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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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剋者,刺配,四位并逢刑殺,乃絞斬之命。

    (林開五命) 三命篡局雲:一位破軍多口面,二重犯者主徒流,三重見此刑須絞,四位逢之定斬頭。

     亡身殺者,自劫殺數至第七殺者,是也。

    亦名官殺符,蓋本金木水火各三會成一舉,盛極則亢,而其道窮則為災。

    故申子辰在亥,亥卯未在寅,寅午戍在巳,巳酉醜在申,皆亢地也。

    是以貴在上,日值之,多因言事争辯生釁,氣不謙下,遂罹悔吝,運好逢之,跋前跌後,失位失名,賢而在下值之,則失勢失援,橫逆紛擾,感而為疾,則主血氣癕疽,或兵刑難。

    小人逢之,則乘戰争而發越也。

    珞琭子謂河公懼其七殺,乃有道之士,知進退存亡也。

    (五行要論) 亡神官符與劫殺對沖是也,在五行臨官位,故曰官符,其神主君子掌刑獄之權,小人則多官事,生旺則氣義理烈,好豐盛,形狽峻厲,有威,死絕則褊躁性窄,與貴人併,則事弄筆硯飾撰言語,與空亡併,則妄媚無實,強文假借,與建祿併,則因空起家,幹涉官利,或為胥徒之職,并大剋身則語吃無氣,則多腰足疾也。

    (燭神經) 武曲持身,訝韓彭之無志 至惡之殺,亡神是也,至吉之殺,祿元是也。

    亡神附祿元化為武曲星,命中得之,反訝韓信彭越謾雄也。

     【天官符本貫索,究竟遭傷】 亡神為天宮符,亦名貫索星,更附兇神者,必被人傷害或傷害人。

    (并壺中子) 亡神貪狼手持印,好酒多妄為寡言,卻宜符咒與師巫,若在臨官色尤緊。

     亡神屬貪狼星,持印被髪,如此殺帶滋助,或命入局,則作旌旗,雖耽酒而不失禮,命不好,則多詐妄,宜學師巫符呪也。

    (沉芝源髓) 亡神殺若人遇之,主破業孤立,貴人扶之,或有顯位,然多主流遷,常防暗昧之災,凝神子雲:善莫善于将星,惡莫惡于亡神,行年至此,多逢賊盜,或婦人緻災也。

    (三星钤) 如巳酉醜三位全,又有一位在申上者,必主極刑,如玉黼,乙未年,乙亥月,丙寅日,辛卯時,丙寅胎,亥卯未全,又見兩寅,戚世顯癸醜年,丁巳月,丁酉日,戊申時,戊申胎,巳酉醜全,又見兩神亡神聚會,雖貴顯,終被極刑,故一位二位猶輕,三位四位必主刑獄。

    (廣錄) 【論元辰】林開五命雲:屬毛頭星 元辰大耗者,陽男陰女,在沖前一位支辰,陰男陽女,在沖後一辰,主人形狽古樸,聲音沉濁,生旺落魄,大度不别是非。

    死絕則寒薄狽猥,不識羞辱,一生無成,貪飲好情,與官符併,多招無辜之撓,帶劫殺,則不循細行動招危辱。

    與空亡併,則為貧賤,婦人得之,奸淫私通。

    (燭神經) 方朔曰:宣父畏其元辰,何也?仲舒曰:元辰所以為兇者當氣沖之地,左皼則風殺在右,故陰男陽女,在沖後一辰,右皼則風殺在左,故陽男陰女,在沖前一辰,若歲運臨之,如物當風,動搖颠倒,不得甯息,不有内疾,必有外難。

    雖雖富貴崇高,勢位炎盛,大運逢之,十年可畏。

    立朝定當竄逐,居家必罹兇咎,縱有吉神扶持,不免災禍倚伏。

    尤忌先吉後兇,發亡之後,欲出未出之際,禍不可逃也。

    (閻東叟書) 常術雲:鼠忌羊頭上,牛【嗔】馬不耕,虎憎雞觜塹,猴冤兔不平,龍嫌豬面黑,蛇驚犬吠聲。

    然而未分男女。

    元辰陽男陰女,則沖前一辰是。

    珞琭子以謂宣父畏其元辰,則其為災禍甚重。

    李虛中林開以元辰為惡殺,有互換遇者,參政巫伋,己卯年,壬申月,己巳日,申戌時,樞密滕康乙醜年,壬午月,乙醜日,壬午時,豈不是犯元辰也。

    李吉甫曰:大凡貴命須逢殺,即得君上橫升拔,若無殺助何為緊,一世為官無職業,即此推之。

    林開執一隅見之也。

    (廣信集) 元辰者,假令甲子生男,與甲午對沖,即乙未為正元辰,丁未,己未,辛未,癸未,為半元辰,若人遇之,主流遷邊戌,多有口舌、虎狼之災。

    女人逢之,主有産厄。

    (三命钤) 【論羊刃】 羊刃者,祿前一辰是也,過越其分,如羊之在刃,主人眼露性急,兇暴親近惡黨,生旺稍可,死絕尤甚,在五行敗地逢之,多患瘰疬,或瘅瘇,金刀之災,不以貴賤,多冗雜勞迫,少得安逸人。

     【真羊刃】 甲人見丁乙人見庚丙人見甲丁人見戊戊人見戊己人見辛 庚人見乙辛人見戊壬人見壬癸人見乙 若人重犯,身有殘疾,官祿失退,旺财在晚年,循祿前一幹是也。

    (神白經) 袁天罡太乙經雲: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