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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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五行二 夫五行之性,各緻其用,水者其性智,火者其性禮,木者其性仁,金者其性義,逮夫土則信而已,重厚寬博,無所不容。

    以之水,則水附之而行,以之木,則木讬之而生。

    金不得土,則無自出,火不得土,則無自歸,必損實以為通,緻虛以為明也。

     五行之用,多則太過,少則不及,其氣其數,有餘不足,皆能緻兇,抑揚歸中,然後為福,功成者貴于退藏也,将來者貴于榮振也。

     功成者謂五行禀旺氣者也,旺而能止息,是謂退藏,将來者五行在冠帶胎養之地,其氣虧而未盈,故欲子母相生,以益其氣,則有榮進振發之道也。

     如水非其時則涓箇(衰則為梗介死絕則枯藁故為梗介)金旺太過則動作兇,炎炎者貴乎熄,不息則有自焚之災,滔滔者貴乎止,不止則有自溺之患,夫火行南陸而化熱,盛則災,烈而害物,至酉亥則陰能翕之,然後溫燠。

    水行北陸而化寒,盛則嚴冷而殺物,至卯巳則陽能闢之,然後能滋生萬物。

     此言水火止熄則和也,陰不得陽則沉陷而不興,陽不得陰則燥進而不複。

     夫五行之性,大概以胎、生、旺、庫為四貴,死、絕、病、敗為四忌,餘為四平,然有生而不生,旺而不旺者,此為兇乃先吉也,有死而不死,絕而不絕者,此為吉乃先兇也。

     如水見戊申土,此生而不生也,水見庚子土,此旺而不旺也,遇此多成而反敗,因喜而反憂,如水見癸卯金,此死而不死也,水見辛巳金,此絕而不絕也,五行氣盡,而得父母之德以生益之,則其氣複生矣。

    遇之者危中有福,窮而通,屈而伸也。

     生旺太過,則福中藏禍,死絕太過,則福無可讬。

    若夫死絕逢子,殃變能逃。

    火土最先,金水尤後,火絕得土,曰睿膚作聖。

     火以土為子,火絕于亥,而見丁亥是也,又得土則藏性于土者思而緻道者也,此絕火為清明複性之火,見丁亥有氣之土,是謂精思,而所感皆通睿則作聖矣。

     土絕得金而不忌曰壽。

     土絕在巳,得辛巳金是也,金者赤土也,是土之成器者,但生于土而别于土也,傳氣而成金,雖死而不亡也。

     金絕,得水精,複繼體。

     金絕于寅,得甲寅水是也,金有氣也,氣絕于寅水者精也,水至寅卯為精啬之地,然精啬則全,精全則神應氣化,而形複于本矣。

     水絕,得木魂,複天遊。

     水絕于巳,得己巳木是也,水者精也,絕則精喪,精喪則神離氣散而形消,可謂兇矣,然木主魂,能從神而往來者謂之魂,得性歸真,随體離形,同于大道者也。

     木絕得火,火出木燼,灰飛煙滅,故獨為兇,蛇馬無膽于焉是證。

     木絕于申,得丙申火是也,蓋木滋火水土之性,假合而生,脈絕而枯藁,則還水也,灼之而為火,則還火也,腐之而為土,則還土也,亡形失性,故獨為兇,蛇馬者位在巳午,木曆巳午而死,木者于髒屬肝,于腑屬膽,故蛇馬無膽,證木死為兇也。

    (燭神經) 五行之中,唯土者萬物之母也,水火金木,因之以入,命中得水火木金全,而唯乏土字則夭,蓋五行無土主之,則生複不定,在金命人言之,其夭尤速,為金是土之子,故金既無土,從何而生,故雲無救無療。

    (壺中子) 五行生、旺、死、絕分引貴賤例。

     凡生旺固好,然為死絕加臨之,則為駁雜多難,小薄之命,凡死絕固不好,然為生旺加臨之,卻反為純粹,此即為福祿之命。

    (林開五命) 【功奪造化格】 年月日胎,俱在死絕無氣之鄉,而得一時在自生或自旺之地者是也。

    假令年月日胎俱無氣,而得癸酉或戊午丙子庚子辛卯,皆納音自旺之位也。

    火辛巳丙寅己亥甲申戊申,皆納音自生之地也。

    仍需隻于生旺處為本命,若大小二運以年太歲,隻以生時較量災福,蓋不生不旺,則不能成人故也。

    若夫論命運之順逆,方取本命屬陽與屬陰,餘皆不取本命,而唯以生時生旺之處論之。

     【功侔造化格】 本命納音生居無氣之地,卻得救助,而往來複旺于本位是也。

    假令辛酉人得癸卯,,或癸卯人得辛酉,蓋辛酉之木,困于金鄉,卻得癸卯,則金複旺于酉,而木複旺于卯,往來互換,故為吉會,此類人,先有多難,後享安樂之福,又雲:辛酉失位之木,唯對以癸卯,則剛柔相濟,得之者,是文明俊敏之士,決取巍科。

    (玉霄寶鑑) 【内陽外陰格】 如年時納音屬金水,日月屬木火者也。

    (五行要論) 【納音氣數】 納音者天地之氣數也,驿馬學堂居長生之位,才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