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上之二
關燈
小
中
大
重刊人子須知資孝地理心學統宗卷四上之二
江右山人徐善繼述同着
太極靜而生陰,故圓暈瘦陷者為陰,謂有窟之形狀,故為靜中之動,即泡中有窩、突中有窟之謂也。
開茔宜深,不宜淺。
太極動而生陽,故圓暈肥起者為陽,謂有突之形狀,故為動中之靜,即窩中有泡、窟中有突之穴也。
開茔宜淺,不宜深。
此冊專論定穴之要。
夫定穴固在于主山:陽來陰受,陰來陽受;斜來正下,正來斜下;直者穴曲,曲者穴直;急穴其緩,緩穴其急;硬來軟下,軟來硬下;山高昂則扡低平,山低平則扡高昂。
此一定不易之法。
而太極、兩儀、三勢、四煞與夫饒減、向背、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等訣,亦皆定穴之要,輯之以見其槩雲。
以太極定穴 先儒曰:“太極者,陰陽之本體。
”又曰“物物有一太極”。
蓋理氣之原也。
以太極定穴者,籍其隐微仿佛之狀,以觀穴之的焉耳。
《萬萬山穴法口訣》雲:“隐隐微微,仿仿佛佛,粗看有形,細看無物。
”趙緣督《穴訣》曰:“遠看似有,近看則無,側看則露,正看模糊。
”皆善狀太極之微也。
故以太極定穴法,于穴場中回顧,見有圓暈在微茫隐顯之間,是謂太極暈。
上要水分,暈下要水合。
水是稍低處,高一寸即為山,低一寸即為水也。
水之合處曰小明堂,不必拘其寬闊,但能容人側卧便可。
有圓暈則生氣内聚,故為真穴。
無此則非矣。
見暈分明,便于暈心倒杖。
要坐正,或串來脈,或枕樂山,内乘生氣,外接堂氣。
前要對案山,下要就明堂,左右要分龍虎,十道無偏方可。
卻于暈心立一标準,上下弦各立一标準。
凡饒減進退,皆以此定分數。
若于暈頂再見一二半暈,如蛾眉月樣,名曰天輪。
有三輪,乃大貴之地也。
上太極定穴,最為親切,尤宜細認,不可潦草。
廖公雲:“若遠鋤破太極圈,水蟻便侵棺。
”又雲:“蘭台隻在圓暈中,鋤出便傷龍。
”《經》曰:“外氣橫形,内氣止生。
”外氣者,拶道也;内氣者,圓暈也。
楊公以圓暈為金,圓金分轉,左者為陽,右者為陰,故曰龍分而片為“陰陽取”。
拶道為血脈,從左右分為小明堂,故曰“水合三叉細認蹤”。
所謂雌雄交度者也,或謂之球檐、合襟、羅紋、土宿、一點靈光、仰覆梅花等,皆異名耳。
《葬書》雲“乘金相水,穴土印木”,亦不過一太極之暈而已。
乘金者,乘太極之圓暈突起處也;相水者,要兩邊夾輔圓暈之水分八字,來小明堂處合也;穴土者,居中不偏而淺深适宜也;印木者,要穴前有氈有唇,吐出尖圓之證也。
不言火者,火則尖利帶殺,且火無穴耳。
大凡點穴,務須伐木斬草淨盡,上下左右立标,谛觀詳審,察此太極圓暈。
取穴不可過高過低,偏左偏右,則得穴法玄妙。
切忌鋤破圓暈,傷壞口鼻。
吾鄉唐宋名墓,原形具在,窩、鉗、乳、突分明,界水伶俐無損者,固賴哲師吳、廖諸公口授,不許妄有培辟,亦以風俗嚴于侵葬之禁,是以經久猶有本來面目之妙。
他鄉罕及之。
每見務為觀美者,輙加興作。
而不知美也,切忌妄有培辟以壞真形,或傷破星辰頭面,或剪去餘氣唇氈,或壅塞界脈之水,或戕傷太極之圈。
此為毀瓦畵墁,變吉為兇。
況又有廣築垣牆,深開月池,多起堂宇,高豎牌坊,及為崇台望石,俾吉方之沙水障礙不見,吉位之贅疣堆累近身,幾何而不自取敗禍哉!《葬書》謂“工力之具”,蔔氏謂:“山有餘,當辟則辟;土不足,當培則培。
”蓋指沙水而言,非謂龍穴可以作為也。
智者審之。
以兩儀定穴 兩儀者,陰陽也。
萬物莫不有陰陽。
天以日月為陰陽,人以男女為陰陽,物以牝牡為陰陽,地以山水為陰陽。
而陰陽之中又各有陰陽。
故地理家龍有龍之陰陽,穴有穴之陰陽。
所謂穴之陰陽者,其暈間肥起者為陽,瘦陷者為陰,是為兩儀。
凡就龍身作穴者,乃為陰龍宜陽穴。
若再起星者,為陽龍,宜陰穴。
反此,縱龍穴真,初扡亦必有咎。
《龍穴歌》雲:“陽龍切莫下陽穴,路死生離别。
若扡陰穴正相宜,子息居官位。
陰龍若是下陰穴,女人公事發。
若扡陽穴定為官,富貴足田莊。
”或上截肥起,下截瘦陷;或下截肥起,上截瘦陷;或左邊肥起,右邊瘦陷;或右邊肥起,左邊瘦陷。
皆為二氣交感,不問陰陽龍皆可用。
凡陰陽穴,皆當饒減。
若不饒減,則氣直來,正穴必偏枯。
饒減法見後。
惟此交感之穴,則取陰陽之中,不用饒減,最為貴格。
但微茫高下,仿佛瘦肥,亦未易體認。
必須芟除草木,使穴場光淨,然後可辨,庶不緻悞。
切勿草率茍且。
陰 陽 交 感 圖 此圖以黑白分陰陽,以喻穴之肥起瘦陷者也。
不論直脈、橫脈,穴星、後龍,隻看立穴之處,或上截肥起,或下截肥起,或左肥,或右肥,以肥者為陽,其瘦者即陰。
放棺當于半肥半瘦處,為二氣交感也。
補義《易》曰:“天地氤氲,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
”男女即陰陽也。
《太極圖說》曰:“二氣化生萬物。
”故圓暈中以肥起者為陽,瘦陷者為陰。
或上截肥起,下截瘦陷;或下截肥起,上截瘦陷;或左邊肥起,右邊瘦陷;或右邊肥起,左邊瘦陷。
皆為二氣交感,陰陽配合,不拘陰來陽來之龍,皆吉。
而立穴居于半陰半陽、半肥半瘦之間,乃陽氣下降,陰氣上升,地天交泰、水火既濟、陰陽聚會之所,不須饒減。
不論平地高山,要立穴處有形影口角、窩突弦棱、化生腦、球檐、蝦須蟹眼、仰梅花、覆梅花,金魚界合,上陰下陽、上陽下陰、左陰右陽、右陽左陰、邊明邊暗、邊死邊生、邊硬邊軟、邊肥邊瘦,皆謂陰陽交媾之處,穴之吉也。
以三勢定穴 三勢者,乃立勢、坐勢、眠勢也。
即天、地、人三等穴法。
廖公雲:“一個星辰有三勢,坐眠立各異。
立是身聳氣上浮,天穴此中求。
坐是身屈氣中藏,人穴最相當。
眠是身仰氣下墜,地穴斯為是。
”此三勢之定格也。
天穴:仰高穴、騎刑穴、憑高穴。
地穴:乳頭穴、脫殺穴、藏龜穴。
人穴隻有一等,名藏殺穴。
天穴者,山勢如立,星頭如俯,出脈、結穴、生暈皆高,朝對、龍虎、四勢相等,明堂、水城件件應副,穴前又有平地,此皆山水結聚于上,移下則散。
其體有三:在山頂上者,名仰高穴,在星頭下者,名憑高穴,皆用蓋法;在山脊間者,名騎刑穴,天财搭脊者皆是也,用撞法。
他如巅穴、雄穴、坐殺穴,凡上聚之穴皆是也。
穴雖高,而登穴臨局,如在平地,不覺其高方可。
況天穴如乘風而下,脈來宜緩,若脈急則非也。
穴在巅嶺仰面,故曰仰高。
要立穴處有平坦為真。
穴在龍脊上,故曰騎刑,要立穴處平坦為真。
亦曰玄武吐舌。
《吳公穴法》雲:“玄武嘴長高處點,高處尋平坦。
”楊公謂之地刦。
《經》雲:“地刦穴下原有嘴,玄武扛屍正謂此。
退田筆動土牛走,其寔玄武長而已。
雖長山水若橫闌,地刦翻然增福祉。
”與壓殺穴同。
穴在星頭之下,故曰憑高。
要立穴處有平坦為真。
地穴者,山勢如卧,星頭如仰,出脈、結穴、生暈皆低,朝應、龍虎四勢相等,明堂、水城件件應副。
此是山水結聚于下,移上則散。
其體有三:在山麓者即懸乳穴,在星體之下者即脫殺穴。
其在正體之下,忌交劍水,如月形藏龜,所謂“水邊花發水中紅”者也,宜用粘法。
在平地之上,田之中者,即藏龜穴,宜用撞法。
地穴就水而下,脈來宜急也。
此穴得水近堂,若明堂端正,水合法度,求富甚快。
懸乳穴在垂乳頭,粘山麓處結穴,
開茔宜深,不宜淺。
太極動而生陽,故圓暈肥起者為陽,謂有突之形狀,故為動中之靜,即窩中有泡、窟中有突之穴也。
開茔宜淺,不宜深。
此冊專論定穴之要。
夫定穴固在于主山:陽來陰受,陰來陽受;斜來正下,正來斜下;直者穴曲,曲者穴直;急穴其緩,緩穴其急;硬來軟下,軟來硬下;山高昂則扡低平,山低平則扡高昂。
此一定不易之法。
而太極、兩儀、三勢、四煞與夫饒減、向背、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等訣,亦皆定穴之要,輯之以見其槩雲。
以太極定穴 先儒曰:“太極者,陰陽之本體。
”又曰“物物有一太極”。
蓋理氣之原也。
以太極定穴者,籍其隐微仿佛之狀,以觀穴之的焉耳。
《萬萬山穴法口訣》雲:“隐隐微微,仿仿佛佛,粗看有形,細看無物。
”趙緣督《穴訣》曰:“遠看似有,近看則無,側看則露,正看模糊。
”皆善狀太極之微也。
故以太極定穴法,于穴場中回顧,見有圓暈在微茫隐顯之間,是謂太極暈。
上要水分,暈下要水合。
水是稍低處,高一寸即為山,低一寸即為水也。
水之合處曰小明堂,不必拘其寬闊,但能容人側卧便可。
有圓暈則生氣内聚,故為真穴。
無此則非矣。
見暈分明,便于暈心倒杖。
要坐正,或串來脈,或枕樂山,内乘生氣,外接堂氣。
前要對案山,下要就明堂,左右要分龍虎,十道無偏方可。
卻于暈心立一标準,上下弦各立一标準。
凡饒減進退,皆以此定分數。
若于暈頂再見一二半暈,如蛾眉月樣,名曰天輪。
有三輪,乃大貴之地也。
上太極定穴,最為親切,尤宜細認,不可潦草。
廖公雲:“若遠鋤破太極圈,水蟻便侵棺。
”又雲:“蘭台隻在圓暈中,鋤出便傷龍。
”《經》曰:“外氣橫形,内氣止生。
”外氣者,拶道也;内氣者,圓暈也。
楊公以圓暈為金,圓金分轉,左者為陽,右者為陰,故曰龍分而片為“陰陽取”。
拶道為血脈,從左右分為小明堂,故曰“水合三叉細認蹤”。
所謂雌雄交度者也,或謂之球檐、合襟、羅紋、土宿、一點靈光、仰覆梅花等,皆異名耳。
《葬書》雲“乘金相水,穴土印木”,亦不過一太極之暈而已。
乘金者,乘太極之圓暈突起處也;相水者,要兩邊夾輔圓暈之水分八字,來小明堂處合也;穴土者,居中不偏而淺深适宜也;印木者,要穴前有氈有唇,吐出尖圓之證也。
不言火者,火則尖利帶殺,且火無穴耳。
大凡點穴,務須伐木斬草淨盡,上下左右立标,谛觀詳審,察此太極圓暈。
取穴不可過高過低,偏左偏右,則得穴法玄妙。
切忌鋤破圓暈,傷壞口鼻。
吾鄉唐宋名墓,原形具在,窩、鉗、乳、突分明,界水伶俐無損者,固賴哲師吳、廖諸公口授,不許妄有培辟,亦以風俗嚴于侵葬之禁,是以經久猶有本來面目之妙。
他鄉罕及之。
每見務為觀美者,輙加興作。
而不知美也,切忌妄有培辟以壞真形,或傷破星辰頭面,或剪去餘氣唇氈,或壅塞界脈之水,或戕傷太極之圈。
此為毀瓦畵墁,變吉為兇。
況又有廣築垣牆,深開月池,多起堂宇,高豎牌坊,及為崇台望石,俾吉方之沙水障礙不見,吉位之贅疣堆累近身,幾何而不自取敗禍哉!《葬書》謂“工力之具”,蔔氏謂:“山有餘,當辟則辟;土不足,當培則培。
”蓋指沙水而言,非謂龍穴可以作為也。
智者審之。
以兩儀定穴 兩儀者,陰陽也。
萬物莫不有陰陽。
天以日月為陰陽,人以男女為陰陽,物以牝牡為陰陽,地以山水為陰陽。
而陰陽之中又各有陰陽。
故地理家龍有龍之陰陽,穴有穴之陰陽。
所謂穴之陰陽者,其暈間肥起者為陽,瘦陷者為陰,是為兩儀。
凡就龍身作穴者,乃為陰龍宜陽穴。
若再起星者,為陽龍,宜陰穴。
反此,縱龍穴真,初扡亦必有咎。
《龍穴歌》雲:“陽龍切莫下陽穴,路死生離别。
若扡陰穴正相宜,子息居官位。
陰龍若是下陰穴,女人公事發。
若扡陽穴定為官,富貴足田莊。
”或上截肥起,下截瘦陷;或下截肥起,上截瘦陷;或左邊肥起,右邊瘦陷;或右邊肥起,左邊瘦陷。
皆為二氣交感,不問陰陽龍皆可用。
凡陰陽穴,皆當饒減。
若不饒減,則氣直來,正穴必偏枯。
饒減法見後。
惟此交感之穴,則取陰陽之中,不用饒減,最為貴格。
但微茫高下,仿佛瘦肥,亦未易體認。
必須芟除草木,使穴場光淨,然後可辨,庶不緻悞。
切勿草率茍且。
陰 陽 交 感 圖 此圖以黑白分陰陽,以喻穴之肥起瘦陷者也。
不論直脈、橫脈,穴星、後龍,隻看立穴之處,或上截肥起,或下截肥起,或左肥,或右肥,以肥者為陽,其瘦者即陰。
放棺當于半肥半瘦處,為二氣交感也。
補義《易》曰:“天地氤氲,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
”男女即陰陽也。
《太極圖說》曰:“二氣化生萬物。
”故圓暈中以肥起者為陽,瘦陷者為陰。
或上截肥起,下截瘦陷;或下截肥起,上截瘦陷;或左邊肥起,右邊瘦陷;或右邊肥起,左邊瘦陷。
皆為二氣交感,陰陽配合,不拘陰來陽來之龍,皆吉。
而立穴居于半陰半陽、半肥半瘦之間,乃陽氣下降,陰氣上升,地天交泰、水火既濟、陰陽聚會之所,不須饒減。
不論平地高山,要立穴處有形影口角、窩突弦棱、化生腦、球檐、蝦須蟹眼、仰梅花、覆梅花,金魚界合,上陰下陽、上陽下陰、左陰右陽、右陽左陰、邊明邊暗、邊死邊生、邊硬邊軟、邊肥邊瘦,皆謂陰陽交媾之處,穴之吉也。
以三勢定穴 三勢者,乃立勢、坐勢、眠勢也。
即天、地、人三等穴法。
廖公雲:“一個星辰有三勢,坐眠立各異。
立是身聳氣上浮,天穴此中求。
坐是身屈氣中藏,人穴最相當。
眠是身仰氣下墜,地穴斯為是。
”此三勢之定格也。
天穴:仰高穴、騎刑穴、憑高穴。
地穴:乳頭穴、脫殺穴、藏龜穴。
人穴隻有一等,名藏殺穴。
天穴者,山勢如立,星頭如俯,出脈、結穴、生暈皆高,朝對、龍虎、四勢相等,明堂、水城件件應副,穴前又有平地,此皆山水結聚于上,移下則散。
其體有三:在山頂上者,名仰高穴,在星頭下者,名憑高穴,皆用蓋法;在山脊間者,名騎刑穴,天财搭脊者皆是也,用撞法。
他如巅穴、雄穴、坐殺穴,凡上聚之穴皆是也。
穴雖高,而登穴臨局,如在平地,不覺其高方可。
況天穴如乘風而下,脈來宜緩,若脈急則非也。
穴在巅嶺仰面,故曰仰高。
要立穴處有平坦為真。
穴在龍脊上,故曰騎刑,要立穴處平坦為真。
亦曰玄武吐舌。
《吳公穴法》雲:“玄武嘴長高處點,高處尋平坦。
”楊公謂之地刦。
《經》雲:“地刦穴下原有嘴,玄武扛屍正謂此。
退田筆動土牛走,其寔玄武長而已。
雖長山水若橫闌,地刦翻然增福祉。
”與壓殺穴同。
穴在星頭之下,故曰憑高。
要立穴處有平坦為真。
地穴者,山勢如卧,星頭如仰,出脈、結穴、生暈皆低,朝應、龍虎四勢相等,明堂、水城件件應副。
此是山水結聚于下,移上則散。
其體有三:在山麓者即懸乳穴,在星體之下者即脫殺穴。
其在正體之下,忌交劍水,如月形藏龜,所謂“水邊花發水中紅”者也,宜用粘法。
在平地之上,田之中者,即藏龜穴,宜用撞法。
地穴就水而下,脈來宜急也。
此穴得水近堂,若明堂端正,水合法度,求富甚快。
懸乳穴在垂乳頭,粘山麓處結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