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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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生人逢丁卯,為真羊刃,餘卯為僞偏刃,他準此。

     【自刃】 丙午丁未戊午己未壬子癸醜 以上,日主損妻,時損子。

     【飛刃】 丙子丁醜戊子己醜壬午癸未 以上多帶血疾,其餘同自刃災福,又雲:祿前一辰為羊刃,對處是飛刃。

     沉芝源髓雲:飛刃,羊刃對沖取也。

     紫微太乙局雲:羊刃對宮名飛刃,有人犯者着血光來,日上克妻時克子,破皮痔漏不甯災。

    又雲:小人主杖刑。

     【刃頭财】 甲人己卯乙人戊辰丙人庚午丁人辛未戊人壬午己人癸亥 庚人乙酉辛人甲戌壬人丙子癸人丁醜 又名銷镕殺,主财賄歇滅,常人以屠沽刃鋸等事為業,或因被盜而緻命者有矣。

     【刃頭鬼】 甲人辛卯乙人庚辰丙人壬午丁人癸未戊人甲午己人乙未 庚人丁酉辛人丙戌壬人戊子癸人己醜 以上又名持刀殺,主人不令終,雖入貴格,亦不測,甲乙人見之尤緊,多腦疽發背而終。

    (并廣信集) 【血刃】 血刃者祿前一辰是也。

    如丙午人帶多丙戊來,卻不于日時帶巳來,不作血刃,餘彷此。

    (林開五命) 【羊刃相蝕】 甲寅虎兔相蝕甲辰龍兔不蝕甲午馬兔不蝕甲申猴兔不蝕甲戌狗兔相蝕 甲子鼠兔不蝕 其餘九介幹前皆彷此,見所蝕食月稍可,日時至危,若見兩重更值空亡,設非相蝕,亦犯徙罪,不然須是重病可免。

    (金書命訣) 生逢羊刃食神兇,至老終期不善終,若在日時憂早世,臨其年月晚年逢。

    (八字金書) 或謂祿前一辰為羊刃,何也希尹曰:陰陽萬物之理,皆惡極盛,當其極處,火則焦滅,水則湧竭,金則折缺,土則崩裂,木則摧折,故既盛而未極,則為福,已極而将反則為兇,極盛之地,十幹正中處是也。

    卯者甲之正位,為陽木這極,辰者乙是正位,為陰木之極,午者丙是正位,為陽火之極,未者丁之正位,為陰火之極,酉者庚之正位,為陽金之極,戌者辛之正位,為陰金之極,子者壬之正位,為陽水之極,醜者癸之正位,為陰水之極,當其極處,其氣剛烈暴戾而不和,所以祿前一辰為羊刃,其既盛而未極,則溫柔和易,故刃後一辰為祿也。

     【攬辔澄清格】 凡見羊刃最兇殺也。

    然貴人乘馬而前視羊刃者反為貴格,蓋殺服其貴,而況處馬前則受制可知,假令庚午人,得乙酉月,或乙酉己酉日而時甲申,為入格。

    午馬在申,庚祿在申,乙巳貴在申,庚羊刃在酉,卻貴人乘乙巳甲申為驿馬,而前視羊刃,故曰攬辔澄清,此格多為清嚴之官,若更再吉殺,類多為酷吏,能制奸宄,甲申人得卯月而再見辛卯日時,内中有寅字者,亦入此格也。

    (玉霄寶鑒) 凡羊刃遇福貴,則為權謀,為武勇,若遇兇惡,則為刑傷,為兇災。

    (廣錄) 羊刃殺遇之者主少年食祿,尋既疏失,一生兇惡,财物聚散,狐獨須防口舌刑獄之厄,若為僧道,主有藝術。

    (三命钤) 凡羊刃不惟三命在日時上主克妻害子,若日時羊丸朝年,名曰倒懸羊刃,日曰日殺歸年,時曰時殺歸年,皆主兇,若帶寅午戌支者,名曰倒戈刃,主頭面腰足之病,多招毒藥。

    庚戌,辛酉,戊午,己未,丙午,丁未,甲辰,乙卯,壬子,癸醜,名曰連珠刃,俱兇象也。

    庚戌,辛酉緊,甲辰乙卯慢,女命犯連珠刃者,定主克夫、害子、不貞潔之事。

    不然自刃夭,帶懸針,主刺面。

    (廣信集) 羊丸不可再犯死者,必帶疾,多主眼目相傷,若大運遇之,貴命當權,亦必有失。

    又如甲祿在寅,羊刃在卯,若命中犯兩甲,或三甲,即見卯為飛刃,尤兇。

    倒羊刃亦兇,如甲午人見丁未,亦多主有疾。

    (廣錄) 【朝元羊刃【壽】,胎年更若帶刑,多刺面】 凡遇胎中羊刃,更帶刑害,主出不善,或父母惡死,及賊也,凡羊丸忌殺勝年,朝元者,如卯年日時,幹有甲字也。

    凡日幹就時上作刃,主痕疾,不然即于息帶也。

    如時幹就日支作刃,主妻惡死,併性氣,不然是軍人,或帶痕疾也。

    年幹臨時支作刃,多主父母惡死,或更帶天殺在上,五不失一,陰人年幹就日支作刃,主夫性惡。

    不特羊刃,大凡一切殺,以年為父母,月為兄弟姐妹,日為妻妾,己身,及夫,時為子息,皆準此推之。

    或時藏刃人于胎,日刃或朝時上來,更若支幹相駁克,妻身妊産定應災,婦人之命若如此,敢斷須憂生産死。

    (沉芝源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