年卻主有小喜,遂快事。
但歲神過宮,福如故也。
凡大運到長生之地,主多有創建從新之事。
凡大運到臨官地旺之地,主人盛旺快樂,發權進财,生子骨肉之慶,一運中亨通也。
凡大運到衰病之鄉,一運中多退、破财、疾敗事。
凡大運到死絕鄉,一運中,骨肉死喪,自身衰禍、鈍悶、百事蹇塞也。
凡大運到五行敗鄉,主人落魄懶惰,酒色荒迷。
大運到胎庫成形冠帶之鄉,一運中百事得中,安康平易也。
凡推命之禍福,須先度量基地厚薄,然後定災福。
運氣譬之船也,命譬之水,随其水之廣狹深淺,發得船之力也。
凡命有八分福神,行三四分惡運,都不覺其兇,福力厚故也。
若五六分惡運,隻浮災細累而已。
至七分惡運,方有重災。
凡五分福命,行三四分惡運,為兇甚切。
若四五分惡運,則須死,蓋基地不牢固也。
凡命中五行衰者,運宜盛。
(寸珠尺璧雲:凡衰處行運到旺處脫) 五行盛者,運宜衰,
王氏注雲:夫運者,人生之傅舍,推命之說,先以三元、四柱、五行、生死格局,以定根基。
然考竅運氣協而從之,以定平生之吉兇也。
大運一辰十歲者,何也?蓋一月之終,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内,晝夜周而有十二時,總十年之運氣,凡三日有三十六時,乃見三百六十日,為一歲之數,在一月之中,有三百六十時,折除節氣算計,三千六百日為一辰之十歲也。
人生以一百二十歲為周天,論折除之法,必用生者,實曆過日時,數其節氣,以合歲月之數,乃若陽男陰女,大運以生日後,未來節氣日時為數,順而行之。
陰男陽女,大運以生日前過去節氣日時為數,逆而行之。
譬如甲子陽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時生,是月二十九日申時立春,陽男數未來之日,自二十四日巳時至二十五日巳時,方曰一日之實數,至二十九日申時止,得五日三時之節氣,實曆過六十三時,折除計六百三十日,乃是一歲奇九月之大運,起于丁醜,是越三歲九月之内,方是甲子十二月生行一歲奇九月之大運也。
今人行運多用約法,以一歲奇八月起運,便以二歲九月過矣,殊不明折除實曆之數也。
論行運至五行生旺之地,如木之得春,其敷榮華實可知矣。
或行運至五行休敗之地,如木之逢秋,衰朽枯藁亦可見矣。
人之四柱五行休旺、生死之理,在乎悟理窮幽,達微通變,以盡其妙。
其為氣也,将來者進,功成者退。
瑩和尚注雲:将來者進,迎之以臨官、帝旺。
功成者退,背之以休廢、死囚。
則福禍兇吉可見也。
或曰:生逢休敗,早歲孤貧;老遇建旺之鄉,臨年偃蹇。
瑩和尚注雲:身須逐運,必假運而資身,勢須及時,亦假時而成勢。
生逢旺歲,運須處于旺鄉,晚遇衰年,運恰宜于困地。
(并珞錄子) 老幼慎勿坐強,壯實惟宜趨旺。
生旺雖吉,而未必吉,衰滅雖兇,而未必兇,達此者始可論運。
蓋人自生至老,必從微以至少壯,十歲二十歲方當少年之時,惟可行胞胎、養、生、沐浴、冠帶處,三十四十歲當陽強齒壯之時,乃可行旺處,五十六十歲當天癸枯竭,隻可行衰限,反此者如老得少年脈,少年得老年脈,非所宜也。
若值一生運背,三限驅馳,直饒晚入旺鄉,已非符葉。
凡人初中之限,合行生旺,而不生旺,晚老之年,合行衰絕,而不衰絕,乃為運背,此等人三限最為驅馳連蹇也。
(并壺中子) 年雖逢于冠帶,尚有馀災。
初入衰年,尤披尠福。
王氏注雲:年運或初離沐浴暴敗之地,而順行纔至冠帶之上,未可便以為福。
蓋尚有衰敗之餘災也。
或自旺之地而行,初至衰鄉,亦不可便以為禍,蓋尤披旺鄉之尠福也。
所以行運有前後五行之說,蓋由此耶。
(珞錄子) 将徹不徹,甯有久否之殃;欲交不交,尚有幾殘之福。
運在衰絕處,将入吉慶之地者,必于臨離之時,更有重撓。
運在吉慶之地,将入衰絕之處,必于初入時,更有重福也。
(壺中子) 陰男陽女,時觀出入之年。
陰女陽男更看元辰之歲。
王氏注雲:男,陽也。
或禀五行之陰而生,則謂之陰男。
女,陰也。
或禀五行之陽而生,則謂之陽女。
陰男陽女禀氣不順,故大運曆過去節,不順者,時觀出運入運之年而有吉兇之變。
順者雖不以出入之年為應,亦不可與元辰之厄會。
(珞錄子) 三命指掌雲:凡陽男陽女,至交運時,主有災滞。
陽男陰女,大小運行年之元辰,亦為厄會。
元辰犯運,仲尼困陳蔡之饑。
行年二運遇元辰,災禍併至。
故譬夫子之厄陳蔡。
(壺中子) 凡大運至本命宮,五行生旺,支幹和祿馬、貴人、食神相生有益處,為吉泰之運。
亦不能常為福,須候太歲行年,又看五行生旺,支幹和合福神之地,方可發福。
大運至吉鄉,卻遇逐年太歲小運到刑害之鄉,亦主細累浮災,但不為重害也。
凡大運至本命宮,五行死絕,支幹刊沖六害,一切兇殺者,為屯蹇,兇禍之運,遇逐年太歲又見刑沖,小運不和,死絕帶殺者,方可發禍,其小運與太歲到生旺、祿馬、貴人一切吉神者,其年卻主有小喜,遂快事。
但歲神過宮,福如故也。
凡大運到長生之地,主多有創建從新之事。
凡大運到臨官地旺之地,主人盛旺快樂,發權進财,生子骨肉之慶,一運中亨通也。
凡大運到衰病之鄉,一運中多退、破财、疾敗事。
凡大運到死絕鄉,一運中,骨肉死喪,自身衰禍、鈍悶、百事蹇塞也。
凡大運到五行敗鄉,主人落魄懶惰,酒色荒迷。
大運到胎庫成形冠帶之鄉,一運中百事得中,安康平易也。
凡推命之禍福,須先度量基地厚薄,然後定災福。
運氣譬之船也,命譬之水,随其水之廣狹深淺,發得船之力也。
凡命有八分福神,行三四分惡運,都不覺其兇,福力厚故也。
若五六分惡運,隻浮災細累而已。
至七分惡運,方有重災。
凡五分福命,行三四分惡運,為兇甚切。
若四五分惡運,則須死,蓋基地不牢固也。
凡命中五行衰者,運宜盛。
(寸珠尺璧雲:凡衰處行運到旺處脫) 五行盛者,運宜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