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針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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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裡,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則過,用之不殆。
(見論治類八。
) 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
至真之要,在乎天玄,神守天息,複入本元,命曰歸宗。
(運氣四十三。
) 黃帝曰:刺其諸陰陽奈何?岐伯曰:按其寸口人迎,以調陰陽。
凝澀者,緻氣以溫之,血和乃止。
其結絡者,脈結血不行,決之乃行。
故曰:氣有餘于上者,導而下之;氣不足于上者,推而休之;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必明于經隧,乃能持之。
寒與熱争者,導而行之;其宛陳血不結者,則而予之。
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則血氣之所在,左右上下,刺約畢也。
(藏象三十一。
) 随日之長短,各以為紀而刺之。
謹候其時,病可與期,失時反候者,百病不治。
故曰:刺實者,刺其來也;刺虛者,刺其去也。
此言氣存亡之時,以候虛實而刺之。
是謂逢時。
在于三陽,必候其氣在于陽而刺之;病在于三陰,必候其氣在陰分而刺之。
(經絡二十五。
) 清者其氣滑,濁者其氣澀。
故刺陰者,深而留之;刺陽者,淺而疾之;清濁相幹者,以數調之。
(藏象十九。
) 病有标本,刺有逆從。
凡刺之方,必别陰陽。
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标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标本,是謂妄行。
(标本四。
) 刺急者,深内而久留之。
刺緩者,淺内而疾發針,以去其熱。
刺大者,微瀉其氣,無出其血。
刺滑者,疾發針而淺内之,以瀉其陽氣而去其熱。
刺澀者,必中其脈,随其逆順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發針,疾按其,無令其血出,以和其脈。
諸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也。
(脈色十九。
) 凡刺之法,必先本于神。
是故用針者,察觀病患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以傷,針不可以治之也。
(藏象九。
) 病之起始也,可刺而已。
(論治八。
) 經病者治其經,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脈則缪刺之。
留瘦不移,節而刺之。
上實下虛,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脈,刺出其血,以見通之。
(脈色二十五。
) 五髒者,故得六腑與為表裡,經絡支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随而調之。
病在脈,調之血;病在血,調之絡;病在氣,調之衛;病在肉,調之分肉;病在筋,調之筋;病在骨,調之骨。
燔針劫刺其下及與急者;病在骨,針藥熨;病不知所痛,兩跷為上;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則缪刺之;痛在于左而右脈病者,巨刺之。
必謹察其九候,針道備矣。
(疾病二十。
) 夫實者,氣入也。
虛者,氣出也。
氣實者,熱也。
氣虛者,寒也。
入實者,左手開針空也。
入虛者,左手閉針空也。
(疾病二十一。
) 瀉實者氣盛乃内針,針與氣俱内,以開其門如利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謂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
帝曰:補虛奈何?岐伯曰: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内針,氣出針入,針空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
(疾病二十。
) 十二經病刺,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足少陰經病,灸則強食生肉,緩帶被發,大杖重履而步。
(疾病十。
) 有餘有五,不足有五。
有餘瀉之,不足補之。
(疾病十八。
) 無損不足者,身羸瘦,無用石也。
無益其有餘者,腹中有形而洩之,洩之則精出而病獨擅中,故曰疹成也。
(疾病六十二。
) 血氣有餘,肌肉堅緻,故可苦以針。
(脈色三十一。
) 有病腎風者,虛不當刺,不當刺而刺,後五日其氣必至。
(疾病三十一。
) 其小而短者少氣,甚者瀉之則悶,悶甚則仆不得言,悶則急坐之也。
(經絡六。
) 六經之厥,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疾病三十五。
) 氣滑即出疾,氣澀則出遲,氣悍則針小而入淺,氣澀則針大而入深,深則欲留,淺則欲疾。
(針刺五十六。
) 平治于權衡,去宛陳。
是以微動四極,溫衣,缪刺其處,以複其形。
開鬼門,潔淨府,精以時服,五陽已布,疏滌五髒,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氣乃平。
(論治十五。
) 太陽髒獨至,厥喘虛氣逆,是陰不足、陽有餘也,表裡俱當瀉,取之下俞。
陽明髒獨至,是陽氣重并也,當瀉陽補陰,取之下俞。
少陽髒
(見論治類八。
) 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
至真之要,在乎天玄,神守天息,複入本元,命曰歸宗。
(運氣四十三。
) 黃帝曰:刺其諸陰陽奈何?岐伯曰:按其寸口人迎,以調陰陽。
凝澀者,緻氣以溫之,血和乃止。
其結絡者,脈結血不行,決之乃行。
故曰:氣有餘于上者,導而下之;氣不足于上者,推而休之;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必明于經隧,乃能持之。
寒與熱争者,導而行之;其宛陳血不結者,則而予之。
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則血氣之所在,左右上下,刺約畢也。
(藏象三十一。
) 随日之長短,各以為紀而刺之。
謹候其時,病可與期,失時反候者,百病不治。
故曰:刺實者,刺其來也;刺虛者,刺其去也。
此言氣存亡之時,以候虛實而刺之。
是謂逢時。
在于三陽,必候其氣在于陽而刺之;病在于三陰,必候其氣在陰分而刺之。
(經絡二十五。
) 清者其氣滑,濁者其氣澀。
故刺陰者,深而留之;刺陽者,淺而疾之;清濁相幹者,以數調之。
(藏象十九。
) 病有标本,刺有逆從。
凡刺之方,必别陰陽。
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标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标本,是謂妄行。
(标本四。
) 刺急者,深内而久留之。
刺緩者,淺内而疾發針,以去其熱。
刺大者,微瀉其氣,無出其血。
刺滑者,疾發針而淺内之,以瀉其陽氣而去其熱。
刺澀者,必中其脈,随其逆順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發針,疾按其,無令其血出,以和其脈。
諸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也。
(脈色十九。
) 凡刺之法,必先本于神。
是故用針者,察觀病患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以傷,針不可以治之也。
(藏象九。
) 病之起始也,可刺而已。
(論治八。
) 經病者治其經,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脈則缪刺之。
留瘦不移,節而刺之。
上實下虛,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脈,刺出其血,以見通之。
(脈色二十五。
) 五髒者,故得六腑與為表裡,經絡支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随而調之。
病在脈,調之血;病在血,調之絡;病在氣,調之衛;病在肉,調之分肉;病在筋,調之筋;病在骨,調之骨。
燔針劫刺其下及與急者;病在骨,針藥熨;病不知所痛,兩跷為上;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則缪刺之;痛在于左而右脈病者,巨刺之。
必謹察其九候,針道備矣。
(疾病二十。
) 夫實者,氣入也。
虛者,氣出也。
氣實者,熱也。
氣虛者,寒也。
入實者,左手開針空也。
入虛者,左手閉針空也。
(疾病二十一。
) 瀉實者氣盛乃内針,針與氣俱内,以開其門如利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謂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
帝曰:補虛奈何?岐伯曰: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内針,氣出針入,針空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
(疾病二十。
) 十二經病刺,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足少陰經病,灸則強食生肉,緩帶被發,大杖重履而步。
(疾病十。
) 有餘有五,不足有五。
有餘瀉之,不足補之。
(疾病十八。
) 無損不足者,身羸瘦,無用石也。
無益其有餘者,腹中有形而洩之,洩之則精出而病獨擅中,故曰疹成也。
(疾病六十二。
) 血氣有餘,肌肉堅緻,故可苦以針。
(脈色三十一。
) 有病腎風者,虛不當刺,不當刺而刺,後五日其氣必至。
(疾病三十一。
) 其小而短者少氣,甚者瀉之則悶,悶甚則仆不得言,悶則急坐之也。
(經絡六。
) 六經之厥,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疾病三十五。
) 氣滑即出疾,氣澀則出遲,氣悍則針小而入淺,氣澀則針大而入深,深則欲留,淺則欲疾。
(針刺五十六。
) 平治于權衡,去宛陳。
是以微動四極,溫衣,缪刺其處,以複其形。
開鬼門,潔淨府,精以時服,五陽已布,疏滌五髒,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氣乃平。
(論治十五。
) 太陽髒獨至,厥喘虛氣逆,是陰不足、陽有餘也,表裡俱當瀉,取之下俞。
陽明髒獨至,是陽氣重并也,當瀉陽補陰,取之下俞。
少陽髒