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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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六十甲子上 甲子乙醜海中金 丙寅丁卯爐中火 戊辰已巳大林木 庚午辛未路旁土 壬申癸酉劍鋒金 甲戌乙亥山頭火 丙子丁醜澗下水 戊寅已卯城頭土 庚辰辛巳白臘金 壬午癸未楊柳木 甲申乙酉泉中水 丙戌丁亥屋上土 戊子已醜霹靂火 庚寅辛卯松柏木 壬辰癸巳長流水 甲午乙未砂中金 丙申丁酉山下火 戊戌已亥平地木 庚子辛醜壁上土 壬寅癸卯金萡金 甲辰乙巳覆燈火 丙午丁未天河水 戊申已酉大驿土 庚戌辛亥钗钏金 壬子癸醜桑拓木 甲寅乙卯大溪水 丙辰丁巳沙中土 戊午已未天上火 庚申辛酉石榴木 壬戌癸亥大海水 夫六十甲子者,起于軒轅,作于大撓。

     大撓者,軒轅之史官也。

    考天書三式,以十幹十二支衍而成之,為六十甲子,三式者,即軒轅感玄女所授之書(燭神經) 論六甲納音法 《六微指論》雲:天氣始于甲,地氣始于子,子甲相合,命曰歲,以十幹配十二支,周而複始,則六甲成矣。

    凡欲知納音者,謂子午數至庚,醜未數至辛,寅申數至戊,卯酉數至己,辰戌數至丙,巳亥數至丁,得七者,西方素皇之氣,納音屬金也;得三者,南方丹天之氣,納音屬火也;得九者,東方陽九之氣,納音屬木也;得一者,中央總統之氣,納音屬土也;得五者,北方玄極之氣,納音屬水也。

    故頌曰:“七金三是火,九木一中央,得五皆為水,納音宜審詳。

    ”假如甲子甲午,從甲至庚,乙醜乙未,從乙至辛,其數皆七,所以納音俱屬金也。

    丙寅丙申,從丙至戊,丁卯丁酉,從丁至己,其數皆三,所以納音屬火也。

    戊辰戊戌,從戊至丙,己巳己亥,從己至丁,其數皆九,所以納音屬木也。

    庚子庚午辛未辛醜,其數皆一,所以納音屬土也。

    丙子丙午,從丙至庚,丁未丁醜,從丁至辛,其數皆五,所以納音屬水也。

    餘皆彷此。

    以上隻數其幹,不數其支,假令從丙至庚,即丙丁戊己庚,是其數五也。

    又如從甲至庚,即甲乙丙丁戊己庚,是其數七也。

    (三曆會同) 甲子從革之金,其氣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則吉。

    戊申乃金臨官之地,土者更旺于子,必能生成,癸巳系金,生于巳,水旺于子,納音各有所歸,又為朝元祿,忌丁卯丁酉戊午之火。

     閻東叟雲:甲子金為進神,禀沉潛靈中之德,四時皆吉,入貴格,承旺氣,則術業精微,主魁奪之榮。

     乙醜自庫之金,火不能克,蓋退藏之金,苟無刑害沖破,未有不顯榮者,獨忌己醜戊午己未之火。

     閻東叟雲:乙醜金為正印,具大福德,秋冬富貴壽考,春夏吉中有兇,入格則建功享福,帶煞類為兇會,玉霄寶鑒雲:甲子乙醜未成器金,見火則成,多見則吉。

     丙寅赫犧之火,無水制之,則為燔灼炎烈之患,水不可遇,獨愛甲寅之水,就位濟之,又名朝元祿。

     五行要論雲:丙寅火食靈明沖粹之氣,四時生生之德,入貴格,則文彩發應,主科甲之貴。

     丁卯伏明之火,氣弱宜木生之,遇水則兇,乙卯乙酉水最毒。

     五行要論雲:丁卯沐浴之火,含雷動風作之氣,水濟之則達,土載之則基厚,以木資之為文彩,以金橐之,更逢夏令則兇暴。

     珞琭子雲:丙寅丁卯秋天宜以保持。

    瑩和尚注雲:丙寅丁卯舉火之類,秋天保持者,言水生于秋也。

    鬼谷遺文雲:丙寅丁卯秋冬宜以保持。

    注雲:木不南奔,火無西旺,火至秋冬,勢恐不久。

     戊辰兩土下木,衆金不能克,蓋生金,有母子之道,得土生之為佳。

     五行要論雲:戊辰庚寅癸醜三辰,挺木德清健之數,生于春夏,能轉立獨奮,随變成功,更成旺氣,則有淩霄聳壑之志,惟忌秋生,雖懷志節,屈而不伸。

    己巳為近火之木,金自此生,于我無傷,忌見生旺之火。

     閻東叟雲:己巳在巽為風動之木,根危易拔,和之以金土,運歸東南方成材用。

    雖外陽内陰,别無輔助,則其氣靈散,更為生鬼所克,乃不材之本也。

     珞琭子雲:己巳戊辰度乾宮而脫厄。

    瑩和尚注雲:己巳戊辰舉木之數,西方金鬼旺鄉,納音之木,至此絕矣,斯謂厄會。

    若度乾亥之宮,木得水以生長,故脫厄。

     庚午辛未始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